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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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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

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609室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2021)-05-91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6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6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局机关、正定驻地食堂、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提供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单年份签署协议,根据服务情况可续签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供应商至少拥有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人员;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609室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发售,报名请携带: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2名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的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详细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详细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51号

联系方式:张二雷0311-6665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系方式:刘丽丽 0311-83021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丽

电 话: 0311-83021585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HY(2021)-05-91 采 购 人: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2021 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红 旗大街 25 号西清公寓 6层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83021585。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2021)-05-91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2021 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6900 元/年 最高限价:1656900 元/年 采购需求: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局机关、正定驻地食堂、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 食堂提供 2021 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 服务期限:单年份签署协议,根据服务情况可续签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6 个月 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 3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要求供应商至少拥有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人员; 3.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 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石家庄红旗大街 25 号西清公寓 6层 609 室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 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发售,报名请携带: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2名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 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的原件。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9 点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详细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 25 号西 清公寓 6层)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9 点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6层第一会议室(详细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 25 号西清公寓 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4 参加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 51 号 联系方式:张二雷 0311-6665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25 号西清公寓 6楼 联系方式:刘丽丽 0311-83021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丽 电 话:0311-83021585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说 明 1.1 采购人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 51 号 联系人:张广凯 联系方式:0311-66658030 1.2 采购代理 机构 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25 号西清公寓 6楼 联系人:刘丽丽 联系方式:0311-83021585 电子邮箱:huaye171@163.com 2.1 资金性质及 项目预算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56900 元/年 最高限价:1656900 元/年 3.1 供应商资 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 属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 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6 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至少拥有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人员; 3.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5.2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1.1 磋商报价 人民币报价。 磋商报价应为包含完成服务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 费用、服装费、保险、企业利润及税金等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所 产生的全部费用,其中人员工资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 准。 12.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万元(叁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接收账户: 开 户 名: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 号:9902001760012409 行 号:305121010059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备注:1.供应商须在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 金由供应商账户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中必须附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中必须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递交单据的复 印件(加盖公章)。 13.1 磋商响应文 件有效期 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4.1 磋商响应文 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 (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散页无效) 16.1 磋商响应文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 25 号西清 7 件递交地点 及递交截止 时间 公寓六层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5月 28日 9时 00分(北 京时间) 19.1 磋商响应文 件开启时间 及开启地点 开启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 25 号西清公寓六层河北 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评 标 20.2 磋商方法 综合评分法 授 予 合 同 29.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服务需求中规定的服务 予以增加,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其 他 付款方 式 1、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照招标工种单价和实际工作人员数量执行,甲方 需按月支付,乙方提供对公账户及发票。 质量目 标 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安全高效服务。 服务期 限 单年份签署协议,根据服务情况可续签二年。 服务地 点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局机关、正定驻地食堂、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 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踏勘。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 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履约保 证金 成交人确定后,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 20000元履约保证金,以备以后作为合同履行的约束。 若服务期限内,无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发生,则服务期满后五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代理服 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8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说 明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 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投标人”是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 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采购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联合体磋商 5.1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5.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 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偏离 8.1 本款所称偏离为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磋商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 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1 磋商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及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的文件。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成册(不得为活页装订),磋商响应文 10 件格式及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11.磋商报价 11.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 进行报价。本项目磋商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分项价格和总价。 11.3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 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磋商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12.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 失。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 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磋商、定标以及签订合同。磋商响 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 的,在磋商时将视为无效磋商。 13.2 特殊情况需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响应 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原磋商响 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14.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 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 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 14.2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承诺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签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时提交采购人检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 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书无效,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 人参加磋商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 14.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 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个封套中。 15.2 封套上应注明: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方式: 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开启,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3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第 15.1、15.2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 予以拒收。 1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 何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 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4、15、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12 和递交。 18.3 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响应文件 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 五、开标与磋商 19.开标 19.1 磋商响应文件:开标应当在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 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9.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 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服务期限等内容。 19.3 开标过程应当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0. 组建磋商小组 20.1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 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 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磋商小组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 保密。 20.2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对磋商响应 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 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供应商资格不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从磋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委托的; 13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5)磋商响应文件为活页装订(散页、打孔、插条等)的; (6)磋商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7)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磋商采购的(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 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9)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10)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供应商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1.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报价修正原则 22.1 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函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承诺函 为准。 22.2 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 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2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14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3.3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24. 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4.1 磋商小组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 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6.注意事项 26.1 磋商小组将遵照规定的磋商办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6.2 供应商试图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或授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被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26.3 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六、授予合同 27.成交结果公示 2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 布成交结果公告。 28.成交结果通知书 28.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结果通知书。 29.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9.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货物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 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 标(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拒 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 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5 31.履约验收 31.1 采购人应当组织院内验收小组或邀请第三方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 具验收书。供应商不符合履约验收要求的,须负责赔偿采购人所有相关损失,包括 所请专家费用、采购人考察的费用等,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对本条须给予 明确承诺。 七、其 它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1.2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 准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人账户采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 式一次性全额汇至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如 下:(汇款单上注明**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 户 名: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河北银行工农路支行 帐 号:609012015000004815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小组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磋商情况以及磋 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6. 本采购文件中所有需要盖章之处均为加盖鲜章。 37. 询问和质疑 37.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疑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5日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疑问的,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受。 37.2 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 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书面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16 37.3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 37.4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质疑书格式请登陆“中国政府采 购网”自行下载,未按格式提交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完善) 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 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未使用财政部规定的质疑书范本的(质疑书范本自行从中国政府采购 网下载)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 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 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 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 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行 政监管部门投诉。 3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8.1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17 ﹞46 号)(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 “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文件规定: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 [2017]141 号)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 18 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8.3 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及监狱企业产品报 价清单,二者缺一不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也可)。 相应资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 19 第三章 磋商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局机关、北戴河暑期勤务指挥中心、正定驻地食堂的餐饮服务保 障工作,特制定此需求。 一、服务地点 局机关食堂: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 51 号 正定驻地食堂:正定县恒州北街 5号 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西海滩路 6号 二、服务人员结构(共计约 48 人) 1、局机关食堂:厨师服务人员 10 人,其中厨师 6人(厨师长 1人,热菜 1人, 明厨 1人,面点 2人,配菜 1人),服务员 2人,勤杂保洁员 2人。 2、正定驻地食堂:厨师服务人员 4人,其中厨师 3 人(热菜 1人,面点 1人, 配菜 1人),勤杂保洁员 1人。 3、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厨师服务人员 33 人,其中厨师 14 人(厨师长 1 人,热菜 5 人,面点 3 人,配菜 4 人,明厨 1 人),服务人员 19 人(其中客房服 务人员 5人,餐厅服务人员 7人,洗碗工 3人,公共保洁 4人)。 4、项目经理 1 名:以上项目,乙方应派出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 作,监督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三、服务时间 1、局机关食堂、正定驻地食堂服务时间为全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 2、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集中服务日期为 6月 20 日-8 月 31 日,按照甲方 要求的时间、需求分批次进、退场。其余时间段遇有临时保障任务,按照甲方要求 派遣。 3、乙方在保障甲方正常就餐需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后安排员工节假日值 班及调休。 四、服务标准 1、食堂伙食标准按照甲方要求伙食标准执行,乙方需提供日常餐饮加工。就 餐采取自助餐和桌餐形式,具体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2、乙方所派人员需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等,需经身体检 查取得健康证,政治审查合格经甲方二次核查后方可上岗。 3、乙方派往甲方的厨师,必需具有厨师专业资格证书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其 中局机关食堂、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需指派具有高级资格证书厨师至少一名。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0 1、食堂所需设施设备(厨房灶具、炊具、餐桌椅、冷库等设备)和乙方服务 人员休息、办公场所及相关用品等由甲方提供,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按照清单双方 签字确认,移交乙方妥善保管使用。 2、甲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修理,并负担相关费用。 3、食堂所需设施设备(厨房灶具、炊具、餐桌椅、冷库等设备)的所有权属 于甲方,乙方负责使用、保养。 4、甲方负责提供食堂运行所需相关耗材,如食品袋、保鲜膜、洗涤用品等。 5、食堂如需添置其它必要的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新添置设备的 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负责使用、保养。 6、甲方负责保障食堂所需的水、电、燃气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菜品质量、营养搭配、服务态度、菜品卫生等餐饮 管理情况实施经济处罚。 8、为保证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同时乙方有 义务及时更换。 9、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核查(核查的项目包括开支成本、食谱、实物 验收登记、库存台账、餐厅卫生及记录等),乙方应积极配合。 10、甲方为乙方提供更衣室、办公室、库房等必要设施,同时为员工提供食宿 保障。 1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员出席。 12、甲方提供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包括瓷器、餐具、托盘和厨房用具在内 的器具。对甲方提供的器具,乙方有权使用并妥善保管。甲乙双方定期核对、盘点 器具的数量和使用状况。如果属于合理损耗,则由甲方负担补充;如果由于乙方管 理不当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补充并承担相关费用。 13、除支付合同约定费用外,甲方可酌情根据乙方实际表现发放奖金或其它奖 励,具体由甲方决定,且此项支出,不计入此项采购预算安排。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出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各岗位人员,确保所配备人员与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保证满足甲方需求;乙方聘用员工必须符 合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 2、乙方对其服务人员的个人状况及安全等相关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一切 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根据实际需要,需临时增派人员 或减少人员时,应无条件执行,价格按中标单价调整。 21 3、乙方每天必须准时向甲方提供早、中、晚、夜餐的餐饮保障及临时用餐和 招待用餐服务(包括甲方有关人员的送餐服务)。 4、当法定节假日及甲方需要就餐人数有变动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 数,乙方按甲方通知安排用餐制作量。 5、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成本核算,了解原材料市场行情,最大限度的节约原 材料成本,减少浪费。根据就餐季节、当季菜价、营养搭配等因素综合考虑成本开 支合理设计菜单,提前一周书面报甲方管理人员审核。且乙方在连续两周的时间内 不得重复菜单 6、乙方应顺应不断变化的膳食发展方向,定期听取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乙 方应适时调整正餐热菜品种、数量及主食品种等不断满足甲方的膳食要求。同时还 应提供满足少数民族的餐饮食品种类。 7、乙方对厨师要做到持续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持交流更换,以保证 菜品口味的不断调整,满足甲方员工的就餐需要,原则上不得外购半成品进行制作。 8、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业务、餐饮服务以及划定的区域卫生维护,包括原材 料的验收、出入库登记、储存、使用以及日常服务等建立考核制度,制定相关台账。 9、乙方应爱护厨房设施、设备,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 作,因违章操作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 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予以赔偿。 10、在未取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 方承担。 11、乙方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强化各项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每 天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每餐的样品保存 48 小时,以便甲方在任何时候可对卫生质 量进行检验,检验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2、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而造成的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时的 正常状态进行,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甲方应给与必要的协调以保证正常就餐。 13、乙方的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 14、乙方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管理),并在甲方备案, 乙方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应检查记录。 15、乙方应保证食堂环境卫生达到标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内下水道的清 理、排烟系统清洗、季节性有害生物防治、食堂餐厨垃圾清理外运等。 16、乙方承诺:保证经营资质的合法有效;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 原因,造成甲方财产的丢失或损坏,或造成甲方人员的伤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乙 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失及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2 17、乙方必须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严格依照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操作,杜绝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由此发生的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18、乙方如需派遣、调整派往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加强 与甲方沟通,针对用餐人员对食品和服务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对于责任 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19、乙方应保证节约用能,由此造成的浪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乙方应 予积极配合甲方核查等工作。 七、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1、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根据甲方考评结果,可续签二年。 2、服务费用按照招标工种单价和实际工作人员数量执行,甲方需按月支付, 乙方提供对公账户及发票。 3、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无故解除、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 知对方并以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补偿。 2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文本为准) 甲方: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结果,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厨师服务项目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双发共同遵守执行。 劳务输出合作模式,即甲方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饮食加工服务委托给乙 方,原材料采购及经费管理由甲方负责。 一、服务地点 局机关食堂: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 51 号 正定驻地食堂:正定县恒州北街 5号 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西海滩路 6号 二、服务人员结构(共 49 人) 1、局机关食堂:厨师服务人员 10 人,其中厨师 6人(厨师长 1人,热菜 1人, 明厨 1人,面点 2人,配菜 1人),服务员 2人,勤杂保洁员 2人。 2、正定驻地食堂:厨师服务人员 4人,其中厨师 3 人(热菜 1人,面点 1人, 配菜 1人),勤杂保洁员 1人。 3、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厨师服务人员 33 人,其中厨师 14 人(厨师长 1 人,热菜 5 人,面点 3 人,配菜 4 人,明厨 1 人),服务人员 19 人(其中客房服 务人员 5人,餐厅服务人员 7人,洗碗工 3人,公共保洁 4人)。 4、项目经理 1 名:以上项目,乙方应派出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 作,监督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三、服务时间 1、局机关食堂、正定驻地食堂服务时间为全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 2、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集中服务日期为 6月 20 日-8 月 31 日,按照甲方 要求的时间、需求分批次进、退场。其余时间段遇有临时保障任务,按照甲方要求 派遣。 3、乙方在保障甲方正常就餐需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后安排员工节假日值 班及调休。 24 四、服务标准 1、食堂伙食标准按照甲方要求伙食标准执行,乙方需提供日常餐饮加工。就 餐采取自助餐和桌餐形式,具体根据甲方要求执行。 2、乙方所派人员需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等,需经身体检 查取得健康证,政治审查合格经甲方二次核查后方可上岗。 3、乙方派往甲方的厨师,必需具有厨师专业资格证书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其 中局机关食堂、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需指派具有高级资格证书厨师至少一名。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食堂所需设施设备(厨房灶具、炊具、餐桌椅、冷库等设备)和乙方服务 人员休息、办公场所及相关用品等由甲方提供,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按照清单双方 签字确认,移交乙方妥善保管使用。 2、甲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修理,并负担相关费用。 3、食堂所需设施设备(厨房灶具、炊具、餐桌椅、冷库等设备)的所有权属 于甲方,乙方负责使用、保养。 4、甲方负责提供食堂运行所需相关耗材,如食品袋、保鲜膜、洗涤用品等。 5、食堂如需添置其它必要的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新添置设备的 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负责使用、保养。 6、甲方负责保障食堂所需的水、电、燃气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菜品质量、营养搭配、服务态度、菜品卫生等餐饮 管理情况实施经济处罚。 8、为保证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同时乙方有 义务及时更换。 9、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核查(核查的项目包括开支成本、食谱、实物 验收登记、库存台账、餐厅卫生及记录等),乙方应积极配合。 10、甲方为乙方提供更衣室、办公室、库房等必要设施,同时为员工提供食宿 保障。 1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员出席。 12、甲方提供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包括瓷器、餐具、托盘和厨房用具在内 的器具。对甲方提供的器具,乙方有权使用并妥善保管。甲乙双方定期核对、盘点 器具的数量和使用状况。如果属于合理损耗,则由甲方负担补充;如果由于乙方管 理不当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补充并承担相关费用。 13、除支付合同约定费用外,甲方可酌情根据乙方实际表现发放奖金或其它奖 25 励,具体由甲方决定,且此项支出,不计入此项采购预算安排。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出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各岗位人员,确保所配备人员与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保证满足甲方需求;乙方聘用员工必须符 合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 2、乙方对其服务人员的个人状况及安全等相关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一切 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根据实际需要,需临时增派人员 或减少人员时,应无条件执行,价格按中标单价调整。 3、乙方每天必须准时向甲方提供早、中、晚、夜餐的餐饮保障及临时用餐和 招待用餐服务(包括甲方有关人员的送餐服务)。 4、当法定节假日及甲方需要就餐人数有变动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 数,乙方按甲方通知安排用餐制作量。 5、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成本核算,了解原材料市场行情,最大限度的节约原 材料成本,减少浪费。根据就餐季节、当季菜价、营养搭配等因素综合考虑成本开 支合理设计菜单,提前一周书面报甲方管理人员审核。且乙方在连续两周的时间内 不得重复菜单 6、乙方应顺应不断变化的膳食发展方向,定期听取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乙 方应适时调整正餐热菜品种、数量及主食品种等不断满足甲方的膳食要求。同时还 应提供满足少数民族的餐饮食品种类。 7、乙方对厨师要做到持续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持交流更换,以保证 菜品口味的不断调整,满足甲方员工的就餐需要,原则上不得外购半成品进行制作。 8、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业务、餐饮服务以及划定的区域卫生维护,包括原材 料的验收、出入库登记、储存、使用以及日常服务等建立考核制度,制定相关台账。 9、乙方应爱护厨房设施、设备,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 作,因违章操作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 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予以赔偿。 10、在未取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 方承担。 11、乙方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强化各项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每 天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每餐的样品保存 48 小时,以便甲方在任何时候可对卫生质 量进行检验,检验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2、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而造成的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时的 正常状态进行,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甲方应给与必要的协调以保证正常就餐。 26 13、乙方的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 14、乙方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管理),并在甲方备案, 乙方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应检查记录。 15、乙方应保证食堂环境卫生达到标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内下水道的清 理、排烟系统清洗、季节性有害生物防治、食堂餐厨垃圾清理外运等。 16、乙方承诺:保证经营资质的合法有效;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 原因,造成甲方财产的丢失或损坏,或造成甲方人员的伤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乙 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失及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7、乙方必须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严格依照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操作,杜绝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由此发生的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18、乙方如需派遣、调整派往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加强 与甲方沟通,针对用餐人员对食品和服务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对于责任 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19、乙方应保证节约用能,由此造成的浪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乙方应 予积极配合甲方核查等工作。 七、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1、合同总金额: 元 2、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根据甲方考评结果,可续签二年。 3、服务费用按照招标工种单价和工作人员数量执行,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 提供对公账户及发票。 4、支付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分期付款,甲方在次月七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 帐方式提供给乙方上个月服务费 元,每次付款前七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 的餐饮服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或延迟支付相应款项。 5、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无故解除、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 对方并以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补偿。 八、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况 甲方内部设置服务评价机制,如出现卫生问题、服务态度问题、以及用餐满意 度较差等问题时,甲方将提出警告;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甲方将扣除 500 元履约保 证金,三次出现时,直接扣除 1000 元,如上述情况频繁发生,甲方将直接扣除全 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九、服务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伙食标准按实际标准,乙方需提供日常饮食加工。就 餐采取自助餐和桌餐形式,自助餐与桌餐伙食标准相同。 27 十、伙食结构要求: 10.1 饭菜分批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供应不断档、保证菜品色、香、味和 温度。 10.2 早餐主食应有面点类至少 4种,汤粥类食品至少 2种,至少 4种菜,1个 鸡蛋,1袋奶,其他小菜类等。 10.3 中餐:凉菜至少 1种,热菜至少 5种,主食至少 4种,汤粥各 1种,季节 性水果或酸奶 1种。 10.4 晚餐:凉菜至少 1种,热菜至少 5种,主食至少 4种,汤粥各 1种。 10.5 三餐菜单每月 4套,(每周 l套),营养配餐。 10.6 每周一次供应外卖自制食品.不少于 4种。 10.7 传统民俗节日当日,供应民俗风味菜品。 十一、合同资料 合同项下文件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接到对方书 面通知后 15 天之内,将完成服务或合同所需必要资料交付给对方。 十二、保密 乙方保证对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 件及资料(包括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工作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 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未公开工作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十三、不可抗力 13.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 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战争、水灾、地震机构改革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事件。当不 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合同的期限将相应延长。 13.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甲方。同时必须在 7日内,以挂号形式递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如果不可抗力超 过 15 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十五、合同的生效和其他 28 本合同一式 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2份,乙方 2份。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件:保密协议(另起编制保密协议) 甲方: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乙 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日期: 日期: 授权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9 第五章 磋商方法及标准 一、磋商原则 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磋商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4、磋商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 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磋商方法和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办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对 每一份有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三、磋商步骤与方法 3.1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按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 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 评审。 3.2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 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性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3.3 磋商。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磋商时,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每一份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响应程度进行评 审,并与各有效磋商方分别进行磋商并打分。 30 磋商过程中磋商双方不得涉及其他磋商方的有关磋商信息。磋商小组如需对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修改时,须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有效供应商;所有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必须在第二次 报价前谈定;之后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并作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一经报出不 能修改,而且也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取消供应商资格。 汇总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和该磋商方最终报 价得分,两者相加后即为该磋商方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3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 3.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 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 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1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文件规定: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 库[2017]141 号)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4.3 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及监狱企业产品报 价清单,二者缺一不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也可)。相应资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加 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 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 32 政部门。 3.5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根据综合打分结果,并按综合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6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 方式和相关情况、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 组成员名单、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等。 33 附表 1、资格审查评审内容 序 号 资格审查内 容 评审要求 是否 合格 备注 1 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 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2 人员要求 要求供应商至少拥有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厨师 资格 3 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 可证》,有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 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合法 有效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 信用查询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由代理机构开标 当天在上述渠道 进行查询,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 存。 6 法人授权委 托书 签字盖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为合格,否则 为不合格 7 被授权人身 份证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 证 身份证原件与法人授权书相符的为合格;否则为 不合格。 注: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处理。 2.上述资格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供应商即未通过资格审查,其响应文件将按无 效处理。 34 附表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通 过(√) 不通过(×) 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 署、盖章的 按要求签署盖章齐全:通过 否则:不通过 2 响应文件完整性 响应文件完整:通过; 否则:不通过 3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 程度 实质响应:通过; 未实质响应:不通过 4 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满足:通过; 否则:不通过 5 质量标准 实质响应:通过; 未实质响应:不通过 6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 差的。 不存在:通过; 存在重大偏差:不通过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 附表 3、评分办法(100 分) 商务部分评分表(2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磋商最 终报价 20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 备注: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说明:磋商报价是指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以此计算。 35 技术部分评分表(80 分) 序号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及分值 1 管理制度及 培训计划方 案 5分 根据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制定的内容优劣进行分档打分:第 一档,内容丰富、详细、合理,优于项目标准和规范,完全 满足用户要求,得 5分; 第二档,内容较详细,基本合理,符合项目相关标准和规范, 基本满足用户要求,得 3分; 第三档,有基础内容,但欠完备、欠合理,得 1分。 2 组织结构及 项目团队 20 分 根据供应商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在满足采购需 求的情况下按拟投入人员情况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1. 满足采购需求得 5分; 2. 在此基础上,拟投入人员中持有技术等级证书(中级及 以上厨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 2分;每有一名具备技术等 级证书(等级厨师证书)的厨师加 1分,最多得分 15 分。 3 服务方案 20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 第一档: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得12.5-20.0分; 第二档:服务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得6.5-12.0分; 第三档:服务方案一般,得 1.0-6.0 分。 4 质量保证措 施 15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 第一档: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 12.5-15.0 分; 第二档: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得 6.5-12.0 分; 第三档: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 1.0-6.0 分。 5 应急方案及 保证措施 15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并打分,能够有效制定并 可行实施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警火灾应急处理 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停水处 理预案、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 第一档:应急方案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12.5-15.0分; 第二档:应急方案及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得6.5-12.0分; 第三档:应急方案及保证措施一般,得 1.0-6.0 分。 6 同类业绩 5分 供应商 2018 年 5 月 1 日至今类似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文件中附相应合 同原件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 章,否则合同不予计分。 评分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 2)区间打分的评审项,分值差最小为 0.5。 3)评委对除报价外的项目分别进行打分,在打分汇总时,计算所有评委评分的算 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4)供应商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审得分加上报价得分的总分。 36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2021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HBHY(2021)-05-91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37 目 录 一、磋商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五、技术条款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情况……………… 八、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 九、培训方案及承诺…………………………………………… 十、供应商组织结构情况……………………………………… 十一、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证明文件………………………… 十二、供应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注:响应文件要求逐页编码,目录中需在虚线后注明各项内容的页 码范围。 38 一、磋商承诺书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我们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本次磋商。并授权 (姓名、职务、职称) 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响应文件一份。 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施工的初次磋商总 价为: (大写),(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 2)愿意按照《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 务。 3)如果我们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质、 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7)我方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3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方承认代 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邮编: 通讯地址: 电话: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4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及签署采购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41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2021 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HBHY(2021)-05-91 供应商名称: (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 报价项目 单价(元) 人员数量 总价(元) 备注 局机关 食堂 厨师长 热菜 明厨 面点 配菜 服务员 勤杂保洁员 正定驻地 食堂 热菜 面点 配菜 勤杂保洁员 北戴河勤 务指挥中 心食堂 厨师长 服务 期限 按三 个月 计 热菜 面点 配菜 明厨 服务员 客房服务人员 餐厅服务人员 洗碗工 公共保洁人员 项目经理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大写: 投标总价小写: 注:1.上述报价项目按人员类别进行填报; 2.除单价为年度综合单价,价格因素包含人员工资、社保费用、服装费、 保险、企业利润以、税金等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其中北戴河 勤务指挥中心食堂服务期限为三个月,年度综合单价按三个月计算。 3.实际结算金额按年度综合单价÷12 个月(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为 3 个月)×实际服务月数×各工种实际投入人员数量合计; 4.其他分项保价费用将在附件分项报价表中填报; 5.此费用报价表作为日后费用支付依据,实际用工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 况需要临时抽调或增加人员情况的,服务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具体服务天数 计算支付。 42 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2021 年度餐饮社会化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HBHY(2021)-05-91 供应商名称: (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 报价项目 单价 数量 小计 报价项目 包含小项 报价项目 包含小项 价格 备注 局机关食 堂 正定驻地 食堂 北戴河勤 务指挥中 心食堂 服务 期限 按三 个月 计 其他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注:1、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 2、(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 (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 3、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小计。 43 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4 五、技术条款偏差表 序号 采购文件中 条款号 磋商要求 实际响应情况 偏差情况 1 2 3 4 5 … 说明:供应商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逐条进行响应,并填写此表。 如有偏离,请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列明偏离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5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偏差情况 1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版(U盘)一份 3 服务周期 单年份签署协议,根据 服务情况可续签二年; 4 服务时间 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 要求,按要求进行响应 5 服务地点 局机关、正定驻地、北 戴河勤务指挥中心 6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天 7 磋商保证金 3万元人民币 8 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照招标工 种单价和实际工作人员 数量执行,甲方需按月 支付,乙方提供对公账 户及发票。 9 其他内容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试试团队及人员配备情况 服务地点 本项目中拟 任职务或工种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事本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局机关 食堂 正定驻地 食堂 北戴河勤 务指挥中 心食堂 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本次磋商中被确定为成交单位,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人员。上述填报内 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注:1.此项内容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2.后附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明、厨师证以及其他专业工种国 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员证书等)。表格可自行扩展。 3.本标后可配以文字说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 八、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九、培训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组织结构情况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2.供应商企业简介(格式自拟) 48 3.关联企业情况表 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供应商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 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和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格式自拟。 注:成立日期不足 3年的,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至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49 十一、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如下 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 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 面声明函); 2.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0 十二、供应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内容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注:1.近三年指 2018 年 5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 方盖章) 2.响应文件中附每页加盖双方公章或双方加盖骑缝章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不计分。 3.同类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材料需按上述填写顺序附本表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1 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2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第七章、补遗(如有) 53 附件: 磋商二次报价单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 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磋商项 目做出的最终报价: 总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 质量标准: 相关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供应商可准备好空白表格并盖好公章,待最 终报价时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填好数据提交磋商小组。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量目标 服务期限 单年份签署协议,根据服务情况可续签二年。 服务地点 河北省公安厅特勤局局机关、正定驻地食堂、北戴河勤务指挥中心食堂 一、磋商原则 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磋商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4、磋商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它情况 二、磋商方法和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办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对每一份有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 三、磋商步骤与方法 3.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 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 3.3磋商。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磋商时,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每一份有效磋 磋商过程中磋商双方不得涉及其他磋商方的有关磋商信息。磋商小组如需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汇总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和该磋商方最终报价得分,两者相加后即为该磋商方综合 3.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 “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 3.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2017]141号)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 3.4.3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3.5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根据综合打分结果,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 3.6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响应文件开启 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