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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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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1150 二、项目编号:YN21ZC0020 三、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下浮率)
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仙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第3栋801房之十六
10.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成交金额(下浮率)
1-1 餐饮服务
  •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按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按磋商文件要求 1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郑友顺 袁如英 白全全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用定额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
  • 得分
  • 商务
  • 得分
  • 价格
  • 得分
  • 综合
  • 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3.33
  • 30.00
  • 9.82
  • 93.15
  • 1
  • 1
  • 汕头市友恒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33
  • 30.00
  • 10.00
  • 83.33
  • 2
  • 2
  •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33
  • 26.00
  • 9.82
  • 68.15
  • 3
  • 3
  • 汕头市合胜百货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7.33
  • 6.00
  • 9.82
  • 33.15
  • 4
  • 4
  • 汕头市瑞康物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33
  • 6.00
  • 8.85
  • 26.18
  • 5
  • 5
  • 广东新中润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3.67
  • 0.00
  • 8.86
  • 22.53
  • 6
  • 6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汕头保税区综合楼1栋

联系方式:0754-8359128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联系方式:0754-82770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0754-82770097

十一、附件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05月18日

相关附件: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pdf
政府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21ZC0020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采购需求...............................................................................................................6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21 第四章 磋商须知.............................................................................................................28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3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62 第2页,共81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1-2021-01150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 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3500000.00 3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 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 2020 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 年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 2021 年任意 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 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第3页,共81页 2. 响应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 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6.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4楼 402 3.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4. 售价(元):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2. 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4楼 402 五、 开启 1. 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4楼 402 六、 公告期限 第4页,共81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商品包 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下载填写《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 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4楼 402 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 1 份。如需邮寄(到付),招 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纪工,联系电话:0754-82770097 5. 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下属事业单位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作为项 目采购人,由该中心直接办理签订合同、管理等项目采购人相关事宜。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汕头保税区综合楼 1栋 联系方式:0754-8359128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4楼 402 联系方式:0754-8277009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话:0754-82770097 第5页,共81页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5 月 6 日 第6页,共81页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有关说明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 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 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材料供应工作,保证保税区机关食材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 生,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选择有配送资质的供应商对我委机关食堂、区公安分局食堂、区专 职消防队食堂、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进行集中配送食材。 项目服务内容为保税区食堂日常(工作日及周末值班)工作餐食材配送或应急保障(节假日 及加班)及其他工作餐食材配送。项目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单位人员的流动情况,每天用餐人数会 出现增减,具体采购数量需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具体支付金额按实结算。 三、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3500000.00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 报价要求 1. 响应供应商报价均为包含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及 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并承担配送途中的一切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成交供应商应清楚知悉并同意: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的,采购人 即不再结算及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存在食材货款未结算或未支付款项为由或以其他理由 拒绝履行合同或要求采购进行结算及支付款项。如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至服务期限届满 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由此产生一切费用、损失及责任全 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 服务要求 1. 按照最新国家防疫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配送人员、车辆、食材及外包装等 做好防疫措施。 2.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 质量法》、《动物检疫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食 第7页,共81页 品安全标准、卫生规范,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磋商文件 所描述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实际需求,必须进行退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 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所供食材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测、绿色 标准、产品出厂标准,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保质、保量、保鲜,均能提供 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食材。 4. 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午、晚餐供应,采购人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如有特殊安排,按采购人安排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预定的食材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配送。如确需延 迟配送的,成交供应商应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5.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 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改。 6. 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成交供应商采购所需食材,但采购人不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具 体数额。 7. 对于采购人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或采购需求时,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 2 小时内将食材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8.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必须设立总负责人一名,项目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期间内与采购人的沟通、 协调等工作。在项目服务期间,总负责人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项目总负责 人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项目总负责人更换的原因等,经采购人同意 后方可更换。 9. 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不少于两名配送人员及不少于一辆专车负责配送,配送人员中须包含一 名验收人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健康证、身份证明等资料报采购人登记备案。 服务期间,配送人员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非成交供应商指定人员配送,采购人有权拒 绝接受所配送的食材。 六、 食材质量总体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有食材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国家及 广东省有关安全、绿色、卫生的规定,确保所供食材不得含有转基因,优质新鲜,符合卫生 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和采购人要求。 2. 采购人及其他职能部门有权对食材的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 3. 每种食材的信息应与订购清单一致,保证不送出长期积压污损的食材。所供食材如出现质量 第8页,共81页 问题或保质期不足(所有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所配送的食材。 序号 种类 级别 质量要求 1 生鲜肉、冷冻品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家禽类需去净毛和内脏,禽类的表皮光滑,新 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 泽,根据其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 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 手。 2. 生鲜肉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脂肪洁白。 3. 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弹性良好,压后凹陷 立即恢复,具有正常气味,按标准部位分割精 肉无多余脂肪,无注水。 4. 生鲜肉须确保每日新鲜,为经过卫生部门检疫 的当日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 5.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 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干净、 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 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表面 天然色泽明显。 6. 冷冻禽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 肉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食材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冷冻品类需解冰并 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7. 所有冷冻食材符合国家现行《冷藏、冷冻食品 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要求清 第9页,共81页 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 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8.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2 蔬菜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 物,符合国家现行《绿色食品标准》、《食品 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等规定。 2. 要求各种蔬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 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 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超过 保质期限、腐烂变质、萎蔫、枯塌、损伤、病 变、虫害侵蚀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 3. 叶菜类应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 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 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 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 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4. 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花蒂不明 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 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 械伤。 5. 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 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 6. 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脆嫩新鲜, 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 土、茎叶和须根。 第10页,共81页 7. 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 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 虫害斑、无发芽,皮不变绿。 8. 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 异味。 9. 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 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满,无 发芽,不带泥土。 10. 蔬菜来源必须清晰,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蔬菜 来源须为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汕头地区 范围内的商品菜基地或蔬菜流通市场,严禁收 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11.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3 干货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必须保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2. 确保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 味浓郁、易存放、保质期长。 3. 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 家现行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 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水分含量不能超 过国家标准要求。 4.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现 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或)经 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 标准代号等内容。 第11页,共81页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4 大米类 符合标准二 级米及以上 1. 符合国家和有关生产部门要求,有食品生产许 可证(SC认证)编号、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大米》与《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标准。 2. 具有其品种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 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无黄曲霉素。 3. 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黄米粒按国家 现行标准执行。 4.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现 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或)经 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 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5 食用油类 按具体品种 的国家及相 关行业一级 或相同标准 1. 要求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 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 臭异味。 2.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 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 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3. 具有其品种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加热 第12页,共81页 后无析出物;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 油。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品 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 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 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6 水产品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要求杀净去鳞,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 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2. 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 无离骨脱刺现象。 3. 来源可靠,无毒、无害、无污染。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7 熟食类、腊制品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必须来源于正规店家,保证为当天生产的食 材。 2. 表面干爽结实、色泽鲜明,无粘液,呈鲜红色 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 白色。 3. 肠衣与肉馅紧密,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 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无异味。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品 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 第13页,共81页 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 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8 豆制品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必须为非转基因豆制品。 2. 呈白色或淡黄色,无异味,形状完整,软硬适 度,结构均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 不同品种具备其特有的颜色、气味,无任何异 味,色泽分布均匀一致,颗粒饱满、形态完整、 大小均匀,无杂质。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品 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 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 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9 蛋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包装完整,新鲜,无破损裂纹、无异味、无霉 斑。 2. 打开后凝固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呈半透 明或透明、稀稠分明;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 3. 煮熟后,可见蛋清白嫩,口味有细沙感,富于 第14页,共81页 油脂,品尝有其固有的香味。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10 面制品、淀粉制品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 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手感细腻、均匀、不 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 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 2. 具有其品种固有的正常气味、形态和色泽,符 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品 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 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 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11 调味料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呈透明或半透明、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 有特殊的鲜味或特有的色、香味,无异味,无 肉眼可见杂质。 2.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不结块,无反卤吸 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 味。 3. 具有其品种固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 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 沉淀,无异物。 第15页,共81页 七、 供应和管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可溯源工作机制,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公告, 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测、绿色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 号),严格执行进货查 验,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监督部门要求的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如 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检疫报告、畜产品检验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贮存地 的出入库检验证明等)。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品 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 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 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 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12 水果类 按国家及相 关行业合格 以上标准 1. 必须保证每日新鲜,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 过国家现行限量标准。 2. 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表面清洁新鲜, 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重量大小符合采购人要 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优质、 洁净,其品质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 现行的规定及相关食材卫生标准。 3.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应符合国家现行《新鲜 水果包装标识通则》要求。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第16页,共81页 3. 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应符合下列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所供食材未 在类别中的,首次供应时以采购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提供。 序号 类别 证明文件 1 生鲜肉、冷冻品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 合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用油类、大米类 《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干货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批次检测报告 4 蔬菜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批次检测报告 5 水产品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 八、 包装、运输、保管要求 (一)包装要求 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 适当的包装而造成食材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出现水渍、串味、受潮、丢失等由成 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质量不合格的食材。 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 情况和汕头地区的气候特点,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 无软化现象。 3.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运输和装卸食材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材污染,并符 合保证食材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材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输。 4. 成交供应商须对所供食材进行分类装载,不得混装,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运输过 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二)运输、保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提供运输及卸货服务。 第17页,共81页 2. 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专车专用,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运 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 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 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 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4.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符合规定的 温度要求,使运输食材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食材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如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九、 验收标准 (一)验收要求 1. 在食材到达指定地点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 解。双方验收人员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需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 以确保食材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食材,采购人有权拒收。 2. 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 3. 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 温度,冷冻食材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食材应清洁,无损伤、 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4. 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把控食材质量,明确供货渠道,建立台账,杜绝采购“三 无”产品,劣质原料等食材。 5.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成交供应商配送人员每日将所有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协助采购人验收、过秤。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食 材经采购人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完成验收。 (二)抽查发现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 采购人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 部退货。若因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造成食用人员食源性疾病或食材中毒的,成交供应商 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 若双方验收人员抽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采购人厨房工作人员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 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将问题食材作退货或换货处理。 第18页,共81页 3. 服务期间如某批次食材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 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食材进行换货。 (三)退(换)货处理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食材, 成交供应商须以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十、 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一)一经发现存在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1. 发现所供食材不能正常使用的; 2. 所供食材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未能提供免费退换服务或把验收不合格并退货的食材重新 配送给采购人的; 3.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4. 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内部情况的; 5. 存在私自更改采购内容情况的; 6. 未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规定卸货的; 7.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的; 8. 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的; 9. 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分包的; 10. 提供虚假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 11. 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12. 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 13. 服务过程中,发现有虚报或隐瞒所供食材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的; 14. 服务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材要符合相关 标准。生产食材的源头与成交供应商要有固定、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食材供 应。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材,除全部退货或换货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 第19页,共81页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的; 6. 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一、 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说明 1.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采购人提交; 2. 金额:合同(成交)金额总价的 5%; 3. 方式:以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出具保函的担保 机构在国内注册且营业地点在汕头地区。 (二)退还说明 1. 履约保函在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 30 日后自动失效。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采购人 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 有明显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 成交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十二、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本次项目预算金额为 350 万元,具体费用以结算金额为准,结算周期为半个月。 2. 各类食材价格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最新发布的《汕头市中心城区主要市场农副产 品价格监测日报表》农副产品平均零售价格为参考基准,其他无法查询到的农副产品, 则参考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的农副产品价格。成交供应商每日所供食材 的挂牌价格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以核定后的每日挂牌价格结合中标(成交)下浮率进 行价格结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挂牌价格×(1-中标(成交)下浮率)≤市场货物价格。 结算价格=挂牌价格×(1-中标(成交)下浮率)× 实际供货量。 3. 挂牌价格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及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 运输、搬运等工作。 4. 凡有成交供应商违规、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将按合同条款要求进行罚款,每月进行 第20页,共81页 结算时扣除支付,则成交供应商每月应得的服务费为扣除被罚款项后的余额。 5.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食材配送量,配合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及结算资料。 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相关结算资料且审核无误后的 10 个工作 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遇财政资金拨款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 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项目合同规定 的责任义务。 6. 每次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 票及凭证资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第21页,共81页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一、 说明 (一)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不满足《资格、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 则其响应无效。 (二)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 后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 (三)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 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 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四)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 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五)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 位有效数)。 第22页,共81页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一)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二)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三)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 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四)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 效期; (五)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六) 最后磋商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备注:本评审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七)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八)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九)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条款。 第23页,共81页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权重 (%) 一 技术部分 (60分) (一) 采购方案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源、采购 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及各种规章制度 等): 采购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5分; 采购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 采购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采购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2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5 15 (二) 质量、安全保障 措施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15分;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 得10分;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 性一般的,得5分;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 的,得2分。 未提供措施不得分。 15 15 (三) 应急服务方案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临 时供应、特殊情况应急、食材质量问题等): 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完整,方案可操作性强, 配置内容 合理,得10分; 应急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方案可操作性较强,配置内容较 合理,得5分; 10 10 第24页,共81页 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可操作一般,配置内容基 本合理,得3分; 应急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方案可操作差,配置内容不合理, 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四) 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 流程、退换货便利性说明及响应时间承诺等): 售后服务方案流程清晰,便利程度高,响应速度快,极具科 学性、合理性,得10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清晰,便利程度较高,响应速度较快,科学 性、合理性较高,得5; 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清晰,便利程度一般,响应速度一般,有 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得3分; 售后服务方案不够清晰,便利程度低,响应速度慢,科学性 及合理性低,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 10 (五) 配送服务方案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 程、人员配置、车辆配置等): 配送服务方案内容非常完整,方案可操作性强,配置内容合 理,得10分; 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可操作性较强,配置内容较合 理,得5分; 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可操作一般,配置内容基 本合理,得3分; 配送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方案可操作差,配置内容不合理, 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10 10 二 商务部分(30分) (一) 企业业绩 响应供应商自2016年以来承接过的食堂服务或食材配送项目 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 8 8 第25页,共81页 注: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二) 企业荣誉 响应供应商自2016年以来曾获得过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证 书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8 8 (三) 企业人员 响应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书 (含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 注:提供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 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8 8 (四) 企业认证 响应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 分。 6 6 三 价格部分(10分) (一) 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 重 备注: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详见《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磋商报价以“1-磋商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报价得 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 价。 10 10 合计 100 第26页,共81页 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一、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 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二)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 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第27页,共81页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 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二、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一)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提供农副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 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价格扣除。 (二)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 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 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28页,共81页 第四章 磋商须知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磋商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磋商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磋商须 知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内 容 二、磋商文件 (三) 1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不举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1 响应文件式样与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介质一份。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电子介质是指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 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 光盘。 若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符,以纸质响 应文件为准。 (五) 1 磋商报价 磋商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 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若磋商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 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2 磋商报价 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购置费、包 装费、运输费、搬运费、人工费、保险费、其他所有相 关服务费用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 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 备选方案 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十) 1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 金。 第29页,共81页 保证金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账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56173676877 保证金金额:68000.00元 注:保证金的付款单位需与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十一) 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二) 1(1) 磋商小组人数 3人。 (三) 1 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家,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排名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 应商。 (六) 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固定额收费:人民币20000.00元;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 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响应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 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六、询问、质疑、投诉 (一) 4 询问函接收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754-82770097 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电子邮箱:2370667650@qq.com (二) 5 质疑函接收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第30页,共81页 (https://gdgpo.czt.gd.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 网站(www.shantou.gov.cn)、中国财经报网 (www.cfen.com.cn)及代理机构网站 (http://www.gdynjl.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 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 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 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 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 分包 不允许; 第31页,共81页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二) 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 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 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 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的联系事项。 (三) 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四)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 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 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与供 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 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 3.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 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 的进口产品。 5.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 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第32页,共81页 6.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 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 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五) 磋商费用 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 其他 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供应商向本磋商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磋商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磋商文件 (一)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 本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 规章、政策。 2. 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磋商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答疑、澄清、 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第四章 磋商须知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 第33页,共81页 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 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1. 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 商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 磋商的语言 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 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 准。 (二) 响应文件的构成 1.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 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以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 第34页,共81页 装订。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 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 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响应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响应 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和份数的副本、正本和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 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盖个人名章或签字或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才有效。 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 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未 密封。 (2) 响应文件的标记: 1 信封或外包装上需清楚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的字样。 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 磋商报价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 并按《磋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 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 2. 磋商报价应包含: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磋商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3.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 第35页,共81页 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4.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 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 报价货币 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七)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1.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 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则必须满足: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2)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同一合同项下中 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磋商;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协议并注明主 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九)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 用货物类项目) (3) 对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 第36页,共81页 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 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 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 (十) 磋商保证金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 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2. 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 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 磋商有效期 1. 磋商应自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 有效。 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 金将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 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 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二)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第37页,共81页 1.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期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截止后或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响应文件。 3. 除截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 文件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一) 响应文件的接收 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接收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 人员签字确认。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 行检查。 (二) 磋商与评审 1. 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1)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 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 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5)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第38页,共81页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6)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磋商过程 (1) 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审查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 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不进入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 对响应有效性认定存在争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以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到顺序为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 (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 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决定。 (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须知“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特 殊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7)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响应处理。 (8)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报价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 第39页,共81页 表(最后磋商报价)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最后磋商报价)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的原则调整的 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表》审查,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未 通过审查的供应商。 (10) 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 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的特殊情形: 1 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 评审方法和标准 (1) 磋商小组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 评审步骤: 1 详细评审: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 行综合评分。具体技术、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2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 第40页,共81页 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须知“最后报价供应商可以为2家”特殊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 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指未经价格扣除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 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如技术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上述第(1)点中的顺序确定, 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 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只要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均被认定为一家响应供应商来 计算。 (四) 确定成交供应商 1.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 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 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 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 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 合同的订立 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 第41页,共81页 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 备案。 (八) 合同的履行 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九) 终止采购活动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3家的。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一) 询问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 面方式提出。 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响 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 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5. 具体询问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二) 质疑 1. 质疑期限: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 第42页,共81页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 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 的起算日期。 (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 2. 提交要求: (1) 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 质疑函)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 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 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 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 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 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 具体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 (三) 投诉 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第43页,共81页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第44页,共81页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采购(或报价)活动, 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地址: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第45页,共81页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组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第46页,共81页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47页,共81页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根据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项目编号:YN21ZC0020)的采购结果,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 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采购标的、服务期限 采购标的 服务期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合同金额 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具体采购金额根 据实际供应食材及本合同约定的中标(成交)下浮率按实结算。 2.中标(成交)下浮率为(大写):百分之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服务费已包含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其 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乙方应清楚知悉并同意: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的,甲方即不再 结算及支付,乙方不得以存在食材货款未结算或未支付款项为由或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要求 采购进行结算及支付款项。如乙方拒绝履行合同至服务期限届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没收 履约保证金,甲方由此产生一切费用、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服务要求 1.按照最新国家防疫要求,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对配送人员、车辆、食材及外包装等做好防 疫措施。 第48页,共81页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 法》、《动物检疫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卫生规范,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磋商文件所描述的质量要求(附 件1)或甲方实际需求,必须进行退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服务期间所供食材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测、绿色标准、 产品出厂标准,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保质、保量、保鲜,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 格检验证明。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食材。 4.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午、晚餐供应,甲方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如有特殊安排,按甲方安排执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食材数量 送到指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推迟配送。如确需延迟配送的,乙方应告知甲方并征 得甲方同意。 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 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6.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采购所需食材,但甲方不保证向乙方采购的具体数额。 7.对于甲方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或采购需求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 2 小时内将 食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8.乙方在本项目必须设立总负责人一名,项目总负责人负责服务期间内与甲方的沟通、协调 等工作。在项目服务期间,总负责人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 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项目总负责人更换的原因等,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9.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两名配送人员及不少于一辆专车负责配送,配送人员中须包含一名验 收人员,乙方须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健康证、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甲方登记备案。服务期间,配送人 员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非乙方指定人员配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配送的食材。 四、食材质量总体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食材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国家及广东 省有关安全、绿色、卫生的规定,确保所供食材不得含有转基因,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 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和甲方要求。 2.甲方及其他职能部门有权对食材的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种食材的信息应与订购清单一致,保证不送出长期积压污损的食材。所供食材如出现质 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所有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配送 的食材。 五、供应和管理要求 第49页,共81页 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可溯源工作机制,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公告,各 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测、绿色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根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严格执行进货查 验,乙方应配合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符合监督部门要求的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效的产品合格 证、出厂检验检疫报告、畜产品检验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等)。 3.乙方所供食材应符合下列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附件2),首次供应时提供。所供食 材未在类别中的,首次供应时以甲方要求的资质证明提供。 六、包装、运输、保管要求 (一)包装要求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 装而造成食材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出现水渍、串味、受潮、丢失等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拒 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质量不合格的食材。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 况和汕头地区的气候特点,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3.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运 输和装卸食材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材污染,并符合保证食材安 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材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输。 4.乙方须对所供食材进行分类装载,不得混装,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运输过程应采取 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二)运输、保管要求 1.乙方须无条件提供运输及卸货服务。 2.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专车专用,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 3.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 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符合规定的温 度要求,使运输食材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在甲方签收之前,食材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如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 第50页,共81页 (一)验收要求 1.在食材到达指定地点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双方验收人员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甲方需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材品种 符合要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食材,甲方有权拒收。 2.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 良气味、异味。 3.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 度,冷冻食材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 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4.在服务期间,乙方要严格把控食材质量,明确供货渠道,建立台账,杜绝采购“三无”产 品,劣质原料等食材。 5.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乙方配送人员每日将所有食材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协助甲方验 收、过秤。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乙方所配送的食材经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完 成验收。 (二)抽查发现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甲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 货。若因乙方所供食材造成食用人员食源性疾病或食材中毒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若双方验收人员抽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甲方厨房工作人员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存在 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及乙方,将问题食材作退货或换货处理。 3.服务期间如某批次食材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 对该批次的全部食材进行换货。 (三)退(换)货处理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食材,乙方须以 不影响甲方正常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八、乙方的管理要求 (一)一经发现存在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 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1.发现所供食材不能正常使用的; 2.所供食材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未能提供免费退换服务或把验收不合格并退货的食材重新 配送给甲方的; 3.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第51页,共81页 4.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的; 5.存在私自更改采购内容情况的; 6.未按甲方指定地点、规定卸货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的; 8.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的; 9.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分包的; 10.提供虚假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 11.因乙方责任延误配送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 12.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 13.服务过程中,发现有虚报或隐瞒所供食材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的; 14.服务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必须对食材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材要符合相关标准。 生产食材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食材供应。一经发现供应以下 食材,除全部退货或换货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 此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的; 6.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九、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不合格的食材,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2.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不得向乙方提出除合同服务采购以外的要求。 3.甲方须妥善保管好所有的采购单据和资料。 4.甲方可提出建议及意见完善乙方的配送服务,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所委托的其 他职责,确保不会对乙方的日常运作产生不良影响。 第52页,共81页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资格条件及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材卫生进行检查,乙方应根 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出有效改进并将书面的改进计划及时给甲方。 6.如果就餐人数或时间临时有较大变动时,甲方须至少提前壹天通知乙方。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甲方按时提供全新且符合国家规范的 食材配送服务,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在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食材质量。凡乙方提供的食材 因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须设置一名项目总负责人,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及时收集甲方反馈意见并于每月向 甲方报送上月服务统计表和有关资料。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总负责人姓名: 电话: 4.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配送验收工作。非乙方指定人员送货,甲方有权拒绝服务。 5.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法律责任。 6.依据本合同之条款条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要求,乙方保质保量提供本 合同项下所有服务。 7.甲方提出的改进性建议,乙方应当予以采纳并实施。超出协议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处 理。乙方有权拒绝不合法律法规的管理和要求。 十、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 付款方式 (一) 履约保证金: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甲方提交; 2.金额:合同(成交)金额总价的 5%; 3.方式:以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出具保函的担保机构 在国内注册且营业地点在汕头地区。 4.履约保函在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 30 天后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 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 方造成损失的。 (二) 合同款支付: 1.各类食材价格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最新发布的《汕头市中心城区主要市场农副产品 价格监测日报表》农副产品平均零售价格为参考基准,其他无法查询到的农副产品,则参考距离甲 第53页,共81页 方最近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的农副产品价格。乙方每日所供食材的挂牌价格须经甲方审核确认,以 核定后的每日挂牌价格结合中标(成交)下浮率进行价格结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挂牌价格×(1-中标(成交)下浮率)≤市场货物价格。 结算价格=挂牌价格×(1-中标(成交)下浮率)× 实际供货量。 2.挂牌价格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及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运 输、搬运等工作。 3.凡有乙方违规、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将按合同条款要求进行罚款,每月进行结算时扣除 支付,则乙方每月应得的服务费为扣除被罚款项后的余额。 4.乙方应根据食材配送量,配合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及结算资料。甲方在收 到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相关结算资料且审核无误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遇财 政资金拨款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 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十二、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 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 保密 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 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 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 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3.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 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 十四、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 第54页,共81页 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五、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八、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九、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55页,共81页 附件1 序号 种类 级别 质量要求 1 生鲜肉、冷冻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家禽类需去净毛和内脏,禽类的表皮光滑, 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 有光泽,根据其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 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 润,不粘手。 2. 生鲜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脂肪洁白。 3. 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弹性良好,压后凹 陷立即恢复,具有正常气味,按标准部位分 割精肉无多余脂肪,无注水。 4. 生鲜肉须确保每日新鲜,为经过卫生部门检 疫的当日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 5.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干 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 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 层,表面天然色泽明显。 6. 冷冻禽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 肉类食材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食材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冷冻品类需解冰并 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7. 所有冷冻食材符合国家现行《冷藏、冷冻食 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要 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 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8.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2 蔬菜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 染物,符合国家现行《绿色食品标准》、《食 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 量》等规定。 2. 要求各种蔬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 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 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超过 第56页,共81页 保质期限、腐烂变质、萎蔫、枯塌、损伤、 病变、虫害侵蚀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 3. 叶菜类应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 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 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 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4. 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花蒂不 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 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 明显机械伤。 5. 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 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不带泥土。 6. 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脆嫩新 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 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7. 薯芋类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病虫害斑、无发芽,皮不变绿。 8. 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 烂、异味。 9. 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 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 满,无发芽,不带泥土。 10. 蔬菜来源必须清晰,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蔬 菜来源须为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汕头地 区范围内的商品菜基地或蔬菜流通市场,严 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11.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3 干货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必须保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2. 确保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 海味浓郁、易存放、保质期长。 3. 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 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 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水分含量不 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第57页,共81页 4.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 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包括食 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或)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4 大米类 符合标准二级 米及以上 1. 符合国家和有关生产部门要求,有食品生产 许可证(SC认证)编号、国家机关发出的产 品检验合格证书。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大米》 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标准。 2. 具有其品种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 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 (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无 黄曲霉素。 3. 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黄米粒按国 家现行标准执行。 4.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 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 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或)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5 食用油类 按具体品种的 国家及相关行 业一级或相同 标准 1. 要求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 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 无酸臭异味。 2.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 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 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 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3. 具有其品种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加 热后无析出物;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 用油。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 品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 应符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 第58页,共81页 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制造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 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6 水产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要求杀净去鳞,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 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 2. 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 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3. 来源可靠,无毒、无害、无污染。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7 熟食类、腊制品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必须来源于正规店家,保证为当天生产的食 材。 2. 表面干爽结实、色泽鲜明,无粘液,呈鲜红 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 呈乳白色。 3. 肠衣与肉馅紧密,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 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无 异味。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 品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 应符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 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制造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 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8 豆制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必须为非转基因豆制品。 2. 呈白色或淡黄色,无异味,形状完整,软硬 适度,结构均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 不同品种具备其特有的颜色、气味,无任何 异味,色泽分布均匀一致,颗粒饱满、形态 完整、大小均匀,无杂质。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 品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 应符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 第59页,共81页 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制造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 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9 蛋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包装完整,新鲜,无破损裂纹、无异味、无 霉斑。 2. 打开后凝固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呈半 透明或透明、稀稠分明;不粘壳、清洁而有 弹性。 3. 煮熟后,可见蛋清白嫩,口味有细沙感,富 于油脂,品尝有其固有的香味。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10 面制品、淀粉制品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不发暗、无 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手感细腻、均匀、 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 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 2. 具有其品种固有的正常气味、形态和色泽,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 品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 应符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 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制造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 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11 调味料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呈透明或半透明、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 具有特殊的鲜味或特有的色、香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杂质。 2.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不结块,无反卤 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 的咸味。 3. 具有其品种固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 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 无沉淀,无异物。 第60页,共81页 4. 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编号,具有产 品合格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包装标签 应符合国家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 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 制造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 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5.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12 水果类 按国家及相关 行业合格以上 标准 1. 必须保证每日新鲜,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 超过国家现行限量标准。 2. 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表面清洁新 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重量大小符合采 购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绿色果品要 求,优质、洁净,其品质和卫生安全指标应 严格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及相关食材卫生标 准。 3.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应符合国家现行《新 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要求。 4. 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实际采购品种需求执 行。 第61页,共81页 附件2 序号 类别 证明文件 1 生鲜肉、冷冻品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用油类、大米类 《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干货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批次检测报告 4 蔬菜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批次检测报告 5 水产品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62页,共81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YN21ZC0020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第63页,共81页 响应文件目录表 一、 相关说明 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响应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YN21ZC0020 。 3.响应供应商按照《资格、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 公章。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不进入详细评审。 4.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的《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相关各类证明材料,并加盖 响应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一、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证明文件 1.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第( )页 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第( )页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第( )页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第( )页 5.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第( )页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二、资格、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2. 提供 2020 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 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第64页,共81页 3. 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 2021 年任意 1 个月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第( )页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 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 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 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四)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 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 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通过 □不通过 / 第65页,共81页 (五) 具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六)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 权书)的; □通过 □不通过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七)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磋商有效期不 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八) 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九)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十)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通过 □不通过 / (十一)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 (十二)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 响应的条款。 □通过 □不通过 /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三、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提交内容 证明文件 1. 采购方案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2.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3. 应急服务方案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4. 售后服务方案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5. 配送服务方案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第66页,共81页 6. 企业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7. 企业荣誉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8. 企业人员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9. 企业认证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其他内容资料 1. 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第( )页-( )页 2. 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 第( )页-( )页 3.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第( )页-( )页 4. 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一览表 第( )页-( )页 5.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第( )页-( )页 6.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 )页-( )页 7. 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第( )页-( )页 其他提交资料 1. 电子介质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3. 身份证原件 (说明:由出席磋商会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在 磋商阶段结束后退还) / 第67页,共81页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响应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磋商报价(下浮率) 服务期限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 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一年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磋商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 2. 本项目磋商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且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该 类别所有产品单品。 3. 如下浮率报价为A%,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1-A%)×实际供货量。 4. 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报价时参考用。 第68页,共81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汕头保税区公用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 送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_________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___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_________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___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第69页,共81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70页,共81页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类别 省 市 县 供应商名称 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所提供农副产 品金额 农副 产品 农副产品总金额: 农副产品金额占总磋商报价比重: % 说明: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 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 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1页,共81页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关于贵公司发布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项目编号:YN21ZC0020)的磋商 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 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 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单位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 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 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四、 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响应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 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2页,共81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 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项目编号:YN21ZC0020)的磋商活动,提交 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第73页,共81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第74页,共81页 磋 商 函 致: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采购货物 及相关服务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21ZC0020),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作为响 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 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磋 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并承诺不予撤销 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 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 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 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 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 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 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 (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其他内容 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第75页,共81页 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响应供应商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3. 本表中“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采购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规 定的为准。 4.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视 为负偏离。 5. 偏离情况说明:响应供应商根据响应供应商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 偏离”。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6页,共81页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序号 用户/业 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完成时间 用户/业 主联系人 及电话 查阅/证明 文件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5. 第 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7页,共81页 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 年限 担任职务 承担工 作内容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5. 第 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8页,共81页 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序号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查阅/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5. 第 页 备注: 1. 请根据评分表中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 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序号 合同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1. 2. 3. 4. 5. 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9页,共81页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本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 送 (项目编号:YN21ZC0020)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采 购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 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80页,共81页 开票资料说明函 致: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 材供应配送 (项目编号:YN21ZC0020 )的竞争性磋商中如获成交,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 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 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XX支 行) 联系电话 账 号 联系人 磋商当日,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 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意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 公司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生鲜肉、冷冻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2 蔬菜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干货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5 食用油类 按具体品种的国家及相关行业一级或相同标准 6 水产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7 熟食类、腊制品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8 豆制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9 蛋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10 面制品、淀粉制品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11 调味料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12 水果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 资格、符合性审查表 综合评分表 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第四章 磋商须知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与合同签订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一、采购标的、服务期限 汕头保税区域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合同金额 三、服务要求 四、食材质量总体要求 五、供应和管理要求 六、包装、运输、保管要求 七、验收标准 八、乙方的管理要求 九、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付款方式 十二、知识产权归属 十三、保密 十四、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十五、争端的解决 十六、不可抗力 十七、税费 十八、其它 十九、合同生效 1 生鲜肉、冷冻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2 蔬菜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干货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符合标准二级米及以上 5 食用油类 按具体品种的国家及相关行业一级或相同标准 6 水产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7 熟食类、腊制品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8 豆制品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9 蛋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10 面制品、淀粉制品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11 调味料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12 水果类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以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应文件目录表 (八)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磋 商 函 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证书一览表 开票资料说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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