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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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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经营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XDY2021-F0076)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经营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XDY2021-F0076)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经营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XDY2021-F0076)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JXDY2021-F0076

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经营承包项目

600.00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名义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受过行政主管单位重大处罚或不良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每天09点00分至12点00分,14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3.方式:现场或线上

(1)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联系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1-86166750),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2846613120@qq.com邮箱。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开标室(一),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鄱阳县珠湖山

联系方式:刘女士0793-66063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用友产业园二期1号科研楼BC区4楼

联系方式:0791-8791529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金源支行

账 号:200732382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燕敏、刘霞、伍谢俊

电 话:0791-87915290

邮 箱:454584516@qq.com

附件: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经营承包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1-F0076)技术需求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经营承包项目(采购编号:JXDY2021-F0076)技术需求.pdf

二、技术部分(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整体经营与服务,经营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 日起 1年,365天均需提供餐饮及相关服务。如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包括临时延 长供餐时间或因接待活动需要增加供餐品种的,投标人应满足需要。 2、经营服务期内,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不承担该餐厅人工、原材料、日 常维修(护)、水电费等,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3、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现有设备和场地,如现有设备不能满足 需求,由中标人添置设备,添置设备服务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处置。 4、江西珠湖实业有限公司餐厅限内部使用,非经允许不得对外经营。 (二)价格 1、一楼工作餐厅,以每餐 260人预测,全年约 600万元(仅作参考)。以单 价作为最高控制价,早餐 13 元∕人∕餐,中餐 25.5 元∕人∕餐,晚餐 25.5 元∕人∕餐。一楼工作餐厅以单价、满意度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费用。 2、二楼餐厅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不纳入价格评分。 (三)服务需求 1、品质保证 (1)一楼工作餐 早餐:提供各式点心、粉面类、稀饭、豆浆、奶制品、粗粮、鸡蛋等,每日 不少于 8个品种自主选择。 午餐、晚餐:2个主荤、2个花荤、2个素菜、1个汤,1份水果,米饭等主 食。 (2)二楼接待餐 以包厢用餐为主,确保菜品品质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经营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各项管理工作与服务进行全过程监 督,但不参与投标人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招标人若对管理内容及要求提出改进 意见,投标人需接受并做出调整。 3、经营服务期内: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低于 60 分的,招标人按比例减少当月(以上月 21日至本月 20日为一个周期)支付费用: 0分—40分(含),付全款的 85%;41分—50分(含)付全款的 90%;51分— 60分(含),付全款的 95%。 (1)确保按承诺数量提供菜品得 20分。每少一个品种扣 1分,扣完为止。 (2)确保菜品份量,未出现菜品及主食不能满足需求的得 20分。出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确保菜品品质,优 20分、良 15分、一般 10分、差 0分。 (4)其他事项 40分。未对查验索证进行公示的,扣 0.5分/次;未做到餐品 72 小时留样的,扣 1分/次;未做到执健康证上岗的,扣 0.5分/人次;环境卫生不 达标的,扣 1分/次;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扣 1分/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 扣 1分/次;发生人为损坏设备的,除造价赔偿或修理后,扣 10分/次;不配合 工作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扣 10分/次。招标人保留其他未尽事宜的扣分权限。 4、投标人对所雇用人员依据《劳动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实施管理,合法用工,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及时向所雇佣人员发 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 防安全、生产安全和劳务用工等负全部责任。如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 安全等事故、事件、劳务纠纷等的,由投标人负责处置和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人 身赔偿,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纠纷导致招标人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惩罚、 训诫或遭受损失等,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并不予支付当季度全部餐费。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完整、详 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食堂消防安全、食品 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做好食材供应管理,做好查验索证工作,并将食材 查验索证的内容进行张贴公示,食材供应安全受招标人监督。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把好餐饮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中的食品安全关,确保供应的餐品符合 食品卫生要求,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应配备持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 格证明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环境到用具等整个 过程都有严格的食品安全监控。投标人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操作规范》对提供的餐品严格执行 72小时留样,由专人规范留样并按规定做 好记录,招标人可不定期派人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投标人每日对餐厅场地进行 保洁除尘和安全检查,保证餐饮场地与餐饮设备设施的卫生与使用安全;按照规 定落实餐具消毒,每年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资料 交招标人备案并上墙公示。如招标人抽检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当季度 全部餐费。 7、投标人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体检,并持证上 岗。投标人应当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 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 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招标人发现有不合格或无资质人员,有权要求投标人 更换有资质人员。 8、投标人根据食堂的用餐人数、供餐方式、供餐时间等,确保供应的餐品 品种数量和实物量符合承诺标准,并认真听取招标人的意见与建议,及时调整餐 品口味,提供丰富、美味、营养健康的菜肴,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大众化需求。 9、投标人应提前一周将供餐菜单提交招标人审核,经同意后实行。投标人 须做到一周内无重复菜肴(不含蔬菜、汤),供餐当日中餐、晚餐不重复。投标 人须配合招标人其他要求定制的菜谱。如有配合节日或其他情况安排的特别配餐 需求,投标人应当满足。 10、投标人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行和管理,针对食堂管理运营中所产生的人员 成本、食材成本、燃气费、耗品费、维修费、水电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 人无关。投标人如发现供水(进户表前)、供电(进户开关前)、通讯网络等系统 故障及时报修,发现招标人负责管理的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故障或损坏, 及时报修并报告招标人。 11、投标人在进场前与招标人进行设备及厨房用具清点及试用,确保可正常 使用后进行设备移交(投标人仅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投标人须按照操作 流程合理使用,退场时在折旧时间内的设备需确保仍能正常使用。 12、投标人不得私自将招标人场所转给第三方使用。 13、投标人有义务保证餐饮的质量、卫生和菜肴保温等工作,同时需根据招 标人员工作息时间的特殊情况,合理安排供餐时间,以免发生迟到延误等情况发 生。 14、经营服务期满后投标人应撤出供餐场地。 注:以上“技术部分”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