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职工食堂招标项目
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职工食堂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702-21402Y003
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路4号8号楼 |
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94 |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9日 |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更正事项: 1、项目名称变更为 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职工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 2、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17日16:00时;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5月20日9:30时;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5、采购需求变更(见附件); 6、打分表变更(见附件); 7、合同条款及格式变更(见附件); 8、中标服务费收取金额变更为收取固定金额3万元。 |
项目联系人:杨睿铭 |
联系方式:010-63348494 |
备注: 无。 |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更正附件.docx
采购需求
一、概况
1、研究院提供顺义天竺开发区A区天柱西路22号工作地餐厅约500平米(就餐场所)。
2、员工就餐人数,顺义天竺开发区工作地约400人,就餐采取半自助餐制。就餐单位:研究院及其下属企业。
3、拟定餐标早餐(8元)、午餐(20元)、部分晚餐(12元)。
二、招标内容
1、计划委托一家投标方服务团队负责送餐。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双方可提出解除合同,或经职工满意度调查达标,可协商增加服务期限,不再招标,以此类推。?
2、运营期间,由投标方负责将餐品从加工场所送餐到研究院天竺开发区工作地餐厅分餐。
3、运营期间,由投标方提供餐具并负责餐厅消防安全、食堂厨余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等工作。
4、运营期间,由投标方依据餐标制定每周菜谱提前一周交委托方审核。
5、投标方餐食制作场所距离天竺工作地餐厅5公里内,送餐时间保证在20分钟内为最佳。
三、投标方须知
1、投标方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具有餐饮经营服务相关资质,先进的现代餐饮服务理念和团体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服从企业管理要求,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集体配餐资质)、优选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餐饮专职各岗位负责人从业等级证(合格证)、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方。
3、具有2年500人以上企业单位供餐管理经验,且不少于2家本市内正在实施的项目。具有食品制作、加工、送餐、售卖相关有效资质。
4、运营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招标方和合同签订方为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费用月结单位分别为:通用技术集团机床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工研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投标方应具有送餐运营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餐饮操作人员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
6、制定送餐运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实施措施、卫生保障、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等各方面内容。
7、投标方具有停水、停电、停气、消防、设备故障、食品中毒等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发生异常情况也能保证正常供餐。
8、中标人须保证使用非转基因食材。
打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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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21分) |
业绩 (10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500人以上企业单位餐饮委托管理相关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本市内正在实施的企业单位餐饮委托管理相关业绩,得2分,满分4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以签约时间为准。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5分) |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证书得5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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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 |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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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分) |
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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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 |
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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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分 (79分) |
整体服务方案 (17分) |
针对采购需求,编写整体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全面、详细,阐述清晰,可执行性强,得12-17分; 方案比较全面,内容比较详细,执行性不强但能满足项目需求,得6-11分; 方案不全面,内容不够详细,内容有缺失得1-5分; 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餐食方案 (15分) |
提供详细的餐食计划,编写一周的早午晚餐食谱并作出说明: 食谱内容详细,搭配合理,能够考虑到特殊人群的就餐需要(如回民),营养均衡且符合运营净利润要求,得9-15分; 餐食计划简单或食谱搭配不够合理,营养不够均衡,得4-8分; 餐食搭配不合理,菜品单一,不能满足特殊人群的就餐需要,得1-3分; 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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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运营方案 (15分) |
针对采购需求,编写送餐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实施措施、卫生保障、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等各方面内容: 方案全面,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可执行性强,得9-15分; 方案较详细,能满足项目需求,但不够全面,得4-8分;方案内容有缺失,得1-3分; 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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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方案 (10分) |
针对具有停水、停电、停气、消防、设备故障、食品中毒等情况编写应急处理方案: 方案详细、全面、可执行性强,对各种紧急情况均作出了相应的应急预案,能够快速、稳妥的处理各种紧急状况,得7-10分;方案较详细,能满足项目需求,但执行性不强,得4-6分;方案内容有缺失,得1-3分;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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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配置(9分) |
项目经理(2分): 具有3年以上500人以上企业单位餐饮送餐管理经验得2分,无得0分(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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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人员(7分) 1. 餐饮专职各岗位负责人经验丰富,团队人员数量充足,岗位职责明确,得4-5分; 餐饮专职各岗位负责人经验欠缺,团队人员数量较充足,岗位职责较明确,得2-3分; 具备餐饮专职各岗位负责人,团队人员数量欠缺,岗位职责混乱得1分; 无得0分。 餐饮专职各岗位负责人需具备从业等级证(合格证),否则本项不得分。 2.提供全部人员的健康证(有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3.能够提供厨师长及主副食厨师长期稳定工作承诺得1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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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能力(10分) |
配送距离(5分): 投标方餐食制作场所距离天竺工作地餐厅5公里内,得5分; 投标方餐食制作场所距离天竺工作地餐厅5(含5公里)-7公里,得3分; 投标方餐食制作场所距离天竺工作地餐厅7公里(含7公里)以上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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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方案(5分): 针对采购需求制定配送方案,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合理,可行性强,送餐时间保证在20分钟内得4-5分; 方案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合理,有一定可行性,送餐时间保证在20分钟内得2-3分; 方案思路不清晰,可行性弱,送餐时间不能保证在20分钟内的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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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承诺(3分) |
投标人保证使用非转基因食材,做出相关承诺,得3分;不提供,得0分。 |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双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1、 总则
第1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择优选定”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乙方获甲方所属 项目的送餐承包权。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委托 负责本合同实施中具体事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三条 乙方指派 为送餐负责人,负责餐厅的日常卫生、消防管理。
第四条 乙方要树立为员工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饮食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履行承诺,为甲方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2、 经营标的及服务责任
第五条 甲方提供如下场地:
1、餐厅(就餐场所):顺义工研约500平米(就餐人数约400人)。
第六条 服务期内,乙方要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财产损失等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承包方式、期限及费用标准
第%1条 承包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早餐、中餐及部分加班晚餐送餐服务。
第%1条 承包期限: 自 2021 年 6 月 日至 2022 年 6 月 日止。
第九条 费用标准:早餐拟定8元/人、午餐拟定20元/人、加班晚餐拟定12元/人,每月 10日 前且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及相关处罚规定”,据此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督。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第十一条 对乙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所售食品的品种、份量、质量及服务态度等实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 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中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乙方进行整改落实。
第十三条 按时支付乙方送餐费用。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具有餐饮经营服务相关资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要求,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第十五条 负责在餐饮加工场所制作完成后运送至就餐场所并完成分餐(提供餐具、就餐方式采取半自助餐制),确保每天按时、保温、保质、保量供应。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均匀。开餐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依据餐标制定食堂每周菜谱,并在周 五 前将下一周的菜谱交甲方审核。
第十七条 具有停水、停电、停气、消防、设备故障、食品中毒等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八条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按规定体检。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第二十条 每周要制定三餐食谱,接受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每周向甲方公布食谱,并存档备案;要按食谱加工制作,接受甲方监督,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备查。
第二十一条 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 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二十二条 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情形
(1) 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1、 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限期整改不力、卫生等级降低。
2、 经营期间,出现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而引起的就餐人员罢餐静坐、聚众闹事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用餐满意度调查3次低于80%。
4、 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 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6、 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7、 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违规、违约行为的。
(二)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完全无法履行的,可以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变更合同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结算账目。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设备、器具归乙方所有;乙方因满足其经营,对食堂进行装修、装饰灯设施应无条件移交甲方(双方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如乙方逾期仍有财物存放就餐场所,甲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财物予以处理。若乙方拒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搬出该场地,甲方有权收回就餐场地,且对乙方物品的损毁、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7、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造成损失的30%的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第二十二条(一)款(1-7项)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违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根据甲方制定的《食堂管理规定》对食堂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双方可据此制定相应处罚细则。
8、 附加条款
不可抗力
协议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后,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协议,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的合法追偿。
3、国家政策性的调整影响到协议的履行,双方将协商解决。
12.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后双方签字盖章。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就餐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乙方的投标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