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SNCG-FM-2021009
二、项目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成交
供应商名称:西安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1688号17层17-3室
成交金额 :2649209.13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二次报价.png
五、磋商小组名单:
专家:史红梅、将应和、王广乾、屈根荣 采购人代表:王安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林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宜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启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陕西世纪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知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家供应商声明为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联系电话:029-815446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29-88661306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SNCG-FM-2021009]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SXS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评标办法.xml
附件: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doc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项目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SNCG-FM-2021009
采 购 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定义 8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8
三、磋商文件 15
四、磋商保证金 16
五、磋商报价 17
六、响应文件 18
七、组织开标 19
八、组织评审 21
九、成交 35
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
十一、其他 37
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 38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 33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5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61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41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45
第三部分 响应方案 54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SNCG-FM-2021009
三、采购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29-81544655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029-88661294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含光校区和雁塔校区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270万元
八、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应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特定资格要求:
该项目采购内容以物业服务为主,其中涉及保安服务的,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两种形式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均可。
(1)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或提供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备案证明材料。
(2)从保安服务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十一、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公告期限
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2、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notice/show/533.html,现场办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疫情期间数字认证证书(CA锁)新办及续费可使用网上受理邮寄领取的方式办理,详见http://www.sxggzyjy.cn/xwzx/002002/20200218/79d68d76-7e82-44b0-8b8b-cb07d0658787.html。
5、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
十二、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交纳壹万元整(¥1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应一次性足额交纳,到账时间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确认的收款时间为准;保证金以纸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保函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对保函的真伪及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确认,到账时间以采购人开具回执时间为准;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供应商应在电子保函系统中提交申请,到账时间以银行开具的电子保函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西安长安北路小微支行
账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子账号:80691050142888888803015
备注:1、账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要用全称,包含括号里的内容,标点符号为中文字符;
2、 项目如分标段,各标段应严格按照对应的子帐号交纳磋商保证金,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保证金交纳错误的将被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3、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详见
http://www.sxggzyjy.cn/xwzx/002002/20200527/2cad1083-c76c-465c-beb0-017de9f5bf4e.html。
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029-88661327????029-88661348
长安银行联系方式:029-82565233????029-82565160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保证金”有关内容。
十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本次磋商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9:30
3、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5、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最少半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自行调试,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并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群号,以便处理突发情况。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开标时,供应商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对待。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
十五、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六、系统平台技术支持:4009280095
采购代理组织联系电话:029-88661306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半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培训请关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通知公告栏目。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5、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
6、如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不能查看视频直播(直播窗口黑屏),请先检查当前使用的电脑中是否已安装flash软件,如无安装,请至官网进行下载安装。(https://www.flash.cn)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定义
(一)采 购 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
(三)集中采购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询问内容超出采购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
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须按时出席。需要答疑的问题各供应商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共同对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对供应商书面提出的问题形成答疑纪要,在网上发布公告。答疑纪要与磋商文件中不一致的内容,以答疑纪要为准。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
(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
联系电话:029-88661258
投诉书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509室
联系电话:029-68936154
(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1、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
5、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应当在清单之内采购。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六)关于产品和服务
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委托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
4、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可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照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的,将作无效磋商处理。
6、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
(七)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委托人、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响应文件开启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九)供应商的磋商费用自理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
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 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磋商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
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
(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四、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联系电话:029-88661348
2、以纸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各供应商须将采购人开具的保函回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磋商的,保证金会退回原项目投标供应商账户,供应商需按照新的磋商文件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废标或终止的,磋商保证金自废标或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门将按原交纳路径退还;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供应商须携带交纳时开具的回执前往采购人处换取银行保函,供应商自行向保函开具机构申请办理撤销或注销;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可在电子保函系统中申请撤销。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一)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需要响应的内容。
(二)磋商报价采取多轮报价的办法,最后报价作为计算价格分值的依据。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使用制作标书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下找到本次磋商的项目,填写最后报价表,签章并提交。
(三)如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最后报价提交不成功的均为无效报价,磋商小组在综合比较与评价时将使用上一轮有效报价进行报价评审。
供应商最终报价较首次报价降价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价较首次报价的下浮比率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四)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到元。
(五)磋商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六、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形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磋商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
(二)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
1、响应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
3、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4、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2、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
七、组织开标
(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进行自行调试。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并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群号,以便处理突发情况。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开标过程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磋商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网络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
(五)响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
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
1、开标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标程序;
2、开标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开标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
八、组织评审
(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审结果;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成立磋商小组
1、为了确保磋商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3、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五)评审程序
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审查项
通过条件
结论
不通过原因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
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已缴存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已缴纳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信用记录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控股管理关系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
书面声明
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
特定资格要求
该项目采购内容以物业服务为主,其中涉及保安服务的,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两种形式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均可。
(1)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或提供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备案证明材料。
(2)从保安服务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如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如供应商提供联合体协议则视为联合体投标;如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则视为分包)。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应予以废标。
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结论
未通过原因
1
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
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一致。
3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4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时、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的保证金帐户,且保证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到帐。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有效性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际到账凭证为准;保证金以纸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提供采购人开具的保函回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账时间以采购人开具回执时间为准;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开具的电子保函时间为准。
5
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1)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
(2)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第一次磋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6
技术服务要求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偏差表》,结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
7
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
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8
合同条款响应
有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3、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更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出评判。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4、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需要供应商书面答复磋商内容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答复磋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更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基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
6、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4)供应商要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平台系统无法使用时,供应商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申请退出磋商,书面申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退还其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对待。
7、综合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定义参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的磋商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排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
项别
分项
评审要素
备注
名称
总分值100
名称
分项
最高
分值
价格
15分
价格
15
有效供应商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5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根据“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
服务方案
44分
服务方案
12
供应商依照采购人规定及各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各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工作要求、质量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体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化服务。
1、对投标人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得0-4分。
2、对投标人提供的安保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得0-4分。
3、对投标人提供的公寓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得0-4分。
管理制度
8
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工作标准、人员管理办法、服务质量标准、奖惩制度、考核办法、作业流程、服务体系等方面。
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可行性强,得6-8分;
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基本可行,得3-6分;
管理制度简单,实施计划欠佳,得0-3分。
档案管理
3
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制度,详细列出档案的登记、收集、整理、保存、使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具体具体、全面,可行性强,得2-3分;
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具体、可行性欠佳,得0-2分。
设施设备管理
7
用于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校区绿化、设备耗材等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提供日常维护的设施设备、使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和维护、保养方案。
管理制度和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7分;
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合理,具有可实施性,得2-5分;
管理制度和方案具有实施性,得0-2分。
投入工具情况
4
针对本项目提供所需要的劳保用品、工作服装、清洁工具、通讯工具、安保防护用品、日常巡逻用品、机械等的配备情况。
机械设备、装备工具种类齐全、能完全满足物业需要、能及时补充、更换、人员服装统一,得2-4分;
机械设备、装备工具不齐全、人员服装不统一,得0-2分。
不提供不得分。
应急预案
8
根据本项目制定遇到火灾、水浸、电梯困人、特殊雨雪天气、急性传染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学院重大工作日的卫生检查与临检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资产保护、治安、消防、特殊情况、各类节假日、大型活动或临时性活动配合方案等)。
应急预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8分;
应急预案较为全面、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3-6分;
应急预案简单,合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欠佳,得0-3分。
防疫服务
2
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项防疫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防控方案、特殊人员处理、日常体温检测制度、日常防疫消杀等方面。
防疫服务制度和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分;
管理制度和方案不全面、不合理,得0-1分。
人员配备
23分
管理人员
6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专科学历得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3年物业服务经验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物业服务经验得2分。(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和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
2、拟任保安队长具有3年保安队伍管理经验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得2分。(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和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
额外人员
7
满足磋商文件人数要求(72人)前提下,每额外增加1-2名工作人员得2分,3-4名工作人员得4分,5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得7分;满分7分。
团队人员
6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清单,承诺若出现服务人员因事、病等不能工作的,及时请调其他服务人员补充,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人员配备合理性、科学性赋分。
人员配备清单合理、科学得4-6分;
人员配备清单较为合理、科学得2-4分;
人员配备清单不合理、不科学得0-2分。
人员管理制度
4
针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培训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请销假制度。并承诺所有上岗人员在上岗前经过专业培训。
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规范、可行,得2-4分;
管理制度有效、可行,得0-2分。
业绩与实力
8分
业绩
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计分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1分,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
认证
3
投标供应商通过以下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得分,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3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为计分依据)
服务承诺
10分
服务措施
6
详细列出服务方案、内容、方式、保障措施,服务措施切实可行,能够考虑并满足服务的多种需求,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监督、批评和建议。
服务措施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4-6分;
服务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2-4分;
服务措施简单、不具有实施性,得0-2分。
其他承诺
4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利于本项目开展的其他承诺。
其他承诺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3-4分;
其他承诺简单、不具有实施性,得1-3分;
不提供不得分。
说明
1、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各类数字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本企业产品或其他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9、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
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及成交金额。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
(一)本项目采用第 1 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认。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评审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六)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八)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
(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在递交响应文件阶段、密封性等形式检查阶段、资格审查阶段或磋商小组评审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改正后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四)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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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是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70万元,采购内容:安保人员16名、后勤人员56人,共72人。工作要求:含光校区、雁塔校区后勤及安保服务。
★2、如现有员工愿意继续工作,则供应商应接收采购人现有相关人员,其中安保现有:12人,后勤现有:42人。合理安排采购人现有相关人员岗位,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一年内不得解除合同。
二、安保工作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安保工作规范及要求
学院含光校区位于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南一路503号,各有一个大门:两个校区均需要车辆、门禁、消防、治安、技防管理人员配合做好学院稳定安全工作。
1、服务门岗管理要求
1)负责检查进入校门人员证件,根据学院保卫处要求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控制校外人员、车辆进入学院。
2)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院,确保学院教育教学秩序。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院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院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院保卫人员对进出学院的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院。
4)学院安保人员对出入学院的大宗物品和由于学院教学及项目实施需要的材料(包括各类化学药品、试剂、固液气体等相关材料及容器等),要查验相关部门/学院的证明材料,经请示学院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5)按规定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6)立岗时要严格执行立岗礼仪标准,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7)按照学院规定在学院范围内的门口区域开展工作,保障门口出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出入交通顺畅、门口文明美观。
2、服务巡逻管理要求
1)巡逻时间及安排应满足学院保卫处要求。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3)巡逻时,为保持学院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4)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要及时劝告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如发现或接到特殊情况报告的,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相关事件信息和具体情况的同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并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第一时间处理相关事件。
6)对于消防、事故多发、敏感、危险品存储区域要详细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可视事情严重程度酌情处理,向保卫处汇报,并做好巡视和交接班记录。
7)灾害性预防巡检、灾害性天气预警。
3、应急处理管理要求
1)按照《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开展工作。
2)针对学院各类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预防、响应、处理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建立储备清单,制定并落实储备制度。通过巡查、监控等手段监视运营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兆及隐患,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及响应。
3)每半年对人员进行应急事项处理培训,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价。
4)对于某些由于不可抗拒(如天气等)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或发生的其它意外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迅速恢复正常工作。
5)供应商安保人员需根据不同案例的现场情况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应变处理,在政府部门(如消防、警方)到现场前,最大程度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在学院保卫处的指导下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对案件处理。
6)对于学院突发任务及举办大型活动应积极配合,安排足够人员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4、协助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消防安全管理
①学院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如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巡检、危险物品管理和消防监控等。协助采购人在学院内设置禁火、禁烟标志。
②严禁在学院内存放易爆、易燃、剧毒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等;严禁在学院内加油;严禁在学院内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合格插头、插座等。
③安保人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防火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④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使用消防水,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⑤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随意停放。
2)消防设施管理
学院内的消防设施管理,如消防器材巡查、布点优化、有效性检测及通知维保单位更换耗材。建立和完善消防器材档案。
3)施工管理
学院内生产和加工作业不得妨碍消防安全,特殊需要时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使用防火阻燃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建立消防安全记录
消防巡视员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认真如实填写,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及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并在公安机关已经备案登记。
2、响应文件中必须就服务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环境卫生、内部管理、服务规范、纠错措施、监控措施、预警措施、成本核算、满意度控制,以及管理费用的预算标准、项目、数额、支付办法、支付时间、包括奖惩措施、指标、违约罚则等方面做出明确详细的实施方案,并附相应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等。
3、必须对工作交接,资产交接等事项做出明确具体的计划和方案。
4、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将作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基本依据。
5、服务承诺说明
1)提供服务的标准、内容及措施
2)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3)详细的人员配置清单和上岗证书原(复印)件
6、供应商根据政府制定的当地保安管理有关法规、条例及服务合同对上述区域及保安服务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对安保人员的要求
★1、人员要求:安保总人数不得少于16人,并承诺为所有拟派人员缴纳社保。
安保人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
岗位人数
岗位需求
1
含光校区
保安队长
1人
负责安保人员的管理工作,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大门口门岗院内巡逻、车辆收费管理
6人
(现有5人)
24小时值守,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办公楼
1人
8小时值守,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人数
8人
2
雁塔校区
保安队长
1人
负责安保人员的管理工作,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北大门口
2人
(现有2人)
16小时值守,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公寓楼、
院内巡逻
4人
(现有4人)
24小时值守,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监控中心
1人
(现有1人)
8小时值守,25岁--55岁,身高160cm以上。
人数
8人
总计
16人
2、保安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态度和善,语气亲切,言辞得体,耐心解答问话,微笑迎送。
3、保安员要时刻遵守机关的有关规定,严格作息时间,准时上岗。
4、保安员在岗期间严禁饮酒、睡岗、脱岗、看书、看报、听广播、打扑克、上网聊天玩游戏。
5、保安员要有消防安全基本素质和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熟悉了解校区消防设施的重点部位和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保安员工作之余不得从事非法营运等非法兼职工作。
7、保安员要经过专业保安知识培训,持有保安员证、健康证明等方可上岗工作。
★8、成交供应商需为接收人员(12人)统一办理保安员证、健康证明。
▲9、保安员要穿着统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持有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保安装备器材,装备器材要完好无损,保证日常正常使用。
(1) 日常工作记录
做好各项工作(执勤、值班排班等)的记录工作,做到“日常工作记录明确,岗位交接任务明确,处理问题方法明确,学院精神传达明确”,定期向保卫处报备。
(五)资料文档的保存
要建立严格的档案收集、分类、归档整理、使用、保存制度,以备查阅。
(六)仓库管理
建立仓库管理和备品备件领用归还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7) 投诉接待处理
建立投诉接待处理流程,及时处理投诉,并做好回访与记录。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配套设备清单”中详细列明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的配备装置。
2、如遇采购人有重大活动,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增加保安人员数量,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中。
3、一般赛事、活动和军训期间(每年约2周)保证提供不超过招标总人数20%的保安人员保障活动安保工作,重大赛事、活动和迎新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安保实际可适当增加安保人员数量,以保障活动展开。活动期间的安保人员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九)服务事项的验收(考核)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完成《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对保安公司的季度考核表》(附件)。
三、后勤工作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含光校区
1、学生公寓管理
1.1基本情况
学生公寓共4层,房间数为124间(含男生宿舍25间、女生宿舍99间)公共卫生间7个、公共洗漱间7个,床位总计1044(男生床位数208张,女生床位数836张),公共洗衣机8台,公寓值班室两个。
南平房女生公寓,现有房间18个,床位162个,公共卫生间2个,公共洗漱间1个,公共洗衣机1台,公寓值班室一个。
青年公寓为女生公寓,现有房间80个,床位446个,无公共卫生间,公寓值班室两个。
1.2住宿要求
学生公寓与南平房女生公寓作息时间:公寓按照8:00-11:30;14:00-16:30;23:00-6:00时段断电,其余时段原则上供电,早6:00开大门,晚23:00关门;公寓门口24小时需有人值班。
青年公寓作息时间:公寓按照8:00-11:50;14:00-16:50时段断电,其余时段原则上供电,早6:00开大门,晚23:00关门;青年公寓南门24小时需有人值班,北门23:00-6:00锁门期间不需要值班,晚归学生凭学生证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入内。
维护公共秩序,严禁在公寓内打架斗殴、音响音量过大、高声唱歌等做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严禁公寓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酗酒,严禁带入或饲养宠物,严禁经商及散发商业广告、传单。
严禁在公寓内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毯、电吹风、热得快等学院统一附设的照明与通讯设施以外的发热电器,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在熄灯后使用蜡烛及焚烧其他易燃品。
1.3人员管理要求
★含光校区总人数不得少于34人
含光校区学生公寓岗位需求表
序号
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
岗位人数
1
公寓管理员
负责学生公寓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1人
(现有1人)
2
公寓值班员
对学生住宿公寓进行管理和服务。
12人
(现有9人)
3
卫生保洁
负责含光校区的保洁工作。
9人
(现有7人)
4
电工
负责校区的动力、照明设备、线路的管理维修和一般安装、保养工作。
2人
(现有1人)
5
管道工
负责全院内外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及暖气包的维修、更换工作。
1人
(现有1人)
6
木工
负责检查处理学院的门窗、玻璃、桌椅、橱柜等问题。
1人
7
食堂管理员
负责安排食堂各项日常工作。
1人
(现有1人)
8
茶水洗浴锅炉工
负责满足学校茶水、洗浴锅炉工作。
2人
(现有1人)
9
采暖锅炉工
负责11月15日至3月15日采暖期供暖工作。
4人
10
绿化管护
负责含光校区学院内现有绿化区域养护。
1人
合计
34人
1.3.1公寓管理员
(1)按照要求、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对负责的公寓楼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中心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每天对所管辖的公寓楼进行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随时掌握各楼的情况。
(3)熟悉并掌握每个楼的基本情况,对工作人员及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登记,并向中心反映。
(4)维护公寓楼宿舍的日常生活秩序,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负责对所辖学生公寓楼值班员和保洁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为:
①室内各种设施的完好情况,要维修的设施及时报修。
②室内如有违章用电情况,按规定及时处理。
③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并做到向领导及时反馈。
(7)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3.2公寓值班员
(1)按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对负责的公寓住宿学生进行管理和服务,除本公寓学生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2)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按员工行为规范标准上岗,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学院监督、考评、考核。
(3)负责各宿舍固定资产的登记注册及管理检查工作。
(4)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生事故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5)礼貌用语、热情服务,认真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6)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随便拿用学生的物品。
(7)掌握学生住宿情况及房源情况,熟悉所有宿舍的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关心的问题,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8)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3.3食堂管理员
(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学习和落实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安排食堂(餐厅)各项日常工作。
(2)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主动与采购及工作人员沟通,主动争取货源,计划采购,保证食堂原材料的供应。
(3)切实做好成本核算,厉行节约,最大程度降低材料及人工成本。
(4)检查食堂日常卫生,做好各项纪律并落实奖罚制度。
(5)认真听取师生对食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师生当中了解需求,不断更新供应品种提高服务质量。
(6)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或向处领导汇报。
1.3.4公寓保洁员
(1)负责对公共走廊、楼梯、扶手、消防栓等进行清洁。工作时间循环保洁,定期对卫生间进行消毒。
(2)垃圾筒每天抹洗一次,保持外边洁净,杜绝苍蝇、虫子的存在。筒内垃圾要及时集中到垃圾站。
(3)各负责区垃圾要统一放置并及时清运,保证空气流通。
(4)所有楼内公用的天花板、内墙,必须每周一次检查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5)在学院的统一布置下,配合其他部门和人员做好消杀防疫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6)学生宿舍日常维修物品及低值耗材(包括劳保用具,扫把,拖把,垃圾筐灯管,插座,开关,床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主要负责含光校区院落公共环境清洁,生活垃圾清理,及南、北住宅楼、东宿舍楼、教学楼、报告厅、办公楼、南平房、学生公寓、青年公寓(不含负一层餐厅和一楼门面房)的公共卫生清洁。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
保洁面积
1
教学楼
4500㎡
900㎡
2
办公楼
1027.95㎡
206㎡
3
报告厅
721.35㎡
140㎡
4
南住宅楼
4588.50㎡
900㎡
5
北住宅楼
4469.30㎡
900㎡
6
东宿舍楼
259.90㎡
52㎡
7
学生公寓
4664.35㎡
910㎡
8
青年公寓
2475㎡
600㎡
9
南平房
528.41㎡
300㎡
保洁面积合计
4908㎡
2.1具体要求
(1)教学楼、办公楼、餐厅、公寓、报告厅、小二楼的公厕、走廊、过道、墙面、地面、桌面、台面、排水明沟等要求始终保持卫生整洁,无小广告、蜘蛛网、垃圾、明显污渍、灰尘等卫生死角;
(2)要求各区域的大厅玻璃门、窗户及外框、门帘等明亮、无污迹,每周清洁两次以上;
(3)学院卫生要每天上、下午全面打扫一次,保持院子、道路洁净。建筑垃圾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清理掉或自行清理;
(4)清洁各岗位每天定时清理垃圾桶(箱);
(5)凡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乱丢、外泄,垃圾倒放不到位、焚烧垃圾等;
(6)爱护卫生工具,存放要整齐有序;
(7)遇到所负责区域内的水电线路问题、损坏公物或其它突发事故等及时报修;
(9)公厕卫生标准
地面:无纸屑、污迹、痰迹,要求每天上午、下午各拖地面1次;
小便池:冲洗清理2次/天,无尿碱、无杂物、不堵塞;
蹲便器:冲洗清理2次/天,无尿碱、无污迹、无杂物、不堵塞;
隔离板:要求无污迹、无乱写、乱画,保持板面干净;
洗脸台(盆)、镜子:要求保持台面、镜面干净,水台(盆)无污迹、不堵塞;
要求门、窗、墙、瓷砖干净、明亮,纸篓清洁,无蜘蛛网,无小广告,无乱写、乱画;
水龙头:无污垢,使用正常。
3、动力保障及维修
负责全校区水、电、暖的基本维修与保障工作,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要求24小时,无节假日维修,保证水通、灯明、供应正常,设施正常使用。小问题及时处理,一般维修不过天,特殊情况三天以内必须完成。
在维修工作中零配件在300块钱价格以下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超过300元以上价格的采购人审定以后进行处理。
突发紧急抢修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维修情况,须报采购人鉴定后,由采购人下维修工作单进行抢修或维修。
3.1电工
① 负责校区的动力、照明设备、线路的管理维修和一般安装、保养工作。保证校区安全、正常供电运行。
② 认真学习和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③ 协助动力与维修管理干事制定有关电力维修、改造方案并实施。按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修的验收工作。
④ 定期对校区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巡视检查、检修、保养。负责校区安全用电检查,对任何违章用电行为有权拆除和没收。
⑤ 负责校区和涉外单位每月用电量的核查、抄报。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修记录(检修项目、内容、部位、所换零部件、日期、备件材料消耗等)做好资料归档。
⑥ 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精心保管,节约使用备件、材料、油料,做好交接班记录。
⑦ 熟悉工作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事故处理建议,配合事故处理工作。
3.2管道工
① 负责全院内外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及暖气包的维修、更换工作,做到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熟悉全院上、下水管道和热管网的走向及阀门安装位置,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② 负责全院水房、厕所洁具、散热器、雨水井、化粪池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做到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③ 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做好节假日和夜间的值班,做好维修工作,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④ 熟悉安全知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发生。
3.3木工
① 负责检查学院的门窗、玻璃、桌椅、橱柜等,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② 建立维修登记簿,对所有的维修用料详细记录,做到修旧利废、节约材料、减少浪费,同时保管好维修工具及设备。
3.4校区绿化管护
3.4.1摆放要求:在大门口4—10月份7个月内摆放常绿花卉大14盆、中28盆、小30盆。
3.4.2养护职责要求:
养护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草木花卉生长规律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3.4.3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① 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绿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② 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③ 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④ 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⑤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虫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⑥ 抗旱、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⑦ 不包括自然因素即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的植物损失。
3.4.4养护质量和考核
① 成交供应商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养护。
② 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
③ 成交供应商依据合同进行工作,对工作进程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④ 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
⑤ 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⑥ 采购人需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一间。
⑦ 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协议签订后3天内,成交供应商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采购人审核批准,作为工作依据。
⑧ 成交供应商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
⑨ 成交供应商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有人为损坏、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⑩ 成交供应商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⑩ 成交供应商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的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采购人须在成交供应商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成交供应商进行交底。
3.4.5安全防范要求
① 成交供应商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 成交供应商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瓜果类植物在瓜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雁塔校区
1、人员要求
★雁塔校区后勤总人数不得少于22人
雁塔校区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
岗位人数
1
公寓值班员
对学生住宿公寓进行管理和服务
10人
(现有10人)
2
卫生保洁
负责校区内的保洁工作
6人
(现有5人)
3
电工
负责校区的动力、照明设备、线路的管理维修和一般安装、保养工作。
2人
(现有2人)
4
管道工
负责全院内外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及暖气包的维修、更换工作。
2人
(现有2人)
5
木工
负责检查处理学院的门窗、玻璃、桌椅、橱柜等问题。
2人
(现有2人)
合计
22人
1.1公寓值班员
雁塔校区现有四栋学生公寓楼,外加一个公寓楼一个单元23间宿舍。共有学生宿舍382间,其中1号公寓23间,卫生间2个,使用面积800平方米;4号公寓52间,卫生间4个,1623平方米;4B公寓139间,卫生间8个,4262平方米;5号公寓94间,卫生间6个,3514平方米;6号公寓74间,卫生间5个,2928平方米。合计共有学生宿舍382间,卫生间25个 ,使用面积13127平方米。教室33间,机房12间,实训室34间,办公室及其他用房35间,教学楼使用面积7472平方米。
1.1.1负责所在公寓楼门禁管理工作,熟悉本公寓入住教工、学生情况及公寓建筑结构,实行24小时值班,严守岗位,不擅离职守,无特殊原因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和异性入内;严格检查学生携带物品出入公寓,并做好登记,确保公共财产和学生、教工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夜班人员坚守所辖区公寓,遵守作息时间,开关大门及供电;
1.1.2负责所在公寓楼内各房间备用钥匙、大门钥匙、安全通道钥匙及部分设备紧急状态时使用钥匙的管理工作;
1.1.3负责所在公寓学生、教工的入住、退宿手续办理工作(入住:分配寝室钥匙、登记住宿表和公用物品配置表、建立住宿名册;退住:注销住宿名单、收回寝室钥匙、检查公物完整情况);
1.1.4负责所在公寓楼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及安全运行检查、监管工作,及时上报维修单,配合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工作;
1.1.5负责所在公寓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1.1.6负责所在公寓的日常蚊、虫消杀及消毒防疫工作;
1.1.7负责与公寓相关日常公务活动的配合及接待工作;
1.1.8负责所在公寓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工作:熟悉火警、匪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能熟练运用消防器材,懂得必要的救护知识,遇到突发事件能积极处理,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及时了解问题和原因,并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火警电话:119、匪警110);
1.1.9关心、爱护学生,主动热情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1.2卫生保洁岗
1.2.1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
①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扫拖拭一遍,作业完成后做到随时保洁;
②地面目视无烟蒂、纸屑、果皮等杂物,无卫生死角,无明显污迹;
③楼梯扶手、消防箱等公共设施表面擦拭,无明显灰尘及擦痕;
④不锈钢物品表面光亮无污迹;
⑤顶面目视无污迹、灰尘、蛛网等;
⑥墙面目视无污迹、粘附物、浮尘、脚印及乱涂乱画;
⑦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焚烧;
⑧保洁时间间隔不超过15分钟;
1.2.2外墙面
每周一次清洁,要求目视无污迹、无粘附物、无浮尘、无脚印、无乱涂乱画、无蛛网。
1.2.3公共卫生间
①墙面、墙角、隔断,目视无灰尘、蜘蛛网,隔离板无污迹、无乱画、乱写,保持板面干净;
②面盆光洁,便器洁净无污垢;
③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
④地面干净,无烟蒂、污渍、积水、纸屑、果皮等。
1.2.4玻璃门窗及隔断
①玻璃表面无水迹、手印、灰尘、擦痕。
②窗台、窗框、门框表面洁净、无浮沉、无杂物。
1.3维修维护岗
1.3.1电工、管道工、木工负责雁塔校区内规定的水、电、木等所有的维修维护项目,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1.3.2保证水、电、木、暖等的正常运行,除正常工作时间外,水、电保证24小时有应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及时处理应急工作,维修维护不过夜,除特殊情况外,当天维修当天解决。
1.3.3日常维修维护及材料费,教室及宿舍内卫生保洁用具,包括拖把、扫帚、簸箕、纸篓、锁具更换等学生公寓内所有卫生用品,维修维护材料单个300元以上的由学院负责采购或学院认质定价后由供应商提供,300元以下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 其他要求
若采购人因校区调整等原因而产生的岗位人员需求变化,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增减调整,据实结算。(新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
备注:1、加“★”内容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逐条响应、有缺漏或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
2、加“▲”内容项为重要要求,投标人未达到这些要求或空白项(即为负偏离)将影响评分
附件: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对保安公司的季度考核表
季度: 年 月 日
学院部门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保卫处
地 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项 目
员工素质
满意程度评估
备 注
规范操作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服务质量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培训力度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整改速度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管理能力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专业水平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敬业精神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公司配合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综合达标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评估总分
□ 非常满意 (10分) □ 满意(8分) □ 一般(6分)
□ 不满意(4分) □ 非常不满意(2分)
考核人意见与建议:
满意率
□优 □良 □中 □差
备注:
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
一、服务条件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款项结算
(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货币单位:人民币
(三)结算方式:每季度末成交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当季度90%的款项,剩余10%作为考核基金,本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的考核基金。
四、服务保证
1、所有服务项目包含人工费(含福利和社保)、企业行政管理费、后勤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环境卫生清洁费、人员培训费、利润、税金、水电和小型维修所需维修材料费、保洁用品费及设备维护所需的工器具费(疏通机)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现有人员接收
如现有员工愿意继续工作,则成交供应商应接收采购人现有相关人员,其中安保现有:12人,后勤现有:42人。合理安排采购人现有相关人员岗位,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一年内不得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教育其员工增强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并对其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和其他时间的人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行为致使其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项目服务期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各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4、人员雇佣及工资标准
(1)成交供应商须保障所有人员待遇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2)成交供应商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关系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从事与本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经营性活动,不得引进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出让学校任何资产,成交供应商有义务爱护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不得阻碍经学校批准的服务项目和活动的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五、服务承诺
以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解除合同
如发生下列任意一项,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考核不合格,拒不改正、影响服务质量或损害国家利益的。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大火灾、伤亡、档案丢失等。
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隐瞒不报。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违约责任
(一)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三份,成交供应商、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一份,成交供应商办理结算两份。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
bbb〈项目名称〉
西安石油大学雁塔、鄠邑校区室内常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后勤及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第27页 共62页
第68页 共61页
第 38 页 共 78 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注释:
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
2、第三部分响应方案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磋商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
陕西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公章)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X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X
二、财务状况报告 X
三、社保缴纳证明 X
四、税收缴纳证明 X
五、信用记录 X
六、控股管理关系 X
七、书面声明 X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X
九、特定资格要求 X
十、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X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X
一、响应函格式 X
二、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X
分项报价表 X
三、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X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X
五、技术服务偏差表 X
六、合同条款响应 X
第三部分 响应方案 X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及其性质 X
二、技术服务方案 X
3、 参考样表 X
4、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 X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九项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其中,《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
三、社保缴纳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
五、信用记录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标段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 (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2、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 (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6、 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格式不限。
控股管理关系(样表)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与以下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关系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 标段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 标段空白处填写“/”。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___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自开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
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
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采用纸质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也可使用法定代表人CA锁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签章。
九、特定资格要求
该项目采购内容以物业服务为主,其中涉及保安服务的,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两种形式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均可。
(1)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或提供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备案证明材料。
(2)从保安服务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的供应商,需提供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 标段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___标段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 标段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
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
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
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
五、我方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
六、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七、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八、所有关于此次磋商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专用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第31页 共62页
第 53 页 共 78 页
二、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价
内容
小写:
大写:
单位:元(保留到元)
备注: “磋商总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8 页 共 87 页
分项报价表
序号
服务(岗位)名称
服务(岗位)薪资/月
1
保安队长
2
保安
3
公寓管理员
4
公寓值班员
5
卫生保洁
6
电工
7
管道工
8
木工
9
食堂管理员
10
茶水洗浴锅炉工
11
采暖锅炉工
12
绿化管护
13
……
磋商总价合计
小写:
大写:
单位:元(保留到元)
备注:1、本表“磋商总价合计”金额应与“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磋商总价”一致;
2、 供应商根据服务(岗位)名称,填写每月薪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保证金以纸质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提供采购人开具的保函回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磋商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
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
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服务偏差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条款
偏离程度
偏离简述
或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4
5
6
……
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
2、“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合同条款响应
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响应方案
一、供应商概况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权变更、总公司分公司分布及经营状况、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用户评价、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及评优获奖等情况。
(二)供应商性质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供应商(货物项目为生产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下文给定格式),符合要求则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拟分包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将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
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也无联合体及分包情况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也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进行测算。
特别提醒: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供应商非中小企业不填写此表。
关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___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二、技术服务方案
参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组织评审》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编制技术服务方案。
三、参考样表
(一)业绩合同样表(仅供参考)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
数量合计(个):
注: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
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
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
2、项目团队人员清单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姓名
年龄
资格
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
业绩和经历
当前
分工
2、技术人员
姓名
年龄
资格
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
业绩和经历
当前
分工
3、辅助人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
业绩和经历
当前
分工
备注
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
四、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