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1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980000 | ||||||||||||||||||||||||||||||||||||||||||||||||||||||||||||||||||||||||||||||||||||||||||||||||||||||||||||||||||||||||||||||||||||||||||||||||||||||||||||||||||||||||||||||||||||||||||||||||||||||||||||||||||||||||||||||||||||||||||||||||||
项目背景 |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1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机关办公楼、道路绿化监管中心银湖办公楼、竹子林办公楼、树枝粉碎场等办公楼及红岗花园12栋66套房屋物业管理服务。绿化处机关办公楼总占地面积为3011.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07平方米,位于福田区泥岗西路静逸街1号。银湖办公楼占地面积为 4156.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54.83平方米,位于福田区华富街道上步北路2011号。竹子林办公楼占地面积为1536.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82平方米,位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六路11号。树枝粉碎场建筑面积约6063平方米,厂房、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392平方米,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北环大道与龙珠大道交汇处。红岗花园12栋66套房屋建筑面积约3075.11平方米,位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泥岗东路1116红岗花园12栋。项目总预算金额298万元。服务范围为采购单位办公楼红线以内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 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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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管理内容及要求: 1.★人员的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管理人员2名,水电工1名;公文办理辅助人员1名;厨房总管1名,机关大厨1名,工作人员1名,厨师2名,辅助厨师3名,面点师1名,厨工1名,保洁人8名,保安队长1名,保安人员17名,共计41人。因辞职或人员调动造成岗位缺失人员的,应两个星期内安排新员工上岗。 2.中标人对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应报告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有审核权。 3.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技术人员(含电工、厨师)有上岗资格证。采购单位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4.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中标人须将本项目重要工作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采购单位备案。中标人重要岗位人员变更时,须提前知会采购单位分管领导,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对于中标人员工个人原因辞工、辞职或违规违纪被开除等情况,应向采购单位报告并说明。为保持稳定,要求保安员的全年人员流失率不超过25%。 5.采购单位有权了解中标人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中标人每半年向采购单位提供一次财务收支报表。 6.中标人每月5日前向采购单位递交一份上月度所完成的维修及其他工作情况。 7.中标人每月5日前向采购单位递交一份上月度日常巡查记录给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查阅。 8.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单位对中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9.中标人员工应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仪表端正,形象良好。值班工作人员配备对讲机。 10.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11.中标人在物业管理方案中,应制定相关环保和资源节约具体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12.本项目不提供相关人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13.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要求的人员工资标准,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没按要求执行相关工资标准,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 14.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人员岗位。 15.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至少每半年向甲方就大楼的物业管理收支公布一次帐目。 16.中标人在物业管理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特区政府的各项管理规定。科学、专业、规范化管理,全面导入和推行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和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要求达到广东省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 17.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动红线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如需改动应报采购单位审核、批准执行。 18.中标人应承诺对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办公楼1个消防监控中心和配电室进行24小时值班。 19.中标单位未完成各项管理目标,采购方按《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二)房屋管理与维护 1.建筑物外观、各种指示标识完好、清洁,记录完整。确保本项目服务物业办公楼房屋、门窗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公共标识、门牌、指引牌、路锥等,已由采购单位统一配置,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日常维护、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计划维修、维护,建立维修回访制度且记录完整。 3.中标人应向甲方提交建筑物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4.建筑物本体完好率98%以上,物业零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室外红线范围内场地、道路完好率98%以上。 (三)共用设备设施管理 1.供配电系统:按国家规范对供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配备一名高级电工,一名中级以上电工,须提供相关扫描件)。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确保供气管道及设施完好无损;管理和维护好避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供配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 2.智能化系统(含楼宇自控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定期对各种系统性能状态检查、系统测试和计划性修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4小时内),确保楼宇设备运转自动化。状态良好、设备整洁,标识明显,维修及时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 3.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及消防系统的设施、线路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可启用,定期进行联动测试,确保整个系统运行正常;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100%;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方案,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通畅,照明设备,引导标志完好,维修合格率100%。定期对消防系统及背景音乐系统进行保养维护。对到期的消防器材进行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消防器材日常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更换配件由采购人提供。 4.电梯系统: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措施齐全、有效,准时开启关闭,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电梯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运行、养护记录完备。编制电梯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处理人员抵达现场时限,及时、正确、有效处理电梯困人等事故。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深圳市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避免工作时间保养。 5.给排水设备: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每季对污水池、化粪池等清理一次;同时对绿化处办公楼景观池的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故障,零修合格率100%。 6.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精密空调、分体空调):建立空调及除湿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及除湿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和节能降耗措施;定期对冷冻水、冷却水系统进行杀菌灭藻处理及除浮锈、除油化学清洗。定期检修养护空调及除湿设备,定期清洗过滤网,保证空调及除湿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调及除湿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零修合格率100%。空调设备换季提供专业清洗维护保养,一年至少两次。 7.照明系统(含室外灯光):外观整洁无缺损、松落和安全隐患,光源完好率100%、维修更换及时率100%,无蚊虫、蜘蛛网、积尘等。 8.所有设备运行、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采购单位每月抽查一次,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500元。 10.采购单位招标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设备)的维修,单项单价一次性维修1000元以下(含1千元),由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和实施;10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需先报采购单位审核后实施,费用由采购单位负担。 11.日常维修项目清单 日常维修项目清单
(四)基础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1.办公楼内布制窗帘、纱制窗帘应每年拆除清洗不少于一次。 2.窗帘存在损坏的,应及时申请购置并安装。 3.会议室桌布、幕布及茶水间地毯根据需要及时保洁清洗。 (五)保安与车辆管理 1.根据采购方要求制定安保计划,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方完善安保工作。 2.物业实行人防,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等失职现象;确保物业治安安全,有良好的工作秩序。 3.每个服务点保安室里要配备必备的安保器材。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办公楼区域内门窗、照明等开、关,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及时率为100%。 5.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的如 盗窃 、 妨碍公务 、 办事人员在大厅吵闹 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6.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相关设施完整,交通标识规范完好。 7.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车辆停放有序。 8.必要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出入办公楼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检查。 9.停车场的车位等划线要求每年翻新一次。 (六)环境卫生管理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清,保洁工作满足政府办公环境和外来人员流量大的特点要求。 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 3.办公室、会议室、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开水间、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办公楼内办公室、走道等塑胶地面应进行打蜡保养每年不少于一次;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每月消杀一次;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 4.电梯轿厢表面每半年打蜡养护;会议室、接待室和其它功能室定期吸尘、清洗、擦拭,随时保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5.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和电梯轿厢定期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汗渍。 6.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7.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玻璃幕墙、外墙每年清洗二次。 8.地下停车场地面、管道设施和后花园表面清洁无积水、积尘,顶面、墙面无灰尘和蜘蛛网;景观水池每天清洁表面无杂物、积水。 9.保证各楼层卫生间清洁卫生无异味。 10.办公楼围墙、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11.保证所有卫生间的厕纸、擦手纸、洗手液的配备和摆放。 12.办公楼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并每天清运,不得堆放过夜。 13.采购单位每月抽查一次,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500元; (七)会务服务管理 1.清洁会议室桌面,保持干净、无污迹、无灰尘、无手印。 2.会议结束后10分钟内开始会场清洁服务,擦桌、椅子归位、关闭空调、灯、门窗等。 3.会议期间茶水供应服务。 4.茶水杯清洗消毒,保证水杯完好、清洁。 (八)食堂服务 1. 应制定出食堂服务完善的管理制度。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2. 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进驻后,应当面与采购人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人。 3. 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4. 食堂的日常清洁保洁、水电终端、地面、墙(体)面、天花、灯具、门锁、隔油池等维修养护。 5. 食堂工作人员须按照采购人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检查、环境整洁无 四害 、工作人员健康注重卫生、食堂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范不违规。 6. 重要接待及活动时相关的食堂服务。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因需要处理突发事件或应急值班时,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人有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解决。 (九)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建立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踏勘后建立办公楼各类档案清册及设备台账。 3.保证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物业管理签到表、登记表、记录表、图纸、设备清单等物业管理资料齐全。清洁保洁签到表、上下班考勤表、物料入库出库登记表、领用登记表、故障维修记录表完整清晰,归纳存档,随时备查,资料齐全率100%。 (十)办公楼内除四害消杀工作: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5月--10月为二次)消杀,消杀安排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如遇疫情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消杀。消杀所需的相关药品、器具、人工等由中标人负责。 (十一)其他 1.保密规定:中标人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采购人如有临时任务,中标人需安排人员配合完成。 3.合同方式:总价合同,结算不做调整。 (十二)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人员配置要求及各工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价目表》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 ||||||||||||||||||||||||||||||||||||||||||||||||||||||||||||||||||||||||||||||||||||||||||||||||||||||||||||||||||||||||||||||||||||||||||||||||||||||||||||||||||||||||||||||||||||||||||||||||||||||||||||||||||||||||||||||||||||||||||||||||||
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付款方式:合同条款执行。 (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服务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参照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达到90分以上。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采购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 2.违约金:服务项目不能达到采购单位要求,可延期支付管理费的 1‰ 直至达到要求,不能改进达到要求,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在合同期限内达到广东省深圳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比标准。 (五)物业管理有关说明 1.管理用房: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采购方不向中标方提供独立办室场所和员工宿舍。中标方工作人员在采购单位食堂用餐须先申请。 2.中标人不得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采购单位在合同期内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如不合格经整改仍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有关物业管理事项的说明: (1)合同期间,中标单位需承担卫生用纸、清洁用品、消杀用品等。 ★(2)中标单位管理范围内日常维护的项目,需委托外包公司进行服务时,应经采购方审批同意后执行,所产生的费用(检测、调试、维修、人工、机械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加班安排:人员留守值班,中标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加班费。 (4)监管: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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