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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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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427-1082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2790800.00元上海安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12号3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本项目为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上海市瞿溪路 1100 号)的职工食堂、病人食堂、职工餐 厅灯的膳食服务(床位数 160 张、职工人数约 300 人)。详见采购文件12个月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韵,沈先,姜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收费 标准收取,按服务类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3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安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本项目成交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方式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请供应商注意自行查收(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瑞金康复医院

地 址:瞿溪路1100号

联系方式:021-63037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317室

联系方式:13816137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静

电 话:13816137180


2021年05月17日


2021年04月27日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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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 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pdf

    820.2K

1 项目编号: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 性磋商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瑞金康复医院 地 址:瞿溪路 1100 号 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响应方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3 第一章: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 限公司受用户委托,现就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 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XM-00-20210427-108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项目名称: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8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28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编号:0121-W00013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元 简要规则描述: 本项目为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上海市瞿溪路 1100号)的职工食堂、病人食堂、职工餐 厅灯的膳食服务(床位数 160张、职工人数约 300人); 合同履约期限:12 个月。(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 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有相应的经营或业务范围;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04-27至 2021-05-08,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 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网上获取(网上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完整填写联系信息,不得遗漏) 售价(元):0 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4-27 17:00:00 至 2021-05-08 23:59:59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5 月 13日 10: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长宁科技大楼 315会议室(上海申厚建设咨 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 05 月 13日 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长宁科技大楼 315会议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 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响应文件(3份); (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4-27 17:00:00 至 2021-05-08 23:59:59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 系统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有询问请于:2021年 04月 30日上午 11时前向代理机构提出。 3.现场踏勘:不组织。 5 4.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上传所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 下载)。 5.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现场告知。 八、 采购人: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康复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瞿溪路 1100号 地址: 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 317室 邮编: 200000 邮编: 200051 联系人: 姜老师 联系人: 尹老师 电话: 63036834 电话: 18019462078 传真: 63036834 传真: 62610057 6 第二章 响应方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招标编号:SHXM-00-20210427-1082 采购编号:0121-W00013 项目属性:服务类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项目 需求” 2 信用记录 根 据 财 库 [2016]125 号 文 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 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 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 标处理。 4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 标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投标人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中小微 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 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 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 6 %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属于中小微企业。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须在响应文件 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6 % 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 %报价扣 除),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 自拟)。” 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投标人,均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5 答疑与澄清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将 通 过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zfcg.sh.gov.cn/)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 并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 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 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本项目若需分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 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相 关规定,且经由采购人同意。 3、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过价格扣除政策的,获取政府采购 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中型或大型企业。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9 是否现场踏勘 不组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0 是否提供演示 不提供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 办法”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1 是否提供样品 不提供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各 标项的对应内容。 12 响应文件组成及密封 响应文件(电子):电子加密上传 响应文件(纸质)数量:3份;(需装订成册并在开标现场密封提 交采购代理机构) 13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中标供应商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查收成 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 件方式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请供应商注意自行查收(供 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 317室 14 投标保证金 免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在“上海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内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16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17 付款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8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19 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上传 所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05-13(周四)上午 10:00整(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响应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 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 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 构。 (4)开标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 号 315 会议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成交服务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内相关条款。 21 不允许偏离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以★表示的要求必须符合,不得偏离。 22 其他 (1)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 则、规定和惯例。 (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投 标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本招标文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件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 系统为准。 (3)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电脑操 作等技术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23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11 一、前言 潜在响应方在网上投标时应当自行了解并视作同意“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 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果响应方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电脑操作等技术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 采购云平台 400-881-7190。 本须知内容与项目需求章节内容矛盾的,以项目需求为准。 本项目无效标情形: 1、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至“上海政府采购网”。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乱码、无法解密或数据包丢失。 3、重要文件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文件 的。 3.1盖公司法人公章: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函 (3)磋商谈判第一次报价表 3.2法人代表签字或印章: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磋商谈判第一次报价表 4、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5、未对项目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详见项目需求章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投标。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处罚期内。 8、其他法定情形。 1. 招标依据 1.1 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 1.2 如电子招投标与现行规定矛盾,以上海市财政局解释为准或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约 定。 1.3 如因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设置变化导致投标流程或功能变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承担责 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2.2 “响应方”指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 12 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 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 服务。 3.2 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响应方的国籍。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1.1为确保竞争性磋商文件准确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可供浏览的版本为准。 1.2 供应商不得单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额外的项目资料,只有向所有潜在响应方 正式发布的澄清文件才是制作响应文件的依据。 1.3 供应商可以参考招标方工作人员的口头解释,但不作为招标或投标依据。 1.4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 磋商文件的说明 2.1 磋商文件是阐明所需服务、响应文件的编写、上传、磋商程序、评审原则、成交条件、 合同条款的文件。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 响应方须知 (3) 项目需求 (4) 评审方法 (5) 合同主要条款 (6) 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3.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1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答疑期间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以在“上海政府采购”上发布澄清公告的形式向所有已 成功报名的供应商答复,答复中不会泄露提问者的信息。 13 3.2 超过约定的答疑期,供应商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大纰漏或明显影响响应文件的事 项,也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3 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主动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3.4 若供应商没有收到任何澄清或补充通知,也有义务在澄清时间截止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主 动询问,以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公平。 3.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6 供应商收到澄清、修改、更正等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予以确认;如供应 商拒绝回复,则视作供应商对投标没有兴趣或意向。 3.7 如供应商在报名时登记了无效的联系方式,则后果自负。 3.8 开标以后,响应方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4.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磋商采购 文件的要求,或因指向不明确和错误指向,使评委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作出正确评价,责任由供 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编制与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1.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1.1 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 1.2 如投标内容前后不一致或矛盾,评委会可能以最不利原则确定。 1.3 响应文件以上传“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结果为正本,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方提 供纸质文件的,均为副本。副本只能是正本导出后的影印本。 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 响应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应使用中文。响应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必须翻译 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 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3. 响应文件常规内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 投标函;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 2019或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 7) 惩罚细则承诺书(按照项目需求 13.2的内容); 8) 磋商谈判第一次报价表; 9) 报价明细表; 10) 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11) 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12) 承包经营方案:供应商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餐饮服务计划(必须对员工食堂和营养食堂做出适合医院需求的可行性运 营方案),节能、环保、健康、安全和垃圾分类管理及措施,质量与安全控制,卫生管理控制方 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意见反馈处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承接方案及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的 移交方案等; 13)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内部管理的职责分 工,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 14) 项目人员配置:拟投入本项目的总人数,人员来源或用工机制,项目负责人、管理和专 业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和专业人员简况,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具体安排等。 (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和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15) 近三年(合同签订自 2018年 1月 1日起)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 16) 各类资质、荣誉证书扫描件; 17) 证明投标产品的合格性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必要证明; 1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表格与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 自行划表填写。 4. 投标报价 4.1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4.2 投标总价精确到人民币元,不出现角和分。 4.3 如项目明确为分包采购的,报价也应分开报价。 4.4 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是直至项目验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成交人支付合 同价以外的汇兑差额、手续费、物料上涨费等任何费用。 4.5 竞争性磋商的第一次报价表中的服务价格可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按提供服务的内容分类报价。 15 (2)按提供服务的流程报价。 (3)按提供服务的人力成本报价。 4.6 招标方要求响应方分类报价,其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评委会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但并不 限制招标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4.7 成交人的成交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5. 证明响应方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5.1 响应方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5.2 响应方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评委会认可。 5.3 响应方提交的成交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应使评委会认可。 (1)响应方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6.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6.1 响应方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文件。 6.2 证明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响应 方应提供: (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方要求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服务是否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 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7. 投标有效期 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九十天。即:响应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投 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方可征求响应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确认。响应方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不会作为失信行为。同 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方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 8. 响应文件的上传 8.1 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 8.2供应商应留足充裕的时间上传文件,如出现 CA证书、系统或网络故障等问题导致未成功 提交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四、竞争性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活动。采购人代表、及有 关工作人员参加。 16 1.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签名报到。 1.3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4磋商时,由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等。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组成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上海市财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 各供应商。 3.磋商程序 3.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资质性及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作无效响 应标处理。 资格资质性及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所述服务要 求、人员数量、服务技术要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3.2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 响应。 3.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响应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供应商磋商。 3.5 围绕磋商要点,磋商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 3.6 磋商小组可针对磋商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进行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 可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改动后的部分进行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7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17 4.最终报价 4.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 价及服务承诺。 4.2 参与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 对身份证)。 5.比较与评价 5.1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 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 5.2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的推荐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磋商过程保密 6.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 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6.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 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6.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6.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 节问题进行公布。 7. 政府采购政策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7.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7.3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74号令 7.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7.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7.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8.流标情形: 8.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成交通知书 1. 成交通知书由“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出,成交人登陆系统后查阅。 六、成交服务费 18 1. 代理公司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 2. 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收费 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注:a.采用累进制计价; 3. 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4. 成交服务费以转账形式或现金形式支付。 七、签订合同 1. 签订合同 1.1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以落款日期为准)起三十天内,成交人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 合同签订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内确认。 2. 撤销合同 2.1 成交结果经质疑、投诉或举报后被判断无效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合同取消或终止。 2.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成交人被国家行政机关吊销执照、取消与成交项目相关的资质或丧 失信誉,合同终止。 2.3 因重大变故,经财政部门同意,采购人撤销预算或终止项目,合同终止。 八、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 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 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 者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 3.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该项目的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 19 4. 质疑函应包括:(一)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 有关的当事人全称;(三)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四)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事实、 理由和法律依据;(五)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六)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 传真、邮寄地址等);(七)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7.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0 第三章:项目需求 ★资格性审查: 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 3)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完整的 PDF 查询文件); (4)2019或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5)报价单位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近半年任意一个月)。 注:以上资料为资格性检查内容,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要求: (1)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文件中以★表示(除资格性审查内容以外)的要求必须符 合,不得偏离的内容。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形: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串标、围标、违反 劳动法等情形。 21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为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上海市瞿溪路 1100 号)的职工食堂、病人食堂、职工餐厅 灯的膳食服务(床位数 160 张、职工人数约 300人); 服务期限:12个月。 二、合作模式:半承包模式 职工餐饮:每日职工及院内相关工作人员持卡消费,月底统计实际销售额; 病人餐饮:住院病人按需订餐,每日餐标 26 元,由食堂管理员、配餐员、护理部、营养室 确认数据,每月汇总结算。 乙方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健康体检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发生意外 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医院支付乙方配餐员劳务费用。 水电煤:食堂承担水电煤费用的 80%,医院承担 20%。医院将进行能耗考核,设立能耗使用指 标,食堂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能耗考核标准,承诺节能减排(此部分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 诺和响应)。医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制定考核标准,未超出标准,医院拟定对节约部分 10%奖励, 若超出标准,超出部分医院不再补贴。 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报价应为估算,应包含核心参数指标(运营成本、人工成本、利润、税 金等),最终价格按照实际运营结算。 三、 项目需求 1、就餐人次和餐饮标准及要求,以下为医院往期的平均数据,供投标单位参考 1.1员工餐: 每日供应职工三餐,其中晚餐需满足订、点餐需求,另双休日及节假日需全天满足订、点餐 需求。 投标响应的菜价及中标后交院方的新菜品菜价视为常规菜价,备案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遇市 场波动,需要调价,应报总务科。员工餐的特色餐饮、额外餐饮(例如,会议定制的商务套餐、 客饭等)和病人营养餐的特需小锅菜等售价,原则上服务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自行定价,但须 经医院确认、备案后方可实施。 职工早餐标准为粥、面点、鸡蛋及其他特色早点。每天提供不少于 5个品种的早餐,其中粥 每周不得低于三个品种,面点每周不得低于三个品种;午餐标准为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以及 米饭和例汤。 22 每日午餐开饭时间应控制时间,分批加工、分批供应,确保满足各类员工就餐需求。 每日午餐供应品种中,大荤不少于 5种,小荤不少于 4种,素菜不少于 3种,免费提供例汤; 每周应有 2次特色菜供应;每个节气推出一道符合节气特色菜;面食或其他特色主食(混沌、面 条、饺子等)每周供应不低于两次。各投标单位根据需求请自行预估这部分销售额和用工、原材 料等成本。各家投标单位根据要求自行编制菜谱,确保餐饮色香味俱全,同时营养搭配合理。 表一(内部员工就餐量和平均消费) 内部员工 工作日就餐人数 周末节假日就餐人数 平均消费(元) 早餐 30 10 4 中餐 170 30 13.5 晚餐 按照值班人员需求给以配餐 注:医院职工每天午餐平均标准为 13.5元(以一大荤、一小荤、一素的中位数菜价计算) 1.2营养餐: 医院开放床位数 160张,住院率 95%,根据病人医嘱或营养师处方提供相应的饮食,普食及治 疗餐的平均就餐率约 85%,住院病人每天(早、午、晚餐)伙食费 26元标准。 营养食堂套餐,需按照上海市营养质控中心对医院营养餐的规定,提供符合饮食医嘱的营养标 准食谱套餐,如常规营养套餐、治疗饮食、匀浆膳等套餐。荤素搭配,按季节及时调整供应计划。 在软硬件条件成熟时,能够给与病人提供订餐及点餐服务。 1.3 为确保服务质量,各家投标单位在进行人员配置和报价测算时应按照要求配置人员(含配餐 员)。 各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应为每月预估的报价。在未来实际运营中,医院每月按实际发生的餐饮销 售额与服务方结算。 1.4 投标方有义务并无条件配合院方进行食堂的软硬件改造,院方提供的软硬将设备均为新添置 物品,乙方有义务对设备进行精心保管和文明使用,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包含厨房设备 及点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和使用(包含餐具、餐盘、 一次性用品等其他耗材)。 四、服务及管理要求: 1、 餐厅(厨房)应配备专业的后厨和窗口服务团队,项目运营期间保证团队人员不低于 19人配 置,其中包括项目管理员、主厨(持二级以上厨师证)、辅助厨师(持三级以上厨师证)、 治疗饮食厨师(持营养厨师证)、切配、打菜员(含仓管、留样)、配餐员、点心师、蒸饭、 杂工等(相关人员配备自报,人员配备力求合理、高效),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此部 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给予明确。 2、 服务方应建立全面的食堂卫生管理条例,定期对厨房及餐厅等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服务方 负责食堂一切餐具、厨具、餐厅内清洁及自助餐盘的消毒工作,负责维护食堂范围的环境卫生, 23 应采取措施减少食堂对环境的污染,使噪音、油烟尾气、污水排放达标,每天及时处理好剩饭 剩菜,对油渣、菜渣等搪塞的下水道负责清淤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方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 消毒,除四害(蚁、老鼠、蟑螂、苍蝇)等,要进行记录以备医院监督检查; 3、 为保证餐饮服务的质量,前一周拟定下一周的菜肴供应计划(菜肴品种等)提交管理部门, 待确认后执行。 4、 用餐结束后需对餐具、餐桌、餐台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就餐环境;接受相关部门的卫生抽 查,抽检不合格接受相应处罚,直至取消餐饮管理服务承包资格。 5、 服务方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书,并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向医院提供健康证原件和复印 件,如发现有不合格者,医院可以责令服务方停业并按违约处理;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工衣、 戴工帽,炒菜及打菜时应戴口罩。 6、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应保证食品卫生,生、熟食分开, 环境卫生整洁。 7、 服务方应每月按照实际销售额与医院结算,服务方需规范的做好每月食堂运营明细账,并随时接 受医院的监督和抽查;医院随时可对食堂成本核算、运营明细账进行抽查。 8、 做好食堂各类菜肴的 48 小时留样工作,每份不得少于 125 克。 9、 服务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保证食品进货渠道的安全可靠,做好相应的食 品货源登记工作和供应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索取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并经过有关食品 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所有的原材料必须都有证可查,例 如: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 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 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 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 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10、 服务方应对食堂的所有食品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负责,防止投毒、污染事件发生,切实把好原材料 质量关,确保采购的食品、物品无污染,卫生安全; 11、 服务方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食物如果发现有异物、变质等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并按照相关规定 做出赔偿; 12、 服务方对食堂的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厨房范围的消防设施保养、维护。负责安全使用燃气、 燃油炉具,确保所有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定期对灶具、排气设备的油渍进行清洗。费 用由服务方承担; 13、 食堂需维修、增加设备的费用由服务方负责承担 50%。服务方提供精美餐具(服务方提供样品, 甲方确定)、标签打印纸等一次性耗材及其他低值易耗品。食堂的固定设施在服务合同终止时服 务方不得损坏和带走,否则,医院有权按服务方违约处理; 14、 在负责食堂工作期间,爱护好食堂内的各种设备和餐具,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定期对食堂环境卫 生进行清洁、扫清。若在负责管理期间因管理不善引起的安全、治安、卫生、消防等方面的事故 24 造成的处罚均由服务方负责,并赔偿医院的经济损失。 15、 严格按照食堂标准化建设,依据“六 T”管理方法,制定一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 工作的制度,落实责任人。 16、 服务方如因业务发展,需改变食堂建筑布局,应征得医院同意,并应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建筑消防 规范要求,费用另议; 17、 服务方在餐饮服务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医院的监督,对医院提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必须改进。如 发现服务方有商品质量瑕疵、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商品过期等不正常经营行为或超出价格标准, 按服务方违约处理; 18、 服务方所有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 服务方工人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健康体检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0、 服务方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医院职工的餐饮配送; 21、 服务方就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项目购买 500万意外险,受益人为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 22、 配餐员需规范、准确、准时完成病区点餐配送和医院职工点餐的配送工作; 23、 特殊约定及相关制度(服务方需针对以下内容在投标书中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24.1配餐员工作要求: a、 持证上岗; b、 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形象; c、 考核统计数据,严禁出现漏记、虚记等账实不符情况; d、 配餐间保持干净、整洁; e、 对待病人用语礼貌规范; f、 遵守医院相关制度; g、 以上要求医院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规,院方将视情况扣除配餐员费用; h、 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中拟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25、院内食堂会启动装修计划,在装修期间,除去必须留守工作人员外,食堂自行安置人员。承 包合同期限按照装修实际发生时间给与增补。 五、 投标要求 各家投标单位分别针对员工食堂和营养食堂做出适合医院需求的可行性运营方案。 1、 针对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投标单位可以提出其他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 2、 医院正在进行放心医院食堂的建设,因此投标单位须具有协助医院进行放心食堂建设、认证的类 似经验,并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 未来食堂会进行改建,服务方需要包括对厨房咨询设计服务,提供软装潢简要方案。 25 4、 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医院现场及周围地形,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报 价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一律视为已确认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成交单位不 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对有关这一类的要求,医院不予考虑。 5、 服务方必须委派有相关经验的项目经理人来担任餐厅经理,需经院方面试方可录用。 6、 服务方应根据实际发生的餐饮销售金额,按月与院方监管部门核算,并向医院申请结算餐饮销售 额。 7、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服务方在管理医院食堂期间 避免发生食物中毒,污染等事故,如发生食品质量或卫生安全、中毒事故,应独立全部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和法律责 任。 2、服务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市、区卫生防疫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销售价 格、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考核。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服务方自理,因服务方的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 员食物中毒,由服务方依法承担责任。 4、服务方需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故要求服务方投保相关责任险。 5、服务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遵守招标单位及其主管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 经营期间接受招标单位及其授权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6、医院提供经营场地、水电及设施设备。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要添加大件设备,由服务方申请医院 报批,经批准后由医院落实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方需新增设备或者改变场地布局的,需经报批, 医院同意允许后方可执行。 7、服务方需对医院提供的厨房设备合理使用,服务方工作区域内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坏(含 自然损坏),应及时向医院报修,由医院承担相应维修费用。若因服务方责任而导致的设备损失 及因报修不及时造成的误餐等情况,服务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服务方需按使用规范操作设备,禁止任何违章用电、用水的行为,妥善保管消防器材。 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 20 万元违约责任金;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响应条款及中标后双方拟定 的合同条款,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运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以及其他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乙方的违约金由甲方予以没收,并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附考核要求) 26 六、付款及验收 1)付款方式 每月前十号,甲方通过结算系统导出上月数据与乙方核对,双方无异议,乙方凭双方确认的 结算清单向甲方收款。甲方应在 10个工作日内付款。 2)项目验收 由采购人自行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验收和考评。 七、项目属性:服务类。 八、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 (十)餐饮业。 附件:考核要求 食堂运营管理过程中每出现如下(不限于如下情况)情况一次,应做出处罚,投标方应对此响应 并敲公章。 ★惩罚细则承诺书(响应文件内必须提供下述罚则盖章承诺书) 1.乙方保证食堂工作人员稳定,项目运营期间保证团队人员不低于 19 人配置(人员具体配置详见投标 文件)。人员每日考勤,其中项目管理员与厨师连续 15 天缺岗,考核扣除缺岗人员每人 200 元/天, 其他岗位人员缺岗连续 15 天,考核扣除缺岗人员每人 100 元/天; 2.因经营管理不善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扣除全额保证金,扣除全部结算款,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对 事件负全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社会影响。负责全部善后工作,同时在新的供应商进场前负责院内 职工及病人餐饮的费用支出; 3.因食堂原因引起非食品卫生投诉的,一经确认,食堂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根据投 诉情况及查证结果,给与扣除当月结算款 500 至 5000元; 4.医院营养室生化检验不合格,经化验为致病菌参照考核要求第一条处理。其他杂菌每次扣罚当月结 算金额 3%,服务期内出现两次该情况,参照第一条处理; 5.使用有问题原材料及配料被查出或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参照第一条处理; 6.未按时进行食堂卫生大扫除或扫除不到位,造成就餐者投诉,扣罚当月结算金额 500 元; 7.食品中出现异物造成就餐者投诉,免费更换饮食,赔偿三倍就餐金额,当月结算金额扣除 500 元。 如异物对就餐者造成身体伤害,负责对就餐者的医疗费用赔偿、误工补偿、精神补偿,并对当月考核 结算金额扣除 3%; 8.未及时更新菜肴供应计划,扣罚当月结算金额 500 元; 9.乙方私自更改定价,全额返还职工消费金额,并按价格三倍进行赔偿,同时扣除当月结算金额 3%; 10.乙方供应菜品量不足标注量时,全额返还职工该次消费金额并按照三倍价格进行赔偿,单月发生三 次以上,扣除当月结算金额 3%; 11.餐具、器皿消毒、清洗不及时,造成投诉或卫生安全问题,扣罚当月结算金额 500 元; 27 12.垃圾分类不规范(包括标识、硬件、台账、运送、人员培训等),扣除当月结算金额 1000 元,因 垃圾分类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时,由食堂承担全部责任; 13.因管理不善,食堂员工不按规章制度操作、不服从院方管理造成影响和后果,由食堂承包方全部承 担; 14.每月对职工食堂及营养食堂分别做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做加权平均,合格分为 80 分,60 分至 80 分之间,每低一分扣除结算金额 500 元;低于 60 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 30%,并责令整改,在下一个 自然月中,测评仍不能合格,合同终止,扣除保证金,乙方无条件离场并承担过渡期内餐饮供应费用; 15.配餐员职责及考核内容如下: a.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一经发现无证上岗,补贴费用不予发放; b.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穿着整洁,个人卫生良好。因配餐员态度及精神面貌问题受到投诉,扣 发当月配餐员补贴; c.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规范操作,使用系统点餐、配餐、发餐、回收等操作过程正确、规范,经检 查发现违规操作扣发当月补贴费用,并赔偿因配餐员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 d.配餐员应对点餐系统进行数据核对,确保收支正确无误,经院财务科核对收支不正确,由乙方 承担全部责任; e.配餐间保持洁净,检查发现问题,每次扣罚结算金额 500元; f.配餐员服从院方管理,遵守相关制度和要求,一经发现违反医院相关制度、安全管理规定,乙 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扣罚当月结算金额 3%; g.点餐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操作人员应爱惜保护,出现故障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 修更换。 h.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8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标依据: 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 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2、磋商小组的组建: (1)评标前,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 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2)磋商小组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响应情况、响应 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不合格者,响应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满三家(除部分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 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响应人不足三家的(除部分竞争性 磋商适用情形),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3)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人满足三家及以上(除部分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进 入详细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 需保存归档。 4、评审原则、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 各份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磋商小 组按照每个响应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 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5、注意事项: (1)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 (2)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29 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财政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做无效标处理。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序 号 项目 内容 分值 1 报价 (商务分) (1)确定磋商基准价:经磋商小组甄别确认,满足磋商 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分值计算保 留一位小数点。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0-10分 2 报价明细 根据报价明细表所填写的内容综合评审,如:报价列项 完整、报价依据充分、人员报价合理。 评分标准:报价列项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报价合理 的,得 4-5分;报价内容缺漏或存在缺陷的,得 2-3分。 2-5分 3 餐饮服务方 案 (40分) 提供符合医院需求的完整的员工餐的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 材采购、储存、加工管理、菜单供应品种、膳食搭配的合理性、供 餐服务的实施方案等),对员工餐厅运营计划及餐饮方案的合理性、 适用性、丰富性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整体服务方案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内容全面、流程合 理科学、可行性及针对性强的得 13-15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基 本满足项目需求,但合理性、针对性不强的得 10-12分;服务方案 存在缺陷的得 7-9分。 7-15分 提供符合上海市营养质控中心要求的营养餐的运营方案,对营养餐 的实施标准、操作流程、具体运营计划及餐饮方案的合理性、规范 性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服务方案符合标准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流程合理科 学、规范性及针对性强的得 8-10 分;服务方案存在缺陷的得 5-7 分。 5-10分 30 根据所提供的节能、环保、健康、安全和垃圾分类管理方案及相应 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管理方案内容全面、措施合理,可行性强得 6-8分;服 务方案存在缺陷的得 3-5分。未提供不得分。 3-8分 针对医院的特殊性,提出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服务方案等进行综 合评分。 评分标准:方案针对性强,具有可实施性的得 5-7分;服务方案存 在缺陷的得 3-4分。未提供不得分。 3-7分 4 应急预案 根据所提供的应急预案及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对于各种应急突发状况考虑全面、合理并有针对性解决 措施、满足需求的得 5-7分;应急预案存在缺陷的得 3-4分。未提 供不得分。 3-7分 5 管理方案及 制度措施 (10分) 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和安全控制,卫生管理控 制,原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客户沟通和反馈体系 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评分标准:管理制度全面、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的得 8-10 分;管 理制度存在缺陷的得 5-7分。 5-10分 6 人员配备 (15分) 1)项目经理及主要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经理的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验(应有医院餐厅的管理经验 等)、相关工作业绩等,主要服务人员配备是否满足需求及相关工 作经验、资格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评分标准:所提供的管理人员及主要服务人员经验丰富、业务能力 强,证明资料齐全的得 5-7分;管理人员及主要服务人员配备存在 缺陷的或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得 3-4分。 3-7分 2)其他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拟投入项目其他服务人员是否满足项目需要,是否都具有上岗证、 各工种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资格证书等是否都符合需求要求、 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业绩经验、人员来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所提供的其他服务人员配置合理、数量满足服务需求、 人员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证明资料齐全的得 6-8分;其他服务 人员配备存在缺陷的或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得 3-5分。 3-8分 7 企业综合实 力(5分) 根据供应商的社会信誉、履约能力、综合经营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 评分标准: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 力均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得 4-5分;无法有效证明其综合能力或企业 相关信息提供不完善的得 2-3分。 2-5分 8 类似业绩 (8分) 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必须提供合同的关键页,合同 签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由磋商小 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承接情况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 本项目类似程度进行认定。一个有效业绩得 1分,最高得分为 8分, 未提供不得分。 0-8分 合计 100分 31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 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12个月。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2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 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 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 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 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 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每月前十号,甲方通过结算系统导出上月数据与乙方核对,双方无异议,乙方凭双方确认的 结算清单向甲方收款。甲方应在 10个工作日内付款。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 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3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 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 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 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 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 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 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 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 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 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 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 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 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34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 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 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 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 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 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 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 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 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 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 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 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5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 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 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 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 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 任何变化或修改。 [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 36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费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3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1、 投标函 致: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响应方 (响应方的名称),提交 3 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 竞争性 磋商文 件规定提 供交付 的服 务的投标 总价为 ( ) 元人民币。 (2)我们承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 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 地址: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上述“从业人员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 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 (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若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9 (7)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40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 心 2019 年长宁区公共文化资源配送管理及第三方巡查评估服务 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 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有效 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 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企业公章): 职务: 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粘帖: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 描件) 41 4、 磋商谈判第一次报价表(以系统设置为准) 供应商(盖章): 单位:人民币(元) 上海市瑞金康复医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包 1 服务期(月) 备注 最终报价(总价、元) 说明:(1)“金额(元)”指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 位。 (2)响应方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和《响应方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5、 报价明细表 序号 分类名称 费用(元/月) 12个月小 计 备注 人事费用 行政办公费用 其他费用 税金 利润 报价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项目及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提供相应的明细说明。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投标报价相等。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6、 偏离表 (本表仅供参考,响应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序号 项目需求 投标方案 偏离(响应程度) 说明 1. 表格填写要求:按照“项目需求”章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回应,表格中填写:正偏离、负偏 离或者满足。 2. 以上表格中“偏离情况说明”一栏应如实填写正、负偏离的详细内容。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4 7、 响应方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8、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概况 合同金额 证明联系方式 备注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6 (1)项目管理人员说明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一寸照 毕业院校 和专业 执业资格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从事管理 工作年限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政治面貌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成绩、荣誉: 主要工作特点、优势: 在管其他项目: 在本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安排: 每周在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主要服务人员名册 第 页 共 页 在本项 目中担 任的职 工种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政治 面貌 有无违 法刑事 记录 学 历 技 术 职 进入本 单位时 间 在本行业 从事年限 持何资 格证书 证书复 印件序 号 与本 单位 劳动 47 务 称 人事 关系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满足填报需要,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报必须完整,表格中应 包括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资料。 2、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录用所有人员签订正式合同。 3、特殊岗位的人员应附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mark PO_12775_PM002 PO_12775_PM002_4 PO_12775_PM026 PO_12775_PM030 OLE_LINK4 OLE_LINK5 OLE_LINK2 OLE_LINK3 PO_12775_PM008 PO_12775_PM009 PO_12771_PM001SHPF011 PO_12771_PM001SHPF011_1 PO_12771_PM001SHPF011_2 PO_12771_PM001SHPF011_3 PO_12775_PM001SHPF009 OLE_LINK7 OLE_LINK8 OLE_LINK9 PO_12775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3400 OLE_LINK11 OLE_LINK12 甲方 PO_12775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e4479593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159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mInput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_1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e4479593d PO_12775_PM001SHPF020 PO_5e4479593d07b34e1OPEN_TABLE_TITLE PO_5e4479593d07b34e1OPEN_TABLE_TABLE 2021-04-27T14:42:08+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4-27T14:44:28+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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