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公告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XSCG2021-11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新吴分局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53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交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45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巡特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3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
最终报价:2068206(元)江苏瑞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园街道隐秀路901-1-20491320211339170383K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新吴分局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53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交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45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巡特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3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2个月);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伟,张渊慧,徐惠强,陈学东,崔立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648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联系方式:(0510) 8222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联系方式: 18856437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风波(经办人)

电 话: 18856437007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3.2M

  •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

    314.6K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SXSCG2021-11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文本)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新吴公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XSCG2021-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新吴分局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53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交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45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巡特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3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

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的餐饮服务外包(包括新吴分局食堂,新吴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采购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警大队(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1号);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实地情况自行踏勘。

最高限价:215万元;

服务周期: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缴费证明;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0: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4月27日17:00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投标供应商。

7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8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二(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9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二(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0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5月18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二(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不可擦写光盘,需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12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联系人:李风波

联系电话:0510-81892502、18856437007

传真: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地址:840022054@qq.com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2项。

2、采购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回函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9月-2021年2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物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物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2.1 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3. 商务部分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5)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及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4. 技术文件(服务方案)

(1)目标及整体设想

(2)管理服务体系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5)管理规章制度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2)档案资料管理

(13)服务响应时间

(14)特色与创新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3.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4.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6.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7.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8.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招标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中;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10.投标费用自理。

(七)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应自行调查测算各种费用。

3.本项目服务周期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2个月)。

4.投标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5.分析分项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6.本项目报价文件内报价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设施量清单,以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市场因素报价。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八)无效标条款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7.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9.不同投标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1.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5.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

1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0.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7.未提供技术文件(服务方案的;

2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29.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1.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32.商务标和服务方案,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均同为无效;

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4.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3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投标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6.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37.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服务方案)或技术文件(服务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文件(服务方案)页数偏少(少于30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服务方案分值60%的;

(九)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的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信用信息查询

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开标工作程序

4.1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4.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4.2.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4.2.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3唱标

4.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4.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5.评标工作程序:

5.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5.3比较与评价

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与评价。

5.3.1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信誉及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6.评标方法和主要因素: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按组织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组织方案得分相同,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1)报价 1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33分

(3)服务方案 57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供应商评价

①类似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经营管理过类似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有1个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②满意度业绩(3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经营管理过类似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评价为优良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及被服务单位对其餐饮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③体系认证(4分):投标供应商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通过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效期内)得1分,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期内)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④项目经理(5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查员、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健康证、高级餐饮业职业经理人,以上条件全部具备得5分,任缺一项扣除1分,本项最低得0分。

供应商相关人员配备齐全除项目经理外,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三级及以上面点师、烘焙师、高级营养配餐师、高级食品检验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的,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6分,任缺一项扣除1分,本项最低得0分。同一人具备以上所述证书2种(含)以上的,不重复得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身份证,健康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投标供应商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缴费证明带有二维码打印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⑥投标人具有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2分。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⑦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证书得2分。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⑧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得2分。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服务方案(57分):在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下列各部分进行

评价,要求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以下各部分如未见阐述则不得分:

(1)目标及整体设想(5分)

(2)管理服务体系(4分)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5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4分)

(5)管理规章制度(5分)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5分)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5分)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4分)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3分)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4分)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4分)

(12)档案资料管理(3分)

(13)服务响应时间(3分)

(14)特色与创新(3分)

7、评标说明

7.1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7.2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

除无技术文件或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少于30页)的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中标、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

3、在中标公示的同时,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证。履约保证金应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退还,不计利息。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采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

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六)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成交、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成交、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七)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十八)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的餐饮服务外包(包括新吴分局食堂,新吴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采购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警大队(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1号);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实地情况自行踏勘。

一、服务要求:

(一)名称:1、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新吴分局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53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交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45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巡特警大队食堂需每天满足提供30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环境布置和健康知识宣传,营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3、如采购人有特殊应急或安保要求需临时加餐或增加餐次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无偿给予配合并保质保量完工供餐工作。

(二)服务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12个月)。

(三)人员要求:工作认真具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本项目共需工作人员35名,设项目经理1人,行政总厨1人,食品安全专员兼文员1人。分为新吴分局食堂、交警大队食堂和巡特警大队食堂。其中:新吴分局食堂厨师长2人,厨师2人,点心师1个,切配1个,厨工1个,服务主管1个,服务员2个,勤杂4个,仓库兼收银1个。交警大队食堂厨师长1个,厨师2个,点心师1个,服务主管1个,厨工1个,勤杂4个。巡特警大队食堂厨师长1个,厨师1个,厨工1个,服务主管1个,服务员1个,勤杂2个。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女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不得超过53周岁,身高不低于160CM。另需要成交供应商有足够的后备编制外人员保障紧急任务执行。

(四)岗位要求:该项目实行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和行政总厨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团膳或酒店管理经验。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监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二、食堂简介和要求

餐饮供应时间:早餐:7:30——8:45,中餐:11:30——12:30,晚餐17:00——18:00。新吴分局食堂午餐用餐人数为280人左右,交警大队食堂午餐用餐人数为200人左右,巡特警大队食堂午餐用餐人数为100人左右。特殊情况各餐就餐人数及开饭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年及以上酒店餐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团队管理经验,标准的普通话;

(3)有很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和服从意识;

(4)具有制作现场管理的各类报表、数据分析和总结报告的能力,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2、行政总厨任职资格

(1)5年以上星级酒店或知名餐饮企业厨师长工作经验;有团膳企业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拥有较高的烹饪技术,了解菜品开发流程,通晓食材营养搭配;

(3)对成本控制管理、食品营养学、厨房的设备知识拥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和熟悉食品材料的产地、规格、质量、一般进货价;

(4)行政总厨负责食堂的厨房管理,食堂的菜品培训及研发创新;

(5)协助各餐厅做好厨房的管理,控制厨房出品,负责处理厨房的运作及行政事务;

(6)了解各技术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加强对各餐厅厨师长的考核和检查,确保各餐厅烹饪水平不断提升;

(7)协助各餐厅做好对厨房的出品、质量和食品成本控制;

(8)定期检查各餐厅的卫生、食品质量,进行督导,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

3、食品安全专员兼文员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按照每日工作要求及时完成相应文字工作;

(4)认真完成项目经理要求的统计工作;

(5)配合厨师长做好菜单制作、订单制作;

(6)组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7)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

(8)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及时调离相关岗位;

(9)接受和配合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0)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4、各餐厅食堂厨师长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五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有较强的管理经验,能有效合理安排、分配工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具有中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的食品制作知识;全面了解餐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厨师等级;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中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5、各餐厅食堂厨师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点心师任职资格

(1)制订点心制作规格标准,报厨师长审批后执行,不断推出新品种,提高点心的制作质量,出品;

(2)安排原料的审领,加工掌握客情,做好开餐前后的准备和收尾工作;

(3)按标准和不同风味点心的规格质量要求,加工制作各类点心,做到及时出品有序质量精细可靠,有效的控制成本核算;

(4)本岗位卫生和包区卫生,做好点心间收尾工作。

7、切配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蔬菜、肉食等原材料加工的相关知识;了解有关食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制作符合标准的菜点;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在切配工作中,保证出料率,控制成本。

8、厨工任职资格

(1)负责菜肴烹制前传递和烹制后的美化工作;

(2)备齐每餐所需餐具,并保持整洁;

(3)按上菜和出菜顺序及时传送切配,以及烹制的原料和菜肴;

(4)提前为烹制好的菜肴准备适当的器皿;

(5)配合炉灶师傅出菜,保证菜肴整洁美观;

(6)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杜绝变质菜肴;

(7)随时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9、服务主管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标准的普通话;

(2)3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熟悉餐厅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了解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处理员工日常事物能力,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10、服务员任职资格

接待主动、热情、礼貌、耐心、周到;

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11、勤杂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3)负责餐厅各类餐具清洗和消毒储存工作;

(4)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5)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及公司餐具清洁要求操作,保证客用餐具及时清洗干净,确保就餐人员的使用。

(6)做好个人卫生,符合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7)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

(8)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公司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9)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备用调料要充足,摆放整洁美观;

(10)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每日各项清洁工作;

(11)开餐时随时巡视检查各处清洁状况并及时整理干净,随时检查调料使用情况及时补货;

(12)及时帮助客人解决就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将客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给主管,寻求解决办法;

(13)当班结束认真做好收尾工作。

12、保洁任职资格

(1)做好整个食堂的保洁工作,桌椅三餐三擦,地面三餐必拖,保持地面、门窗玻璃、桌椅、餐具橱柜等明亮洁净;

(2)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对桌腿、凳腿、门窗、餐具橱柜全面清擦,地面冲洗,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墙面无灰尘;

(3)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13、仓库兼收银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尽职尽责,做好管库工作;

(3)遵守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物资拒绝接收。详细登记,并做好每月的盘点工作,对库内物资做到心中有数,放置有序;

(4)经常对库房进行打扫、通风,保持库内空气流通,干燥不潮,确保库内存物无霉变;

(5)了解《食品卫生法》做好库房的防鼠、蝇工作,对腐烂、变质食品及时上报清理;

(6)遵守公司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7)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熟练掌握餐厅收银软件;

(8)确保前台的所有程序都按照公司的帐目标准。

所有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需装订于人员配置表中。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若不提供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并进行全面考核。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等工作。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四、销售模式:

新吴分局食堂按标准提供自助餐,交警大队食堂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四菜一汤),巡特警大队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四菜一汤)。服务对象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及下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五、餐饮供应要求:

1、开饭时间、餐标和菜肴规格统一。

2、自助餐品质要求早餐每日提供面条、粥(不少于2样),每日不少于6个品种的点心和小菜,由就餐者零星自选。中晚餐套餐大荤不少于4个,小荤不少于3个,蔬菜不少于4个,汤2例,杂粮和水果各1个(仅限中餐),采购方有需求可增加相应的品种和数量。

3、成交供应商还需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其它临时性服务(如紧急任务支援等)。

六、采购单位提供条件:

1、采购单位提供食物原材料、餐厅及厨房硬件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能源(水、电、煤)、厨房餐厅虫害控制。采购单位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成交供应商进驻时,由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

2、采购单位提供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1间、食品仓库1间、非食品仓库1间的使用权。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单位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

3、采购单位对所供厨杂用品允许每年有低于5%(含5%)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的损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及时补齐。

4、成交供应商开具的采购食料和辅料清单采购单位审核后由采购方负责采购。

5、采购单位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任何费用,如发生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七、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泔水、废油放置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含餐厅外走廊)。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方验收、运输等工作。

3、成交供应商承担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洗碗机洗碗液除外)。

4、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5、成交供应商是食堂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日常加强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7、成交供应商必须健全食堂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八、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日四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6、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每月到采购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8、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单位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受托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考核与服务费用的支付关系:成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经采购单位每月考核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月的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单位最晚应当于次月的30日前付款。每月考核低于8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考核低于7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方有权将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

10、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方后续单位到位前,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持不超过两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九、其他说明: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单位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

2、采购单位有偿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用餐,但需缴纳伙食费10元/人/天,采购单位不提供员工住宿和交通等条件。

3、成交供应商每周四必须按采购单所提供的用餐人数、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方上报下周菜谱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餐厅每月收支平衡。

4、成交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签收(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可拒收,并向采购方出具书面说明。

5、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成交供应商书面上报,费用采购方承担,如成交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中冲抵)。

6、在成交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成交供应商要教育所属员工要爱护食堂设施,爱护餐具及食堂用品,杜绝监守自盗、私自夹带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教育所属员工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到各办公楼(区域)活动,不得泄露所知晓的警务秘密,违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8、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方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方同意。如果采购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三天内必须更换到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给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会保险费;为确保队伍的相对稳定,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或一次性更换3名以上员工时,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需要承诺3个月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3个月内实际派驻的工作人员变动率不得超过10%,并且全年更换不得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如果超出,则按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9、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10、除采购单位提供条件外,供应商所需其它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特殊装修、建造,供应商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满后,保证场地、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11、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2、本次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一、服务人员

1、主管缺岗扣5分,其他成员每缺一人扣2分。人员变动率3个月超过10%,全年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的扣5分。

2、着装整洁。在工作岗位上穿统一工作服,售卖处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等,未按规定扣1分。

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未按规定扣1分

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等。未按规定扣1分。

员工请假超过3天,未及时安排人员上班,扣5分

二、服务态度

1、未按规定时间开饭超过10分钟。扣2分

2、服务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扣1分(要求做到微笑服务,和蔼可亲,热情大方,不卑不亢)

3、服务时与就餐人员发生吵架对骂或是打架斗殴视情况扣3-20分

4、员工之间发生吵架对骂或打架斗殴的视情扣3-20分

三、日常保洁

1、餐厅、操作间、更衣室等脏乱,积灰,蜘蛛网等现象扣2分

2、灶台及周围使用后没有打扫干净,地板、面板墩头使用后未打扫干净,油烟机未清理有油污的扣2分/次

3、售饭菜窗口,餐桌、餐椅未打扫干净或摆放不整齐扣2分

4、下水道不通外溢未处理,洗碗池有脏污扣2分

四、餐饮卫生

1、出售的主副食有杂物(苍蝇、烟头、头发、清洁球丝等)或夹生扣2-5分

2、油炸食品有异味扣2分

3、出售霉烂变质食品扣20-50分

4、生熟未分开存放或菜品被严重烧焦、炒糊、盐味过重等现象扣2分

5、剩饭剩菜未及时处理或妥善保存造成损失的扣1分

6、出售食品时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接触的扣1分

7、餐饮工具用后不洗或未洗干净未作消毒处理投入使用的扣1分

8、荤菜素菜未洗干净使用的扣1分

9、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扣50分。

10、未按采购方要求供应品种的,每天扣2-5分

11、原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做的日清,确有剩余应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妥善保管,未及时按规定存放的发现一次扣2分

五、台账记录

1、仓库进出没有明细的扣2分,管理不到位扣5分。

2、水电气日消耗无记录扣1分

3、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缺失扣1分。

4、固定资产及易耗品盘点记录不明的扣2分

5、成本核算、充值售券工作有失误,记录不明的扣5分,并承担相应后果。

六、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扣5分

2、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存放,保管造成损失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4、食堂出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理的扣3分。

5、故意损害采购方财物设备的扣5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6、发生食堂火灾、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7、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餐饮任务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分。

七、节能管理

1、未能及时关闭水电气等设备的扣1-5分

2、未能计算成本合理供求造成原材料浪费的视情况扣2-10分

3、私自乱拉乱接的扣1分

备注:以上扣分标准均为每人每次扣分值。

合同(格式文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方):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

三、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五、服务期:

六、服务地点和方式:

七、服务款项支付步骤和办法:

八、售后服务: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备案:

十四、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份。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见证方: (盖章) 乙方户名:

见证人: 乙方开户银行:

日 乙方帐号: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合同条款

根据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 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中标价/12),月初根据上月考核情况支付上月服务费。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质量要求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保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后即生效。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采购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的价格,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承包本项目。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9月-2021年2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物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物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2.1 补充证明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3. 商务部分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5)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及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投标函中)

4. 技术文件(服务方案)

(1)目标及整体设想

(2)管理服务体系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5)管理规章制度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2)档案资料管理

(13)服务响应时间

(14)特色与创新

三、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 (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采购编号: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1.如本公司(单位)中标,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费用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 (采购编号: )投标所提供的数据均以事实为依据统计填报,均能提供确实的书面资料以备核查。如若中标,将在服务有效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3.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采购编号: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五)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项目报价

(人民币)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

质量要求

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

份数

一正二副。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 明细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报价(元/月)

报价(元/壹年)

备注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七)人员配置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名称

学历

证书/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上表可自行延长。

2、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附在本表之后.

(八)拟派经理简历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1

姓名

性别

2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3

联系电话/传真:

4

从事本项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

5

拥有关于本项服务方面的职称:

6

曾获得的关于餐饮服务方面的奖励情况:

7

近5年内负责的餐饮服务项目: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请附身份证、相关资格证明、社保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2、本表格项目经理、厨师长各填制一份。

(九)服务要求偏离表 (格式):

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名称

采购要求

实报内容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