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1年05月至2021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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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食堂菜品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菜品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项目名称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二、项目预算 预算合计为240万元/年。经统计,我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费用约20万元/月。 三、服务内容 生鲜肉类、鱼类、蛋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面类、干货杂货副食品类、调料类等。 四、服务期限 计划采购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三年期。; 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内容和质量要求 (一)配送内容:生鲜肉类、鱼类、蛋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面类、干货杂货副食品类、调料类等。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生鲜肉类、鱼类、蛋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面类、干货杂货副食品类、调料类等食品,均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规定。其中: 1.生鲜肉类鱼类、蛋类,应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或标准,应保证肉类来源于惠州市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卫生部门检疫合格。 2.蔬菜瓜果类,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应保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和泥沙等,保持全天完整,属于无公害蔬菜瓜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 3.粮油面类,不得有腐烂、变质、过期、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有异物等问题,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 4.干货杂货副食品类、调料类,应属一级正品,来源于正规大生产厂家,证件齐全,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一半。 5.冷冻类及干活类,应由正规厂家生产,检验或检疫合格,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6.水产类,由正规养殖场提供,确保安全无污染。 二、商务要求 (一)用餐人数:约350人(仅供参考),具体按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二)送货要求 1.实际供货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供应产品必须足量价平。 2.供应商应有一辆以上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每日6:30点将当日所需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4.除因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送货。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2天告知采购人。 5.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三)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干燥、牢固、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等,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张贴标签,注明产地、品种、净重、生产单位和日期等。 (四)供货来源:供应商必须在正规市场和正规渠道采购,并取得供货商家的有效证件。 (五)质量保证 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因供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生食品中毒事件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合格报告复印件等。 3.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食品安全流程、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食品进行不定期检查。如供应商未履行合同约定,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给予书面回复说明原因。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六)重量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订购数量进行食堂原材料配送,实际以采购人收货时双方共同验收的数量为准。;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实行招标。 | 7,200,000.00 | 2021年0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