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XZB-2021-0987-008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厨房设备采购,包括:食堂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验收、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5、预算金额(最高总限价)及资金来源:33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交货及安装期: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到货、安装并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4至2021-05-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1室(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负一层、负二层从B-2电梯口进入,一层从B4、B5、B6电梯进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我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②我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我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④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⑤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⑥我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⑦我单位(含我单位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我单位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我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加热设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9) 业绩合同(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04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6大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负一层、负二层从B-2电梯口进入,一层从B4、B5、B6电梯进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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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