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项目分类 | 采购项目包组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优惠率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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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燃料)
招 标 文 件
包件编号:ZC130800202100067001004
采 购 人:平泉市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0
第四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21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七章 资格审查 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泉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泉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件编号:ZC130800202100067001004
项目名称:平泉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380000.00元
最高限价:13380000.00元
采购需求:第一标段(大米、面粉、油、鸡蛋);第二标段(肉类);第三标段(蔬菜、调料);第四标段(燃料)。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自供货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
(1)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所投产品,鸡蛋可不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质检部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
(2)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鸡蛋除外,许可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和国家质检部门(委托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三标段:无
第四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下载文件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原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泉市第一中学
地址:承德市平泉市
联系方式:李敬超 13833408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文化大厦南塔十层
联系方式:张丹丹0314-206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丹
电 话:0314-2067000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平泉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拦标价:四标段(燃料)640000.00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 |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3 |
报价方式:单价、总价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货之日起一年。 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6 |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数) |
7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08点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投标保证金为: 四标段(燃料)12000.00元;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泉支行 账户名: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四标段(燃料):13001687408050505578-0129; |
8 |
招标文件的质疑、解释和修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2、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疑问问题”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以补遗公告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变更或补遗公告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变更或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期开标。 |
9 |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日内需向我公司邮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10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见第四章) |
11 |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将现场影响本项目的一切因素考虑在投标报价之内,未详细踏勘现场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12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
13 |
代理服务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前一次性支付。 |
14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1 月 27日-2021年 2月2日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
1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开标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原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
16 |
采购人:平泉市第一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李敬超 联系电话:13833408988 |
17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丹丹 联系电话:0314-2067000 |
18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电子开标。各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原件,但必须确保评标结束前保持登录投标系统并进入“开标会”-“开标室”页面,能及时收到评委的提问指令。因自身原因未解密、解密不成功、未及时回复评委提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评审内容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并对真实性负责。未上传成功,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请供应商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网站首页---资料下载-工具软件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供应商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具体操作可点击网站右下角的【投标流程】,下载查看网上开标的操作视频,如因投标人不了解网上开标流程或未及时关注开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现场递交的原件均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版为准。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材料清晰、准确,并对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可以要求在投标有效期内任意供应商提交资料原件进行复核或留存。 |
投标须知
(一)总则
本次招标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在承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就投标中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上述项目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已办理招标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
3、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投标要求
4.1 投标人的基本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4.2 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4.5.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4.5.3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5.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纪律与保密事项
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5.3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投标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5.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5.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其它说明
6.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
6.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项下内容完成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质疑、解释和修改。
第四标段(燃料)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 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
五、公告期限 4
六、其他补充事宜 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投标须知 8
(一)总则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10
(四)开标、评标、中标 15
(五)授予合同 18
十、其他资料 47
7.2 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前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中标后发生任何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3 请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7.4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招标文件的质疑、解释和修改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8.2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疑问问题”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以补遗公告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予以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8.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变更或补遗公告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变更或补遗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如果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期开标。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报价表
(5)货物明细表
(6)货物交付进度表
(7)技术规格及参数响应表
(8)技术偏离表
(9)商务偏离表
(10)产品售后服务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2)其他资料
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10、投标文件编写
10.1投标使用的文字
10.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0.1.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全面具体的响应。
10.1.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0.2投标报价
10.2.1报价方式:单价、总价。
10.2.2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价、各项税金、各种手续费、包装、运输、保险费(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及质保期费用、为采购人正常操作与维护所必须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10.2.3投标报价币种:人民币。
10.2.4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2.5合同项下,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确定中标人后,在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货物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2.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扣除比例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③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0.3.1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10.4证明货物的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4.1投标人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10.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10.4.3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技术规格及参数响应表及偏离表中标注实际数值,并应与制造商所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支持文献中的技术规格参数一致。不标注数值者或与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一致的或含糊不清、不确切的视为不响应。
10.5投标文件有效期
10.5.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5.2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6投标保证金
10.6.1投标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10.6.2投标保证金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10.6.3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因此造成采购人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13.4项规定修正标价;
(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16条规定签订合同;
(4) 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5)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
(6) 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0.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0.7投标文件的签署
10.7.1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7.2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否则按废标处理。
10.7.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修改页无效。
10.7.4供应商必须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0.7.5电子投标文件单位签章: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
10.7.6电子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章: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CA电子法定代表人章。
10.8投标文件装订
10.8.1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连续页码,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份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有散页的散页无效。
11、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递交
11.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11.1.2出现本须知第8条规定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1.1.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1.1.4供应商须通过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J)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完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上传成功,按无效标处理。
11.2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11.3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