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5月19日 12:3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行政区域 | 新邵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 12:30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碑(组长) 钱月华 蒋白琳 朱振华 肖益华 | ||
总中标金额 | ¥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9-3668555 | ||
采购单位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邵县酿溪镇土桥社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139759333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邵县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婧 13873920189 | ||
附件: | |||
附件1 | 职中食堂托管招标文件4.21.docx |
一、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021CQ03XS0028(招标文件编号:2021CQ04XS0039)
二、项目名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旭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街道雷祖路543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湖南旭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校学生 |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管理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94号)、《新邵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新教发【2019】109号)、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邵县教育局《关于调整邵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价费【2021】49号)以及《新邵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新教发【2020】7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暂定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 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碑(组长) 钱月华 蒋白琳 朱振华 肖益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参照【2002】1980号文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土桥社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97593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邵县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联系方式:黄婧 13873920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739-3668555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CQ04XS0039
采购计划编号:新邵教[2021]00001
委托代理编号: XSXN[2021]018
采 购 人: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一、总则 18
二、招标文件 19
三、投标文件 20
四、投标 24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6
六、中标信息公布 27
七、合同签订 28
八、其他规定 29
第三章 资格审查 31
1 .资格审查主体 31
2 .资格审查 31
3 .资格审查结果 31
4 .其他 31
附表 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34
附表 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5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36
1 .评标方法 40
2 .评标程序 40
3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40
4 .澄清有关问题 41
5 .比较与评价 41
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2
7 .编写评标报告 42
8 .评标报告复核 43
9 .停止评标 43
表 1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44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4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6
第六章 采购合同 53
第一节 采购合同协议书 53
第二节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4
第三节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1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62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63
索引表 1 资格审查索引表 64
一、 开标一览表 65
二、投标保证金 66
附件 2-1 投标保函(格式) 6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8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9
件 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73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75
索引表 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76
附件 7-1 采购需求响应 - 览表 80
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81
九 、享受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83
附件 10-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83
附件 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84
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6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7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8
第一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CQ04XS003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计划编号:新邵教[2021]00001
采购代理编号:XSXN[2021]018
品 目 编 码:C0702
4、采购项目预算:300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食堂托管服务 |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00万元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 4月 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于2021年 4月 25日至2021年 4月30日 17:00 时(北京时间)),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心技术信息科电话:0739-8996698。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由采购代理公司收取,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公司。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3、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3)联系人:张先生
(4)电话:13975933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3)联系人:张先生 黄女士
(4)邮 编:422000
(5)电 话:0739-3668555
(6)电子邮箱:281585773@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交易中心项目编号:2021CQ04XS0039)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shaoyang.gov.cn)获取,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以到账为准,请预留交纳保证金时间)
2、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3、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4、根据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佩戴工作牌出入,严禁吸烟,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并承诺入场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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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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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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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7593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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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黄女士 电 话:0739-3668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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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款 |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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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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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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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款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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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4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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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款 |
指定的媒体 |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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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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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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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款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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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基本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六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六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资格声明 备注:投标文件附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本次采购活动公告发布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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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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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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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交纳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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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款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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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款 |
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需分别胶装成册;编制页码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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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1款 |
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性审查副本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分别胶装成册;编制页码及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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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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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款 |
开标地点 |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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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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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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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标信息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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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款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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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5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采购人 联系部门: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电话:张先生 电话:13975933340 通讯地址:新邵县酿溪镇 代理机构 联系部门: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张先生、黄女士0739-3668555 通讯地址:新邵县酿溪镇云岭路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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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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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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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款 |
中小企业证明资料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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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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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收费标准(见附页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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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1款 |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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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2款 |
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格式见附页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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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款 |
其他规定 |
附页1
湖南省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支行 |
周云飞 |
客户经理 |
15273929599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附页2
湖南省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附页3
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页4
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