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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长春市结核病院、长春市胸科医院、长春市第四医院长春市结核病防治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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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1-05-14】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059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4.6万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保期:1年

供货地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7)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第四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第四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代建单位: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304305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风险防控室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15304305719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05142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24.6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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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7)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1-05-14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评标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可于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文件售价(元)

8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5-2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1-05-25 09:30

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05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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