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介绍
二、报价须知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货物(物资) | 采购项目类别 | 1003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 | |
寻源类型 | 竞争性谈判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最低评标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5-10 17: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5-13 18:00:00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1-05-10 17:00:00 至 2021-05-13 18:00:00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描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日期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 | 01090101 | 各类食品 | 1.000 | 批 | 2021-05-29 | 2021-05-31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海峰 | 询价单位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371-88900579 | 传真 | |
邮编 | 514584406@qq.com | ||
手机 | 15639279610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附件:水产品报价表.xls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 |
: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1年5月 |
使 用 说 明
一、《简明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
(一)第一次招标失败,采购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经第二次招标仍失败的;
(二)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量化标准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注:对于两次招标失败的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只选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用邀请方式的,应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采购人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采购人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的采购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公告或第二次采购公告,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
五、《简明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一章 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2
1. 采购条件 2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3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3
6. 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1.适用范围 7
2. 定义 7
3. 谈判费用 7
4. 现场踏勘 7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7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8
7. 编制基本要求 8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9
9. 报价 9
10. 报价货币 9
11. 响应保证金 9
12. 采购有效期 10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0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0
15. 谈判小组 11
16. 开启响应文件 11
17. 评审方法 11
18. 确定成交人 11
19. 谈判结果公告 11
20. 成交通知 11
21. 签订合同 11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2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3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4
一、总则 14
二、评审方法 14
三、谈判程序 14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15
第四章 合同草案 1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一、授权委托书 51
二、报价部分 52
三、商务部分 53
四、技术部分 55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概况:
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本项目 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
餐饮食材(水产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级、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2.2专项条件:
2.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且应具备类似项目的供货经历和1份及以上业绩。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5、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1.1业绩要求: 详见技术文件 。
5.1.2是否接受代理商: 否 。
5.1.3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具体时间以电商平台发布为准),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3.2采购文件下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 / 元。
参与金额在20万以内的非招标业务免费,不限次数;2. 参与金额超过20 万(含20万)的非招标业务,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不限次数。)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4.2递交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启响应文件。
4.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地 址: |
郑州金水区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 |
邮 编: |
450000 |
电 话: |
0371-88900579 |
电子邮箱: |
514584406@qq.com |
联 系 人: |
海峰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 年 月 日前发出澄清问题; 采购人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其他 |
9.6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限价: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 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120个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16.1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17.1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
16.2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谈判地点: 华能河南大厦物业办公室1214房间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 □提供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提交的各类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如因供应商提交虚假文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供应商:指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现场踏勘
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竞争性谈判被拒绝。
5.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 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竞争性谈判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在谈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6.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 编制基本要求
7.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7.5 供应商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 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采购需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 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 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0. 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 响应保证金
11.1 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 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相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 采购有效期
12.1 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3.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商务平台。
13.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 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 谈判小组
15.1 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三人以上单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
15.2 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16. 开启响应文件
16.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6.2供应商须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及地点参加谈判。
17. 评审方法
17.1 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办法按照第三章相应的要求进行。
17.2 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最终谈判结果,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
17.3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18. 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
19. 谈判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谈判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
20. 成交通知
20.1 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 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提交的各类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如因供应商提交虚假文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总则
1. 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谈判程序
1. 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视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下一步具体谈判过程。
2. 谈判过程
2.1谈判小组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谈判情况,在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的机会的前提下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 评审报告
3.1 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委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3.2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合同草案
(合同文本已通过法律顾问审核修订)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21年度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承包人:
二○二一年 月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河南大厦餐饮食材(水产品)框架采购项目
送货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正光北街与才高街交叉口西北角河南大厦
二、采购范围
餐饮服务过程中水产品食材,详见附件。
三、合同价款
承包人报价时所报各品目的“单价报价”作为与发包人合同执行的依据。价格变动约定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 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开始日期: 2021 年 6 月 1 日;
结束日期: 2022 年 5 月 31 日;
五、质量标准
符合报价时所报质量标准,必须附带相关检测及质量合格文件。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与本协议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合同附件;
中标通知书;
报价文件;
询价文件;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以及补充协议的,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供货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一般规定
词语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本项目
指发包人批准进行的水产品食材采购项目。
本合同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本供货合同。
合同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协议书
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供货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合同附件;
中标通知书;
报价文件;
询价文件;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郑州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技术标准和要求
承包人按照询价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承包人如果更改供货“技术标准和要求”,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书面形式认可。
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承包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以及采购文件第三章的约定,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发包人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其他权利与义务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承包人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产品,并保证所推荐的产品具有“三证”证明和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承包人提供产品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80%。
承包人在供应进口产品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明、货物清单,产品外包装上要标有中文标签。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安全性。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双倍经济赔偿。后果严重者,将追究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给发包人的产品价格,必须低于同一品牌、同等质量的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如有违反发包人有权按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价格与承包人进行结算。
承包人所提供产品,要遵照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订货时指定的时间、地点、质量要求来进行供货;承包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验收完成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如承包人在供货过程中违反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订货时提出的供货要求,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在发包人使用期间,如产品滞销或接近保质期的,承包人应及时给发包人进行退换货处理。
违约
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发包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7天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催款通知后的15天内,非承包人原因未能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
(2)如果发包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则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对应支付价款进行核算后支付。
承包人违约
发包人有权委托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的考核办法;违反发包人的考核办法等规定,发包人有权按前述规定处罚;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如果承包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2)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开展供货工作,又不能遵照发包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
(3)承包人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相关管理责任,所供物资屡次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能及时更换造成较大事故影响的;
(5)承包人因未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引发消防报警系统动作甚至火情,造成设备、财产损失,对发包人造成恶劣影响,视为重大消防责任事故的。
承包人停止工作及撤离
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当继续做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按照发包人的指令,保持现场整洁、安全所要求的工作后,停止一切进一步的工作;
(2)向发包人移交承包人所有供货相关文件与材料;
(3)其他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批准的退出方案为准。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
承包人应当赔偿发包人因终止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后,在此基础上发包人与承包人据实结算,并根据结算价款进行支付。
索赔
误期索赔
除非发包人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承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的货期交货的,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当次采购清单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承包人延迟交货超过60天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发包人有权:
1) 要求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疏忽;
2) 单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发包人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或“采购清单”的采购项目,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质量索赔
承包人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发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发包人退货,承包人应将发包人已付的该批货物所有款项退还发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当次“采购清单”货物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发包人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遭受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发包人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承包人接受。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承包人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承包人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承包人提交的货物产生的任何人身伤亡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双倍经济赔偿。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发包人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以下的情况:
(1)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且被界定为灾害的瘟疫、地震、洪水、风灾、雪灾等;
(2)战争;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应当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如果发包人或承包人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持续超过180天,则尽管批准了合同期延长,合同双方仍均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争议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保密
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对本合同的保密义务,未征得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场所、任何情况下发表或披露本合同或其任何细节。更不得把全部或部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翻印外传。
合同效力及份数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于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条件或期限见合同协议书相关约定。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
合同正本贰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份数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一般规定
1.1 发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邮政编码: 450000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
送达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
电子邮箱地址: 2507766287@qq.com
1.2 承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送达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2.1.1 供货安排
每日下午六点前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次日供货需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需求单进行采购并于次日上午六点四十分送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2.1.2 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2.1.3 其他义务:详见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及附件等合同组成部分。
2.1.4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姓名: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3.1.1 当承包人提供的货物出现安全及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第一时间与订货单位联系,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并尽最大努力弥补损失,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写清事件详情及整改措施,最终处理意见以发包人相关规定为准。
3.1.2 当发包人需要紧急供货时,承包人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供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1.3 承包人严格加强对送货人员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保障送货过程的顺利进行,若送货过程中发生事故,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1.4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供货需求后,必须按约定时间完成供货。
3.1.5 其他义务:详见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及附件等合同组成部分。
3.2 承包人代表
3.2.1 承包人代表姓名:
4. 现场
4.1 现场管理
4.1.1 承包人应积极接受发包人对现场的管理,遵守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
4.1.2 发包人对承包人现场管理的其他要求:
(1)需求确认:按照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不允许变动;超过2个月,如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由承包人每半个月向发包人报一次价格,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后执行最新价格。发包人按照确认后的定价表下达订单。
(2)送货时间。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下达的货物订单,应及时确认订单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送货。若需延期送货,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方可延期。
(3)送货地点。承包人将货物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完成货物码放并负责清理因送货而产生的垃圾。
(4)验收要求: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验收流程,货物须由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才完成送货,若部分货品不符合发包人验收要求必须按照发包人规定时间内更换完毕,不能影响当日使用。
5. 供货质量
5.1 质量目标:
5.1.1 承包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检疫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5.1.2 承包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发包人验收标准,货物送达时应保证质保期不低于规定质保时间的80%。
5.1.3发包人有权利随时到承包人生产及存放区域考核检查,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6. 合同价款及支付
6.1合同价款
6.1.1计价和支付货币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合同下的计价、支付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6.1.2合同价款的调整
承包人报价时所报各品目的“单价报价”作为与发包人合同执行的依据,该“单价报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不允许变动;超过2个月,如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由承包人每半个月向发包人报一次价格,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后执行最新价格。最终由发包人决定是否调价;发包人要求降低单价的,承包人应积极响应,如承包人不同意降低单价的,须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拒绝的说明。双方对价格调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所列供货清单品目以外的物资,为发包人需求量较少物资。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有采购需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遵循当期该物资的市场价格友好协商供货价格,并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产品要求进行供货。
6.2 支付
6.2.1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原则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据实结算并支付。
承包人账户信息:
用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7.考核办法
对承包人的考核实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由双方共同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主要为供货人员素质考核、现场管理水平考核、货物质量考核、安全意识考核、紧急供货情况考核及意见处理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予以备案并作为结算依据。
7.1.考核方式及方法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供应商考核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2.考核内容
详见考核表
7.3.考核的具体实施
7.4.考核兑现
(1)考核分数与合同款支付挂钩,以月度为扣款计量周期,计算方式根据发包人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当月扣除费用将于下一进度款结款时汇总,一并扣除。
8.争议
8.1 争议解决方式
本项目的争议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
9.合同效力及份数
合同份数一式6份,正本2份,副本4份, 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补充条款
10.1 在供货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火情,引发消防报警系统动作,且造成设备、财产损失,即视为出现重大消防责任事故;因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设施设备损失在5000元以上,即视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0.2 本项目承包人在编制供货服务方案的同时应自觉编制供货项目退出方案,退出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退出的条件;2、退出的原因;3、退出的时限;4、退出过程的责任和义务。
10.3 为保证供货服务的品质和效率,承包人应配备具有服务经验的管理人员。
附件一 价格确认单
单位(元)
附件二 货品安全责任书
项目名称: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
根据国家、地区相关标准,为加强项目的供货安全管理,规范供货活动,杜绝货品安全事故,特订立本货品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 双方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产品标准。
2、承包人保证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承包人保证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货品的包装、工具、设备安全,对货品无污染。
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5、承包人应严格货品的管理,包装应保证完好无损。
6、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库房进行现场检查,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承包人若违反本责任书任何条款,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三条 本责任书作为项目供货合同的附件,与项目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合同》一致。
第五条 本责任书份数一式6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项目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项目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建设、供货作业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供货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合同有关的材料、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项目供货合同的附件,与项目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合同》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份数一式6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供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大厦安全,保障供货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大厦供货工作的消防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等方面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责任期限:自承包人进入大厦工作之日起至工作结束撤离大厦之日止。
2021年 6 月 1 日至2022年 5 月 31 日。
供货区域:郑州市郑东新区华能河南大厦
2、发包人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供货人员在工作期间是否严格遵守发包人所制定的各项大厦管理制度及规定,同时发包人尽力为承包人供货提供方便支持条件。
3、承包人要保证全体供货人员必须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全体供货人员的来历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教育;供货人员不发生打架、盗窃、诈骗事件及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
4、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督促指导,负责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5、工作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设一名消防安全干部督促承包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随时监督检查,承包人确定一名现场责任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6、供货工作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源。
7、甲、乙双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包人全权负责供货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8、发包人消防安全干部协助供货现场防火负责人督促并纠正违反消防制度和规范的行为,有权向防火负责人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9、以上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承包人在供货期间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如违反上述各项条款,将负全部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保密承诺书
发包人: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发包人有关保守秘密工作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包人公司及其员工对保密责任和义务做出以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发包人保密规章制度和员工保密守则,严格做到:
认真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保密规定;不在公司信息内网、信息外网和互联网上存储、处理、传递发包人秘密;
不使用非涉密的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和复印机
等设备存储、处理、传递发包人秘密;
不使用与发包人信息外网和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存储、处理、传递发包人秘密;
不将非涉密的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设备在发包人信息内网、信息外网和互联网间交叉连接使用;
不将普通移动存储介质在发包人信息内网、信息外网和互联网间交叉使用,在发包人信息内网、信息外网上交换文档和数据必须使用发包人安全移动存储介质;
不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中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和发包人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发包人秘密;
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等通讯工具传输或谈论国家秘密和发包人秘密;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或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不私自留存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资料;不擅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
严格执行涉密文件、资料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擅自复印、扫描、传真涉密文件或扩大涉密文件的知悉范围;
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未经发包人批准,不擅自将发包人的各种文件、资料及发包人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在外事、社会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
对本岗位工作中涉及的密件、密电在收发、登记、分办、送批、传阅、保存、归档的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项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和发包人秘密的安全。
二、认真执行发包人和部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发生泄密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或发包人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发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汇报。
三、自觉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意识,掌握保密技能,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保密隐患,赌塞管理漏洞。
四、若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后果。
五、本《保密承诺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包人规定执行。
六、本《保密承诺书》一式6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保密承诺书》与《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效力不受《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采购项目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供应商考核表
第五章 采购需求
聚鸿河南分公司餐饮食材(水产品)项目技术文件
概况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目前负责华能河南大厦餐饮服务工作,现有各类专业员工40余人,华能河南大厦内服务对象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及其他外租单位共计9家 ,服务驻厦职工500余人。
总体要求
本章仅指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水产品物资采购的主要技术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
报价人应负责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水产品、物料类的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需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同时,报价人应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物资供应必需的相关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功能的详细描述。
响应文件必须包含所提供物资品牌生产商和生产产地说明。
报价人在报价时必须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产品的有关质量检测报告。
报价人应保证,竞争性谈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由报价人负责。
供货范围
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常用水产品物资,应包含不限于:
海鲜类物资明细如下: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1 |
基围虾(活20-30) |
23 |
胖鱼头3斤(三指) |
45 |
冻青虾仁 |
2 |
基围虾(活31-40) |
24 |
草鱼 |
46 |
日本蟹柳 |
3 |
白虾仁 |
25 |
鲫鱼 |
47 |
海蜇头(好的冰鲜) |
4 |
老虎斑 |
26 |
武昌鱼 |
48 |
金枪鱼 |
5 |
大元贝 |
27 |
黄鳝 |
49 |
大白刁 |
6 |
大带子 |
28 |
生蚝 |
50 |
河虾 |
7 |
日月贝 |
29 |
甲鱼 |
51 |
墨鱼仔 |
8 |
鲜三文鱼 |
30 |
活扇贝 |
52 |
泥鳅 |
9 |
大海螺 |
31 |
活扇贝 |
53 |
活虾 |
10 |
中海螺 |
32 |
皮皮虾★大 |
54 |
带鱼段 |
11 |
大花螺 |
33 |
大闸蟹 |
55 |
罗非鱼 |
12 |
小花螺 |
34 |
石斑鱼(冰鲜) |
56 |
信阳小白条 |
13 |
蛏子王 |
35 |
鲈鱼(海.冰鲜 |
57 |
小银鱼 |
14 |
蛏子 |
36 |
龙利鱼柳★ |
58 |
三去香鱼 |
15 |
活八爪鱼 |
37 |
带鱼300-400网A★ |
59 |
大鲤鱼 |
16 |
八爪鱼 |
38 |
去头小黄鱼143★ |
60 |
江团 |
17 |
水发辽参 |
39 |
黄鱼 |
61 |
黑鱼 |
18 |
桂鱼 |
40 |
大黄鱼 |
62 |
黄骨鱼 |
19 |
多宝鱼(花) |
41 |
鱿鱼筒★ |
63 |
鲍鱼 |
20 |
浄膛鲶鱼 |
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