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安庆监狱(天庆公司)罪犯奖励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GS2021006
项目名称:2021年安庆监狱(天庆公司)罪犯奖励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100%
服务需求:罪犯奖励餐采购,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1.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智特公司(皖江春晓小区大门斜对面)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报名后领取。
报名时须递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份)。报名申请资料封面应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地点、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智特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2.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作如下说明:
(1)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与现场报名;
(2)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仅限一人到场,确保本人体温及其他身体状况正常,并佩戴口罩;
(3)建议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提前半小时到场进行登记,在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健康码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现场;
(4)请参与现场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依据《“皖事通”居民健康登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下载皖事通APP并进行信息登记,方便现场健康码核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天庆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秦潭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56-521079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8-8号(皖江春晓小区大门斜对面)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6-520029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56-5210796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第%1章 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采购人的需求,主要以菜品成品的方式分发至被奖励的个人。要求:食用安全,一人一份,分开包装(也可以根据需求具体安排)。菜品(凉菜和热菜各12道)名称如下:
凉菜 |
特色烤鸭 |
盐水鸭 |
盐水肫 |
牛肉脯 |
卤口条 |
五香脆耳 |
五香鸭翅 |
口水贡鹅 |
白斩鸡 |
五香猪蹄 |
五香牛肚 |
素鸡 |
|
热菜 |
红烧肉 |
红烧鱼块 |
红烧仔鸡 |
酱爆肉丁 |
宫爆鸡丁 |
啤酒鸭 |
杏鲍菇炒肉片 |
鱼香肉丝 |
炒河虾 |
芙蓉鸡柳 |
水煮牛柳 |
咸菜牛肉 |
二、技术条件
每味菜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标后有一项不合格的,应当取消合同履行资格:
(1)食材的选择:蔬菜必须新鲜无杂质,荤菜主材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疫情期间还要满足疫情期间相关食材的选购规定;半成品要按照规定进行留样,时间为72小时;
(2)菜品的制作:必须为中标的企业,不得由其他企业代为加工,加工地点应当为资格证书所标明的处所;调味品为正规企业生产;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流程符合食品生产规范,成品按照规定进行留样,时间为48小时,热菜食用时菜品温度不低于55°;
(3)保质的时效:加工至送餐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在用餐前15分钟左右送到),超过2小时的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4)菜品成品的包装和运输工具必须做到无毒、无害、无异味,保温、保质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5)承认招标单位有以下权力:随时对中标单位食品加工流程进行抽查;对半成品食材进行检查;对成品食材构成进行称重检查;食用单位管理者对成品的满意度按时进行评价;
(6)承认需求方对于价廉物美的菜品的重点和重复选择权;对于名不副实的菜品不予选择和少量选择的权力。
三、质量和价格条件
名 称 |
净重(克)除汤汁 |
限价标准 |
备注 |
特色烤鸭 |
200克 |
10元 |
凉菜 |
盐水鸭 |
200克 |
10元 |
凉菜 |
盐水肫 |
200克 |
18元 |
凉菜 |
牛肉脯 |
150克 |
22元 |
凉菜 |
卤口条 |
150克 |
18元 |
凉菜 |
五香脆耳 |
150克 |
18元 |
凉菜 |
五香鸭翅 |
200克 |
12元 |
凉菜 |
口水贡鹅 |
200克 |
12元 |
凉菜 |
白斩鸡 |
200克 |
12元 |
凉菜 |
五香猪蹄 |
300克 |
22元 |
凉菜 |
五香牛肚 |
200克 |
22元 |
凉菜 |
素鸡 |
200克 |
8元 |
凉菜 |
酱爆肉丁 |
200克,肉丁占30% |
9元 |
热菜 |
宫爆鸡丁 |
200克,鸡丁占30% |
9元 |
热菜 |
啤酒鸭 |
250克 |
15元 |
热菜 |
杏鲍菇肉片 |
200克,肉片占40% |
14元 |
热菜 |
鱼香肉丝 |
200克,肉丝占40% |
14元 |
热菜 |
芙蓉鸡柳 |
200克,鸡柳占40% |
11元 |
热菜 |
水煮牛柳 |
200克,牛柳占40% |
18元 |
热菜 |
咸菜牛肉 |
200克,牛肉占60% |
18元 |
热菜 |
红烧肉 |
250克 |
18元 |
热菜 |
红烧鱼块 |
250克 |
12元 |
热菜 |
红烧仔鸡 |
250克 |
12元 |
热菜 |
炒河虾 |
200克,河虾占70% |
18元 |
热菜 |
以上限价标准为计费基数,实际菜品价格=计费基数*中标价(中标系数)
特别要求:投标人填写报价时,要审慎填写,确保每道菜品有一定的盈利,预防菜品价格过低,由此造成自己利益受损的自行承担风险。
四、交货、验收:
1、中标人在先取得《绩效报酬奖励(实物)进监审批表》(表二)、《绩效报酬奖励物品收讫回执》(表三)(均附合同文本后)的情况下按照要求送货。
2、配送措施:按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约定;
3、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的规定送货。送货品种、数量及送货时间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单位二道门内B、C之间,在取得《绩效报酬奖励物品收讫回执》(表三)的情况下视为有效送货;
4、若供应的货物在数量、菜品构成存在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甲方验收,但又不影响食用安全的,中标人必须及时补充或更换,影响食用安全的应当无条件退回;
5、运费: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次月无息退还。中标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采购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食品安全要求
中标人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