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1NBHSWT041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肉食类下浮率:18(%),鲜蔬类下浮率:30(%),家禽类下浮率:22(%),水果类下浮率:25(%),水产类下浮率:20(%),禽蛋类下浮率:20(%),熟食类、豆制品类下浮率:25(%),冰冻类下浮率:25(%),干货类、酱腌菜类佐料类、早点类下浮率:20(%),粮油类下浮率:18(%) | 宁波市绿盛菜篮子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林牧场 |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 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 | / | 1批 | 3510000 | /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忻芙蓉,陈婷婷,叶舫,董爱平,王伟鉴,邢家溧,周甬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的服务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基准计算,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8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鄞江镇建岙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雪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3002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宇骁、陈春楠、郑菊琴、周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质疑联系人:陈斌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2021年04月23日 2021年05月14日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海曙】
采购编号:2021NBHSWT04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
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9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40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T04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1053 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351 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第一阶段合同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两阶段合计两年,合
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
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及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
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单位
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
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
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宁波市中山西路 298 号
海光大厦 4楼(南门电梯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
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
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
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
4
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 CA 申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
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5.1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
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
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
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
不负责。
拟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
487 号;
拟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之后,2021 年 5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
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4 楼(南门
电梯上)];
收件人:史宇骁 联系方式:0574-83033198、13989372288
5.2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
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6.1 现场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
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
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2 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
(kxzb02@126.com)进行收发。
6.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6.4 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
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5
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有关疫情相关事项自动废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鄞江镇建岙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董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3002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 487 号 218 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宇骁、陈春楠、郑菊琴、周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质疑联系人:陈斌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
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
服务帮助。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2
1、报价方式:报相应产品或物资的折扣率(%);投标价格按参照基准价进行折扣率报价,合
同履行期限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率,请各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
动存在的合同风险。招标控制价为 100%,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基准价的确定:原则上每次供货更新一次,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数据清单,采购人抽查确认,
确认原则按以下方式所采集的价格中最低价为准:
(1)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
均价、“超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宁波超市平均价;
(2)宁波菜篮子网(海曙中心菜市场);
(3)采购人周边最近菜场或大型超市。
3、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公式为:各供货产品或物资的基准价×折扣率×供货数量的总
和-考核扣款金额。注:原则上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若因特殊原因超过预
算金额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4、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中标折扣率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2、以 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6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7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
评 标 结 果 公 告 : 评 标 结 束 后 ,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于 “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
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7
序号 内容、要求
9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11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供应商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推荐顺序确
定 1 名中标单位。
★12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提交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给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合同履约后视履行情况不计息退还,但如中
标供应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其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供应商追偿。
13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14
付款方法:当月货款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采购人负责部门,由负责人员核实并签
字确认;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
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1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第一阶段合同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两阶段合计两年,合同
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
是否续签。
16
服务有关要求:
(1)服务地点/服务现场:采购人指定或认可地点;
(2)应提供的其他辅助服务/工作任务: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的服务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基准计算,向中标供应商一
次性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银行票汇款、
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18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为 食堂物资配送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
餐饮业。
19
配送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1)由于看守所工作的特殊性,配送人员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管理规定。
(2)配送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看守所名义从事有损看守所形象的行为。
(3)配送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在押
8
序号 内容、要求
人员划清界线,防止被在押人员利用。
(4)配送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5)凡需进入监管区的配送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看守所方提
如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6)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带领或看守所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
区大门。
(7)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看守所工作人员和武警哨兵的检查,凭
通行证件或经看守所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区大门。
(8)配送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海曙区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配
送人员通行证》或《配送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看守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带入带出,并接受监
门武警和值班人员的检查管理。
(9)配送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①武器弹药、刀具、利器;②放射物、剧毒物品和
麻醉物、毒品;③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④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源;⑤绳
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⑥录音录像照相器材、通讯工具、计算机、多媒体等电子产
品;⑦其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
品保管在贮物箱。
(10)配送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将《配送人员通行证》或《配送人员临时通行证》挂
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11)配送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看守所的下列规定:
(12)不得擅自与在押人员接触,与在押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13)不得为在押人员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晶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14)不得为在押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在押人员打电话:
(15)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16)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1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看守所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18)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窗。所有车辆在任务完成后应驶
离监管区。
(19)配送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看守所将责成中标人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的
将与中标人解除合同,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20)新冠防疫期间,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海曙区看守所的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
配送。
20
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 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
9
序号 内容、要求
(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
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
字{2009}28 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
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
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合
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
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疫情期间,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且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
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给他人。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招标文件允
许的除外)。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
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
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
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 招标内容及要求;
5.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11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
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
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传真或书
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并要求回执确认。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
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
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
3.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 U 盘存储的电
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
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
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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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
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资格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
料:
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尚未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表),其
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c、2021 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
d、2021 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f、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声明
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
件格式及附件”);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特定条件。
2.商务技术文件
(1)评分标准对应页码(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
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见格式);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格式内容);
(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见格式内容);
(7)评分标准对应的投标人相关证书及荣誉(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类似项目业绩表(见格式内容);
(9)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见格式内容);
(10)服务方案(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关内容);
(11)投标人如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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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可以不提供);
(12)资格、评分标准、采购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投标文件资料。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
供此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资料。
4.注意事项
★(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
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
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
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
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
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
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
容涉及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
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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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
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
的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
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签字部分可用 CA 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
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 400-8817190)。
注:投标文件中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以 U 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盘形式存储,并单独
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
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
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
承担。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声明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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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
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
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
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且经评标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有恶意串通情形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或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而投标人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或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
哪个为有效的,或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漏项、漏量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注:(1)开标过程需投标人确认的事宜,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请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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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标期间做好相应的准备。(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三)特别说明
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 U 盘
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
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
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
(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
(7)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
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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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
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
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评标程序不进行。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盖章。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带“★”的条款)无负偏离的。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3、实质审查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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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
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30 分钟。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
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采购文
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采购方式变更
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
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
七、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或成交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
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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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八、合同授予及履约验收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
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上报诚信状况,并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
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投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
九、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招标内容所包含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
2.倘若此类指控发生,投标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采购人声明保护有关方面的知识产权,维护其有关合法权益,但这不是采购人的基本义
务。
十、政府采购政策
1.政策说明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
或者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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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
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⑤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
(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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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
际情况制定。
一、总则
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
监督。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体投标(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
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评标程序
1、采购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2、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最终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资信技术得分和报价得分之和)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四、评标过程
1、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检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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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30 分钟。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资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其中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
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报价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
后保留二位小数)。
如出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及事宜,由评标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并讨论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
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打分结
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
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
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
并存档。
4、报价合理性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则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报价、商务技术得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并推荐
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6、中标结果
采购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根据决标结果和公告,向中标供应商发出
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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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分标准
序号 评标内容
价
格
分
(30)
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投标有效报价优惠值 6%(如有)。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该类别价格分%×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最终价格得分为投标人在各类别所得价格分之和。
注:各食品类别价格分满分值:肉食类:3 分;鲜蔬类:3 分;家禽类:3 分;水果类:
3 分;水产类:3 分;禽蛋类:3 分;熟食类、豆制品类:3 分;冰冻类:3 分;干货类、
酱腌菜类、佐料类、早点类:3 分;粮油类:3 分。
技
术
商
务
分
(69)
分
1、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5 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内容进行逐条响应,每负偏离或未
响应一条扣 1 分,扣完为止。
2、本项目服务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任务的理解及本项目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
的相应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配送、供
货能力情
况(15 分)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商品质量安全、食品追溯机制、采购渠道、
配送供货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运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合理性科学性,是否存在食
品安全隐患、功能分区不明显,标识不清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安
全防患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及考
核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服务质量
保障承诺
及应急措
施方案
(10 分)
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的方便程度(如经营场所便捷性等)、
售后服务措施、服务承诺、货物送达看守所时间保证、货物数量保证、货
物安全卫生保证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7、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殊性拟定的各项应急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恶劣天气、运送车辆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议 (0-5 分)。
合理化建
议(2 分)
8、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进行综合评议(0-2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人员配备(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岗位情况、人员数量、人员健康证持证等情况,
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注:提供本项目配置人员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4
10、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4 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专用配送车辆(冷链运输车,且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每辆 2 分,最多 4 分。注:车辆购置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以及牌照清晰的车辆照片加
盖单位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11、企业资质(1分)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书的得 1 分。注: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12、认证证书(3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认证证书的得满分 3 分,任缺一个
相应认证证书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入投标
文件,原件备查。
13、以往业绩(3分)
自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同类配送项目业绩的,
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政府采购指定公告网站或各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14、供应食品品质保证(3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原件备查。
15、防疫监测设施(3分)
投标人生产区域具有疫情防控消毒通道设施设备的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发票原件备查。
政策分
(1)分
16、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 分。
25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配送对象: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犯人食堂。
2、配送内容:肉食类、鲜蔬类、家禽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类、熟食类、豆制品类、冰
冻类、干货类、酱腌菜类、佐料类、早点类、粮油类等。
3、配送数量:满足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犯人食堂每日实际需求,最终以采购人相关工作
人员电话或口头订单的数量为准。
4、配送方式:所有配送内容(产品或物资)集中采购、定时定点送达,无条件响应采购单位
提出的补货、退货、换货要求。临时急需用品供货须在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 3 小时内送达。残次
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 1 小时内送达。中标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采购
人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通过现场过秤,对原材料的质量品质、规格大小
进行验收并签名,作结算凭证。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第一阶段合同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两阶段合计 2 年,
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
定是否续签。
二、总体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
2、中标供应商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
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能自觉遵守采购人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接受采购人、海曙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等单位的监管。
5、所供产品或物资不得缺斤短两。
6、中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管业务员,提供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中标
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管业务员,否则视为违约,除履约保证金作为
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中标供应商必须指派固定人员和车辆负责供货。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送货人员的法定身份
证件和送货车辆的合法行驶证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送货人员,否则视为违约,除履约保
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严格遵守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定期(原则上两周不得少于一次)向采购人提交相
关工作人员及送货人员的核酸检测证明材料;且严禁采购疫区产品和物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
权要求无条件解除供货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6
9、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须单独建立台帐或帐户
核算。对所有配送的原材料均有详细的进销存帐,且能够提供完善的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8、中标供应商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9、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供应商应负经济和法律上的全部
责任。
10、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纠纷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的,若
检测结果表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
的时限内予以调换质量合格的产品;若检测结果表明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
承担。
11、中标供应商的配送场地应装有监控设备,中标后承诺采购人能够实时查询及历史回放 30
天。
12、中标后,开始履行合同之前须按保险公司要求投保足额食品安全责任险。
1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堂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和行业标的要
求。列入国家 QS 食品认证管理的必须要有认证证书,严禁供应“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
不得供应已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二时间的商品,不得供应未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供应的商品。所提供
的产品或物资数量、质量,必须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看守所。在供货期间,如发
生商品质量问题,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发生商品
产权、质量安全等法律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解除供货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4、供应本项目的产品若在中标供应商仓库须保鲜或冷冻存放的,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密封包
装单独隔离存放,不得与其他配送单位的产品混合存放。
15、人员配置要求:中标方应配备不得少于 5 人的配送团队,保证所有物资和产品的及时送
达,现场服务到位。
16、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
件解除供货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食品、食品添加剂。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
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27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注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三、原材料种类及相应质量要求表
序号 原材料种类 质量要求
1
肉食类
(排肉、精肉,牛肉等,
冷鲜和冰冻肉类除外)
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
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
疫章。并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
《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
2
鲜蔬类(土豆、西红柿、
青椒、青菜、大白菜、包
菜、茭白、芋艿、豆芽等)
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做到去根、去菜帮、去粗垃圾。种植中
不使用禁用农药,不违规使用农药,能保证源头质量和并每批次提供
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3 家禽类
鸡鸭等禽类必须去内脏,提供检疫证明。鸡鸭等禽类脱毛应符合规定。
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或《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
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4 水果类
所提供的水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能提供水果农药残留检测
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5 水产类(鱼、虾等)
鲜活、质优、无污染、无变质、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
并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6 禽蛋类
质量要求为鲜蛋外壳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
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将蛋轻轻摇
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品质应符合 GB2748《鲜蛋卫生标准》
的要求,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
证件。
7
熟食类、豆制品(卤菜、
熏肉、豆腐、千张、香干、
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
腐等)类
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8
8
冰冻类(鸡腿、鸡翅、贡
丸、香肠、青豆、玉米、
毛豆仁等)
冷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生产厂
家必须为冷冻品生产企业或大型的专业批发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产品
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
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9
干货类(干木耳、干香菇、
紫菜等)
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
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10 佐料类
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是非转基因知名品牌产品,且质优、
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
规定;包装无污染、无泄漏,无胀袋、胖听、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
现象。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产
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QS”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1 早点类
年糕(保鲜期以内)、面条(新鲜、当日加工、制作)、水饺(保鲜
期以内)、包子(新鲜、当日加工、制作)、馒头(新鲜、当日加工、
制作)、油条(新鲜、当日加工、制作)、糯米汤团(保鲜期以内)、
饮品(牛奶、豆浆等,保鲜期以内)等。
12 粮油类
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
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每批次须随货附该批次经市级及以上第
三方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最新相关食
品质量安全认证。其中:食用油必须为一级冷榨或压榨非转基因油;
大米必须是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出产的稻谷生产的新米,符合
GB1354-2009 国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
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
通则》、GB2716-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若国家有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品牌、质保期、
生产日期、批号、安全标识等,并能顺利追溯源头。
29
四、考核办法
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配送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管理,强化过程监督,有效落实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
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范有序的推进食堂物资配送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单位
二、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每项扣分在额定分值内扣完为止。
三、考核扣款办法:每月安排一次考核(满分 100分),具体考核标准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考核结
果与每月货款拨付额挂钩:
(1)当月考核分在 95 分以上(包括 95分)的为优秀,拨付全额货款;
(2)当月考核分在 90(含)~95 分的为良好,以 95 分为基准,每下降 1 分扣除每月货款的 1%;
(3)当月考核分在 85(含)~90 分的为合格,以 95 分为基准,每下降 1 分扣除每月货款的 2%;
(4)当月考核分在 85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以 95分为基准,每下降 1 分扣除每月货款的 3%,扣
完为止。如一年内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份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细则:见下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额定
分值
扣分标准
1 规则制度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
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
品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时间报告制
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3
任缺一项制度扣0.3分,不
上墙扣完为止。
2 岗位职责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品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
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药残留检测员
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
人。
2
任缺一项岗位职责扣0.25
分,不上墙扣完为止。
3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2
每缺一个扣0.5分,扣完为
止。
4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员从业资格证。 2
每缺一个扣0.5分,扣完为
止。
5 晨检记录。 1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相关
30
工作人员缺一扣0.2分,扣
完为止。
6
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管理架构健全。 1 无不得分。
7 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
不合理扣0.5分,无不得
分。
8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1 无相关记录扣1分。
9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配置有监控设施、消防设施、防盗设
施。
1 缺一扣0.5分,扣完为止。
10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6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
分,扣完为止。
11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6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
分,扣完为止。
12
质量保障
包装产品有QS标志。 6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
分,扣完为止。
13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证明。 6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
分,扣完为止。
14
各类台账、
记录
进出库记录。 3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
分,扣完为止。
15 水果、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样扣1分。
16 48小时食品留样记录。 2 缺一扣0.5分。
17 退换货记录。 1 缺一扣1分。
18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19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20 配送场地卫生整洁。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21
产品存储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22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23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2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24
供应本项目的产品若在中标供应商仓库须保鲜或冷
冻存放的,中标供应商未采取密封包装单独隔离存
放,或与其他配送单位的产品混合存放。
4
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
止。
25
配送
按时到位。 6 每发现一次不及时扣1分
26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5
发现一次不属于指定品牌
的扣1分,扣完为止。
27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5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合要求
扣1分,扣完为止。
31
28 价格执行 按网上公布的价格执行。 10
未按中标折扣率和中标基
准价执行的一次扣2分,扣
完为止。
29 看守所
评价
后勤工作人员评价。 5 优5分,良4分,一般2-3
分,差0-1分。30 后勤管理人员、看守所领导评价。 5
31
其他违约
情形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其他单位合同履约过程中,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行业主管部门督查中发现
严重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当月货款不予支付,且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以任何形式返还。
注:①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②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实际情况合法、合理的
调整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文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确定的版本为准)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和供货周期
1.1 供货清单:肉食类、鲜蔬类、家禽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类、熟食类、豆制品类、
冰冻类、干货类、酱腌菜类、佐料类、早点类、粮油类等;详见附件 3。
1.2 服务期限:三年,第一阶段合同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两阶段合计两年,合
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
是否续签。本合同服务期自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止。
1.3 配送方式:所有配送内容(产品或物资)集中采购、定时定点送达,无条件响应甲方提
出的补货、退货、换货要求。临时急需用品供货须在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 3 小时内送达。残次品
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 1 小时内送达。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一
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通过现场过秤,对原材料的质量品质、规格大小进行验收并
签名,作结算凭证。
二、合同金额
2.1 合同金额约为 万元/年,
2.2 本项目肉食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鲜蔬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家禽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水果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水产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禽蛋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熟食类、豆制品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冰冻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干货类、酱腌菜类、佐料类、早点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粮油类的中标折扣率为 %。
三、价格说明
3.1 基准价的确定
原则上每次供货更新一次,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数据清单,采购人抽查确认,确认原则按以下
33
方式所采集的价格中最低价为准:
(1)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
“超市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宁波超市平均价;
(2)宁波菜篮子网(海曙中心菜市场);
(3)采购人周边最近菜场或大型超市。
3.2 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结算公式为:各供货产品或物资的基准价×折扣率×供货数量的总和-考核扣款金
额。
注:原则上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若因特殊原因超过预算金额的,根据政
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3 付款方法:当月货款由中标供应商在次月 5 日前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采购人负责部门,
由负责人员核实并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
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四、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履约后视履行情况不计息退还,但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五、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分包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甲方应于前一日把每日订货清单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乙方,给乙方组织供货以必
要的时间。
6.1.2 货到后,及时接受货物并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认为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及
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换,如乙方不能予以更换的,甲方有权另寻供应商。
6.1.3 每月月底及时结算和支付货款。
6.1.4 减少或者增加订货应及时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够按要求调配货物。
6.2 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 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数量、时间把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6.2.2 保证所交付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2.3 如货源满足不了甲方订货的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够另行订货。
6.2.4 保证能提供每批次供货蔬菜的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报告和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酱
34
菜类等物资的检疫报告。
6.2.5 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
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2.6 乙方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6.2.7 乙方必须固定 1-2 名驾驶员及 1-2 辆送货车辆,按甲方确定的时间送货,并将相关的
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同事办理进出手续,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
6.2.8 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应按安全相关规范及规程操作,确保不出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七、质量要求及验收
7.1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总体质量要求”及“原材料种类
及相应质量要求表
7.2 验收:蔬菜、肉类食品必须是优质、新鲜、无污染、无变质、蔬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
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证明;酱菜类提供各个品种产品“三证”,到货时包
装上生产日期清晰,保质期剩余时间大于保质期二分之一;豆制品产品为当天生产,提供生产厂
家“三证”和每批次出场检测报告。乙方提供的每批次肉类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
疫合格证,禽、蛋类须提供宁波市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等。乙方未提
供货提供的报告与所送品质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
八、违约责任
8.1 质量安全方面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三无”商品;
(2)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的;
(3)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政府管理部门督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政府
管理部门处罚的;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质量等级标准的;
(5)超过保质期的;
(6)预包装无标签的;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8)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8.2 供货服务及售后服务方面
乙方出现以下情节的除赔偿损失外,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 1000 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
金 2000 元,第三次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乙方未能按照双方协商的送货时间和送货数量及送货方式来满足甲方要求的;
(2)验收不符的商品乙方未能及时调换或调换后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
35
(3)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相关监狱管理规定、不配合相关检查的。
(4)乙方对甲方每批次所需品种报价不全,或报价幅度低于投标所优惠幅度。
8.3 廉政方面
乙方不得以礼金、礼卡、优惠劵及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馈赠甲方的任何工作人员等有违法廉
政承诺规定的,在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的廉政违约金。
8.4 考核方面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一年内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份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9.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9.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诉讼
10.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宁波市海曙
区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
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1.4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36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如下:
表 1:蔬菜类报价 元/斤
参考品种 月 日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大白萝卜
冬瓜
大土豆
西红柿
大白菜
包心菜
青瓜
其他蔬菜
蔬菜类折扣率(小写): %;
表 2:肉类报价表 元/斤
参考品种 月 日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鲜猪肉
鸡胸肉
鸡腿
其他肉类产品
肉类折扣率(小写): %;
表 3:禽蛋类报价表 元/斤
参考品种 月 日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鲜蛋类
其他蛋类
禽蛋类折扣率(小写): %;
表 4:豆类制品产品类报价表 元/斤
参考品种 月 日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塑格豆腐/格
大油豆腐
小油豆腐
黄豆
绿豆
其它豆类产品
豆制品菜类折扣率(小写): %;
表 5:酱菜类报价表 元/斤
参考品种 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榨菜
雪菜
什锦菜
群英汇脆
萝卜干
腐乳
酱乳瓜
酱大蒜头
其他酱菜类
37
酱菜类折扣率(小写): %;
表 6:粮油产品类报价表 元/斤
参考品种 月 日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大米
大豆油
粮油类折扣率(小写): %;
表 7:调味品类报价表
参考品种 月 日基准价 折扣率 供应价格
酱油
味精
老抽
盐
其他调味品
调味品类折扣率(小写): %;
说明:
1、所有酱菜须提供生产销售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每批次肉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和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禽蛋类提供宁波市动物或动物产品
分销信息凭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甲方需要的材料。
3、所有蔬菜类必须为优质、新鲜、无污染、无变质;并且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4、所提供豆制品类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5、禽蛋类质量要求:鸡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8
安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今乙方因____________项目,与甲方有业务来往,有人员和车辆需经常进入 看
守所监内工作,为防止乙方进监车辆和人员违反 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监
管安全隐患,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浙江省 看守所外来人员监管安全保证金交纳管理规定》向甲方交
纳监管安全履约保证金,单位项目为 5000 元,个人项目为 2000 元。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协议前交纳,不签订本协议不得进监施工作业。
二.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须将《进监须知》告知乙方项目负责人和进监人员,对他们进行安全
教育。
三.乙方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学习看守所的《进监须知》,并对进监人员(包括驾驶员)进行《进
监须知》教育,乙方进监人员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人员、车辆进入监区前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配合出具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审批。
2.不携带手机、香烟、打火机、现金、有价证券等违禁物品进监;因工作需要携带危险工具和有毒
物体进监,主动进行申报并认真登记;
3.在监内服从现场民警管理,无民警带领下不单独流动,在各车间流动及时向民警报告;
4.不为在押犯人私购、私带物品和信件;
5.不私自与在押人员单独接触,不与在押犯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为在押犯人找关系说情;不泄漏业主机关单位的秘密;
7.进监着装端庄、整洁,穿戴由看守所统一配备的标志服,不赤膊、不敞胸、不穿拖鞋;
8.不在监内吸烟,不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9.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用明火;
10.车辆在监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
11.车辆进监到达指定位置后,必须做到车头朝里、熄火、拔下钥匙,司机原则上不得离开驾驶室,
确需离开的,车窗、车门必须锁住,钥匙交带车民警保管。
四.乙方进监人员如有违反上述的行为,每违反一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违约金可
在履约保证金额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 50%时,须按本协议第一条交足金额。
甲方可根据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节,开出禁止进监通知书,禁止乙方相关人员进入监
内。
39
廉政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
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
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
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省采购监管处。由此引起
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1.外包装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NBHSWT041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封面格式
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NBHSWT041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41
3、评分标准对应页码
评分标准对应页码
招标文件对应评分项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备注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也可自行设计该表格。
42
4、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签
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电
子投标文件 壹 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份。
1.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我方对招标项目愿以承诺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内容的服务。
(2)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投标保证金为 / 。
(3)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提供服务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
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4)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5)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
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6)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
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邮件: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43
5、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 标 声 明 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
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
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
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
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3、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5、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
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6、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
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7、我方已完全明确采购文件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
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来投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代表来投标)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
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
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6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47
8、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
投(中)标单位名称
是否国内企业
是否宁波企业
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
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
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
是节能清单产品
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
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
本项目预算 /(无须填写)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无须填写)
投(中)标金额(万元) /(无须填写)
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8
9、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9
10、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2021NBHSWT04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和说明
是否
偏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其他商务条款 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 无偏离
注:1、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资信条款的相关内容;
2、是否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等字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0
11、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称 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备注
1
2
3
4
5
… … … … … … …
注:以上表格中如为现有正式在职员工的,后附人员的身份证、经验证明(如有)等资料复印件;
经验证明原件备查。非现有员工的,只需注明各岗位人员配备数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1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技术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取得技术职称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建设
规模
担任职务
在建或
已完
招标人及
联系电话
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2
12、机械设备仪器配置表
机械设备仪器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规格 用途
备注
(自有/租赁)
注: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3
1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
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若超出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
4、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1NBHSWT041
投标报价
肉食类 (下浮 %)
鲜蔬类 (下浮 %)
家禽类 (下浮 %)
水果类 (下浮 %)
水产类 (下浮 %)
禽蛋类 (下浮 %)
熟食类、豆制品类 (下浮 %)
冰冻类 (下浮 %)
干货类、酱腌菜类
佐料类、早点类
(下浮 %)
粮油类 (下浮 %)
54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司名称)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 (公司名称) 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次采购标的为 食堂物资配送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餐饮业;供应商根据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附后。
55
56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用提供此表格)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采购人)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7
16、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
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
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
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
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
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
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
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
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五)投标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八)特别说明
(九)质疑和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二)投标人的风险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四)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二)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的方式
(三)评标程序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
(五)错误修正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六、采购方式变更
七、定标
(一)签订合同
(二)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验收
九、知识产权
十、政府采购政策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二、评标组织
三、评标程序
四、评标过程
五、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1.外包装格式
2、封面格式
3、评分标准对应页码
4、投标函
5、投标声明书格式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9、类似项目业绩表
10、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11、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2、机械设备仪器配置表
13、开标一览表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