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SYD—05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
地址:四平市梨树县孤家子镇
联系方式:黄校长1363091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处君盈身份广场5栋216室
联系方式:姜鑫男0431-81616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校长
电 话: 13630910567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招标文件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招标代理机构”指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项目需求和评标办法》。
2.4“潜在投标人”指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需求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四章 附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书面予以答复澄清或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
5.2 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网站上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公告。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构成:
6.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2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规格须采用A4幅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要求胶订,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5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8.投标报价
8.1 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8.2 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8.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4 投标报价必须是打印输出字体有效,手写无效。
8.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2:00时前能划拨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户名: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2205 0137 0100 0000 16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9.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9.4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6 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
9.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代表和递交投标文件人不是同一人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6)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0.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1.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申请。
1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2.4 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投标
13.1 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3.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3.5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4.开标
14.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14.2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4.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14.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5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4.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4.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
(5)到投标截止时间未签到的;
(6)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4.8 开标时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
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评标
16.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
16.2 审查是否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应予废标。
16.3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督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1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16.4 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5 对投标文件服务需求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
16.5.1 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6.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6.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页码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6.9 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16.10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
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
18.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18.1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8.2 《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投标无效。
19.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签订合同
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3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20.4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
21.保密和披露
21.1 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1.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1.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2.质疑和投诉
2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3 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合资格性条件供应商的质疑。22.4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
(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
(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
(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
(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0)“招标文件”指《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保密条款
6.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7.合同的解释
7.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7.2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8.伴随服务
8.1 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
8.2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验收
9.1 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服务的内容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9.2 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3 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
10.索赔
10.1 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0.2 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10.3 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履约延误
11.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
11.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
12.误期赔偿
12.1 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2.2 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3 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2.4 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2.5 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4.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税费
15.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5.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争议解决方式
16.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7.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3 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22.1 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2.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招标文件
(需求部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标无关的因素编辑到投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处君盈身份广场5栋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2.项目编号:JLSYD—0502
3.采购项目预算:一年级至六年级:每月185元/人(仅午餐,不刨除节假日),按月结算。
4.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5.服务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
6.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5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2020年7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3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餐厨师1人,以上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处君盈身份广场5栋216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拟投入的餐饮管理人员有效的健康证;
5、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及外部照片和内部操作间、生产设备等照片,采购人在开标前有权不定期现场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投标资格,采购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该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身份广场5栋220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身份广场5栋220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
地 址:四平市梨树县孤家子镇
联 系 人:13630910567
联系电话:黄校长?
招标公司: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生态东街交汇处君盈身份广场5栋216室
联 系 人:姜鑫男
电 话:0431-81616648
第二章 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
一、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一)服务名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JLSYD—0502
(二)服务主要内容、要求:
1.服务内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
2.供应商必须遵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的文件、规定、制度、规范。必须遵守执行学校有关配餐管理的制度,必须遵守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必须执行教育部门有关学校学生的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就餐安全。
3.为保证食品安全,供应商生产场所到学校路程不得超过20公里,配送车程不得超过30分钟。
4.服务费用:
一年级至六年级:每月185元/人
5.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5年。
6.服务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
7.服务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由招标公司负责招标,中介服务费招标公司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1.1 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综合能力 (45分) |
基本情况 (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信誉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供应商的得分。 优得10-8分,良得7-4分,一般得3-1分,差得0分。 |
业绩 (15分) |
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计算)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
||
设备设施 (10分) |
对各供应商拟投入的设施设备进行对比。 优得10-8分,良得7-4分, 一般得3-1分,差得0分。 |
||
人员配置 (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配备的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厨师及服务人员等,以提供有效的健康证为准)进行对比。 优得10-8分,良得7-4分, 一般得3-1分,差得0分。 |
||
2 |
服务方案 |
整体方案 (8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统一、齐全、完整性进行比较得分。 |
卫生管理措施(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卫生管理措施满足要求、合理、全面、有效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分。 |
||
质量管理措施(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质量管理措施满足要求、合理、全面、有效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分。 |
||
应急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应急方案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合理、满足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得分。 |
||
节能方案 (7分) |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节能方案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合理、满足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得分。 |
||
3 |
其他因素 (10分) |
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10分) |
招标人可接受的合理的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
2.1.2 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
(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评分表所列内容)之和的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2.2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
三、付款条件、方式
3.1 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投标文件要求
4.1 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5份应密封到一个包装袋里。
4.2 投标文件须建目录,目录应标明商务文件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页次安排到专家评分索引表后。
4.3 其它要求见[服务招标文件(通用部分)]。
五、其他要求
5.1 该项目废标以后再次招标的,本次招标文件与上次招标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投标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投标无效。
5.2 本项目开标前不接受报价变更(折扣或涨价)声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声明: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清单:
序号 |
资格审查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提交)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二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 |
||
6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 |
||
7 |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
||
8 |
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
9 |
餐饮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 |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若投标人为2020年7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公司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JLSYD—052)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和你公司发布的《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招标文件 》(JLSYD—0502)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6.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单位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单位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二○二 年 月 日
注: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来证明,若投标人为2020年7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审查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
序号 |
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专家评分索引表(按格式一提交) |
||
2 |
投标函(按格式二提交) |
||
3 |
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三提交) |
||
4 |
服务需求偏离表(按格式四提交) |
||
5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表(按格式五提交) |
||
6 |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六提交) |
||
7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
||
8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一、专家评分索引表
专家评分索引表(格式样本)
序号 |
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索引说明 |
1 |
企业综合能力 (45分) |
基本情况 (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信誉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供应商的得分。 优得10-8分,良得7-4分,一般得3-1分,差得0分。 |
详见**-**页 |
业绩 (15分) |
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计算)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
详见**-**页 |
||
设备设施 (10分) |
对各供应商拟投入的设施设备进行对比。 优得10-8分,良得7-4分, 一般得3-1分,差得0分。 |
详见**-**页 |
||
人员配置 (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配备的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厨师及服务人员等,以提供有效的健康证为准)进行对比。 优得10-8分,良得7-4分, 一般得3-1分,差得0分。 |
详见**-**页 |
||
2 |
服务方案 |
整体方案 (8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统一、齐全、完整性进行比较得分。 |
详见**-**页 |
卫生管理措施(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卫生管理措施满足要求、合理、全面、有效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分。 |
详见**-**页 |
||
质量管理措施(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质量管理措施满足要求、合理、全面、有效等方面进行比较得分。 |
详见**-**页 |
||
应急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应急方案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合理、满足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得分。 |
详见**-**页 |
||
节能方案 (7分) |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节能方案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合理、满足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得分。 |
详见**-**页 |
||
3 |
其他因素 (10分) |
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10分) |
招标人可接受的合理的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
详见**-**页 |
注:“专家评分索引表”须在投标文件首页建立。
格式二、投标函
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采购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的编号为(JLSYD—0502)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 ,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副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及服务的投标单价为:
一年级至六年级:每月 元/人。
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期限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 天起,期限为 。
3.我方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年 月 日
投标总价(元/月/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质量要求 |
一年级至六年级: |
投标要求:
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
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
4.开标时唱标使用的“开标一览表”要与投标文件里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格式四、服务需求偏离表(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增删表格)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需求指标(招标) |
服务需求指标(投标) |
服务需求指标偏离情况 |
备注 |
要求:
1.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表(按照人员信息的不同增删表格)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职务 |
姓名 |
健康证明 |
备注 |
格式六、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
我公司自愿参加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JLSYD—0502)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服务,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
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3.
……
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分支服务机构一览表
序号 |
分支服务机构名称 |
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 年 月 日
第四章 附 件
附件一(打分法提交):
投标人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
序号 |
文件资料名称 |
是否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投标人作为评分依据的证书、文件及证明材料 |
||
2 |
其他有关证书 |
||
3 |
其他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 |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投标人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
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分的依据,不作为废标条件。
附件二:
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标文件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1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 |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三小学中午学生营养餐配餐机构选定项目投标文件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 1份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1年 月 日 : 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