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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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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XWT-2021-76(招标文件编号:ZXWT-2021-76 )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绿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综合大楼4#楼一层129室

中标(成交)金额:4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绿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成交供应商负责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的膳食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供应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等,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从业人员需经过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体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持证(健康证)上岗;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练祖梅、刘星、古小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按费率的1.50%计算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现金等形式缴交。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20号

联系方式:古先生/ 0599-862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王凯霞/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王凯霞

电 话: 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ZXWT-2021-76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终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 /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WT-2021-76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05 月 08 日 2 / 7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 / 7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磋 商 邀 请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1-7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服务年限:1年 3.服务要求: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 值班、加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 理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 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 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 71 文件等】;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 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若磋商小组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 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以上资格条件,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②若为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③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 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④针对资 格(1)条款: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 业单位的,可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可提供有效的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 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5 / 7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劳务外包服 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5 月 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5: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 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磋商 文件者须按磋商邀请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 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 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 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邮箱 zhixin04@126.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 理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售价:电子磋商文件 0元,纸质磋商文件 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特快 专递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 29-30 号二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6 / 71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 29-30 号二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 20 号 联系方式:古先生 0599-8621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王凯霞 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王凯霞 电 话: 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7 / 7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人民币 48 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48 万元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 20 号 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 0599-862122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14 层 A 区单元 电 话:0591-87616211-803、0591-87530730-805 联系人:廖丽松、王凯霞 4 供应商产生方 法 公告 5 供应商资格条 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供应商须 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 度(或 2020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 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 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 71 (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若磋商小组通过:①“信用中国”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②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存 在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以上资格条件,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备查。②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 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 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④针对资格(1)条款:供应商为企业、个 体工商户的,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的,可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 的,可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 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 证照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 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9 / 71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7 联合体 不接受 8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9 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节能产 品 不属于 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信息安 全认证 不属于 10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 节能产品(非 强制类) 不属于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不属于 续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支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 10 / 71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 制性规定的 无 13 供应商须提供的 其他资料 无 14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 间 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 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 城街道黄花山路 29-30 号二层开标厅) 17 磋商响应文件开 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 城街道黄花山路 29-30 号二层开标厅) 18 磋商保证金 要求提供。本项目合同包 1 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捌佰元, 提交方式为转账等方式,不直接接受现金,在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到达。 19 磋商响应有效期 180 日历日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 3份 电子文件 1份(?扫描件,?Word) 响应文件按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册分别装订。 21 响应文件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WT-2021-76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22 信用查询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 11 / 71 止时间前。 23 服务的时间、地 点、方式、服务 项目期限 服务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服务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和时间 1.服务费按月方式给付。 2.当月服务费金额构成:基本服务费+绩效。(计算办法:基 本服务费=年成交金额/12 个月-绩效。 绩效=年成交金额 *20%/12 个月) 3.由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 饭菜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按年成交金额的 20%提取作为绩效。 具体等级为: (1)月考评满意率达到 85%以上(含 85%),全额支付当月基 本服务费和当月绩效; (2)月考评满意率达 70%以上(含 70%)85%以下的,支付当 月基本服务费和当月 80%绩效; (3)月考评满意率达 60%以上(含 60%)70%以下的,支付当 月基本服务费和当月 50%绩效; (4)月考评满意率 60%以下的,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不支付 当月绩效费用;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十个 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付给成交供应商。 25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金额 100 万元以内按费率的 1.50%计算向成交供应商一次 性收取,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现金等形式缴交。 收款人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26 其他规定 无 12 / 71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 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 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 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 / 71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 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 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项目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节能品目清单、环保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 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 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4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优惠。 14 / 71 9.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 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 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 / 71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 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 “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 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 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 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 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 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6)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6 / 71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承诺函 (10)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4.1.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14.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 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4.5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 进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 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 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 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 / 71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谈判保证金(数额采 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 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 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 的除外。 1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 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 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 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 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 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 18 / 71 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 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 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 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 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 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 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 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9 / 71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 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20 / 71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 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 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 21 / 71 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 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 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 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 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 给予价格扣除。 27.3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 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 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 条款修正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22 / 71 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 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 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 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23 / 71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 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 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 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若有)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 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 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 / 71 38.5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 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 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5 / 71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6 / 71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A:价格部分评分 满分 20 分 B: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 65 分 C: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 15 分 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 B、C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 2位数。 综合评分:A+B+C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A 价格 磋商报价得分(A)=(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 值 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 价格; 注: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竞争。磋商小组认 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 审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0 分 B1 总体承包 经营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制定的总体承包经营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 议并打分:方案思路清晰,切合实际,且完全符合磋商文件 要求的得 3分,否则不得分。 3分 B2 人员配备 情况 B2.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拟聘主管、厨师、案板、 面点师、服务员的配备计划及人员的分工方案,由磋商小组 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与本项 目符合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全面,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可 行性,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分 B2.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的厨师中每提供1份高级烹饪厨 师证明的得 1分;每提供 1份面点师证明的得 1分;本项最 高得 3分。(供应商须提供用工合同、相应证书证明、以及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中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 3分 27 / 71 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B3 人员薪酬 等情况 根据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财务方案、人员 薪酬、工作时间、合同签订执行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 议并打分:方案周全,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 3分; 方案较为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分 B4 资产保护 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产保护的方案,从对设备和设施维护、 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 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 3分; 方案较为全面,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本项目 较为符合的得 2分; 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分 B5 菜单种类 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菜单种类方案,由磋商小组进 行评议并打分:菜单品种超出采购文件需求中规定的品种且 有创新、创意的品种得 3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分 B6 主管部门 评价 根据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正在经营或经营过的食堂项 目案例进行评分:每提供 1份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餐 饮安全量化年度评级为优秀(A级)的得 1分,每提供 1份 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动态评级为优秀(A级)的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 3分。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市场 监督管理局(所)出具的盖有公章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 不完整的本项目不得分。 3分 B7 管理制度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以下管理制度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 并打分,每提供下述一项管理制度的得 1 分,满分 5 分。① 餐具洗涤消毒卫生管理制度、②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③厨 房卫生管理制度、④仓库卫生管理制度、⑤食品采购索证索 票登记和台账管理制度。 5分 B8 无食品安 全事故证 明 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发生食品 安全事故的得 3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 不得分。 3分 B9 安全责任 险 供应商承诺对本项目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得 3分,须提供承 诺函,否则不得分。 3分 B10 调味品使 用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调味品使用方案(包括品牌、品质、产 地、营养、价格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 4分 28 / 71 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 4分;方案 较为全面,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本项目较为 符合的得 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B11 饭菜保证 卫生安全 保 B11.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饭菜保证卫生安全保障 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实施性高,可行性 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 4 分; 方案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 可行性,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2 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4分 B11.2 为保证饭菜新鲜,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供应商合作的 蔬菜、养殖、大米基地进行评分,每提供 1个合作基地的得 1分,满分 3分。(须提供与基地合作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分 B12 食材检验 保障情况 B12.1 为保证食堂食材安全性,供应商正在经营或经营过的 食堂项目有保留配送供应商所配送货品的有效凭证,提供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前 3个月的货品凭证及菜品留样记录的得 3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分 B12.2 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食材提供的质量验收方案由磋商 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方案 较合理,可行性较强,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2 分;未提供 的本项不得分。 3分 B13 应急供餐 处置预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突击保障任务和突发问题的 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如临时加餐、领导视察等),应对大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食品安全事件、防断餐、停电、停 水情况下的应急供餐处置预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 针对以上情形有各种明确的应对方案且可行性强,与本项目 符合的得 4 分;针对以上情形有各种明确的应对方案且可行 性强,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2 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4分 B14 配合消防 检查承诺 根据供应商是否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达标情况, 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供应商承诺能完全服从消防安 全检查并能确保消防安全达标的得 3 分;须提供承诺函,否 则不得分。 3分 B15 垃圾收集 及处理方 案 根据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垃圾收集及处理方 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周全,可行性强,与 本项目符合的得 3分;方案较为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3分 29 / 71 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B16 交接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新旧公司交接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 并打分:方案周全,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 3分;方 案较为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 1 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分 B17 细微偏差 情况 根据采购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 3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3分 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 B=B1+B2+B3+B4+B5+B6+B7+B8+B9+B10+B11+B12+B13+B14+B15+B16+B17 C1 综合实力 C1.1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须提供有 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查询网 址),否则不得分。 1分 C1.2 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须提供有 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查询网 址),否则不得分。 1分 C1.3 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须提供有 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查询网 址),否则不得分。 1分 C2 业绩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从事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 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业绩项目中须同时 含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 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 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 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被服务方的付款证明 材料,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原件备查】。 3分 C3 满意度评 价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的食堂服务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服务项目评价意见为“满意”“好” 或者“优秀”等无差评评价的得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或评 价意见一般、差的均不得分。(须提供服务单位合同复印件 及满意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分 C4 其他服务 除了早中晚常规餐饮服务外,提供其他额外服务的,根据方 3分 30 / 71 案的合理性,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每提供 1份切合实际且 具有实际意义的得 1分,满分 3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C5 荣誉证书 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一品一码”追踪溯源表彰证书的 得 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分 各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 C=C1+C2+C3+C4+C5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 A+B+C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评分细项内容逐项真实、完整地进行书面应答及 作出承诺。 2.评审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到的如支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切需要供应商提供的 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成册,做好标识以方便磋商小组成员 逐条对应评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将有可能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 评议和评分。 3.本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商务中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网址链接,若磋商小组通过供 应商提供的查询网址链接无法查询或查询到信息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 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4. 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 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供应 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审过 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行 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成交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 现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的行为,采购人将 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并负相关责任。 31 / 71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____________项目 (参考文本,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__ ZXWT-2021-76____ 甲 方: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乙 方: 32 /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的成交供应商。甲 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ZXWT-2021-76,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甲方的磋商文件; (4)乙方的响应文件。 二、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服务年限 服务费/万元/月 总 价(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 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服务):人民币。 注: 1、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 训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乙方为完成服 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本次报价为甲方搬迁新办公地点的劳务外包服务费用价格,鉴于目前在搬迁新办 公地址前食堂状况,乙方同意甲方按不高于本次报价 80%的劳务外包服务费用向乙方支 付。 三、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四、服务范围: 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 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包括 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设施维护保养、就餐环境卫生等食堂管理保障。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33 / 71 (一)服务需求 1.负责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的膳食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供应。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在特殊情况(如节假日临时接待等)临时到位,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 服务工作。 2.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食谱安排、食材采购、饭菜制作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 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具体是: (1) 乙方食堂主管必须在每周五之前将下周(包括节假日)的菜品及主要食材提供 给甲方或维护进订餐系统,每天根据订餐人数和饭菜数量准备饭菜份量。甲方人员对主要 食材价格进行价格调查。 (2) 每日食材由乙方采购,乙方根据菜单所需食材向双方共同确定的卖场或超市采 购配送,采购食材由乙方和甲方双方验收入库(甲方验收数量,乙方验收质量),并由乙 方签收出库。每月经甲方审核后由定点超市或卖场向乙方结算,乙方再开具发票向甲方结 算食材款。 (3)若采购食材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厨师长有权拒收。每天菜品保留样品 48 小 时以上,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时备查。 (4)菜品定价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确定,当月食材采购结算金额超过甲方人员用餐刷卡 金额及贴补金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3.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低于8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 期间,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规定着装。 4.食堂管理服务相关事项: (1)负责每日三餐用餐管理服务。 1)饭菜供应分类:凭刷卡进餐; 2)食堂菜单品种须多样化。 ①早餐提供:稀饭(2 种)、早菜 3种、豆浆、鸡蛋、馒头、包子、粉干、面条等。 ②中餐提供:不少于四荤四素一汤二主食,供员工自由选择。 ③晚餐提供:不少于二荤三素一汤二主食,供员工自由选择。 ④工作日每日提供不同品种面点。 3)膳食供应时间: 34 / 71 早餐:7:30 至 8:00 午餐:12:00 至 13:00 晚餐:17:30 至 18:30 (夏令时间相应顺延) 注:若甲方有需要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负责每日厨房、餐厅和包厢及相关功能区卫生保洁。 (3)负责厨房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餐饮服务。 (二)管理要求 乙方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 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员工消防业务实务培训, 因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 食品卫生管理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从业人员需经过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体检费用由乙 方承担,持证(健康证)上岗;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 2.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3. 负责落实食堂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 油池、厕所等),建立健全经营、卫生和安全等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突 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等情况应急预案。 4. 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主要包括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 等。 5. 严格按照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保持厨房及就餐环境卫生。每天开餐 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 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每周清理整理冻库、鲜库一次,每月卫生大扫除一次。 6. 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二)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和义务,甲方不承担食堂工 作人员任何责任和义务,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 乙方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且须满足如下要求:主管 1人, 厨师长 1 人、案板 1 人、面点 1人,服务员 4 人,以满足食堂的正常运转。为保障菜品质 35 / 71 量,厨师应定期(季度或半年)轮换。 2. 乙方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 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 乙方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 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4. 乙方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不得拖欠工资。 5.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6. 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 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乙方负责全部安全责任。 7.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 求。 三)餐饮服务管理 1. 食堂服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2. 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 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否则视为 违反合同。 四)设备设施管理 1. 甲方拥有食堂内甲方投资的所有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乙方负责食堂厨具、餐桌椅、 空调彩电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维护。 2. 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因供餐需 要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甲方。 3. 甲方不提供乙方员工宿舍。 (三)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 监督体系:构建由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甲方民主监督、 行政部门专职监督、就餐区及厨房操作间全程视频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 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 监督依据 36 / 71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 监督方式: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 4. 考核方式:由甲方每月度对乙方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进行综合 考核,按合同金额的20%提取绩效,如考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含85%),付全额绩效;达 70%以上(含70%)85%以下的,付80%绩效;达60%以上(含60%)70%以下的,付50%绩效; 60%以下的,取消绩效。 5. 合同续签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 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2)在合同期内平均综合考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的(含75%)。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甲方不再续签。 六、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履行起前三个 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服务费用不变)。试用期内进行月考核制度(百分制),对乙方公 司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组织综合评价,如考评满意率未达到60%以上, 甲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乙方符合本合同“5.合同续签条件”,可续签下一 年度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使用单位 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合同期内乙方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甲方 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2.1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 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2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37 / 71 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 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3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同),接受政府职能部门 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甲 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 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 九、合同生效争议解决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授权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届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均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采 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8 / 71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合 同 包 号: 1 供应名称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日 期 : 39 / 7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5-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附件 5-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件 5-2-5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若有) (二)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若有) (三)附件 6-3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承诺函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40 / 7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1 / 7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 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 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 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2 / 71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3 / 71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 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4 / 71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________(姓名 )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 )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 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45 / 71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1 2 报价总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服务期限 1年 4 …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6 / 71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人员工资 2 服装费 3 交通费 4 通讯费 5 培训费 6 税金 7 管理费 8 9 ……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求对表格进行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7 / 71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第____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____包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期限 1年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 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 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服务 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 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48 / 71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 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1 磋商须知前附 表 23 服务的时间、地点、方 式、服务项目期限 2 磋商须知前附 表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 时间 3 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项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4 项目采购需求 第六项 报价要求 5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七项 违约责任: 6 项目采购需求 第八项 其他要求: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9 / 71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 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0 / 71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51 / 71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年度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等 2.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附件 5-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52 / 71 附件 5-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3 / 71 附件 5-2-5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 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 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 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4 / 71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5 / 71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单位名称)的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56 / 71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填写“项目名 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单位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单位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57 / 71 附件 6-3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若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58 / 71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59 / 71 九、承诺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1、我方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磋商(项目编号: ZXWT-2021-76),若我司成交,我司保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且满 足如下要求:主管 1 人,厨师长 1 人、案板 1 人、面点 1 人,服务员 4 人,以满足食堂的 正常运转。为保障菜品质量,厨师保证定期(季度或半年)轮换。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采购人对我司进 行月考核制度(百分制),对我司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组织综合评价, 如考评满意率未达到 60%以上,采购人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本次报价为采购人搬迁新办公地点的劳务外包服务费用价格,鉴于目前在搬迁新办 公地址前食堂状况,我司同意采购人按不高于本次报价 80%的劳务外包服务费用向我司支 付。 专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0 / 71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磋商(项目 编号:ZXWT-2021-76),如果成交,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 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处罚,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1 / 7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示例略) 62 / 71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项目采购需 求”第一项 项目概况 “项目采购需 求”第二项 服务需求 “项目采购需 求”第三项 管理要求 “项目采购需 求”第四项 监督管理与考 核办法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63 / 71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 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 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 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4 / 71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 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 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 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 (盖章) 供应商公章: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5 / 71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内容摘录表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商 务部分评分内容 磋商响应 对应页码 B1 B2 B3 …… …… C1 C2 …… ……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6 / 7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机关食堂为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在职干部职工、 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工等,人数约为 160 人。就餐面积约 200 平方米,后厨面积约 100 平方 米。 成交供应商主要承接采购人食堂的人员劳务服务,主要是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 局干部职工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承接公务接待、会议用 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包括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设 施维护保养、就餐环境卫生等食堂管理保障。 ★二、服务需求 (一)负责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的膳食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干部用餐供应。采购 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特殊情况(如节假日临时接待等)临时到位,成交供应 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服务工作。 (二)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食谱安排、食材采购、饭菜制作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 设施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具体是: (1) 成交供应商食堂主管必须在每周五之前将下周(包括节假日)的菜品及主要食 材提供给采购人或维护进订餐系统,每天根据订餐人数和饭菜数量准备饭菜份量。采购人 人员对主要食材价格进行价格调查。 (2) 每日食材由成交供应商采购,成交供应商根据菜单所需食材向双方共同确定的 卖场或超市采购配送,采购食材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验收入库(采购人验收数量, 成交供应商验收质量),并由成交供应商签收出库。每月经采购人审核后由定点超市或卖 场向成交供应商结算,成交供应商再开具发票向采购人结算食材款。 (3)若采购食材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厨师长有权拒收。每天菜品保留样品 48 小 时以上,以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时备查。 (4)菜品定价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确定,当月食材采购结算金额超过采购人人 员用餐刷卡金额及贴补金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7 / 71 (三)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低于8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 上岗期间,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按规定着装。 (四)食堂管理服务相关事项: 1.负责每日三餐用餐管理服务。 (1)饭菜供应分类:凭刷卡进餐; (2)食堂菜单品种须多样化。 ①早餐提供:稀饭(2 种)、早菜 3种、豆浆、鸡蛋、馒头、包子、粉干、面条等。 ②中餐提供:不少于四荤四素一汤二主食,供员工自由选择。 ③晚餐提供:不少于二荤三素一汤二主食,供员工自由选择。 ④工作日每日提供不同品种面点。 (3)膳食供应时间: 早餐:7:30 至 8:00 午餐:12:00 至 13:00 晚餐:17:30 至 18:30 (夏令时间相应顺延) 注:若采购人有需要变更就餐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 菜香。 2.负责每日厨房、餐厅和包厢及相关功能区卫生保洁。 3.负责厨房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餐饮服务。 ★三、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 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员工消防业务实 务培训,因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 食品卫生管理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从业人员需经过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体检费用由成 交供应商承担,持证(健康证)上岗;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 2. 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 具。 3. 负责落实食堂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 68 / 71 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健全经营、卫生和安全等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 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等情况应急预案。 4. 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主要包括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 范等。 5. 严格按照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保持厨房及就餐环境卫生。每天开餐 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 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每周清理整理冻库、鲜库一次,每月卫生大扫除一次。 6. 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二)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和义务,采购人不承 担食堂工作人员任何责任和义务,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 成交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且须满足如下要求:主管 1人,厨师长1人、案板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4人,以满足食堂的正常运转。为保障菜品 质量,厨师应定期(季度或半年)轮换。成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条款出具无条件 响应的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 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 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 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 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4.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 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5. 成交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 要求。 6. 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 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安全责任。 7.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 求。 (三)餐饮服务管理 1. 食堂服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69 / 71 2. 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3. 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4.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否 则视为违反合同。 (四)设备设施管理 1. 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所有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厨 具、餐桌椅、空调彩电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维护。 2. 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因 供餐需要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 3. 采购人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宿舍。 ★四、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 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采购人民主监 督、行政部门专职监督、就餐区及厨房操作间全程视频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 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 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 监督方式: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 4. 考核方式:由采购人每月度对成交供应商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 进行综合考核,按合同金额的20%提取绩效,如考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含85%),付全额 绩效;达70%以上(含70%)85%以下的,付80%绩效;达60%以上(含60%)70%以下的,付50% 绩效;60%以下的,取消绩效。 5. 合同续签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 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2)在合同期内平均综合考评满意率达到75%以上的(含75%)。 70 / 71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采购人不再续签。 五、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进行月考核制度 (百分制),对成交供应商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组织综合评价,如考 评满意率未达到60%以上,采购人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条 款出具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中“合同续 签条件”,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 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 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六、报价要求 1. 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 训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 决劳务派遣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 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 本次报价为采购人搬迁新办公地点的劳务外包服务费用价格,鉴于目前在搬迁新办 公地址前食堂状况,采购人按不高于本次报价80%支付劳务外包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须在 响应文件中对此条款出具无条件响应的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平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南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 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劳务外包服 务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订采购服务合同之后,成 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 支付相应的赔偿。 2.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 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 71 / 71 2.1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 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2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 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3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同),接受政府职能部门 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 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 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 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 双方协商订立。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六、服务年限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磋商响应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若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公章授权书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