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RHJ-ZC2021-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夏财采计【2021】00275
三、项目名称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小巷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文化路东)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第23幢/单元14层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30(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健,邹勇,何海林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5-18
2、评审地点: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座21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服务类)、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服务类)文件计取。
2、收费金额:1.7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夏大道1号
联系方式:8792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座21层
联系方式:13907138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玖旻
电 话:13907138717
-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020.05.07定稿).pdf
1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
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ZRHJ-ZC2021-001
采 购 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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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8
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13
第五章 磋商程序及方法 ...............................................................................................................13
第六章 合同书 ...............................................................................................................................26
第七章 磋商文件格式 ...................................................................................................................27
附件一: 报价函 ...........................................................................................................29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格式) ...................................................................................30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
附件五: 投标资格证明及技术文件(按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相应调整)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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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概况
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座21楼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J-ZC2021-001
项目名称: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8万元
最高限价:139.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详见采
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5、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
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座21层
方式:申请人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
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提
供相关原件且不接受补充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
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
座21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
座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
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夏区江夏大道特1号
联系方式:李超、027-879210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座21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玖旻
电 话:13907138717
电子邮箱:2858484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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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 内 容
采购人
采 购 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超
电 话:027-87921010
代理机构: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周玖旻
电 话:13907138717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A座21楼
采购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服务期 1年
供应商的资质或资
格条件
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要求
报价方式 包干价
磋商货币 以人民币报价
磋商有效期 90天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磋商文件概不退还。)
磋商文件的密封:
1)磋商书必须密封,并在密封件启封处加盖公章或有效签署,注明所投标类别及
磋商文件的密封 标段;
2)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另外准备 “报价一览表(一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
份)”单独密封入一个信封。
投 标 人 提 出 问 题
(答疑)的截止时 2021 年 05 月 13 日 17:00 之前
间
招 标 人 回 复 问 题
(答疑)的截止时 2021 年 05 月 13 日 17:30 之前
间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单位及地址: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
国际广场A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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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截止时间
时间:2021年 05 月 18 日上午 09 点30分(北京时间),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
的磋商 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
时间:时间:2021年05月18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
场A座21楼)
特殊说明
1.所有入场人员安排好时间,提前到场,避免延误;
2.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
履约保证金 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订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其他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湖北省省级政府采
购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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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 参加磋商的基本条件 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一章第五点要求
3、 磋商费用
3.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2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
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便其投标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竞投可能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投标文件及交付的文件,应采用中文文字。
5.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组成(仅供参考)
6.1 报价函及其附表
6.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3 报价表
6.4 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一章第五点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
6.5 技术服务内容及优惠服务范围
备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可拆卸。
7、 报价
7.1 货币:以人民币报价。
7.2 磋商报价方式:
7.2.1供应商在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报价应为包干价,供应商应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
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及工具等准备
自己的投标报价。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磋商报价磋商。
7.2.2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并承诺在服务期内实际采购时的成交价不高于此报价
。
1
7.3 报价表上,应标明各项的单价和总价。若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
8、 资格证明文件
8.1 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或说明企业有资格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8.2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
格要求证明材料等、参与本次项目人员相关专业证书及其他资质、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必
须真实可靠并在有效期内、不得伪造。
8.3 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评审时进行核查。副
本可用复印件。
8.4 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
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
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9、 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9.1 保证金用于保证本次磋商采购免受供应商违法行为的风险,供应商应在递送投标文件之前,向代
理机构递交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前收帐),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0.1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
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内。
10.2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报价书的签字人 签字和盖章。
10.4 以电话、电报、传真形式递送报价书的概不接收。
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封加以密封。
11.2 装投标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
11.2.1 收 件 人:
11.2.2 地 址:
11.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11.2.4 供应商名称、地址
11.2.5 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11.3 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导致提前启封的,招标代理公司概不负责。因包装密封不好,导致提前开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或退回供应商。
12
11.4 保证金应在磋商前按磋商文件要求确认递交,未递交保证金的报价视为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2.1 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代理公司。
12.2 如果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截止日期的,则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以及受制约的截止日期,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3、 迟交的投标文件
13.1 截止日期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或原封退回
。 三、 磋商程序及评定办法:
1 磋商将按照“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2 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为 2 人(从政
府采购办公室的专家库中抽取)。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
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 磋商小组按抽签确定的磋商顺序,与每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
, 并审查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4 评审是磋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
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5 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
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
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7 最后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最后报价。
8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
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4、 详见本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 确定成交商
15、 评定成交的标准
15.1 成交的标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5.1.1 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15.1.2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范围,保证服务质量。
15.1.3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15.1.4 投标文件完整齐全。
15.1.5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不满足有效期要求的文件将被拒绝。
15.1.6 其他要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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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确定成交商
16.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程序,依据“公正、科学、严谨”和“等价择优、等
质 择廉”的原则,(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3)根据综合评分情况
,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6.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磋商结果将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6.3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优选方案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成交商。
17、 通知书由招标代理公司向成交商发出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入选人。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之一。
18、 其它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取消其资格;已经成为成交商的,取
消成交资格。
五、 签订合同
19、 签订合同
19.1 成交商在收到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19.2 如果成交商未按照规定办理,招标代理公司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
况下,招标代理公司、磋商小组与采购方协商确定下一个成交商。
19.3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扫描上传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19.4 采购人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
及采购项目合同备案说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 服务费
20、 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人按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取费标准向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 质疑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示等
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2、如果投标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为准。公示期内如有质疑(以书面形式为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
法给与书 面回复。
2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属 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
14
内容:
2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3.2 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3.3 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23.4 质疑情况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3.5 提起质疑的日期。
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八、 法律责任
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4.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订立
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4.7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5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5.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5.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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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庙山产业园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 139.8 万元,超此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
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4、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单价折扣进行报价,据实结算,年度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
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材料、运输、人工、搬运、税费等)。
6、结算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具体合同中约定。最
终结算价=实际采购量×考察基准价(采购人考察后的基准价格)。以每周项目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
的同类货物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考察后基准价格,当周考察后基准价格一经确 定,双方必
须严格执行。
7、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结算时中标人
须在每月 20 日之前将上月订单内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同时应提供《送货清单》、
《当月基准价》、《验收配送单》及供货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年度最后 1 个月的付
款 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8、质量要求:如发现各中标人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
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具有合同中约定。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物资配送品种
(1)每天不少于 10 个菜品,每天配送所需(早、中餐)的食材、调料、主食(含成品)
及半成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品类(种)
1
蔬菜类
包菜、菠菜、蚕豆米、大白菜、冬瓜、番茄、篙芭、广东菜
心、红椒、红薯、胡萝 卜、葫芦、瓠子、花菜、黄豆芽、黄
瓜、金针菇、板栗、韭菜、韭黄、韭菜花、苦瓜、篱蒿、绿
豆芽、毛豆米、嫩南瓜、藕、平菇、茄子、豆角、山药、玉
米粒、生菜、丝瓜、四季豆、蒜苗、笋瓜、土豆、芹菜、豌
豆米、莴苣叶、西芹、苋菜、香菜、小白菜、小红番茄、芋
头、杏鲍菇、洋葱、油麦菜、竹叶菜、竹叶菜梗等
2 禽蛋类 皮蛋、鹌鹑蛋、鸡蛋、咸鸭蛋等。
3 水产类 鳊鱼、财鱼、刁子鱼、桂鱼、河虾、鲫鱼、净鱼块、鲢子鱼、
鲈鱼、鲶鱼、牛蛙、胖头鱼、鳝鱼、带鱼、泥鳅等。
4
肉类
牛肉、牛肚、牛腩、肉丁、肉丝、肉片、筒子骨、五花肉、
鸭块、鸭腿、羊肉、猪肚、猪肝、猪心、猪血、土鸡、鸡爪、
鸡块、鸡腿、鸡翅、猪排等。
5 冻品类 冻鸡块、冻鸭块、冻剥皮鱼、冻带鱼冻、小黄鱼、冻牛肉、
海带等。
16
6 豆制品 柴火豆腐、臭干子、豆腐泡、豆油皮、腐竹、干子、老豆腐、
霉千张筒、素鸡、蓑衣干子、香干、豆丝等。
白糖、白醋、冰糖、生粉、鸡精、味精、番茄酱、酱油、黄
7 调味品 豆酱、耗油、生抽、老抽王、豆豉、花椒粉、花椒油、辣椒
酱、甜面酱、陈醋、料酒等。
八角、白果、白扣、陈皮、孜然、豆豉鲮鱼、山楂、十三香、
8 调料类 坛坛乡剁椒、五香粉、细孜然、香果、香叶、小茴香、玉果、
云鹤碘盐、无碘食盐、芝麻酱、生粉等。
9 干货类 白木耳、白芝麻、干豆角、干腐竹、香菇、枸杞、黑木耳、
红枣、梅干菜、花生米等。
10 主食类 奶粉、宽粉、热干面、细粉、小米、小麦仁、玉米渣、面粉、
黄豆、绿豆等。
11 主食成品类 馒头、花卷、面窝、包子类、饺子类等
12 半成品类 肉丝、肉馅等
(2)每天配送所需(早、中餐)的牛奶、酸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规格 预计每日数量
1 鲜奶 180ml 248
2 酸奶 180ml 248
(3)每天配送所需(早、中餐)的水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品类(种)
1 水果类 苹果、香蕉、梨、西瓜、荔枝、黑布林、葡萄、枣子、
桔子等
注:1、以上类别、品类(种)、规格及数量仅为初步制定,具体以采购人提供每日采购计
划为准。
2、各投标人均须提供所供应货物各个类别的品牌、品类(种)、规格等。
3、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所需物资。
4、采购人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各中标人,各中标人根据采购计划所列明的物资品名
、 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二)商品质量要求及送货时间 投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
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
标 注或证书。投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 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
17
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
律要求,必须符 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局、卫健委等
相关部门鉴定),投标人 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鲜活肉类鱼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
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
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
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冷冻鱼类要求鱼
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
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
5)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6)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样品。
7)按具体食堂采购需求能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
8)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冷藏(肉类、水产)配送,到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瓜果蔬菜类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提供相
关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须符合农产品质量管理法,同时承担因
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项目 指标( mg/kg )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16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
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
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
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
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
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
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
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
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17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
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对所供蔬菜保鲜、无腐烂、损伤进行初步加工如:去泥沙、去黄叶整齐干净等。
5)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3)干货调味品及副食品类
1)辅料、佐料及副食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
2)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
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
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
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
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包装: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产品说明等方面的内容,而
且在包装袋内还有产品合格证。
4)颜色:有光泽无虫蛀,无杂质,颗粒整齐均匀。
5)味道:纯正无异味。
6)按食堂计划要求,每日配送给食堂。
(4)主食类:包括热干面、汤面、粉等
1.必须是新鲜的、无异味。
2.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为每天早上 6:00 前。
3.成品须为当天制作,且须用保证新鲜及温度事宜。
(5)粮油
1)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 SC 认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
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提
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
20
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投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
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④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 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 10464-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橄榄油:GB 23347-2009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
现象,气味正常, 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
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 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
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
烯酮(≤60μg/kg) 、赭曲霉毒素 A(≤5μg/kg) 。重金属污染物:铅(≤0.2 mg/kg)、镉(≤0.1 mg/kg~
0.2 mg/kg)、汞(≤0.02 mg/kg) 、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的食用
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 有明确的商品标签, 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
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
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 牟取暴利,一经查处,
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6)食品包装 投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
明薄膜,外包 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
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7)奶制品
1)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酸奶必须为生产日期 3 天内的。
2)色泽:要求鲜牛奶为乳白色或稍带淡黄色。
21
3)稠度:鲜牛奶不发粘,无絮状物、无凝块、无沉淀,呈均匀一致的胶状流体。
4)滋味:鲜牛奶煮沸时,香味增加,煮沸后凉至室温品尝,味道可口而微甜。
5)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8)其他要求
1)对于临时性增补的物资能够在计划下达后 2 小时内送达。
2)为规避采购的生鲜货品在运送的路途中产生变质的情况出现,要求在当日气温超过 20℃(含 20
℃)时启用相应的冷藏保鲜设备。
3)投标人须承诺每日配送的物资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配送的物资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且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4)要求各包中标人配备至少一辆专车和至少一名专人负责每天的物资运输和卸货。
5)部分物资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
6)部分物资由采购人指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将所有物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物资配送能力,提供车辆
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3.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方案;
4.因采购人地理位置特殊,投标人须做出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服务期间应急措施及承诺;
5.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
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6.技术服务:供货方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7.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
8.如采购人发生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具体的应急措施及方案和相关承诺;
9.若发生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更换并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合同中约定。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1.1 合同签定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所需内容的采购、制作、辅材、备件、包
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上下力资、集成、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以及其他服务等全部内容
(由此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直至交付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
1.2 投标人所供产品需符合采购人要求。
2、交货范围及地点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产品质量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
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3.2 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
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22
3.3 采购人在今后增购本次采购清单所列同功能的产品,投标人承诺以不高于投标成交价格继续提
供。
4、售后服务
各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5、违约责任
5.1 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产品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
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不满足
要 求的产品进行双倍罚款或取消合同。
5.2 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交货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违约金合
同中约定。
5.3 因中标人原因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应负责退换,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合同中约定。
23
第五章 磋商程序及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审
查标准
营业执照 是否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
资格要求 第一章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签注、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1.2
符合性审
查标准
投标报价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投标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能否支付
投标函签字盖章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
位公章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信誉情况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付款方式 第四章第七点
技术响应 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或提供虚假信息应标的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交了足以证明其资质的材料
其他 评委会认为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
位 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代理商参
与磋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参与磋 商的仅
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 会判
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
业划型 标 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 产品的 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
品认证证书(合格 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 报
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
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24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
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评分表:
评标项目 评标分项 评标分项及分值
分
值
价格部分
(10 分)
计算投标
报价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10
10
商务部分
(30分)
企业实力
1.提供单位运输车每1辆得3分,满分为6分;不提供不得分;
2.上述提供运输车辆,均为自购,得4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等证照齐全。)
10
配送团队年龄结构完整、人数充足,团队所有人员具有5年以上配
送经验,配送人员一人一车得5分;
配送团队年龄结构完整、人数满足采购人配送条件,团队所有人员
具有3以上年配送经验,配送人员一人一车得3分;
配送团队年龄结构不完整、人数较少,团队所有人员具有1年以上
配送经验,配送人员一人一车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
(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配送经验证明材料、驾驶证、健康
证缺少一项不得分)
5
食材供应
投标人自有种植基地得 5分,没有提供,提供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
同证明材料。
5
类似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物资配送或食堂
承包经营(含物资配送)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没
有不得分。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
用户评价
供应商提供用户使用的正面评价表或反馈意见表,每份评价或意见
表得1 分,最多得至4分。(须提供有甲方盖章的评价函或反馈意
见表,同一用户不重复得分)
4
25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按照投
标报价从低到高的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部分
(60分)
服务方案
(1)根据供应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实施方案、实施措
施、各环节过程具体实施方案等)的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
评价:
服务方案完整详实,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得10分;
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满足业主需求,得5分;
服务方案不够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0分。
无服务方案不得分。
(2)购买企业意外责任险情况:
购买了10万元(含)以上企业意外责任险的得5分;
购买了10万元以下企业意外责任险的得2分;
未购买的不得分。
(企业意外责任险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5
质量保证
措施
根据供应商对原材料采购、储存、运输、卫生等各环节服务质量保
证措施及承诺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优10-8
分、良7-4分、一般3-0分。(保证货物配送过程中的不变质、不腐
烂的质量保障措施、如采用冷冻或其他方式、保证从合格厂家进货
时把关验收的措施等)
10
应急预案及
相关案例说
明
根据供应商应急预案的相对优劣情况进行打分,优10-8分、良7-4
分、一般3-0分。(货物配送到后配合采购人的验收方案、如遇产品
质量事故处置方案、重大节假日及采购人紧急情况需求的配送保障措
施等)
注:需提供以往应急处理案例及处理方式介绍
10
主要货物的
供货渠道
根据供应商主要货物的供货渠道或厂家相对优劣进行综合评分,优
10-8分、良7-4分、一般3-0分。(提供相关主要货物进货渠道的证明
材料)
注:主要货物是指采购需求内容。
10
食品安全质
量保障措施
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措施完善、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的食
品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并注明经济处罚措施(保质、保量、包
换、包退),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处罚措施合理的得10分,食
品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处罚措施较合理的得 5分,食品质量保障措
施差、无处罚措施的不得分。
10
退换货承诺
根据供应商自行承诺的在一个月内累计退换货次数进行横向比较后
排名,承诺次数最少得5分,每增加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提
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
26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
过程。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
27
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违反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
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章第 3.1.3 款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
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评标结果
3.4.1 各评委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全体评委评分完
成后再进行汇总。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审核。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为五位评委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
3.4.2 完成评标后,全体评委须在评标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28
第六章 合同书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一、说明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本合同由 采购方和 成交方共同签订。对于合同条款,双
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制定。
制定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采购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的磋商内容。
三、合同条款
1. 应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方确认的采购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数量及交货日期、交货地
点、付款方式为合同的基本条款。
2. 服务的承诺。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卖方、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磋商文件
2.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采购人在磋商期间所发出的所有补充文件
5.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期间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6.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技术资料)。
采购人(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29
第七章 磋商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封面: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30
投标文件目录
一、 磋商函
1、 报价函
2、 报价一览表
3、 报价明细表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粘贴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内容(略)
二、 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提供
三、 技术部分
5、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和服务方案
其他内容(略)
四、 商务部分
6、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须逐条响应)
7、 近三年业务合同及业绩一览表(须附主要业绩合同及用户反馈)
8、 服务承诺书
9、 财务报告
其他内容(略)
注:1、投标文件目录仅供供应商制作标书时参考,如有补充,自行填写;
2、投标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按顺序编写页码。
31
附件一: 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的《磋商邀请书》(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
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及副本 份,内容包括:
1. 报价函;
2. 报价一览表;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和技术文件;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本项目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供应商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
务。
3. 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接受被贵方因其造成的损
失而进行处罚的决定。
6. 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
公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30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
优惠条款
备注
1、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一份报价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1
附件三: 费用明细表(格式可自拟) 采
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类别 员工姓名 员工岗位 金额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合 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2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
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3
附件五: 投标资格证明及技术文件(按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相应调整)
(需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
1. 企业简介;
2. 投标企业概况表;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 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履约情况表(需附相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投标技术文件
1. 服务方案;
2. 服务保证措施;
3. 偏离说明表;
4. 计划投入的主要设备人员清单;
5. 各种优惠条件;
6. 其他。
说明:如未写出上述文字说明和填写所附表格,使评标造成困难,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部分
34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
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35
二次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
优惠条款
备注
1、注:此表在投标文件不需要保留,二次报价函投标总报价现场填写,盖上公章,以备
磋商时使用。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ZRHJ-ZC2021-0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 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一、项目概况
(1)鲜活肉类鱼类
(2)瓜果蔬菜类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3)干货调味品及副食品类
(5)粮油
(7)奶制品
(8)其他要求
四、商务要求:
5.3 因中标人原因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应负责退换,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合同中约定。
(投标供应商应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1、投标文件目录仅供供应商制作标书时参考,如有补充,自行填写;
2、投标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按顺序编写页码。
报价一览表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
二次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