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5-18 05:53:59.0

一、项目编号:YZZB[公]2021-01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四、开标时间:2021 年05月17日09点30分

五、公示时间:2021 年05月17日-2021年05月18日

六、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七台河市岩林副食经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林苑之星12号楼2单元120室

中标折扣率:90%

七、主要标的信息: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禽肉)、蔬菜、禽蛋副食、水产品等

八、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九、评审专家名单:李俊 邱峰 刘治平 李明 李秀艳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方式:佟先生 0464-868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东方家园B区12号楼10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464-8239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64-8239249


2021年05月17日


[附件下载]
  • 2.文件-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pdf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 点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ZZB[公]2021-014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0 二一年四月 招标文件业主确认函件 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写的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 食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ZB[公]2021-014)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有关领导审核, 认为符合要求,可以对外发出。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 期:2021 年 04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部分 说明··········································································12 一、适用范围··············································································································12 二、总则···················································································································· 12 三、招标文件说明········································································································14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 第四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21 一、产品规范及要求·····································································································21 二、合同履行期限及履约保证金······················································································21 三、付款方式··············································································································22 四、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22 五、相关要求··············································································································23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25 一、开标···················································································································· 25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5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25 四、评标方法··············································································································25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7 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表·······························································································28 评分标准及细则···········································································································31 五、中标通知书···········································································································33 六、签订合同··············································································································34 七、询问和质疑···········································································································34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6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2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昱泽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东方家园 B区 12 号楼 101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公]2021-014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禽肉)、蔬菜、禽蛋副食、水产品等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的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定点屠宰证(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盖有生 产厂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4)动物检疫合格证(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盖 有生产厂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名 单 , 以 信 用 中 国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 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 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东方家园 B区 12 号楼 101 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5 地点: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东方家园 B区 12 号楼 101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方式:佟先生 0464-868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东方家园 B区 12 号楼 101 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64-8239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64-8239249 2021 年 04 月 25 日 6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一、说 明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方式:佟先生 0464-8682000 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禽肉)、蔬菜、禽蛋副食、水产品等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东方家园 B 区 12 号楼 101 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464-8239249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4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一律用 A4 纸打印并胶装,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授 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标准简体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 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6.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预算:预算金额:3000000 元 8 最高投标限价:3000000 元 6 投标保证金:60000.00 元 1、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形式 须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电汇凭证必须注 明项目全称及项目编号。(如因未注明名称及项目编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 自行负责,项目全称无法全标注时需写项目简称)。 2、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之前(代理机构以银行出具 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3、保证金账户: 户 名: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菜艺支行 账 号:08052101040005392 4、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错误的; (2)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的; (3)汇款人账户名称、账号与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名称、账号不一致的。 投标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 予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还。 2、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供应商办理保 证金清退手续; 3、投标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 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投标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9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5、对投标保证金的咨询请与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 投标有效期:90 天。 8 投标文件为正本 1份、副本 3 份。 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东方家园 B 区 12 号楼 101 号 方式:现场获取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ZB[公]2021-014 11 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 址:新东方家园 B区 12 号楼 101 号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日期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标前答疑会 12 本项目不单独组织标前答疑会。请有需要澄清问题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 15 天,准备好相应文字材料联系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女士 0464-8239249);如供应商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视其对 招标文件内容及参数无异议。 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集所有答疑问题后,与采购人一并解答后发放给 各投标单位。 五、开标及评标 13 开标日期: 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东方家园 B 区 12 号楼 101 号 1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 10 较。2、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高低排列,若技术标得分相同,按照是否为 节能环保产品等因素确定预中标供应商。3、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授予合同 15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付款方式:采购人指定付款方式 七、招标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17 1、无论评标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活动有 关的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 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 件规定,按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方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 务费。 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对上述费用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 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投标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其 应当缴纳的相应费用。 八、其他 18 特别注意: 1、请潜在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 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一切信息,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 失或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等,如认为有关内容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非书面形式、逾期以及匿名的异议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并 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异议。 19 采购人重要提示:供应商必须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11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进行投标; 4、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5、不通过挂靠一家或多家企业名义围标、串标; 6、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 义投标; 7、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8、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9、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 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 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其承包项目或自动放弃中标资 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采购人所有项目 的招投标活动。 适用于本投标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或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内容, 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2 第三部分 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 的要求进行投标。 二、总则 (一)定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人”系指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 5、“入围投标供应商”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均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投标供应商。 6、“中标候选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 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 遵守投标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供应商。 7、“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 物及有关技术资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检验、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 其它相关的义务。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60000.00 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形式 须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 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电汇凭证必须注明项目全 称及项目编号。(如因未注明名称及项目编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项 目全称无法全标注时需写项目简称)。 13 3、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之前(代理机构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 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4、保证金账户: 户 名: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菜艺支行 账 号:08052101040005392 5、有以下情形的汇款,拒收并回退原账户: (1)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错误的; (2)以个人名义汇至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的; (3)汇款人账户名称、账号与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名称、账号不一致的。 6、投标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予以 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日内予 以退还。 2、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 清退手续; 3、投标保证金清退时,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黑龙江 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投标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8、对投标保证金的咨询请与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三)投标费用 1、无论评标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 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4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关于进一步放开 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通知书中确 定的中标金额计算,由中标方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对上述费用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 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投标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其应当 缴纳的相应费用。 三、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说明; 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 第七部分、采购人需求;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由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在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部分对潜在投标供应 商具有同招标文件同样的约束力。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 (传真均可)向代理机构确认。 3、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 15 商,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三)质疑及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 效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以下将提起质疑的供应商简称为质疑 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公示、中标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 之日;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1、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自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上网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起,对 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并已对质疑包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到账单时间为 准);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质疑,须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投标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5)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 证。 (6)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 门应当予以驳回。 (7)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明确表达诉 求和主张。 (8)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 (9)在质疑法定期限内,由质疑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 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 (10)质疑文件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规范编制。 2、处理程序 16 质疑处理程序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3、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该质疑人招标保 证金,同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记入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 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 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4、投诉 4.1 质疑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4.2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 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构成部分: (1) 开标一览表(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2) 报价明细表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资质证明文件 (6) 法人代表授权书 (7)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17 (10)技术响应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参数中的商务要求,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 作出响应)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定点屠宰证(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盖有生产厂 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动物检疫合格证(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盖有生 产厂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 名 单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名 单 , 以 信 用 中 国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 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 的先后顺序为准);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 供应商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 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 18 准简体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 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一律用 A4 纸打印并胶装,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份投标 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2、“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3、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授权代 理人签字和盖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7、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 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四)投标报价要求 1、 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特殊要求除外),所报价格为(进口产品含外贸 代理费)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的价格。 2、 投标供应商要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 行设计)。 4、 投标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报价中。 5、 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 投标供应商必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8、投标人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 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 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 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投标人应自行增加 19 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列明或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并在 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提供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 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超出常规、 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9、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 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 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确定中标人后,在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中标人不 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 11、本次招标实行“最高限价”制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 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无效标处理。 12、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并注明开标时 间前不得开封,封口处加密封条或骑缝加盖密封章。包封上不得有任何体现单位信息相关 标记,且投标文件不得破损。 2、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封,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形式性要求,按否决投 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 开标地点:新东方家园 B区 12 号楼 101 号 2、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 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截止时间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递交; 3、对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的处理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2、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 3、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21 第四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产品规范及要求 1、肉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总体要求:本次采购所需为冷鲜片猪肉、牛肉、羊肉、禽肉。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 渠道,所供肉类必须卫生、清洁、新鲜,各部位无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无污染、无假 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 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猪肉、牛肉、羊肉和禽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 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肉。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蔬菜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本次采购所需为常用蔬菜。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蔬菜必须卫生、清洁、 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等法规要求。 产品应具有该蔬菜可采食时应具有的特征,要求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 清洁,无异味,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含量的安全卫生指标 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禽蛋副食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总体要求:本次采购所需禽蛋以鲜蛋为主,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副食必 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4、水产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 总体要求:本次采购所需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可供部分冷冻产品。 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水产品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 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供货期:分批次供货。采购人以批次为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提出采购计划,由中标供应 22 商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报价,采购人根据报价确定采购价格后,通知中标供应商供货。 中标供应商接到供货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完成供货任务,负责免费运输到采购单位指 定地点。因采购单位特殊性,中标供应商的运输车辆应于每个工作日 8 点 30 分前到达指 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结算价款:结算价格须包含税金、运输、包装、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全部费 用。 采购单位以批次为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提出采购计划,由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 12 小 时内报价,采购单位根据报价确认采购价格后,通知中标供应商供货。 采购价格的确定:每采购批次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参考七台河市各农贸 市场、生活早市、相关批发市场等同类同质商品的市场价格(具体品牌/产品由采购人从 中选定),最终确定实际供货结算价格。每批次采购结算价格不得高于七台河市同类同质 商品市场批发价格的 10%。 2、当月货款当月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给予。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黑龙江省增 值税普通税发票。 3、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改革和重大活动等)致使本合同书不能继续履行,造成 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签订后,采购结算周期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日由采购单位确定。 四、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方式: 1.1 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合格并通过验收标准。 1.2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文件所进行的承诺进行提供商品及配套服务。 1.3 货物到货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 材料。 2.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有固定的车辆负责货物的运输,其运输过程中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 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运输过程中的清洁及定期消毒,运载工具 无不良气味、异味。 2.2 货物包装要求:随季节性进行妥善包装,所提供的产品容器(筐、箱、袋子等) 23 要求清洁无异物、无霉变等情况,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不得破损, 如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货物出现问题的造成损失及危害,中标供应商要承担相应 的责任。 2.3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服务不得低于、应高于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投标文件当中做出相应承诺。 2.4 供应商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技术/质量原因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由中 标供应商进行承担。 2.5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合法的来源、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所采用的产 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版权或使用权产生的纠纷,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采购方不承担关联责任。 2.6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正规产品,对不合乎要求的产品及质量,采购 人有权对其产生的损失进行追责及赔偿。 2.7 供货时间地点:中标供应商接到供货通知后,需在 24 小时内完成供货任务,负责 免费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因采购单位特殊性,中标供应商的运输车辆应于每个工作 日 8点至 11 点到达指定地点,其它时间采购单位无法接收货物。 2.8 其它服务要求:服务电话 2 小时内响应,7*24 小时服务热线。 五、相关要求 1、若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未能履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采 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商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供货资格,中 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2.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2.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2.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2.8 超过保质期限的。 24 3、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供货,并向采购单位提供本批次货物的品牌产地 来源证明,相关检验检疫证明。 4、中标单位运送货物的车辆及人员,均应遵守招标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配合进 行安检工作。同时,以上人员及车辆均禁止携带采购单位禁止携带的违禁品。 25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 标仪式并签到。 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在公证人员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情况下,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工作人员按照获取招 标文件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作为唱标顺序,依次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 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3、开标过程记录在案,投标供应商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内抽取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 会由经济、技术专家组成,成员总数为 5人。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负责整个项目的评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阅读、审核各投标文件;核实、澄清、评 比各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商务要求、服务要求的 响应情况;独立打分、提交评分结果并排名;出具综合评审意见,推荐中标人。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综 合各评委意见,确定中标候选人。 1、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 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项目特点,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公 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 26 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认真评审;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 评标。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比较、审查投标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 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 2、评标过程保密 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初步评审 3.1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首先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详细审阅各投标供应 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27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 说明 1 营业执照 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副本原件 2 开户许可证 具备且有效 原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不能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并按规定签署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资质 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原件 5 定点屠宰证 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 须提供盖有生产厂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动物检疫合格证 生产厂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原件,经销商参与投标 须提供盖有生产厂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信用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被司法机关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法 院 官 方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 果为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合格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说明: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上“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中与投标文件书面材料一致的全 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与投标文件中资料不一致的无效,当场未提供资格 审查资料者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对评标委员会已完成审查,投标申请人后补充的材料无效。 28 3.2 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供应商名 称 与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完全一致 报价一览表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是否合格判断 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则为不合格 2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与采购人需求一致 供货期 满足采购人要求 供货地点 满足采购人要求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29 3.3 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并修正数 字; (3)如果“开标一览表”与“产品报价明细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 中的价格修正为准; (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标,并计算出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 分。 4.1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及细则对各投 标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4.2 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财库[2006]47 号和[2007]30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 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 予 6%的价格扣除。 1.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 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 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6%的加分。 (2)根据财库[2004]185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库[2006]90 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0 (4)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大中型 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 扣除, 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价格给定 10%的扣除。 (5)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必须要在投标函中说明,同时在响应文件中 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参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评分。须提供有 效的佐证材料(注册地中小企业发展局出具的声明函),佐证材料需在企业规模 及人员数量等方面符合本行业小微企业相关要求,如不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佐证 材料不全,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10%的扣除。 (7)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8)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说明: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 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 号),在政府采购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倾斜力度, 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统一调整为 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31 评分标准及细则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10 分) 1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运输配送服 务方案 (20 分) 20 有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输配送方案的得 20 分。针对本项目特点,视 运输配合方案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行程度扣 1-8 分,没有不得分。 配送安全保 证措施 (20 分) 20 有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配送安全保证措施的得 20 分。针对本项目特点, 视配送安全保证措施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信度扣 1-5 分,没有不得 分。 经营管理制 度(15 分) 15 具有详细的经营管理制度优秀的得 15 分,较好的得 8 分,一般的得 5 分。 产品质量保 证措施(15 分) 15 有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得 15 分。针对本项目特点, 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信度扣 1-5 分,没有不得 分。 应急处理方 案(15 分) 15 具有完善、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不限于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力因素)的得 15 分。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行程度扣 1-5 分,没有不得分。 标书质量 (5分) 5 投标文件制作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要求目录详尽、标注清楚、 格式规范、文字及复印证件等清晰;满分 5 分。 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不规范、不清晰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4.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 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 32 会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 除外)。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4 定标原则:由全体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供应商 分别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综合得分排列出名次,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情况, 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5、重大偏差 5.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5.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5.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 5.6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投货物参数、品牌、型号、产地不清的; 5.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作废标 处理。 6、无效投标(否决其投标)情形 1 商务条款 1.1、交货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质量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1.3、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1.5、报价为非唯一性报价。 1.6、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 1.7、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而未盖章或签字的。 33 2 技术条款 2.1、重要条款不满足的; 2.2、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的; 2.3、自认为自己产品某一特点优于招标要求的参数,但未提供文字解释或对 比说明,而单一更改产品技术参数; 2.4、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品种、检测项目、检测方式、 检测机构等要求不符。 3其他原因 3.1、因路远、堵车、乘电梯等客观原因而超过截止时间投标的; 3.2、未按规定密封的; 3.3、串通投标,且投标文件内容多处雷同的; 3.4、利用以前投标文件电子板编制新的投标文件,却忘记更改招标文件编号 或投标日期。 7、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6、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五、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 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书面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不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 标通知,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人 34 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 任。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违者将取消中标资格。 六、签订合同 1、在授予合同前,采购人经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可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数量进 行适当调整。 2、评标结果公布后,在监管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得超出公开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附件。 4、中标人如未于规定时间和地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 资格并扣缴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经监督机构核实同意后可另选中 标人或另行招标。 七、询问和质疑 (一)招标文件的询问 1.采购人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改动招标文件标准格式 模板所发生的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答复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标准格式模板内容的询 问。 (二)招标文件的质疑 1.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单位提出质疑。 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需 要论证、取证延期答复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书面通知质疑人。 35 4.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 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三)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招标文件质疑受理期为招标公告的公告期界满 7 个工作日内,招标公告的 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内提起; 对评审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同时报省级财政 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 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 3 种情形之外的情 形)。 36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以本资料表为准。 37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 供 应 商(乙方) 项 目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 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如上述文件存在矛盾之处,则按照以上的顺序,作为合同解释优先性的顺序。 二、结算价格 1、结算价款:结算价格须包含税金、运输(乙方应当负责运输并保证货物的 100%完好性)、包装、 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甲方以批次为单位向乙方提出采购计划,由乙方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报价,甲方根据乙方报价 确认采购价格后,通知乙方供货。 如果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具体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四条)响应时间超过该时限 2次的,甲方有权判定 乙方本合同服务期限内服务质量为不合格,有权第二年不再进行续签合同。如超过 5次,或某次延迟供 货对甲方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 3、采购价格的确定:每采购批次甲方根据乙方的报价,参考七台河市各农贸市场、生活早市、相 关批发市场等同类同质商品的市场价格(具体品牌/产品由招标人从中选定),最终确定实际供货结算 价格,甲方对乙方供货具有定价权。每批次采购结算价格不得高于七台河市同类同质商品市场批发价格 的 10%。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每次供货报价,和供货的质量,对比七台河市范围内的综合市场情况进行调研, 综合判定乙方是否为履行本合同的合格服务企业,如被判定为不合格服务企业,甲方有权第二年不再进 行续签合同,若乙方不遵守甲方具有定价权的约定,产生延迟供货、拒绝供货或是具有供货质量问题, 则任一次发生直接被判定为不合格服务企业,如对此产生了对甲方的不良影响,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 38 有权解除合同。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当月购货款当月进行结算支付。乙方需提供经甲方确认的结算等价增值税发票,经甲方 履行结算手续后,通过银行转账给予。乙方应当先向甲方提供甲方指定类型的等价正式增值税发票,且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行支付,甲方对此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其中,乙方在 本合同提供的结算账号应当保证其有效性,因该账户本身发生的任何问题,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账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四、供货服务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1 年 月 日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结束。 五、供货品种及交货期 甲方以批次为单位向乙方提出采购计划。需在甲方确定供货价格通知乙方后,乙方 24 小时内完成 交货任务,乙方负责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关于响应时限的要求同时适用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第 二项中的约定。) 六、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供应销售日期达到规定保质期 50%的商品。 2、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及甲方作为招标人提出的合 理要求。商品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及“三无”(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无厂家)商 品,不得供应未经甲方允许供应的商品。一经发生上述类似情况,直接判定乙方为不合格供货商,且甲 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供货。供货时向甲方提供本批次货物的品牌产地来源证明、相关检验检 疫证明,冷链货物需提供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无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以及可预见 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将直接被判定为不合格供货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若乙方供应商品存在安全质量或食品卫生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同时,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以及可预见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将直接被判定为不合 格供货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乙方运送货物的车辆及人员,均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进行安检工作。同时, 以上人员及车辆均禁止携带甲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工作人员对 以上内容进行告知与培训,并且由于甲方为涉密单位,乙方及其人员有责任义务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 中知悉的一切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一经发生上述类似情况,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39 6、乙方不得再行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属于乙方的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不能按照招标要求、投标承诺等约定,以及若违反本合同上述任何一个条款,均为乙方违 约,违约金为当次供货价值的 30%或甲方产生损失的 30%(根据具体情况以二者较高数额为标准),与 此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可预见性损失), 甲方有权对尚未向乙方结算的费用不再予以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拒不按时支付 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根据招标要求签订合同前,乙方需要向招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 万元,合 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产生保证金不足 2 万元时,乙方需要向甲方补足,如对此拒绝补足,甲方有权提 前解除合同。 8、若因政府重大政策要求或因甲方上级要求停止采购,则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同时在此情形 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条款为双方的特别约定,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乙方已充分理解该条款含 义,并且乙方表示自愿承担本条款的风险负担。 9、甲方作为招标方,有权在合同服务临界期或结束后,根据乙方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定点 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对 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再继续签署下一年的合同。 七、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实际执行供需计划及方案以招标文件给出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乙方中标时的投标文件 相关承诺为准。同时,每次具体供货时双方应结合以上文件以及本合同,乙方的供货以及定价均不得超 过本协议的约定。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 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方以及乙方加盖印章之后 生效。 八、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 起诉。本争议解决条款适用于本协议的任何组成文件。 40 甲方(章) 年 月 日 甲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佳市农行莲江口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1 合 同 附 件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2、服务具体事项: 3、服务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4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章内容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里有规定的,投标人应按照这 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格式里没有规定的,投标人可以自行拟定投标格式,文件 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43 投标文件包封格式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 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ZZB[公]2021-014 采 购 单 位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2021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4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 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ZZB[公]2021-014 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 电 话: 日 期: 45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技术偏离表 三、商务偏离表 四、资质证明文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六、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九、技术响应 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46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证明文件 报价(1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10; 见投标文件第()页 运输配送服务 方案 (20 分) 有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输配送方案的得 20 分。针对本项目 特点,视运输配合方案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行程度扣 1-8 分, 没有不得分。 见投标文件第()页 配送安全保证 措施 (20 分) 有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配送安全保证措施的得 20 分。针对本项 目特点,视配送安全保证措施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信度扣 1-5 分,没有不得分。 见投标文件第()页 经营管理制度 (15 分) 具有详细的经营管理制度优秀的得 15 分,较好的得 8 分,一般 的得 5 分。 见投标文件第()页 产品质量保证 措施(15 分) 有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得 15 分。针对本项 目特点,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可信度扣 1-5 分,没有不得分。 见投标文件第()页 应急处理方案 (15 分) 具有完善、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不限于疫情影响、自然灾 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得 15 分。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和切实 可行程度扣 1-5 分,没有不得分。 见投标文件第()页 标书质量 (5 分) 投标文件制作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要求目录详尽、标 注清楚、格式规范、文字及复印证件等清晰;满分 5 分。 每出现一处内容不全、不规范、不清晰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此表需对应于《评分标准和细则》中的评审项目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投 标 报 价 项 目 明 细 1 所报折扣 折扣率 % 2 合同履行期限: 3 服务地点: 。 4 投标保证金: 。 5 投标有效期: 。 备注: 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 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投标供应开标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8 二、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 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 简述 说明: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七部分“采购人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 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 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9 三、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阐述 备注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 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和服 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 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 和责任义务 3 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 代理商【如为经销商及代 理商须出具产品来源渠 道合法证明文件 4 所投产品单价及合价不 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标准价格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 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 务 6 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 要求 7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 述的各项条款 8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 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 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 查、验证 9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10 11 12 …… 说明: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0 四、资质证明文件 注:开标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备查,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当场未提供的按否决其 投标处理(详见资格审查表及评分标准要求)。 51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 本人 (法定代表人名称)系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我公司 (被授权代表人名称和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项目编号为: 。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 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53 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54 六、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致: 我方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 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帐方式划入你方帐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 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公司公章):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粘贴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 55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需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在企业规模及人员数量等方面符合本行业小微企业相关 要求,如不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佐证材料不全,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56 八、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我单位郑重承诺: 1.在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杜绝任何 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违法违纪行为。 2. 中标或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的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 理由不得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或中标后必须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出现“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等损害采购人的合 法权益的现象。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按废标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 济损失。 投标供应商(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7 九、技术响应 [说明]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七部分“采购人需求”内容作出全面响 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 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58 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_罪犯食堂副食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说明 一、适用范围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四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产品规范及要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 三、付款方式 四、验收及售后服务要求 五、相关要求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四、评标方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表 评分标准及细则 五、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七、询问和质疑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