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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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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计量大学民族餐厅合作经营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计量大学 委托,就 中国计量大学民族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民族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二、招标编号:0625-2110632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合作经营管理费最低限价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中国计量大学民族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2

不少于人民币7万元/年,且不少于民族餐厅营业额的5%,水、电、燃气以实际用量由中标方自理。

中国计量大学民族餐厅合作经营项目,项目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下沙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西生活区G3餐厅三楼东侧

服务期为2年。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投标人应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在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餐饮经营管理活动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安全责任事故是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被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清退的事故,也没有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

5、因民族餐厅饮食的特殊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穆斯林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9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邮件报名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和招标文件费用网银汇款凭证发送至gjzb0571@qq.com】。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5、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21106321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6、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西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明德北楼B305室。

九.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西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明德北楼B305室。

十一.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 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中国计量大学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学源街2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676252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360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徐建、郑旭

联系电话:0571-85860269、0571-85860256

传真:0571-85860230

招标人:中国计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附件信息:

  • 招标内容及需求.pdf

    176.6 KB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中国计量大学民族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学源街 258号中国计量大学西生活区G3餐厅三楼东侧 3、项目面积: 约 1000平方米 4、项目情况: 该校区共有师生餐厅 6 个(其中 3 个餐厅已为校企合作经营餐厅),目前在校师生近 20000人(其中民族学生约 300人),期间可能存在其他师生人数增减的情况。本项目纳入 公益性食堂管理范畴,并将以合作经营管理的方式经运行。 二、项目采购需求 1、合作经营概述:在公开招投标的基础上中标方取得民族餐厅合作经营权,双方在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合作经营管理。校方负责为民族餐厅提供常规现有炊用资产设备以及场地、 收银系统、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保障(以现场查看为准),中标方利用自身管理与服务优势, 建立标准服务体系,为我校师生提供清真饮食和优质服务。 ▲2、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合作经营管理费:不少于人民币 7 万元/年,且不少于 民族餐厅营业额的 5%(即民族餐厅年度营业额在人民币 140 万元及以下的,管理费 固定为人民币 7万元;民族餐厅年度营业额在人民币 140万元以上的,管理费应不少 于民族餐厅营业额的 5%),民族餐厅营业额的 5%起,水、电、燃气以实际用量由中 标方自理。 3、合作经营期限: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9.19)。 4、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0元整。 5、合作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 中标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制作和出售 经校方确认的符合少数民族师生饮食风俗习惯的清真食品,包括清真快餐和清真特色美食 (只许出售在甲方指定操作区域内乙方自行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得出售其它成品商品)。 独立负责与食堂管理有关的采购、财务、生产等环节,自负盈亏。 (2)产品与售价定位。民族餐厅纳入公益性食堂管理范畴,其菜品结构及售价必须符 合浙江省高校公益性食堂经营管理要求。加强菜品创新,不断丰富花色品种,提高菜品质 量,提高师生满意度。 民族餐厅所有菜品品种及售价必须报校方备案,经核准后方可经营。 (3)中标人经营活动由校方统一管理,合作经营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必须使用校方提 供的一卡通 POS机、餐劵以及其他便捷支付方式收取,不得以现金和中标人微信、支付宝 等未经校方允许的方式自行收取,如中标人私自收取费用,校方一经发现核实无误后,将 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中标方在合作期内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转租、转让、分租、转 借或抵押给任何第三者,不得变更用途,在合作期限内不得擅自停业。 (4)中标方须按照《浙江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所订立的伙食质量、服务规范、 饮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岗位设置以及制度建设等各项指标要求进行管理,规范经营, 用心服务。 (5)规范内部管理。经营毛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节假日或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重 大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开展必要的公益性活动。 (6)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若在校方监管过程中查处管理问题或连续三次师生满意率不 达标且拒不整改的,校方有权扣除经营保证金或终止经营合同。 (7)加工制作流程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8)未经校方批准,中标方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以外的其它任何业务,不得进行同行业恶 性竞争。 (9)合作经营餐厅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中标方不得对外经营,必须遵守招标方规定的 营业时间。 (10)建立项目变更申报制度。涉及到民族餐厅一切项目的变更,中标方必须以书面形 式向校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11)装修与环境 1)、民族餐厅整体装修由招标方负责,装修时间根椐学校经费预算定。 2)、民族大型设备维保由招标方负责,中标方需对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日常零星维修(2000 元以下)及小型炊具的添置由中标方负责,费用自理。 3)、民族餐厅大厅用餐区域的保洁、餐盘回收以及餐具清洗等工作由中标方自行负现责。 三、费用结算要求 1、营业款:营业收入每月结算 1次,中标人营业额经与校方后勤财务部月度报表核实 后,由中标人出具发票,次月 10 日后在校方扣除各项代扣款项后将营业款直接打入中标 人指定账户。 2、水、电、燃气费每月按实际用量由中标方自理,根据校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 月按实结算,委托校方财务部代扣。如有其他公共费用发生,根据实际情况,由校方与中 标人书面协商分摊,并直接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部分。 为保证学校用电安全,中标人必须如实申报用电负荷及变动情况。 3、直接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中方应缴纳的合作经营管理费部分。 4、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供货商、员工及时结算货款、工资,不得拖欠,校方对 中标人的第三方结算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监督中标人的第三方支付,中标人发生违法欠薪、 拖延货款结算超过 3个月等情况,校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暂时扣押未结算营业款。 5、需分摊费用:①食堂外围污水管道及窨井疏通费用。②燃气管道维保费用,以燃气 维保单位核准的费用为准。③合作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水、电、泔水、垃圾清运等其它公摊 费用。④其他需分摊的费用。 6、中标人需向校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 于因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政府职能部门和校方的有关规定、本合同 约定等违约(法)行为,给校方或用餐者造成各种损失的赔偿;若赔偿金超过履约保证金, 不足部分直接从中标人营业额中抵扣。合同期满中标人考核合格并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 证金无息退还。 四、设备设施管理 (1)中标人应按校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验收后建账,负责使用、 管理和维修、维保,如有损毁由中标人负责修理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无需使用的资 产设备,应负责搬运到校方指定的存放点并移交搬运清单。 (2)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大型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营需要, 需征得校方同意;合同期满,校方将组织人员对房屋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验 收,如有损毁、遗失或自行改动,中标人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 (3)采购人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中标人必须限 期答复和整改处理。 (4)中标人自行购买的厨具、炊具由中标人自行保管,如因餐用具质量或其他特殊原 因造成的损耗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食品安全管理 中标人作为校方合作经营餐厅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高度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加工操作安全、员工安全 等管理工作,如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监管。 (3)中标人在食品原材料采购方面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关。必须从正规渠 道、合法供应商处进货,定点采购,以确保饮食原材料安全。 大宗物资供应商必须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供应商名录或为采购人 服务的供应商名录内选择,按照采购管理要求建立索证台账和管理台帐。 特殊原材料可自行采购,但必须建立采购名录、索证台账和管理台帐,符合采购质量 标准,采购信息提交采购人备案。 (4)严格执行校方相关管理规定,负责落实中标餐厅范围内的卫生工作;每学期至少 组织 2次餐厅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操作,确保饮食安全。 (5)中标人必须接受校方和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与管理,接受食品安全管理员、监 控员对伙食质量、饭菜价格、服务规范、饮食安全等的全方位监控。 (6)中标人要配备饮食安全专职管理员,全面负责饮食安全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食 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实施“五常法管理”、“6T 管理”或“三效管理”等,积极推进 ISO22000 和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六、从业员工管理 餐厅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招聘和管理,校方有权对餐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中标人餐厅用工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政策法规,符合用工条件, 中标人需要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等基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暂住证等证件齐全),并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 中标人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食堂管理饮食保障的稳定。 (2)中标人自行提供所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工伤等相关费用,自行解决从业 人员的食宿问题。 (3)中标人要对本食堂员工进行全面管理并组织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培训、 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员工上岗期间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4)中标人自行承担所属范围内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 法律责任。 七、风险责任承诺 (1)中标人不得在校园内存放危险品或实施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坏公共利益 等行为,如有发现,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得在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卫生、用火用电等方面给他人造成 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如在合作经营管理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 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校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并无条件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必须履行协议签订的期限,如中标人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申请提前终止 协议,或中标人无法履行协议要求,校方责令中标人离场的,视为违约,应作赔偿并没收 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在经营合作结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撤离。 (5)未经校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单独承接校外人员用餐。 (6)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校方无关。 (7)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约。 (8)中标人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与安全责任作出明确 的承诺。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在近三年内(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餐饮经营管理活动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在“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安全责任事 故是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 (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没有发生被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清退 的事故,也没有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管理团队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的项目 团队人员,需定职定岗,实际负责中标项目的经营管理,中标后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 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如需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且必须是中标前 已经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的主要工作人员。同时必须确保项目团队人员的数量 和管理能力、服务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合作期限内,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在托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校方声誉的; 2)服务态度恶劣,发生师生重大投诉或举报,经查属实的,或与校方师生发生冲突或 其他治安事件,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中标人违反协议条款或校方有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仍未及时整改的; 4)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考核被评定为“D”级; 5)校方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进行满意率评分,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基准分 的; 6)中标人在校园内存放危险品或实施非法经营或违法犯罪活动或危害公共利益等行 为; 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将该项目转租、转让、分租、转借或抵押给任何第三者,或者中 标场地用途的; 8)中标人未经校方同意,采用充值卡、消费卡、会员卡等预付式消费,情节严重的; 9)中标人合作经营中,出现所经营的品种高于其他高校民族餐厅价格拒不按照校方要 求调整价格或未经校方核准擅自调整价格等行为两次以上的; 10)未经校方同意擅自停业的; 11)发生违法欠薪、拖延货款结算超过三个月,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负面影 响情况的; 12)一年内在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甲方上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中两次严重不合格 的; 13)校方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谋取中标的; 14)严重违反校方有关制度的; 15)违反合同或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清退或终止条款的。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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