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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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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706202102000031

二、项目名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潍坊润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潍坊高新区李家朱茂工业园一号车间

2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素梅、赵世英、时军梅、刘作成、葛爱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3年服务期限合同金额收取。金额59600元。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小组评审结果:

潍坊龙凤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8.8(66,66,70,72,70),潍坊润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6.8(82,86,92,88,86),峡山区益清餐饮服务中心69(69,65,65,73,73)。

(二)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潍坊龙凤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2、峡山区益清餐饮服务中心: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3399号

联系方式:0536-8880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祥业国际八楼

联系方式:0536-888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蓉

电 话:0536-8888779

中标附件.zip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706202102000031 进场交易编号:ZFCG-GX-2021-0028 采 购 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须知.....................................................................................................................8 第三章 采购内容...................................................................................................................2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五章 合同格式...................................................................................................................52 第六章 评标办法...................................................................................................................56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06202102000031 进场交易编号:ZFCG-GX-2021-0028 项目名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0 万元。 最高限价:260 万元。 采购需求:前期已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 号)要求, 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 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 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 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投标 无效。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 (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高 新区”。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 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 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 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 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 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文件售价:0元。 5.数字证书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 锁)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数字证书(CA 锁)的发放机构与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隶属关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 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 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 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 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 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 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 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 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 3399 号 联系方式:0536-8880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东南角祥业国际八楼 联系方式:0536-888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蓉、齐梦燕 电 话:0536-8888779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 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 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 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 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 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人(以下统称为投标人)提交的网上 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 标投标活动。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及 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 “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 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三、CA 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 CA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CA 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CA 免费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 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在线平台 online.smartcert.cn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 00;下午 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2.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 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3.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限制也不排斥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 一认证平台的任何数字证书产品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正常使用。 四、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 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 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 998 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 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 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需及时关 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 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 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 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6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投标人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造 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无缝对接。 3.投报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 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 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储存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 U 盘或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 加密投标文件和 PDF 格式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储存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 PDF 格 式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人须保证启用 U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 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投标人需在 U 盘或光盘表面粘贴标 识,将项目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写在标识上。 五、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 CA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 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 CA。 六、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 须重新用 CA 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 1、CA 到期后重新续期;2、CA 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二)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携带 CA。一个 CA 在制作投标文件到评标结束期间,仅能 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多个 CA。 (三)投标人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 分钟)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 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 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标人自 行承担责任。 (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7 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 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 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 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 坏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 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 方面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 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 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 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 分包信息 本项目共 1 个包 3 项目内容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 服务地点 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5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中标人服务质量等达不到招标 文件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的,可终止合同;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 考核成绩及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二年。 6 质量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7 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6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包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 效。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以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每月的就餐标准、就餐人数等据实结 算。 10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 求的证明材料和情 况说明 详见投标须知 12 报名方式 ★重要提示: 投 标 人 登 陆 潍 坊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进 行 注 册 并 确 认 ( 网 址 :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采购文 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未注 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 0 元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16 招标文件答疑 安排 1、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及踏勘现场后,如有问题需要澄清,请以 E-mail(同时提 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 word 格式文件)形式发送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9 2、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8 日 17: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3、邮箱:sddx2018@163.com 4、电话:0536-8888779 5、联系人:黄蓉 6、投标人应及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相关变更信息,因未及时查阅答 疑文件、澄清、修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报价方案 □√不允许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 19 投标文件份数 (1)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 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 统上传。请各供应商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 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承担。 (2)请各潜在供应商在 2021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自行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 段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开标后,供应 商即可在线解密,一般解密时长在 2 分钟左右,开标后 15 分钟非自身原因无法完 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8097130 或 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 网络不稳定等)。 (3)开标后供应商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 标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发送业绩确认”模块将业绩确认表发送至供应商端。供应 商在“业绩确认”模块中,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点“操作”按钮进入业绩确认页 面,查看并确认内容及附件信息,若认同该业绩信息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我公司 认同此业绩”,点击左上方的“同意”按钮;若不认同,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原因, 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相关附件,点击左上角“不同意”按钮,等待再一次业绩 确认。 (4)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投标确认’时填写的 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用于不见面开标和业绩奖项确认期间与供应商人员联系事 宜,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请供应商保证该工作人员联系畅通。 (5)各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 的真实性,后期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供应商自行到相关网站查 看中标结果。 2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9:00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人无需现 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0 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 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 分钟内)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22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3 信用记录 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及环保局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蓉 电话/传真:0536-8888779 电子邮箱:sddx2018@163.com 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与东方路东南角祥业国际八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26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 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连接网络状态下升级提示信息);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 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对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3、请各投标人按照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按节点分别导入相 应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1 二、投标须知 A、总则 l、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综合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 1.2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2、投标人相关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要求 2.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3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1.4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2.1.5 投标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国家税务部门及环保部门联合惩戒名单。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 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6)鼓励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 定。 2.1.8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 实质性响应。 2.1.9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2 任何关联。 2.1.10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2 为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所 有用于资格审查的彩色扫描件,用于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加盖公章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若因资料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清楚导致无效标或不予加分问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2.1 营业执照; 2.2.2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2.4 法人授权委托书; 2.2.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2.6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2.7 信用承诺书; 2.2.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上述证明材料为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应按顺序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 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相关证件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 的公证件原件。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不管 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算,按 3年服务期限合同金额收取。 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B、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3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等相关内容。招标文 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4.1.1 招标公告 4.1.2 投标须知 4.1.3 采购内容 4.1.4 投标文件格式 4.1.5 合同格式 4.1.6 评标办法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澄 清、修改、补充等),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 人应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4.4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内容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 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任何由于现场不熟悉造成的 服务期限延误和造价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人。 5、踏勘现场 5.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 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 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5.3 投标人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 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 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6、招标答疑的提出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认为招标文件存 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部提出。 6.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4 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6.3 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 件,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7、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 7.1 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3 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4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作 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 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投标人应及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相关 变更信息,因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拒 绝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C、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8.1 报价要求: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 投标价格为含税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成本、保险、 税费、验收及各项政策性规费、利润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和暗示的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中标综合单价确定后,不因市场、政策性及其他因素而调整。如遇服务数量调整,按 此中标综合单价据实调整结算。 8.2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情况及本单位综合实力自主报价。 8.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单价和合价。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 单价和合价。 8.4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 限价。 8.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D、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投标货币 9.1 所有与招标有关的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5 9.2 除国家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9.3 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10、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 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以下顺序、内容等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否则,可能影响投标结果。 11.1 报价文件 11.2 商务文件 11.3 技术文件 11.4 资格证明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 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3.2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将在 3 年 内禁止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分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13.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3.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2.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 13.2.4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2.5 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3.2.6 串谋投标、借用资质投标; 13.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4.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 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6 组成部分。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 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投标人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5.2 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本须知第 11 条、第 12 条规定的内容、顺序要求编制。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或无效授权委 托书,投标无效。 15.3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15.4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截止期和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含证明材料等)递交至 规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含证明材料等),将不予受理。 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 17.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 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 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5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17 条 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或“撤消投标”字样。 17.6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7 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 F、开标和评标 18、开标 18.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 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18.2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8.2.1 宣读开标纪律; 18.2.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18.2.3 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8.2.4 开标结束。 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时及时声 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不予受理: 18.3.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18.3.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4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 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唱标结果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不符的,以投标文件“开 标一览表”为准,但投标人不承认投标文件内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但按规定提交合格 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8.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评标过程的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 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8 20.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 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0.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名次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22、评标程序 22.1 资格性审查 2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提供 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1.2 若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的必要资料,则其投标无效。 2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确认。 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22.3 无效投标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22.3.1 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或未提供《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22.3.2 经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 或被列入人民法院、国家税务部门及环保部门联合惩戒名单; 22.3.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22.3.4 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有多个投标报价; 22.3.5 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 致; 22.3.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22.3.7 投标文件存在内容严重不一致; 22.3.8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3.9 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9 22.3.10 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3.11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 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22.3.12 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2.3.13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委会(小组)认定与所报产 品不符; 22.3.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无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3.15 评委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3.16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 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3.17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22.3.18 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2.3.19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委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 正; 22.3.2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2.3.2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委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委会作出的决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3.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3.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 2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3.5 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 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采购人另行安排 招标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0 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 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 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5、投标报价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价 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5.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5.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26.3 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1 员签字确认。 26.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投标人。 27、中标公告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没有解释落标原因的义务。 G、授予合同 28、中标通知书 28.1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 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合同的签署 29.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9.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且具有法律效力。 29.4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 标,视情况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5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 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9.6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完成中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 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 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7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 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2 29.8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 级财政部门备案。 29.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0、其他 3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30.2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0.3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30.4 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 法》(鲁财采[2018]72 号)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 质疑函副本。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3 第三章 采购内容 一、招标内容 我公司受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选定一家服务机构。本项目预算为 260 万元/年。 中标人负责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菜品的制作、销售、原材料采购及食 堂卫生清理;食堂用餐人员约 480 人。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聘请和安排,不得私自转 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菜品质量、卫生安 全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二、基本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包括餐饮,客服)的工资,保险,福利等由投标人承担,工作过程中服务 人员发生的人身安全,工作风险意外等所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 中标人派驻总人数至少为 6人,指定负责人 1名,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其他厨师(包 括主厨、面点厨师)、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采购人规定时间。 备注:1、各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资不得低于 2020 年潍 坊市最低工资标准 1910 元/月,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保险。不得聘用退休人员。在合 同执行期内,存在拖欠或不按标准发放本项目工人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 责。如实际业务量增加或减少,可作适当调整,并按实际用人数量确定工资等费用。 三、委托管理项目要求 (一)食堂餐饮部分 1、中标人在托管期内要选派 1 名优秀的负责人,负责对食堂管理,中标人员工应同 时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 2、食堂所有员工的招聘、管理、教育、解聘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但需向采购人备案; 中标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3、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职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将相关管理制度悬挂墙上。 4、员工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值班时间视为上班时间,严格 按值班制度执行,不得酒后或带有情绪上班,若违反规定责令当天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串岗离岗、消极怠工,不准在非工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4 区域内逗留,下班后非值班人员要离开各岗位(特殊情况除外);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做与 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如抽烟、吃零食、接打电话及会客),不准聚堆聊天、大声喧哗、 追逐打闹。 5、所有食堂人员除有事请示外,不得随意到采购人办公室和工作区。 6、中标人员工实行班前点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每月底将考勤表交采 购人一份。 7、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上班时间要着装统一、 保持整洁,必须讲普通话,做到仪表端正、言行规范。 8、开餐前的等待服务中,站立时要双手交叉体前,左手自然握右手手腕,高度在小腹 附近,不得勾肩搭背、左右摇摆。 9、供餐服务前要仔细检查餐具数量是否充足,卫生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供餐过程中, 要及时将供餐处清理干净,忌供餐台脏、乱、差,随时保持食堂内卫生整洁。 10、员工要认真听取就餐者意见,工作中做到绝不与就餐者争执,就餐职工提出意见 要诚恳接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就餐职工争吵。 11、中标人要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供餐时间准时供餐,不得无故推迟拖延,要保证 就餐者在规定时间内享用到符合标准的食品,并根据用餐情况及时添加菜量。 12、严格按照程序化管理服务,做到不丢场、不漏场、不图省事、不怕麻烦、不随意 更改降低标准,餐室的餐具等要及时清洗消毒。 13、食堂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菜品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能满足就餐人员 的不同需求,努力开发新品种;中标人要提前将菜单提供给采购人管理员审核,菜品要不 断更新,做到花色品种在每天、每周、每月都有一定的变化率。(所有菜品不得用半成品 原料) 14、就餐标准按以下标准明细执行,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 (1)早餐:自制咸菜 2 种,粥至少 2种,荤素搭配面食至少 2 种,煮鸡蛋,每周每天 餐品不重样,合理搭配。 (2)午餐/晚餐:自制咸菜 2 种,米粥至少 1 种,蔬菜汤至少 1 种,荤菜至少 2 种, 素菜至少 2种,面食至少 3种。 15、中标人应采纳并执行采购人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所提出的建议,不断改善饭菜质 量。 16、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认真检查不安全隐患, 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5 17、所有食材清洗加工前要先检查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荤素食品 要分池清洗干净,杜绝生食混放,鱼类、肉类、蔬菜要分开放置,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 保鲜膜;上班后由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腐烂,如卫生不合格 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18、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部分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 冻;冰箱不得存放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及时处理;食品要 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19、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 48 小时备查,要采取适 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0、食堂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为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 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服务员上班前禁吃生葱、 蒜及刺激性味道较大的食品。 21、备餐菜间操作,均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头套,头发不得漏出帽外,不戴戒指、 不涂指甲油,注意个人卫生,不准留长发、长指甲,工衣整洁,勤换洗,不准穿拖鞋、凉 鞋上岗;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后要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去卫生间。 22、环境卫生包括食堂、食堂及周边等环境,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保持 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23、食品加工结束后,要将加工台、工具、容器、地面、水池等清扫洗刷干净;餐后 要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洗并用清洁液擦洗餐桌和地面;每天对灶台墙体、碗柜及门 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24、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对餐饮具使用煮沸法、 消毒柜进行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并做好消毒 记录。 25、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要求。 26、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 存放,并做好标记。 27、员工在职工就餐结束后统一在食堂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出食堂,不准在走廊、办 公室等地就餐;员工就餐时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取多少,不准有剩饭 剩菜,严禁浪费,保持环境卫生洁净,自觉爱护公物。 28、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爱护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6 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设施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 29、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做到无长明灯、长流水。 30、每季度进行一次油烟管道清洗及害虫防治。 (二)防疫、防控要求 1. 所有从业人员要勤洗手并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具。 2. 环境卫生:消杀(地面及空气消毒):公区每日三次消杀时间为:9:00;14;00; 17:00。 3. 设立测温岗,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张贴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的明显标识。 四、其他要求 (一)就餐标准:采购人工作人员用餐实行刷卡就餐制。采购人按每天早餐 7 元/人、 午餐和晚餐 15 元/人的标准,以实际就餐人数及餐费向投标人支付费用,相关税金由投标 人承担并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中标单位服务费为以上标准和就餐人自行承担费用。 (二)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每月的就餐标准、就 餐人数等据实结算。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中标人服务质量 等达不到文件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的,可终止合同;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 常考核成绩及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二年。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8 1、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元) 大写: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注:服务期限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 本项目无需报价,因电子招标系统内开标一览表部分格式不能做出修改,投标人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时点击“生成标书”后弹出的“标书信息确认”中,“投标总价(大写)” 和“投标总价(小写):元”不符合本项目报价要求,请在投标总价(大写)处填写零, 投标总价(小写)处填写0。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9 2、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格式可修改) 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0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1 4、政策性文件附件 (不符合以下要求,请不要填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投标人应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若非小微企业,则不需填写。投标人提供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 任,按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2 (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若企业非监狱企业,不得填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3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得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4 二、商务文件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5 1、投标函 一、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投标人,并严格遵守《政 府采购法》第 77 条的规定。 二、我方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规定。 三、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日 历天,在此期间,本招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方中标, 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间将一直保持有效。 四、我方同意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 确的、真实的、合法的和有效的,并同意采购人保留在合同签署前后对其进行验证的权力。 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六、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 同。 七、我方理解你们不承担我方本次投标的费用。 八、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 九、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单 位(盖章): 邮政编码: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6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地址 主管部门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 税务登记证编 号 单位性质 开户银行 及账号 注册资金 (万元) 资质等级 证号 发证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职工概况 职工总数 专职技术 人员人数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及 职称 年龄 专业 从业年限 单位简介:(可另附页说明)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7 3、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 资格 证书编号 专业学历 专业工作 年限 在本项目中 拟承担的工作 联系电话 备注 项目负责人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8 4、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采购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万元) 复印件所在页码 合同签 订时间 招标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通知书 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9 企业业绩公示汇总表 序号 业绩公示内容 1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2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3 项目名称 采购人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 备注: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 取消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0 5、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 注:付款方式、服务期限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1 6、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投标人情况介绍; (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布情况; (4)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5)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①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②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根据评标办 法自拟。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2 三、技术文件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3 1、服务响应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 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4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产地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5 3、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服务说明; (4)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5)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6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7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的唯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 理人(授权代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依据评 标结果所签署的合同。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8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投 标 人 全 称 :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为 ,我单位参加(项目 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49 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 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 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 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 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及相关要求,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 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潍坊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 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0 5、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响应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部门及环保部门联合惩戒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采购 人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 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1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根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在参与开标前已详细阅读并根 据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2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名称)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 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 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4、中标人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日常考核成绩及政策规定,经 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二年。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人民币大写: 元(? )。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每月的就餐标准、就餐人数 等据实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经营情况。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3 2、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街办餐厅及餐厅内街办资产提供给乙方使用。 3、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厨房所需大型设备,并负责大型设备的定期维护。 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 止本合同。 5、甲方允许乙方在餐厅内合法经营,但不得对外接待。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 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7、甲方免费向餐厅供水、供电,并制定稳定机关工作人员到餐厅就餐的激励政策。 8、甲方根据机关的工作性质,有权对餐厅的开业、停业加班时间统一规定,乙方应予 以积极配合。 9、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餐厅从卫生、质量、价格、成本核算、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 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但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出具进货单据)。 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助乙方制定有利于餐厅形成良性就餐的各项政策,并积 极维护就餐秩序,共同努力,力争为机关工作人员创建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11、甲方负有保证承包期内餐厅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及时做好餐房屋和场地的维修 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2、在承包期间,如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可提出要求整改通知书,在整改后未达 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13、甲方提供用于房间餐具、餐桌椅等齐全,甲方制定本机关到餐厅的就餐接待制度, 确保接待餐厅正常运转。 1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资料。 3、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 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 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对其承包的餐厅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 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街办机关的相关规定。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4 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 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8、承包期内餐厅内的甲方资产免费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 9、乙方应根据街办机关的工作需要,满足机关员工的用餐要求,保证为员工提供质优 价廉的食品和周到的服务。 10、除甲方提供的炊事设备外,乙方要自购小型炊具(锅、盆、勺、钟等);在甲方购足 量餐具(碗、筷、碟、汤匙等)的情况下,破损后由乙方自购补齐,当日餐具不得重复使用。 11、乙方承担餐员工的工资待遇及员工的保险等,负责餐厅内卫生区的卫生清理工作。 12、乙方应按有关要求,合理布局餐厅内各功能间,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 间等功能间区分应明确。 13、餐厅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至少应有冬、夏工作服各 两套。餐厅内应有健全的“三防”措施(防鼠、防蝇、防尘,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 等场所的门窗)。 14、餐厅设备除甲方提供的以外,其余的由乙方提供,承包期满协议终止后,乙方应 保证餐厅内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转。 15、乙方要做好职工餐厅服务,合理搭配荤素,桌面菜要色香、味、型俱佳,物有所 值,服务到位。 16、乙方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食品采购、食品储藏、加工制作、成品 销售、用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定期监督检查餐厅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 情况,确保街办机关员工每餐食品卫生、实惠、可口,力求把街办食堂办成一流的机关食 堂。 17、在承包期内,餐厅消防、安全生产、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 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8、乙方承包的餐厅仅限于甲方工作人员就餐,乙方不得对外经营。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时,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 当赔偿。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甲方职工膳食。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5 5、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入场提供服务前共同清点餐厅内甲方所有的各种设备、用具,并 制作清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终止服务时应确保清单上的各种设备、用具功能完好,如 有毁损、灭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 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备案部门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公章) 乙方全称:(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注:1、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或删减。 2、国家有相关规范标准合同范本的,按范本编写。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6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 评标实行百分制,总分为 100 分。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结算,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一、企业综合实力(16 分) 1、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分 5 分。以合同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为准,否则无效。 2、投标人配备人员中至少一名具有国家认定厨师资格(二级及以上)的专业人员的,得 2分,本项最高得 2分。以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险分析 HACCP 体系认 证的,每项得 1分,本项最高得 5分。以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每项得 2分,本项最高得 4分。以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为准。 二、服务方案(技术部分)(44 分) 1、对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营总体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 清晰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11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9分,投 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7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2、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全套食堂管理制度进行比较,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清晰优于本 项目要求的得 11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9分,投标人提供的 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7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3、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健全科学的营养搭配方案进行比较,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清晰 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11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9分,投标人 提供的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7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4、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职责的管理方案及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提供的 方案描述清晰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11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7 9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7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三、服务措施(40 分) 1、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 方案等)进行比较,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清晰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 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8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 得 6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2、对各投标人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进行比较,投标人提供的方案 描述清晰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6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3、对各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清晰优于本 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8分,投标人提供的 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6分,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4、对各投标人制定的突发事件预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紧急事态方案等进行比较,投 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清晰优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一般符合本项 目要求的得 8 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不清晰劣于本项目要求的得 6 分,无相关描述的 不得分。 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如电子标系统中评标办法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中评标办法为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经算术平均值得出各 投标人的分数,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出名次。宣布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和拟中标人。公 示期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投标书中有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 政策性功能 1、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 方法如下: 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94%。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58 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备注: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的产品可以享受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中有部分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则不能享受其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报价×6%×监狱企业产 品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分包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开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 不给予价格扣除。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报价×6%×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在报价中所占比例),按照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此价格仅用于评审,一旦中标,不具有结算意义。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进场交易编号:ZFCG-GX-2021-0028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3399号 联系方式:0536-8880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A、总则 B、招标文件说明 C、投标报价说明 D、投标文件的编制 E、投标文件的递交 F、开标和评标 G、授予合同 第三章 采购内容 一、招标内容 我公司受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 二、基本人员要求 1. 所有从业人员要勤洗手并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具。 2. 环境卫生:消杀(地面及空气消毒):公区每日三次消杀时间为:9:00;14;00; 17:00。 3. 设立测温岗,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张贴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的明显标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4、政策性文件附件 二、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4、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5、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6、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技术文件 1、服务响应表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5、信用承诺书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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