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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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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办事处机关食堂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办事处机关食堂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XTC-CZ-C-21131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030819-0810

三、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菜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蔡路53号1栋2楼5号

中标(成交)金额:82(%)

货物类

名称:食材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无

数量:一批

单价:按照大型商超(中百、武商、中商等)同类食材平均单价 的 82%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贵,陈祖洪,钱良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4-30

2、评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2号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固定金额1.2万元计取

2、收费金额:1.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民主街34号

联系方式:027-8541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

联系方式:027-8736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振宇

电 话:027-87360750

  • 4.19竞争性磋商机关食堂(定稿).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GXT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GXTC-CZ-C-2113103 项目名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招标 采 购 人: 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质疑函送达方式.............................................................................................................................. 6 响应文件有效期.............................................................................................................................. 6 磋商保证金...................................................................................................................................... 6 履约保证金...................................................................................................................................... 6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报价函............................................................................................................................................ 42 报价函附录.................................................................................................................................... 43 附件 5-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48 附件 11 响应承诺书.................................................................................................................... 69 附件 12 技术偏离表.................................................................................................................... 70 附件 13 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71 附件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适用于服务采购)................................................ 72 附件 15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74 附件 16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75 附件 17 最后报价函.................................................................................................................... 76 最后报价函.................................................................................................................................... 76 (注: 此部分要求供应商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7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 大街 97 号龙潭 SOMO A 座 16 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Z-C-2013136 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J21030819-0810 项目名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 万元 最高限价:大型商超(中百、武商、中商等)同类食材平均单价的 100%,响应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 的将予以否决。 采购需求:为满足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需求,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采购一名符 合要求的供应商负责其机关食堂一年的日常运营。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即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及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是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划型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型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 可证》。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97 号龙潭 SOMO A 座 16 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湖北分公司;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97 号龙潭 SOMO A 座 16 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 号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97 号龙潭 SOMO A 座 16 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 号 会议室。 5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本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给予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民意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民主街 34 号 联系方式: 027-8541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97 号龙潭 SOMO A 座 16 楼 联系方式:027-8736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振宇 电 话:027-87360750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7 分包 √不允许 允 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1.12.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 织: 踏勘时间: 集合地点: 2.2.2 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 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2.3 质疑函送达方式 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 理机构。 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0日 3.7.1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3.8.3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1份(U盘提交,采用PDF 格式,要求签署盖章的地方应有签署盖章,不得设置密码, 并粘贴标签注明响应单位名称) 3.8.4 装订要求 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2021年4月 日14时30 分 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5.1.1 磋商小组成员 采购人代表1人 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 6.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 其他 (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 代理服务费计算 按固定金额1.2万元人民币;由成交单位支付。 8 (二)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 购。 1.1.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 1.1.3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 商公告/磋商邀请书。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 1.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 1.3 采购范围、供货期/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见采购需求。 1.4 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对供应商相关要求 1.5.1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 1.5.2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成交。 1.5.4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6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 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 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 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 1.7 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 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8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 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2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1.12.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 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12.4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 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0 (1)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和标准; (4)合同条款;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2.2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 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 体上予以公告。 2.2.4 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 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3 响应文件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报价函及其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磋商保证金; (5) 分项报价表; 11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9) 供应商供货业绩一览表(服务业绩一览表)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 (11) 响应承诺书; (12) 技术偏差表 (13) 对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适用于服务磋商); (15)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16)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17) 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18)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3.2 首次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4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 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5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 其报价无效。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3.6.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文件。 3.7 磋商保证金 3.7.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 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 3.7.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7.3 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 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3.7.4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 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7.6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供货期(/或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 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 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 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 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 一页上签字。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8.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 3.8.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 13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 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4.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 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 见澄清修改文件。 4.2.3 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 退还。 4.2.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 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评审与磋商 5.1 磋商小组 5.1.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 (1) 确认磋商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4) 编写评审报告; (5)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 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5 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 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5.6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 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 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5.7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 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 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成交公告 6.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6.2.2 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疑函 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 6.3 成交通知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 15 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 6.4 履约保证金 6.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6.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 签订合同 6.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6.5.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6.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 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5.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 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 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 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 16 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8.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 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 的费用。 8.3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 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8.4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 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 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5)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6) 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8.5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 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 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 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2.2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权重(A):30分 技术部分权重(B):50分 报价部分权重(C):20分 。 2.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2.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3 报价评分标准: (1)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给予 1%的价格扣 除。 (2)评审基准价 有效响应文件中的并按2.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3)供应商报价(按2.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3 评审程序 3.1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磋商资格。 3.1.2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 3.1.3 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18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 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3.1.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 3.2 磋商 3.2.1 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2.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 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2.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3.3 评审 3.3.1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 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 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3.2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供应商得分=A+B+C 4.3 评审结果 3.3.5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19 3.3.6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0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合格标准 是否符合要求 1 供应商名称 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 商变更程序除外);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增值 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 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 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章)。 2. 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8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 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 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情形。 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磋商。 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声明。 11 联合体 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时,提供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1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如提供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 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 3C 认证的。 结论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1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 1. 磋商保证金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 额); 2. 响应文件签署 盖章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3. 报价 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 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公平竞争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 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 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 6. 其他无效情形 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 响应文件有效 期 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 响应文件装订 方式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 晰; 4) 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 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 个报价; 5) 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6) 技术响应(服务 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满足星号“*” 条款要求) 7) 交货期(服务 期)和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选用,根 据具体项目 确定)8) 质保期(适用货 物)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9) 付款方式 磋商文件不允许偏差时,响应文件无负偏差;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2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 附表三 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评标办法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分值 子项目及分值 价格 部分 投标报 价 20 1、价格分统一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 报价得分。 商务 得分 (30 ) 投标文 件编制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逐页有连续页码,目录清晰规范准确 且与页码内容对应,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的得 2分。 投标文件页码连贯,目录准确,编制内容完整,查阅方便顺畅的得 1 分。 投标文件编制的目录与内容基本合理的得 0.5 分。 食材供 货总体 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供货计划制定、食材初加工与包装、食材安全检测、交货及运输 保障、应急供货配送等供货方案,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能体现项目的特点得 3分;有方案、内容基本齐全但可行性欠缺性得 2分;方案简 单单一得 1 分;其他 0分。 仓 储 能 力 3 根据各投标人自有分类保鲜库、冷藏库或租赁合作的保鲜冷藏库、库房管理规范、 制度健全等情况综合评比; 库房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得 3 分;有库房管理规范、制度但不全面得 2 分;库房管 理规范、制度简单单一得 1 分;不提供得 0分。 公 司 内 控制度 3 根据投标人的人力资源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 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科学、合理可行得 3 分;有内控制度、内容基本齐全,可 行性欠缺得 2分;内控制度简单单一得 1分,其他 0 分。 项目服 务团队 配置 3 人员满足采购需求且机构健全、组织形式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配有食品安 全管理员 3名(含)以上和食品从业相关人员具有健康证得 3 分; 人员满足采购需求但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或岗位设置不够健全,配有食品安全 管理员 2 名和食品从业相关人员具具有健康证得 2 分; 人员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或无分工、无职责划分,配有食品安全管理员 1名和食品从 业相关人员具具有健康证得 1分; 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0分; 24 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健康证(提供证书,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提供证 书复印件 配送 工具 3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供货车辆明细表(包括自有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 车况、使用年限等信息),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自有送货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 书复印件),每提供一台车得 0.5 分,最高得 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得 0分。 类似 业绩 3 投标人提供 2017 年 1 月至今承接或完成过的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业绩。提供 1 个类 似业绩得 1分,每增加 1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发时间为准) 客户 反馈 2 根据“类似业绩”提供客户年度反馈意见或评价结果为积极、正面、优秀的,每提 供 1 个得 0.5 分,最高 2分。提供合同项目用户的联系方式备查,若查实存在虚假 信息(服务单位联系人与实际不符)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企业 实力 4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证书及网上查询截图).未 提供 0分。 4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 AAA 级信用企业证书得 4 分,具有有效期内 AA 级信用企业证 书获得 3 分,具有有效期内 A级信用企业证书获得 2分,没有或未提供得 0分,最 高得 4分(提供证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原件备查) 技 术 得 分 ( 50 ) 食 材 品 质 及 安 全 保 障 措施 6 根据投标人对原材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及承诺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 6 分;内容基本完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基本 合理、可行得 3 分;内容欠完整、合理可行性欠缺得 1分。其他 0 分 食品 来源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品种合理、齐全、有特色,且货源稳定、渠道正规、 品质有保障,自有或合作的蔬菜基地得 2 分;自有或合作的养殖基地得 2 分。 未提供的则得 0分。 食品 安全 20 提供相关质检部门的食物检疫、检测报告,并针对无法提供安全资质的食品进行说 明。(同类食材仅需提供一份) 科学完善的得 8分;较为合理的得 5 分;仅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3 分;其他不得 分。 投标人建有专门的产品质量检验室的或者第三方合作的质量检验室(提供合作协 议)得 6 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现场照片) 投标人有专业的农药检测设备设施得 6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对应的检测设备 25 购置合同、照片、等) 风险控 制及应 急措施 5 根据投标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备用措施,有风控及应急预案且可行 性强有针对性得 5分,有风控及应急措施、且基本合理得 3 分,风险控制及应急措 施简单单一得 1 分;其他 0分。 验收方 案 3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验收方案科学合理的得 3分。 验收方案较为完整合理的得 2分。 验收方案一般,有待提升的得 1 分。 验收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则不得分。 质量保 证及售 后服务 承诺 4 1、有质量承诺和不达标的处罚措施得 4 分,没有不得分; 2、处罚措施包含免费退换、奖惩措施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配送服 务方案 4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优势,支持方案完善、针对性强得 4 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基本合理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得 1 分。 4、没有配送方案,没有不得分。 优惠方 案 4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其他优惠方案或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优惠针对本方案力度大,具有针对性得 4 分。 优惠针对本方案一般,有待提高的得 2分。 优惠针对本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则不得分。 总分 100 分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7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8 食堂食材配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食材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概况 (一)采购内容 食材包括肉类、水产品、冻品、果蔬类、禽蛋、豆制品、干调等副食品及其他;主要 包括食材的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服务期:本次采购总服务期为 1 年,自 2021 年 月 日起至 2022 年 月 日 止。 (三)送货地点:。 (四)质保:确保所供应货物检验合格(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如出现质量、包装等问题应及时退换。 二、定价办法 (一)干调类食材、肉类、水产、冻品、果蔬、禽蛋、豆制品等副食品实行阶段定价, 每个月组织一次市场调查和定价。月内执行固定价格,供需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 (二)本合同所述食材单价,包含食材成本价、人工、检验、包装、净洗、运输、利 润、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采购标的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项下《采购单》(即: 订单)的内容向甲方提供食材(以下称“食材”或“货物”)。 (二)《采购单》由乙方统一印制,甲方提前_1_天将所需食材以《采购单》形式通过 微信、QQ、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通过手机短 信、电话等方式先行通知,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补充资料。 (三)甲方填写《采购单》时必须详细、规范,注明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 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等。 29 (四)甲方发出订单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并核对订单后发现缺 货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后未回复的,则甲方发出的该订单 将被视为有效订单。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采购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数量,以及包装方式,分 批次或一次性送货,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 (二)甲方验收人验收外包装完好通过后,应当及时在乙方提供的收货单据上签字确 认。 (三)甲方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卫生、质量、数量等问题的,有权随时 要求乙方更换。 五、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乙方依据每月实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和当月的定价, 结合甲方所确认的收货单据,与甲方以一个月为周期进行货款结算。 (二)甲方与乙方于每月_10_日前核对上月(指自然月,下同)甲方所采购乙方货物 及货款,甲方按照双方核对后确认的金额在当月_20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 (三)乙方公司账户资料: 全称: 人民币账号: 开户行: 6位行号: 12 位行号: 甲方按约定向上述账户支付价款,即视为完成相应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 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 5 个 日历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未能收到或迟延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统一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关的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 送货单据作为结算凭证。任何一期付款,乙方均须提前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上月货款。 六、食材的数量、品质保证 30 (一)乙方所供应食材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格要求及验收标准。 (二)如甲方在收货现场发现产品有外观质量问题的,一律剔除退回,不作结算,同 时乙方负责及时补充因此造成的数量短缺。 (三)若由于乙方供应的货物本身被检测出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回该批次的全部货 物,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与该批不合格货物总价各相应的违约金。 (四)若因乙方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承担十万元的违约金。 (五)若因乙方食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由乙方直接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不因该责任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诉及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或由于乙方的供货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的,乙方应赔偿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损害赔偿金), 甲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上述损失款项。但因甲方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除 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存放不当、未在食材保质期内使用导致食材变质的)。 (六)乙方供应货物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该货物同批次的有关食材所有的有效证明资 料复印件以及相关食品检验检疫报告等。 (七)允许乙方供货数量与甲方采购单采购数量之间存在 5%的偏差。现场实际验收重 量与采购单上重量在 1%误差内的,可按采购单上重量登记收货;超出 1%并低于 5%的,按 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 七、食材技术要求 乙方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一)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 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 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三)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 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 无注水。 31 (四)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 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 (五)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 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六)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 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 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 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七)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 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 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 质期限。 (八)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 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 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 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九)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 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 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 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十)水果质量要求: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 富有光泽的水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 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十一)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 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 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 质、无过期产品。 (十二)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 擅自调整更换。乙方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 32 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 品;没有外包装的,乙方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 八、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标 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退货。如果乙方不能 当天及时更换或退货,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由乙方 货款中直接扣除。 (二)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在乙方违反合同条约 时有权主张权利。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单》的约定按质按量准时供货,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配 送延误,必须及时知会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解决问题,如果因乙方未提前知会甲方导致 甲方出现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 中扣除该费用。 (二)乙方应确保所供应食材的食品安全,所供应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格要求及验收标准。 (三)乙方应保证货源充足,如遇市场某一品种短缺而确实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时,乙 方必须在收到《采购单》后 1 小时内知会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调整相应品种或通过其 他方式解决。 (四)乙方在送货上门时,不得有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的行为,如随意走动、高声喧哗 等。 十、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及《采购单》的约定时间,将食材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迟延送货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订单货物,并直接安排第三方送货,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由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甲方的损失。如甲方取消该批次订单货物的, 则乙方应按该批次货物货款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食材经甲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 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食材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逾期更换的,视为乙方迟延送货, 乙方应承担迟延送货的违约责任。 33 (三)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能达到本合同的规格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通知到达乙方联系人之时解除, 并要求与该批货物价值相对应的赔偿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十万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卫生合格,如因乙方的产品问题造成的任何事 故(如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因为乙方 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合同自甲方发出通知 到达乙方联系人之时解除,且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 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失,以上费用甲方有 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 文书送达(微信、QQ、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给乙方)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有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送交的文件,各方采用书面形 式、电子邮件、微信、QQ、传真等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送 达对方均为有效。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2.电子邮件发送的以成功发送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寄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4.以微信、QQ 方式发送的,以成功发送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 5.以传真方式发送的,以成功发送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二)双方指定的收件人为: 甲方文件收件人: 电话: 甲方送达地址为: 电子邮箱: 传真号: 乙方文件收件人: 微信号: QQ 号: 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为: 电子邮箱: 传真号: 34 (三)上述联系地址内容,任何一方如发生变更,变更方均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 日内将变更内容通知其他各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 送达。 十二、其他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 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五)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对各方根 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5 一、质量标准 1、投标人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 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 安全标准。 (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 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 无注水、无寄生虫。 (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 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 (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 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 (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 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 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 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 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 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 (8)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 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 (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9)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 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 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 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36 (10)水果质量要求: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 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 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11)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 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 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 2、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中标投 标人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 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中标投标人必须提供食 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3、若投标人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若投标人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出具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 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 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二、服务质量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 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2、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 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 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 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 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持证上岗,服务规范; 4、所提供的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商超价格; 5、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 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6、粮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7、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 产日期的食品; 37 8、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 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提供查询方法或追溯管理办法;按食 品采购目录顺序,以表格形式提供食品来源说明。 9、如发现供货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 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其他要求及验收标准 1、投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按指定的品牌、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送相关食物、食材; 2、如投标人送至的菜品品质、质量或其他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退回菜品并要求投标人 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至合格的菜品;如不能按时送到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投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 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 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 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 复印件或农残报告; 5、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 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投标人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 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投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加工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持证 上岗)。本次招标的净菜仅为食堂方便深加工使用,不作为售卖使用。结算时应按照计价小组核实同等 产品的乘以投标折扣进行结算; 8、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 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2)食材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8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服务范围 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9)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影响恶劣的; (10) 在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商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 行为的; (11)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风险责任承担及服务安全承诺 投标人必须对服务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的承诺。 投标人必须对服务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供应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供应商的相关从业人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四、商务服务 1、供应方式: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就餐人数,及提前备好相应的食材。 2、投标人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 3、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五、报价要求 1、配送食材的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及人员保险费、管理费、 税金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 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2、 机关食堂保障就餐人员范围包括:街属公务员、参公及事业人员、工勤人员、返聘人员、三个中心 (政务中心、网格中心、执法中心)工作人员、机关借用社区“两委”人员、上级委派工作人员、街聘 用人员、网格员(过渡)、城管执法队员以及协管员,经综合办公室核定后,实名登记发放就餐卡,在 食堂刷卡就餐。 1、保障经费标准:每天保障早、中两餐,街属公务员、参公及事业人员、工勤人员、返聘人员(A 卡) 采取包伙式,每月按 22 个工作日保障 44 次;机关其他人员(B 卡)采取包伙式,每月按 22 个工作日保 障 44 次;社区工作人员(C 卡)采取包伙式,每月按 22 个工作日保障 22 次。食堂提供的最低就餐标准 为:早餐不得低于 10 元/人 中餐不得低于 20 元/人 39 2、计算标准:A、B 卡以餐次为计量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 2 次,C 卡以餐次为计量标准,每人每天不 超过 1 次。 3、保障人数:机关 173 人 4、餐费充值及收缴:A/B 卡每月初在食堂固定充值 44 次,C 卡每月初固定充值 22 次,每月只充值 1 次, 月底清零。 就餐方式 1、日常就餐方式(周一至周五):每日早餐为半自助式。根据个人需要在准备好的早餐主副食品中选 择食用,主要食品一周不重样,副食品 10 种以上,早餐保障有一种鸡蛋;午餐为包伙式。供应一主荤、 一半荤、一素菜、一汤、一种水果,主荤菜肴和水果一周不重样,主食保障两种以上(米饭、面食)。 2、特殊时期就餐方式:重大、特殊节假日采取供给式,免费供给节日食品。值班、加班时间采取点餐 式,加班需提前 3 小时将加班人数、任务、时间报综合办公室,安排盒饭保障。 就餐时间 1、平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餐:7:00-8:20 午餐:12:00-14:00 2、节假日、加班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就餐时,由综合办公室提前 3 小时通知食堂准备,并出具书面通 知。 六、结算方式: 1、中标人按照配送食材(水果类、蔬菜、豆制品、粉面类等)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供货数量,按照每 月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其他品类根据每月使用量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评审索引 序号 评审办法条款号 评标办法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的册及页码 一 资格审查 1 2 ... 二 符合性审查 1 2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42 附件 1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 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交货期(/服务期) 及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或)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退还我方的 磋商保证金。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函附录”。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 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和(/ 或)服务。 (4)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 7.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 8.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43 报价函附录 项目编号及磋商 文件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总价 响应报价: 其中: 设备价格: 元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 元 服务价格: 元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元 交货期/服务期 交货/服务地点 其他声明(如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此表中响应文件总价应与附件 5中的总价相一致。 44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5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6 附件 4 磋商保证金 (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说明: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请注意:项目经理可在此附件内根据公司要求,增加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据格式和要求。 但应注意与“附件 4”的编号做出区别(如附件 4-1 等)。 47 附件 5 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应分项报价表) 附件 5-1 货物分项报价表 货物分项报价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价 运输费 保险费 装卸费 其他费 用 设备单价 (现场落地/车板 价) 8=4+5+6+7+8 单位 数量 设备总价 (现场落地/车 板价) 12=11×9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此表为报价表之设备分项报价表。 2、所报内容需参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相关条款的要求。 48 附件 5-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价 运输费 保险费 装卸费 其他费 用 设备单价 (现场落地/车板 价) 8=4+5+6+7+8 单位 数量 设备总价 (现场落地/车 板价) 12=11×9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此表为报价汇总表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2、所报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相关条款的要求。 3、本表费用均需报出,不可填“已含”或“已包括” 49 附件 5-3: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号 服务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设计联络 2 相关验收 3 安装调试(或安装督导) 4 培训 5 配合费用 … …… 合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此表为报价汇总表之服务费分项报价表。上述服务项目应由供应商根据供应商的经验及本 磋商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报价,上述服务项目的报价基准,参见“采购需求”的要求。 2、供应商所涉及的所有服务费用均应含在此报价表中。 50 附件 5-4 单件货物价格构成表 单件货物价格构成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主要元器件(/材料)明细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产地 数量(个)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 …… 管理费 利润 税金(含附加) 其他 合价(出厂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详细注明型号。 2、本表按所投产品进行单台分别报价。 51 附件 5 分项报价表(适用于服务)(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 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应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 2.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52 附件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 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 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3、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 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4、 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 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5、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 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 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 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3 附件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如有)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应商盖章: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54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8-2);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8-3、8-4)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8-5);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见附件 8-6) 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 明(格式见附件 8-7) 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8-8)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8-9) 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 证”或 3C 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供应商所投货物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复印件(如提供的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有此类认证时或磋商文 件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8-10) 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5 8--1 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 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56 8--2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 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2 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7 8--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 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58 8--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59 8--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 声明函 至: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 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期: 60 8--7 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 明 致: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1 8--8 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致: 我方 属于/不属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2 8--9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注:本协议书供参考使用,具体文本内容与采购人商定)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 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 年 月 日 63 8--10 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 证”或 3C 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供应商所投货物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 件(如提供的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有此类认证时或磋商文件要求提 供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供) 64 附件 9 供应商供货业绩一览表 (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此表) 年份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是否投 入使用 备注 20 年 20 年 20 年 注: (1)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2) 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如:设计联络阶段、供货阶段、供货完毕阶段、联调联试阶段等。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65 附件 9 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此表) 年份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20 年 20 年 20 年 注: (1)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附件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7 (二)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68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9 附件 11 响应承诺书 响应承诺书 致: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 (2)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 (3)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 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磋商保 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0 附件 12 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文件条目号 技术条款要求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 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 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2.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 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3 供应商须按照用户需求书逐条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 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4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 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 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 71 附件 13 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包括:货物(/服务)的先进性和可靠性、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运行费和维护费,备品备 件,运输、保险、安装、培训等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或服务方案、服务措施及标准 等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72 附件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适用于服务采购) (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此表) 14-1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务 职称 主要资 历 经验及 承担过 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主管 其他人员 注:供应商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 人、技术主管)须按照附件 14-2 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 不得更换。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73 14-2 拟派人员资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拟任职 单位任职时间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 担任职务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合同金额 4.业主联系方式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合同金额 4.业主联系方式 …… 注:供应商须提供表列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可以有效证明表列 人员的业绩资料。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74 附件 15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详细说明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包括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人员 情况,对项目故障反应时间、售后服务时间、备品备件供应能力等具体描述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辅助 资料供核实。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说明: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75 附件 16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76 附件 17 最后报价函 最后报价函 项目编号及磋商 文件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总价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其中: 设备价格: 元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 元 服务价格: 元 交货期/服务期 交货/服务地点 其他变化(如有) 声明 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 内容有差异,以本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2、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如本最后报价函的报价 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我方在符合适用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各分析表 中的各项单价和合价,按本最后报价函的总价与首次报价函 总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 3 日内 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 前修改完成。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7 附件 18 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如在 项目(项目编号: )中成交,同意按照服务费 通知单中的服务费金额从我公司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RMB 元中扣除,并开 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注: 此部分要求供应商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注:可视项目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中加入此表,以便于代理服务费扣款操作。)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给予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质疑函送达方式 响应文件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磋商文件 3响应文件编制 4响应文件提交 5评审与磋商 6合同授予 7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纪律和监督 9其他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审程序 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2磋商 3.3评审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三 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评审索引 附件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报价函 报价函附录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附件 4磋商保证金 附件 5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应分项报价表 附件5-1 货物分项报价表 附件5-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附件5-3: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附件5-4 单件货物价格构成表 附件 5分项报价表(适用于服务)(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应分项报价表 附件 6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附件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 8资格证明文件 8--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2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8--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8--8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8--9联合体协议书 8--10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3C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 附件 9供应商供货业绩一览表 附件 9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附件 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监狱企业证明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1响应承诺书 附件 12技术偏离表 附件 13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附件 14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适用于服务采购) 14-1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14-2 拟派人员资历表 附件 15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附件 16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附件 17最后报价函 最后报价函 附件 18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 (注: 此部分要求供应商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