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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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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活鱼、鸡蛋、干杂调料、豆、奶制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活鱼、鸡蛋、干杂调料、豆、奶制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5月18日 18:00

附件1采购需求-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鱼、鸡蛋、干杂调料、豆、奶制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活鱼、鸡蛋、干杂调料、豆、奶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1-0504

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活鱼、鸡蛋、干杂调料、豆、奶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单位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备案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内容均须验原件,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开标大厅(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资中办事处(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内江市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联系方式:杨老师0832-521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15号3栋1单元2层210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028-8570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028-85700018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2 供应商单位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者《食品经营备案证》。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承诺 函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 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供应商诚信情况的承诺函》原件;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 2018 或者 2019 或者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 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 2018 或者 2019 或者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 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也可以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 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 (注:复印件加盖公 章。); 6、声明函原件; 7、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承诺; 9、提供有效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 品经营备案证》复印件。 10、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 商的,则可不提供。) 11、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其他材料 1、本磋商文件第七章 格式文件。 2、供应商认为在磋商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满足戒毒人员食堂 2021 年 度所需活鱼、鸡蛋、干杂调料、豆、奶制品等物资,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 优确定一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完成所需物资的提供和配送服务。采购预算为 34 万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服务要求 1、活鱼 (1)活鱼的感官指标: A、活鱼保证供应的活鱼产品必须是经检疫合格、不得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 活鱼无病死现象,外观光滑、眼珠明亮、无有病疤痕、无违禁药物等有毒有害物 质残留。 B、规格:1.5-2.5 斤/条。 (2)配送及储存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活鱼到食堂,按需提供产品。 配送路线自行确定。 ②指导食堂设置符合活鱼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 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备用。 ★③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④鱼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 商负责。 ⑤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⑥随活鱼配送不能附加过多的水。 2、鸡蛋 (1)鸡蛋的感官指标: 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 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 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应当同时满足:①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②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例, 打开后蛋黄凸起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③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 味,无异味,④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鸡组织异物。 (2)理化指标:a、无机砷≤0.05mg/kg,b、铅≤0.2mg/kg,c、镉≤0.05mg/kg, d、总汞≤0.05mg/kg。 ★(3)鸡蛋保质期不得少于【1/2】个月。 (4)配送及储存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鸡蛋到食堂,按需提供产 品。配送路线自行确定。 ②指导食堂设置符合鸡蛋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 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到食堂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 放整齐。 ★③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 运输。 ★④鸡蛋的配送、搬运、调换、存放、期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⑤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等)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3、干杂调料、豆、奶制品 (1)酱油 ①要求质量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 油)相关要求。 ③感官要求:酱油颜色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 摇晃瓶身,酱油挂壁持久、泡沫丰富,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④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 (2)味精 ①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 ★②品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味精)相关要求。 ②感官要求 色泽:无色至白色;滋味、气味: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状态:结晶状 颗粒或粉末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食醋 ①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 ★②品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醋)相关要求; ③感官要求: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尝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 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混浊,可有少量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醋鳗、 醋虱。 (4)酱类食品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 造酱)相关要求。 ②具体采购数量和种类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③感官要求: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色泽呈红褐色或棕红色, 油润发亮,鲜艳而有光泽。气味具有酱香和脂香气味,无其他异味,滋味不得有 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状态粘稠适度,不干不懈,无霉花,无杂质。 (5)淀粉制品 ①具体采购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②感官及状态要求: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 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6)食盐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461-2016》(食用盐)相关要求。 ②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③感官要求:色白,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结晶整齐一致, 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 具有纯正的咸味。 (7)复合调味料(鸡精)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4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 合调味料)相关要求; ②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③感官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 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 可见外来异物。 (8)香辛料调味品(包含花椒、山奈、当归、八角等)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729.1~13-2008》(香辛料和调 味品)相关要求; ②具体采购数量及种类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③感官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 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 可见外来异物。 (9)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 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 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 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10)干杂日杂类 ①包括但不限于花生、粉条、雪豆、海带、绿豆、大豆、海椒面、花椒面等 一切干杂辅料,具体采购种类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②产品要求:干杂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 产品优质、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③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11)大豆: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 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 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 无霉变。 (12)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 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 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13)牛奶(纯牛奶、酸奶) ★执行标准: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①纯牛奶以生牛乳为原料;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 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 粘稠现象。 ②调味奶以牛乳或复原乳为主料;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 应具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具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液体、 无凝块、无粘稠现象。 ③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14)奶粉(奶粉、豆奶粉) ★①执行标准: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②感官要求: A、乳粉: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滋味、气味具有纯正的乳香味;组织 状态为干燥均匀的粉末。 B、调制乳粉:色泽具有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应有的滋味、气味, 组织状态为干燥均匀的粉末。 ③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15)矿泉水 ★①执行标准: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相关要求; ②感官要求:色度不大于 10 度(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混浊度不大于 1,滋 味、气味具有矿泉水特征性口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为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 矿物盐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③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五)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所有产品均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安排配送。在采购人 提出的采购需求 15 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按采购需求清点产品种类及数量并装 车,1小时内配到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必须符合产品加工运输的国 家标准,并实行专车专人定点配送,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 求堆放整齐。若人车情况有变更,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人衔接,做好培训并接受 采购人管理。 ★2、应急配送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配送到位,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 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3、所有货物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应急状 况除外。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 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4、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5、配送应保证新鲜,及时采收,及时配送,不得超越新鲜时限;运输工具、 包 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生产、配送、搬运 时有专 用器皿盛放,无条件更换生产、配送、搬运过程中变质、不清洁、不卫 生的产品。 6、供应商需做好严格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 体系, 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 ②供应商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签订合同前提供给采购人备 案), 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禁止与有 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③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抽检及送样机制: 1、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当按照送样产品清单的要求提供样品至采购人处, 由采购人保存。 送样产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红油豆瓣 1斤 2 醋 1斤 3 花椒 1斤 4 干辣椒 1斤 5 火锅底料 1袋 2、在合同期内及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委托专业机构随机不定期对配送食 品进行抽样检测,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 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3、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立即停止使用,企业或 供货商应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未及时更换的,将取消供应商 配送供应资格,采购人有权与备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对采购人带来的不利后 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 1万元(大写:壹万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供应商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 义务。 3、供应商以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供应商将积极履行其 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4、如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 金中直接扣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由供应 商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扣除后,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给定的期限内补足。 5、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的服务周期。 6、合同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向采购人扣除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三)报价方式:本项目磋商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活鱼折扣率最高限价为 104%;鸡蛋折扣率最高限价为 120%;干杂调料、豆、奶制品折扣率最高限价为 104%,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折扣率=折扣后的单价÷市场基准价(市场批发单价) ×100% ★(四)计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活鱼”计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 1)“活鱼”市场基准单价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nc.mofcom.gov.cn/)公布的活鱼价格为基础价格,每月确认一次基础价 格(以上月 20 日网上查询价格为基础价格,参照市场的顺序优先确认),如无当 日市场价格,以最近一天市场公布价格为基准。 浏 览 路 径 : 全 国 农 产 品 商 务 信 息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新 农 村 商 网 (http://nc.mofcom.gov.cn/)—价格行情—批发市场—四川--成都市农产品批发中 心,查询相关鱼价格。 (2)“活鱼”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市场基准单价(市场批发单价)×供货 数量×报价折扣率。 (3)“活鱼”付款方式: ①每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供货商先垫资供货,正常情况下,次月供货商 与采购人直接按上月实际用量按照上述计价方式进行无息结算,结算周期为 1 个月。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上月供应产品的送货单,双方核实实际用量。核算 完毕,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于当次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 发票,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结算货款。 ②每月通过参照市场的结算单价不得高于资中县城南综合农贸市场的零售 价,如结算价高于资中县城南综合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时,以零售价结算; ③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因故不能查询市场最近的行情价格, 双方可通过其他网站(如中国水产网)查询,如均无法查询到价格(含认为网上 行情公布价格明显错误的),双方到成都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实地查询市场价 格管理部门的公示价格进行确认,如该市场无法查询价格的,以上月 20 日左右 资中县市场批发价格上调 20%(含相关运费、人工费、合理利润等)为结算价格, 市场批发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价格时,供应商的提供价高于资中县市场 批发价格,以市场批发价格上调 20%结算。供应商的提供价低于资中县批发市场 价格,以提供价上调 20%结算。采购人一旦查到供应商提供的市场批发价格明显 偏高,有权解除采购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2、“鸡蛋”计价方式及结算方式: (1)“鸡蛋”市场基准单价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新农村商 网)(http://nc.mofcom.gov.cn/)公布的鸡蛋价格为基础价格,每月确认一次 基础价格(以上月 15 日网上查询价格为基础价格,参照市场的顺序优先确认), 如无当日市场价格,以最近一天市场公布价格为基准。 浏览路径:第一参照市场浏览路径: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新农 村商网(http://nc.mofcom.gov.cn/)—价格行情—批发市场—四川--成都西部 禽蛋批发市场,查询相关鸡蛋价格。 (2)“鸡蛋”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市场基准单价(市场批发单价)×供货 数量×报价折扣率。 (3)“鸡蛋”付款方式: ①每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供货商先垫资供货,正常情况下,次月供货商 与采购人直接按上月实际用量按照上述计价方式进行无息结算,结算周期为 1 个月。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上月供应产品的送货单,双方核实实际用量;核算 完毕,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于当次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 发票,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结算货款。 ②每月通过参照市场的结算价不得高于资中县城南综合农贸市场的零售价, 如结算价高于资中县城南综合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时,以零售价结算; ③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新农村商网)因故不能查询最近的 行情价格,双方可通过其他网站查询,如均无法查询到价格(含认为网上行情公 布价格明显错误的),双方到成都西部禽蛋批发市场实地查询市场价格管理部门 的公示价格进行确认,如该市场无法查询价格的,以上月 15 日左右资中县市场 批发价格上调 20%(含相关运费、人工费、合理利润等)为结算价格,市场批发 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结算价格时,供应商的提供价高于资中县市场批发价格, 以市场批发价格上调 20%结算。供应商的提供价低于资中县批发市场价格,以提 供价上调 20%结算。采购人一旦查到供应商提供的市场批发价格明显偏高,有权 解除采购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3、“干杂调料、豆、奶制品”计价方式及结算方式: (1)干杂调料、豆、奶制品暂时未找到官方参照市场行情批发单价,暂定 市场基准单价如下表: 品 名 单 位 单价(元/斤) 红油豆瓣(三级) 桶(50 斤) 2.8 酱油(三级) 桶(50 斤) 1.5 醋(三级) 桶(50 斤) 1.8 三级白糖 斤 3.5 花椒(三级) 斤 60 三级海带 斤 6 味精 斤 5.8 本地一般苕粉(芡粉) 斤 4.5 土粉条 斤 5.5 鸡精 斤 7 本地绿豆(三级) 斤 5.5 大木耳(三级) 斤 14 食用盐 斤 1 白粉丝 斤 5 火锅底料 30 袋/件(每袋 300 克) 7/袋 干辣椒(三级) 斤 10 海椒面(三级) 斤 10 花椒面(三级) 斤 60 八角(三级) 斤 40 三奈(三级) 斤 22 料酒(三级) 瓶(1斤) 3/瓶 大头菜 斤 2 黄豆 斤 3.5 玉米渣 斤 2.2 豆腐皮 斤 8.5 干竹笋 斤 30 汤圆 斤 4.8 醪糟 斤 5 水饺 斤 5 雪豆 斤 9 当归 斤 28 冬菜 斤 2 洗洁精 斤 1.5 酵母 袋(450g/袋) 16/袋 木耳 斤 35 矿泉水 瓶装 550ml 1.5/瓶 纯牛奶/酸奶 盒装 250ml 2.5/盒 豆奶粉 袋装 750 克 21/袋 牛奶粉 袋装 400 克 26/袋 方便面 袋装 110 克左右 2.5/袋 胡椒粉 斤 30 (2)端午、中秋等国家传统节日应节食品。结算价格以当月资中城南综合 市场考察价格为准。 (3)“干杂调料、豆、奶制品”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市场基准单价×供货 数量×报价折扣率。 (4)“干杂调料、豆、奶制品”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供货商先垫资供货,正常情况下,次月供货商与 采购人直接按上月实际用量按照上述计价方式进行无息结算,结算周期为 1个月。 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上月供应产品的送货单,双方核实实际用量。核算完毕, 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于当次结算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7】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结算货款。 (五)售后服务: 1、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 小时内到达 现场进行处理。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或使用者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过期、变质、 产品内有异物、异味、包装袋破损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供应商无条件免费负责 调换、补齐或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按时按量交付货物的,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500】元,超过【三】 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所供商品品种、规格、生产厂家、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采购合同》及《采购计划表》规定,由供应商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 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如因此产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的 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由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 3、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每出现一次,除应在【1】 日内交足货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货物货值【10】%的违约金,逾期 交货超过【三】次或逾期交货时间累计超过【1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供应商不能如期交付货物属于急需使用的产品,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货款及采 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 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5、因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扣除供应商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扣 除后【5】日内补足,否则,采购人有权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补足供应 商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其履约 保证金采购人不予退还。 6、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每发生一次,扣罚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500】元,因供应商货物导致采购人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但不 限于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相关人员死亡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向供应商主张该批次货物货值【3】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 失的,供应商应另行赔偿。 7、合同履约期间,如采购人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或者相关规定需要终止本 合同,则采购人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以上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费 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七)验收方法: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执行。 ★(八)验收标准:按磋商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 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九)合同实质性条款: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承诺 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注:“★”要求为实质性要求,经磋商后仍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 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经磋商后仍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