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5月20日 10:10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四川航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外包及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GN-2021040157L1
项目名称:四川航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外包及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以正式签订合同期限为准(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民意测评好评率低于85%,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至 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方式: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号楼17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号楼1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航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礼州镇(礼州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834-336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号楼2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111881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1311188129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一个包,采购四川航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外包及保洁服务项目供应商一名。
序号 |
餐点 |
固定就餐人数 |
备注 |
1 |
早餐 |
180人左右 |
1.就餐对象:公司职工、外协人员、公务及商务客人; |
2 |
午餐 |
420人左右 |
|
3 |
晚餐 |
180人左右 |
|
4 |
节假日三餐 |
各120人左右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仅指服务劳务外包(包括职工食堂保洁服务),不包括任何食材供应,水电气费等。用餐时间为:每日7:00-8:30、11:30-12:30、18:30-19:30(特殊情况须根据采购人需求适当提前或延长工作时间)。
1.1按时按需加工制作食物、分餐、送餐;负责操作间、餐厅、二楼客房包间、保管室、餐饮具等设施设备管理及环境卫生的清扫。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配套炊具、餐具等设备进行管理和保养。
2、服务要求
2.1负责所派人员的选用、管理、安排和支付人员劳动报酬等工作,团队人员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2.2所派人员不得有吸毒史,必须持证上岗,上班着工作服,用语文明,礼貌待人,服务周到。
2.3所派人员不低于12人(其中厨师长2名、副厨师长1名;白案1名;墩子2名;小工6人),所派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协调。
2.4按期(3-7天)提供可行食谱和每日需购的原、辅材料清单。
2.5依照食谱和食品加工流程,精心制作出营养丰富的可口菜肴。
2.6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物,保证原、辅材料洗净、卫生。
2.7承担采购人在岗职工工作餐、外协人员用餐、公务或商务接待用餐的加工制作,并保证就餐人员按时用餐。
2.7.1.上班期间,早晚各180人左右,中午420人左右,部分人员需送餐。
2.7.2.节假日期间,三餐均在120人左右,部分人员需送餐。节假日以及上班期间甲方安排的临时加餐任务。
2.7.3.公务接待或商务用餐根据采购人通知执行。不单独支付劳务加工费。不得不经食堂管理部门通知制作桌餐和随意增加、更换菜品、不得在甲方未授权的情况下在社会餐饮企业购买成品菜肴。
2.8加强所派人员的安全教育,正确操作、使用设施、设备,并负责所用设施的保管。
2.9承担因加工变质原、辅料(存储期间)或加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
2.10负责一日三餐食堂、餐厅、一至二楼过道、卫生间、客座包间的保洁和个人卫生。厨房、餐厅要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保持橱柜卫生,餐具整洁,定期灭四害,清理厨房排污设施,生活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2.11爱护一切设施设备并负责所用设施设备的保管,丢失后照价赔偿。
2.12分售饭菜公平公正,认真核实并按标准刷卡,并不得私拿采购人财物。
2.13执行双方确定后的考核结果。
3、考核要求
3.1供应商每日派遣加工人员,不得低12人,每少1人次扣款100元/天;因乙方责任,造成食堂供应断档,扣款500元/次。
3.2因供应商加工变质原、辅料或加工不当,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扣500元/次。
3.3依照附件《职工食堂卫生检查标准》卫生检查不合格,属单位内部检查的扣100元/次、单位外部检查不合格,扣500元/次。
3.4供应商工作人员违反采购人规定的,除按采购人单位规定处理外,扣供应商100元/人、次。发生将手机、人民币、打火机、烟酒等违禁品、违规品趁送餐之机带入监管区或为服刑人员传递其它物品的,发现一次,供应商应无条件辞退当事人;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不退还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且无条件终止合同。
3.5抽查饭、菜质量(夹生饭、变质剩饭菜)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00元/次。
3.6不按要求每日三餐进行留样,或留样少于100g,时间少于48小时的,扣100元/次。
3.7供应商人员与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打架事件的,扣100元/人/次。
3.8因供应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送餐延误、就餐推迟等事件的,扣100元/次。
3.9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菜谱和购物清单的,扣50元/次。
3.10供应商每餐加工完毕后不及时关闭水龙头、照明等,扣50元/次。
3.11供应商人员不按采购人要求分售饭菜或按标准刷卡,扣100元/次。
3.12供应商人员私拿采购人物资的,发现一次,供应商无条件辞退当事人,扣款200元/次。
3.13供应商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告知采购人,未履行告知义务,扣500元/天。
3.14协议执行完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否则扣500元/天。
3.15凡发生扣款事项经双方确认的,采购人在供应商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后将余款支付供应商。
3.16供应商不按采购人达标要求管理与维护食堂的,扣100元/次。
3.17供应商根据用餐人数合理配餐,造成浪费的,扣500元/天。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以正式签订合同期限为准(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民意测评好评率低于85%,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如有扣款事项,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当月劳务费中扣除),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每月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法定税务发票交采购人作为入账凭证,采购人如无特殊情况应于成交供应商提交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劳务服务费。
3、保密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所派劳务人员均持有健康证;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弄虚作假,供应菜品、规格等与正式发布名录不相符;
5.2食品加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一年内延迟送餐达到二次以上,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5.3在正常就餐周期范围内,不能按要求及时供餐并影响采购人生产的;
5.4违反质量与劳务加工服务承诺,服务不及时并造成招采购人一定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