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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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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 经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拟对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特公开向社会企业邀请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二、 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采 购 人: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壹街区银桂街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7780026065

三、项目简介

本次比选共1个包: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的公告形式发布。

四、确定的单位数量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确定1名中选人。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厨师团队;

5、具有经营餐饮业1年或以上的经历;

6、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食物中毒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若以上提供的材料有一样不实,该标书作废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投标。

注:以上“委托项目及要求”均须在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项目实施方案中具体响应并做相关承诺。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4日09:00- 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或通过网络渠道购买。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网上获取方式:

①网上办理:(1)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 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 单 位 公 章 后 扫 描 成 PDF文件连同 报 名 费 用 支 付 凭 证 截 图 发 送 至68414839@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②报名咨询电话:18508345288。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七、递交比选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5:00 (北京时间)。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壹街区银桂街2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778002606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

联 系 人:罗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18508345288、18215526157

邮 编:615000




相关附件: 4.26最终定稿都江堰妇幼保健院食堂.doc

网络报名表模板.doc

第一章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比选编号:SCLD-2021-DJY0003

比 选 文 件

采购人: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1

第四章 评比标准和方法 17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0

第六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参考格式) 33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经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拟对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特公开向社会企业邀请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采  购  人: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壹街区银桂街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7780026065

三、项目简介

本次比选共1个包: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的公告形式发布。

四、确定的单位数量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确定1名中选人。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厨师团队;

5、具有经营餐饮业1年或以上的经历;

6、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食物中毒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若以上提供的材料有一样不实,该标书作废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投标。

注:以上“委托项目及要求”均须在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项目实施方案中具体响应并做相关承诺。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4日09:00- 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或通过网络渠道购买。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网上获取方式:

①网上办理:(1)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 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 单 位 公 章 后 扫 描 成 PDF文件连同 报 名 费 用 支 付 凭 证 截 图 发 送 至68414839@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②报名咨询电话:18508345288。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递交比选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25 15:00 (北京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壹街区银桂街2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778002606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

联 系 人:罗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18508345288、18215526157

邮 编:615000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地 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壹街区银桂街2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7780026065

2

比选范围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3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报名领取了比选文件可参加比选。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厨师团队;

5、具有经营餐饮业1年或以上的经历;

6、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食物中毒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限制参选的情形

1、申请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有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不良执业记录(要求提供承诺)。

2、借用他人名义参选的。

6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

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30日前(如果有)

(书面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并盖公章)

7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口召开

8

比选申请有效期

60个日历天(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9

申请文件格式

不得对比选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和修改。

申请人自行填写或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比选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10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签名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或下属单位印章。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位置,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比选文件而不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文件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递交比选文件的,由授权代表签字,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含有鲜章要求的正本内容在副本中可为复印形式)。

11

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副本二份

正副本内容应一致,有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

12

装订要求及密封

1、宜采用A4纸打印,每份申请文件单独装订一册,标明正、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拆换的装订方式)

2、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

3、申请文件封套上至少写明:“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申请人名称。密封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

1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x日 上午09:30

2、递交地址: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

3、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比选申请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申请方案

■不允许

口允许

17

是否退还申请文件

■否

口是

18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评选委员会构成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

19

评选办法

综合评选法(见第四章“评选标准和办法”)。

20

是否授权评选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是

口否

21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数量

拟确定项目公司 1 家。

22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2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1)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 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的优惠。 ①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 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②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人员。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物、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D.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 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或者接 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 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 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 失信行为次数,须在投标承诺及声明中如实列明,未如实列明的, 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

24

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3000元,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比选范围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相关文字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比选程序

比选人有权不对比选申请人未中选情况作任何解释。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因对比选文件的不同理解致使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担。

比选人通过比选,选择有实力、重信誉的公司(机构)为项目提供“客观、公正、规范、科学”的内控体系建设服务。

本比选文件由比选人负责解释。

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如存在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① 比选公告;

② 比选申请人须知;

③ 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④ 评比标准和方法;

⑤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文件

3.1 申请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部分(用于资格审查)

(一)比选申请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部分(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技术部分。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项目的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比选申请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满足承包本项目具备的必要条件(应当尽可能提供证明等材料予以佐证)

(2)服务应答表;

(3)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3)服务方案、经营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

(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商务部分。比选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承诺函;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比选申请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比选申请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商务应答表;

(7)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声明

基本情况一览表

⑤公司资质(资格审查资料)

⑥方案

3.2 比选申请有效期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申请文件。

3.3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5)本项目需要的其他资质。

3.4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1) 申请文件应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 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比选申请有效期、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 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签名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或下属单位印章。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位置,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比选文件而不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文件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文件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封面或扉页(内中副封面)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标明“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全称,日期,并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

比选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举行公开开启仪式。

评选

6.1 评选委员会

比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2比选原则

比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对比选活动保密。

6.3 评选

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答疑、补充以及“比选方法”规定的方法、比选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申请文件进行评比。没有规定的方法、比选因素、比选依据和标准,不作为比选依据。

评选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比,认真履职尽责,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中选

7.1 中选方式

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评选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其他

8.1 比选文件与比选公告不一致的,以比选文件为准;比选方法与比选文件中其他说明不一致的,以比选方法为准;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情况:本项目一个包,本院现有住院病人约200人,在岗职工约26人。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和病员及家属用餐需要,决定面向社会遴选本院用餐食堂承包方。

二、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用餐食堂选址距离本院步行在10分钟以内,食堂场地租赁费和装饰装修费用由中选供应商自行解决,食堂内水、电、气、粗加工间、消毒间、操做间完备,并按照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清洁区、售卖区等配套了所需的相应设施。

2.就餐方式:①自选就餐(单锅小炒);②普餐盒饭;③具备配送所需的人员和条件。

3.供餐时间:早餐7:00-9:00;中餐11:30-13:00;晚餐17:00-19:00

三、承包人经营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管理,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食堂用工(食堂承包人负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政策法规,符合用工条件,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证等;确保食堂管理和饮食保障工作的稳定。

2、做到菜品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不得高于普通餐馆同类菜品价格。严禁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严格遵守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食堂承包期满或其他原因承包方不再继续承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医院,在食堂经营权交接期间,中标承包方必须保障医院职工及病员饮食至食堂经营权交接完成。

3、承包方要遵守餐饮法规,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购买主、辅材料必须索取相关合格证,严禁承包方购买非正规渠道食品及调味品。做好食堂卫生管理与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经营期间的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食堂承包方自理,医院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4、食堂经营以为职工、病人及家属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遵循优质服务及薄利为原则,承包方须提交具体的承包方案,并在方案中提出保障菜品质量、清洁卫生、送餐等多项措施。承包方须统一配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口罩等,费用由食堂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医院根据职工实际用餐人数费用核定后,次月结算拨付给承包方。不得提现,未经医院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

6、承包方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食物中毒及人员伤亡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7、承包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证件);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独立的卫生许可证。具有经营餐饮业一年以上的经历并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厨师团队,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比选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2、承包方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医院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每季度,由医院监察室、工会、职工代表等组成人员与承包方一起对工作人员和住院病人的就餐满意率进行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60%,第一次约谈,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3、此次采购响应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服务方案

比选申请人根据本比选文件要求,拟定本食堂管理服务方案,方案应符合现场实际。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堂管理质量方针及服务理念。

2)、食堂营运模式及组织架构。

3)、食堂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4)、拟提供的菜单目录和简要说明。

5)、服务承诺及拟采取的措施。

6)、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2)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比选申请人根据本比选文件要求,拟定本食堂相应管理规章制度,且具有可操作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2)、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3)、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4)、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其他应提供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服务期限:承包期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八、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100)

评分标准

备注

1

服务方案

66%

经营

方案

36分

根据比选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经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堂管理质量方针及服务理念;②食堂营运模式及组织架构;③食堂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④拟提供的菜单目录和简要说明;⑤服务承诺及拟采取的措施;⑥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等,以上措施方案均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能够提供相对高质量的服务的得36 分,每存在一处缺、漏项的扣6分,每存在一处错误或者不合理处会影响到整个服务质量的扣3分,每存在一处细微偏差不影响整体服务质量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管理规章制度

30分

据比选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堂卫生管理制度;②食物中毒及其预防;③采购验收管理制度;④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⑤其他应提供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以上措施方案均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能够提供相对高质量的服务的得30 分,每存在一处缺、漏项的扣6分,每存在一处错误或者不合理处会影响到整个服务质量的扣3分,每存在一处细微偏差不影响整体服务质量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

团队实力

20分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专业厨师团队,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拥有高级技能三级或以上厨师(特三级厨师或以上)得6分,二级厨师4分,三级2分,四级厨师1分。本项最多得10分。

3、有规范化的用工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拟派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得5分。若拟派人员中存在无健康证人员本项不得分。

提供资格证书、健康证复印件

3

类似业绩

12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每具有1个得4分,最多得12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

规范性

2

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第四章 评比标准和方法

1.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下列评比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比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排序;评比总得分相等时,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比总得分相等且比选报价相同时,按项目方案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评选标准

2.1初步评选标准

2.1.1资格评选标准: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选标准: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办法否决不合格比选申请后,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且评选委员会认为具有竞争力的,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继续评审,并向采购人推荐中选候选人;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应建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并在评选报告中予以说明。

2.2 详细评选标准

详细评选标准:见评分表。

3.评选程序

3.1初步评选

3.1.1 评选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3.1.2比选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比选申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比选申请文件的项目报价,比选申请人同意后,调整后的项目报价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3.1.3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作废标处理:

(1)串通比选申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详细评选

3.2.1评选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3.2.2评选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项目报价,使得其项目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比选申请作废处理。

3.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选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4评选结果

3.4.1评选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当排序第一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限价,且比选人不能支付时,将不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顺延排序第二的比选申请人,以此类推(技术评分为0分的除外),并提出书面评比报告。

3.4.2 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比报告和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确定中选人。

3.4.3评选委员会发现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比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比选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比工作并向比选人书面说明情况,比选人应当修改比选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比选人报告。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2021 年 XX 月 XX日


目 录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声明

基本情况一览表

公司资质(资格审查资料)

方案


一、报价函

Xxxx(采购人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文件(比选编号:x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比选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本比选文件依据《四川省比选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比选报价。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

9.本次比选,我方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XX 天。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行政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公司(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参与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行政公章)

日期: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

2、授权代表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


三、声 明

致: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 (申请人全称)现参加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用餐食堂服务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比选活动,本公司特此声明:我公司如果中选,本公司将为贵单位提供合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及经双方协议订立合同的服务。

如违反以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不收取咨询费、支付复审费、市场禁入、赔偿损失等)。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行政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年


四、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自拟)


五、公司资质(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5、本项目需要的其他资质。


六、方案(格式自拟)


七、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八、合同模板

(以下仅为范本格式,具体内容由中选人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等相关内容、要求拟定)

合同编号:**-*****(注:须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比选文件》,乙方的《比选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付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知识产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比选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4、中选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