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LV2021-A-040)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祥盛八大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清和街南市食品街C座14号一至三层 | 9112010130074022XG | 022-27268118 | 64.28156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1、必须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1、必须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LV2021-A-040)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LV2021-A-040
二、项目内容
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65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
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12室)。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上午9:3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2日上午9:30。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电话:022-580331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8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科长:022-2632202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B座91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0331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4.采购人质疑受理:李科长:022-26322026,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8号增1号。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无)
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8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就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二、技术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餐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最终优惠价格。且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3、 本项目验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地点以合同为准)。
3、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食堂供餐服务费及餐费按照每月员工实际用餐情况进行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7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2、收取方式:磋商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的方式进行递交,推荐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且供应商应从银行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保证金(汇款备注:SLV2021-A-040保证金);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
3、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账户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811140101310040724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红桥支行
注: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汇出,并注明用途、参与磋商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未能到帐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供应商最迟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
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开标前领取,开标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
4、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
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
6、保证金的退还
(1)开评标结束后,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 对磋商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响应、废标或因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除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磋商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②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③ 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④ 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磋商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7、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五、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4)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磋商过程
(1)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获取磋商文件。
(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组成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携带全部纸质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 座9层)参加磋商。
(3)磋商步骤
1.供应商资格审查
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采购人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注:(1)资格审查内容须单独编制、装订。
(2)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主动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3)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2.响应文件初审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第一阶段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最后报价。
5.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投服务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响应。
(3)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4)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最终报价最低不是成交的唯一决定因素。
(6)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客观分(14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2018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8分。 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 |
8分 |
2 |
供应商相关证书评价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餐饮制作或餐饮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4分。 |
4分 |
3 |
人员评价 |
①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营养师的,得1分(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烹饪师为一级的,得1分(提供烹饪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同时还应提供该营养师、烹饪师2021年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2分 |
第二部分主观分(76分) |
分值 |
||
4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
响应文件中提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对比各供应商提供方案,根据其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分工情况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齐全、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10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7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较差:4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未配备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1分; 未提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0分 |
10分 |
5 |
食堂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
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需求的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各供应商提供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专业性、有效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涉及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切实有效,且说明详细、完善:10分; 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基本合理,可行,描述基本详细:7分; 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描述不清晰:4分; 未提供该方案:0分。 |
10分 |
6 |
各项服务应急预案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中对紧急情况分析及应对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各项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8分; 各项应急预案基本实用、经济、基本可行:6分; 各项应急预案不实用、经济、可行性差:3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0分。 |
8分 |
7 |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齐全,食品安全卫生等实操方案可行:8分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较齐全,食品安全卫生等实操方案基本可行:6分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基本齐全,食品安全卫生等实操方案一般:3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0 分 |
8分 |
8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8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四项内容:6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二项内容:3分; 无人员培训方案:0分。 |
8分 |
9 |
食材储存措施评价 |
食材储存保管措施合理、可行:8分; 食材储存保管措施较合理、较可行:6分; 食材储存保管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3分; 未提供:0分。 |
8分 |
10 |
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基本可行:6分; 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3分; 无描述:0分。 |
8分 |
11 |
人员职责分工合理性评价 |
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8分; 人员职责较明确,分工较清晰、合理:6分; 人员职责不够明确,分工不够清晰、合理性一般:4分; 其他:0分; |
8分 |
12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8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6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3分。 |
8分 |
第三部分 价格分(10分) |
分值 |
||
13 |
价格分 |
(1)超出采购人预算的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值权值*100% |
10分 |
合计 |
100分 |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相关网站。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编辑后盖上公章,于提交响应文件当天与资格性检查文件一并交齐。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分阶段提交响应文件(1正2副)和电子版一份(包封详见第三部分22.1条要求),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纸型均须采用A4纸型,装订方式胶装,每一页均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一份;
第一阶段应包含内容: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
第二阶段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装并密封,封面注明所含内容明细,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其他
1. 响应文件开启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4.响应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该阶段响应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
%1、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总体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为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堂服务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食堂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分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以满足就餐员工的就餐要求。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食堂服务方案供评委会评审,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菜单明细、职责和标准等。
3、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吃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发芽马铃薯,限制食用四季豆等。厨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无“五病”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4、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承包过程中不间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员工的口味。
(二)服务具体要求
1、就餐情况及需求
主要为采购方员工提供日常(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早餐及午餐服务。每周五前须将下一周菜品明细交采购方,征得采购方认可,并及时公示。
(1)就餐人数及标准:就餐人数约100人,每日两餐(早餐和午餐)。如遇加班情况按实际加班时间及人数提供用餐。
a、早餐:每日不得少于4种。
(如小米粥、八宝粥、番茄手擀面、豆浆、锅巴菜、老豆腐、云吞、炸果子、糖饼、果蓖、面条、茶鸡蛋、家常烙饼、饽饽、花卷、煎饼果子、烧饼里脊、烧饼牛肉、烧饼火腿、豆包、麻酱烧饼、肉包子、素包子、牛奶、咖啡和时令凉拌小菜等,以上品种轮流替换。)
b、午餐:要求至少四菜一汤一粥(一主荤一次荤两素菜),主荤限量,其余随意选用,每周一、三、五提供时令水果,每周二、四提供酸奶一瓶。
2、食堂供餐时间要求: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餐7:20-8:25,午餐12:00-13:30
3、食材选用要求:
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白面和肉类等须从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合格证的厂商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采购渠道可追溯。
4、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①食堂操作人员要求至少配备9名(含厨师),中选后采购方按照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置工资按月支付(该部分费用含在报价中),服务过程中因不能满足业务需求导致人员的增加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支付。服务过程中原配置人员不得任意更换,如有更换,须经采购方同意,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②烹饪师及面点师配备:1名烹饪师,1名中式面点师,1名回族烹饪师,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同时还应提供该烹饪师和面点师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该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须提供该人员退休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2)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服务过程中不间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员工的口味。
(3)食堂工作人员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提供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名单和有效健康证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佩戴健康证,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
5、采购方权利及负责内容:
(1)负责提供承包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燃料。
(2)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
(3)负责提供食堂承包服务正常经营的厨房设备(包括餐具、餐桌、餐椅、炊具、餐盘、冷藏、保鲜设备等)。
(4)食堂餐饮销售实行磁卡制,由采购方提供食堂餐饮磁卡销售系统设备及公用餐磁卡,设备保修期后的维护及维修由采购方负责。
(5)负责食堂操作间的厨房设备的更新以及室内灯管、水管、电料等消耗品维修更换。
6、供应商需要担负的职责:
(1)负责按公示菜谱及合同要求按时提供食堂的早、中餐。
(2)负责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的采购和保管。
(3)负责提供餐巾纸和食堂清洁用洗涤用品。
(4)负责餐厅从业人员的管理;
(5)负责餐饮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对外经营);
(6)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采购方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