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编号 |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 ZFCG2021000272 |
采购人 |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
代理机构 | 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戴工 | 18905327955 |
网上响应(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6-10 09:30:00 |
包号 | 采购内容 |
1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供应商请在 2021-06-10 09:3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1包采购需求.pdf
(2021-02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第 1包
采 购 人: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代理机构: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项目编号:ZFCG2021000272
日期: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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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
五、公告期限..............................................................................................................................4
六、其他补充事宜 ......................................................................................................................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2
1.项目说明 ...................................................................................................................................................12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12
3.商务条件 ...................................................................................................................................................1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20
1.相关要求 ...................................................................................................................................................20
2.评分标准 ...................................................................................................................................................21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25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26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6
2.合格的投标人 ...........................................................................................................................................26
3.保密...........................................................................................................................................................27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27
5.踏勘现场 ...................................................................................................................................................28
6.询问及答复 ...............................................................................................................................................28
7.偏离...........................................................................................................................................................28
8.履约担保 ...................................................................................................................................................28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28
10.招标文件 .................................................................................................................................................28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29
12.投标报价 .................................................................................................................................................32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3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33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33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33
17.质疑.........................................................................................................................................................33
18.投诉.........................................................................................................................................................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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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6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37
1.开标程序 ...................................................................................................................................................37
2.开标...........................................................................................................................................................37
3.评标委员会 ...............................................................................................................................................37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39
5.资格审查 ...................................................................................................................................................39
6.评标...........................................................................................................................................................40
7.澄清有关问题 ...........................................................................................................................................41
8.定标...........................................................................................................................................................41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42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42
11.废标.........................................................................................................................................................43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43
13违法违规情形 ..........................................................................................................................................44
14.违规处理 .................................................................................................................................................44
第八章 纪律要求 ....................................................................................................................46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46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6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6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6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47
1.签订合同 ...................................................................................................................................................47
2.追加合同金额 ...........................................................................................................................................47
3.服务质量与验收 .......................................................................................................................................47
4.合同主要条款 ...........................................................................................................................................48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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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 2021-06-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1000272
项目名称: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363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363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363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363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
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n28356080/index.html)查询,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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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中标后须将采购预算总额的 30%以上分包给一
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
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开标时须提
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附件 1);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
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06-10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三楼 10号开标室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 17,27号青岛市民
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0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
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
上发布。预算金额在 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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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 69号
联系方式:0532-8193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路 196号和达新都汇 3层
联系方式:1890532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18905327955。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
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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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4 分包及中标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预算金额:1363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
资比例:100%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
9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 代理费:117150.00元
□无需支付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无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 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
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
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
人已收到。
13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4 招标文件的质疑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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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6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报价。
17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
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
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或最高限价。
18 投标报价的方式 投标总报价(元)
19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
准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
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
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20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十)餐饮业
21
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
优惠标准
本项目无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2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允许
23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签章
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
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
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
说明 2019年 7月 10日版”。
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
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
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 pdf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 pdf
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
pdf(word)不再上传)
2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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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 CA数字证书自动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
26
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
文件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
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数
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
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
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
内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
标无效。
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2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8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
家5人
2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办法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评标委员会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授权
确定 1 名中标人。
31 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
业进行公告。
32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2.1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
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
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32.2 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
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
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
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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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
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
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32.4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不允许
√允许 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中标后须将采购预算
总额的 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
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
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开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附
件 1);
32.5 监督和管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
管理。
32.6 关注
潜在投标人须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
则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2.7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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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
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
形式
备注 必须
提交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
可证等
电子
文档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
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
证等)
是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电子
文档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电子文档。营
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应一致
是
3 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电子
文档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
函
是
4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
附件 3)
电子
文档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是
5 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须提供分
包意向协议(格式见附件 1)
电子
文档
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中标后须将采购预算总
额的 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
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开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
协议(格式见附件 1)
是
资格证明文件备注:
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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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
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
术资料。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2.1项目说明
本项目涉及食堂的运营模式为承包制,即招标人将食堂交于餐饮公司负责经营,定
期支付给投标方餐厅的运营发生费。主要责任划分为: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设备设施
等配套的投资,投标方需配合招标人需要,全面负责餐厅的运营,包括原材料的采购、
验收、设立台账、产品加工、售卖、售后服务、设备维修等,不得对外经营。餐厅不允
许外部人员就餐,只对招标人单位的内部师生员工开放。招标人对餐饮公司日常的管理
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的满意度测评来考核餐厅的管理。
2.2招标人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作为国家体育总局 2017-2020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
人才重点基地和青岛市体育系统最大的训练单位,承担着竞技体育训练、比赛任务。运
动员在日常训练中,不断挑战人体极限,在赛场上奋勇拼搏,争夺奖牌,其表现既取决
于先天身心素质,又决定于后天的训练、营养和恢复。体育膳食作为科学训练工作的一
部分,直接影响竞技能力,对竞技质量和成绩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必须严格落实纯洁体
育和反兴奋剂等各项特殊要求,服从训练规律和运动员职业人群需要,服务于体育举国
体制和“奥运争光”战略。
2.3食堂概况:食堂为两层独栋楼房,已通水、电、气,并配备新灶台、抽烟系统、
蒸饭柜、消毒柜等各种设备,配套设施合理;有独立冷库、各类仓库、洗菜池、消毒间
等,操作空间宽敞。学校为食堂无偿提供水、电、气。
2.4具体服务要求
2.4.1餐标、供餐时间、服务人数
餐标要求:42元/人/天;采购人在预算总额内依据训练需要对餐标做统筹使用,根
据运动员竞赛表现实行差异化餐标。投标时餐标不列入竞争且不得调整,标准经双方确
认后,中标方不得提高、降低标准,餐费由采购人按照实际就餐人数与差异化餐标据实
结算。
供餐时间要求:每天供应早、中、晚餐,具体时间随季节、工作任务而调整。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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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作日外,逢周六、周日、节假日,如无特殊要求,全年不休,均需供餐。逢国家传
统节日须提供节日餐。
供餐人数:常规情况下,学生在校人数约 800人,教职工人数约 200人,依据训练、
教学、参赛情况,每餐合计就餐人数 1000人次。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常承接校外队伍
不定期集训 20批次以上,承接培训、会议活动 20次以上,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各
类团体比赛 10次以上,依据工作需求承担外事接待任务,每年须提供 5000人次以上高
标准自助餐、校内外配送餐、工作餐宴请等。
2.4.2品种要求: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需提供适应训练需求的带量菜谱,保证品
种多样,营养均衡,确保每周内花样不重复,每月应有 40%以上的品种变换。对重点运
动员应提供三餐自助餐。中标方不得提供非本餐厅加工制作的食品。
2.4.2.1早餐:面点品种每天不少于 8样,每周不重复两次以上。鸡蛋类:每天两
种。特色小吃:特色小吃供选择。酱菜:不少于 2种的咸菜。
粥类:甜沫、胡辣汤、大米粥、小米粥、豆浆、玉米粥、八宝粥等品种每天不少于
2种,每周不重复两次以上。奶:牛奶、酸奶每顿 2种,每周内不重复两次以上。
2.4.2.2午餐:热菜:每天供应菜品不少于 7个,荤菜不少于 3个、半荤 2道,素
菜 2道,每周不重复。主食:每餐不少于 8种,每周不重复两次以上。汤类:粥类、果
蔬汤等每餐不低于 2种;水果:不低于 2种。特色小吃:提供肉夹馍、炸酱面、油泼辣
子面、炒饭等特色小吃,每餐不少于 2种。
2.4.2.3晚餐:热菜:每天供应菜品不少于 7个,荤菜不少于 3个,每周不重复。
主食:每餐不少于 6种,每周不重复两次以上。汤类:粥类、果蔬汤等每餐不低于 2种;
水果:不低于 2种。
2.4.2.4三餐品种数量适用于所有在校生。
2.5各类食材要求
序
号
品 种 要 求
1 蔬菜:叶菜、根
茎类、花菜类、
瓜果类、菌类等
(1)当季新鲜且经过初步处理的干净蔬菜,符合现行农残国
家标准;
(2)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证明;
(3)每学期提供一份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两个月内
黄瓜、芹菜、白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2 粮食类:米、面、
杂粮、湿质面制
(1)同类产品一级质量;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存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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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等 (3)包装选用透气性良好的无色塑料编制袋(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46《塑料编制袋》中的有关规定),
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 畜肉类及其调
理肉质品(肉串、
肉丸等)
(1)根据实际要求操作加工;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兽药残留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贯
彻反兴奋剂要求,盐酸克伦特罗必须达到零检出标准;
(3)供货时须提供同批的畜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单
据:
(4)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不少于 3种常规
瘦肉精最新肉类检测合格报告。
4 禽肉类及其调
理肉质品(肉串、
鸡柳、鸡块、鸡
排等)
(1)根据实际要求操作加工;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严格贯彻反兴奋剂要求,盐酸克伦
特罗必须达到零检出标准;
(3)供货时须提供同批的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
(4)每学期须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及
动物防疫合格证。
5 食用油类:压榨
一级花生油、玉
米油、香油等。
(1)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品牌产品: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最新的相关食
用油合格检测报告。
6 豆制品类:豆腐
类、豆制品类、
豆芽类。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感宫好、无异味、无变质、不
粘、不红;
(2)供货时须提供同批次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豆制品合格检
测报告。
7 水产:鱼类、虾
类、贝类、滋类
参水产品(海常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供货时须提供同批的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
(3)每学期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产品兽药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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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包括:所提供的蔬菜农残证明、
生肉检疫证明、所投产品的厂家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
疫合格证)等相关品脾信息资料、所投每类产品其中 1-2种有效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出具的带 CMA标志检测合格报告,投标的农、副产品均不得提供转基因产品,合格检测
报告均为书面材料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全部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严格制定食品原料采购计划,确定所需食品原料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得到学校
确认,学校可随时要求服务商提供当前配餐使用的各项原材料原始单据进行查验。
2.6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中标方要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0分钟布置完毕。根据招
标人要求,如需变更开餐时间,将提前通知乙方。中标方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做好用餐
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现象。分餐服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分餐,保证
菜量。
2.7人员配备要求
★2.7.1投标人负责出具服务人员配置方案,配齐配全所需管理、厨师、服务、维修
等人员,配置人员不得低于 25人。
2.7.2投标人配备的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政治素养可靠,遵纪守法,
年龄需符合劳动法的要求,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份证件齐全有效;身体健康,做
到体检合格后上岗,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等级厨师证。
2.7.3投标方应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全体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方员工
应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若投标方员工在招标人的范围内违反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应
属于水产品) 留合格检测报告;
8 蛋类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供货时须提供同批的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
9 调味料:食用盐、
味精、鸡精、酱
油(老抽、生抽、
味极鲜等)、食
用醋、糖、酱类
等
(1)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品牌产品;
(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产品合格证及进货单据。
10 其他类:木耳、
银耳、八角、花
椒、桂皮等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感官性状合格;
(2)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产品合格证及进货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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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招标人的处理。
2.7.4餐厅经理、管理人员不少于 2人:男女不限,具有高级厨师证和中级营养师
证,有餐厅管理经验 10年以上(须提供工作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熟知《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沟通执行力强,
组织培训能力强,具备应急事件处理能力,有厨房设备维护经验和操作技能,从事过餐
饮服务,每周能够根据季节不同、项目不同、就餐人员的意见和需要,设计每周的营养
菜谱。
2.7.5厨师长 1名: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熟知后厨工作流程,
菜品口味、颜色、营养搭配合理,有制作宴会菜品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能吃苦耐劳、年龄 45岁以下(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2.7.6厨师 6名:有厨师证、有 8年厨师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工作合同和社保证明
材料),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年龄 50岁以下,
2.7.7面点师领班 1名:具有四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有 8年以上面食
工作经验(提供工作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熟知各类面食花样的制作工艺,能吃苦耐
劳,身体健康,相貌较好,无不良行为纪录,年龄 50岁以下(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
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2.7.8面点师 6名:有 5年以上面食工作经验(提供工作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熟
知各类面食花样的制作工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相貌较好,无不良行为纪录,年
龄 50岁以下。
2.7.9切配人员 4名: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 50岁。
2.7.10洗碗工 4名: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 40岁。
2.7.11维修工 1名: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 50岁。
2.7.12餐厅经理、厨师长、面点领班等技术岗位上岗前须在学校试灶 3天,经学校
认可方可上岗。劳务人员应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不适应岗位要求、不服
从学校管理的劳务人员,校方提出更换建议,中标单位应于两周内落实并更换到位。对
于拒不听从学校意见的,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勤
杂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 55周岁。
各岗位人员应彼此协作,混岗使用,实行以任务为中心分阶段统筹安排岗位。
2.8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措施
2.8.1为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和人身安全,投标人所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乱纪、无触犯法律的行为。拟
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且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合同签订
时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开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8.2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得低于青岛市现行最低标准,并按照相关法规支付工作人
员加班工资及给予全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开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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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本项目工作人员专职专人,允许内部岗位间统筹使用,不允许在其他公司兼
职。
2.8.4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2.8.5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
理质量。
2.8.6要积极主动办理招标人临时交办和授权交办的所有事宜,对大型活动或接待
要有应急措施和预案,人员调配要满足活动要求。
2.9餐饮服务及食堂管理要求
2.9.1保障采购人职工学生三餐供应。
2.9.2中标单位须列出餐谱,原则上一个星期的餐谱不能有重复,每周列出就餐成
本标准,标准经双方确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提高或降低成本标准,餐费由采购人协调
处理采购人及其附属单位后与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2.9.3用餐的原材料须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采购,各类食材供应商应列
入当年青岛市菜篮子工程供应商目录。
2.9.4人员要求:
2.9.4.1从业人员有健康证、从业资格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9.4.2卫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要求,定期进行卫
生知识培训,规范员工的实际操作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9.4.3餐食按照相关规定留样 48小时以上。
2.9.5菜的品种根据季节合理调整和安排,菜的口味根据用餐群体的需求和意见进
行调整;
2.9.6所有物品货源渠道正规,绿色环保,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2.9.7及时打扫厨房及餐厅的卫生;
2.9.8接受学校师生对餐饮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并及时整改;
2.9.9餐饮服务人员配备合理,满足优质服务要求。
2.9.10应急保障
在学校突然接到供餐任务、或校内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下,投标人能满足采购人所
需的供餐要求并提供应急方案。
2.10满意度要求
如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单位供餐质量、食品安全、卫生检查、服务质量等方面 3次以
上投诉,或日检、月检、季检如有违反食品安全的情况,按 2000元/次额度扣除合同费
用。
在餐饮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根据共同认可的内容和形式,在就餐员工中进行用餐满
意度调查,满意率综合评定应在 85%以上,如有两次民意调查满意率低于 70%,招标人
有权单方面终止餐饮合同。用餐满意率调查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按月进行评分,试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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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按季度进行评分。
2.11管理要求
招标人对中标人的人员和管理要求中标人必须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规定,制定并认真
实施内部相应配套经营管理方案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
程。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2.12其他要求
2.12.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一切管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做好服
务,搞好后勤保障,并接受评价和监督。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安排、食堂员工健康证的办理、进货渠道、配菜烹饪方
法、营养搭配、卫生状况及服务质量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
2.12.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经销的饮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出售任何有问
题的饮食(如过期、有毒、发霉、变质的饮食)。如发现经营中不卫生不合格饮食的情
况,采购人有权勒令成交供应商整改,甚至中途解除合同。
2.12.3学校提供食堂经营所需的设备,其它内设建设由中标方负责。服务期内,校
方固定资产由中标方负责管理使用,中标方对食堂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灶具设备设施
等日常维修、盘碗筷勺管理、标识用品制作、低值易耗品、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等由中
标方负责。
2.12.4中标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扶贫政策精神,在学校要求范围额度内采购青岛市对
口帮扶城市产地的农产品。
2.13招标人的监督及审查要求
2.13.1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对食品质量改善及各项服务进行指
导。
2.13.2对职工餐厅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13.3对设备设施和餐厨具等享有所有权,并定期进行清点检查。
2.13.4对中标人员工进行政治审查。
2.13.5要求中标人员工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2.13.6采购人可随时抽查乙方员工与中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禁止无签订劳动合同
的中标人员工提供服务。
2.13.7可以随时要求更换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员工。
2.13.8为中标供应商提供饮食加工场地及设备设施,负责设备设施和餐用具的添置。
2.13.9采购人随时审核中标供应商成本核算情况,对就餐、菜品价格有定价权、议价权、
质询权、干预权,如采购人认为定价不合理或职工满意度不高,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
相关定价依据,做出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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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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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3 / / /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自 2021年 6月起至 2022年 6月。
3.2服务地点
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通常情况下供餐地点位于李沧区金水路 69号。
3.3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
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服务保障
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
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
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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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
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
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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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商务部
分
投标报价 0 评标基准价 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
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
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
联合体的产品 1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
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
30% 以上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
格为最终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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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满分
企业业绩 18 自 2018年 1月 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
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18分。须同时提供
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电子文档、
合同原件电子文档及验收报告原件电子文档,未
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载明时间为准。
企业认证 1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认证
证书的得 4分;
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认证证
书的得 4分;
具备有效的食品加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认证证书的,得 4分;
以上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
计分。
基本分 8 全部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得 8分;实质性条款
有 1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正偏离 4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 1项加 1分,
最高加 2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 1条正偏
离,加 0.5分,最高加 2分。
响应情
况
负偏离 0 每出现 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 2分,出现 3条
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技术部
分
服务方
案
整体服
务方案
水准
10 投标人整体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
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合理,工作计划详细可行,
具有详细的可行性服务方案、完整的项目组织管
理措施及服务保障措施的得 10-7 分;整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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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有具体的工作流
程及工作计划的得 6-3 分;服务方案不详细,
无具体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计划的得 2-0分;
专业化
水平
5 投标人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有良好的诚信建
设、品牌建设、具有全面的综合服务能力的得
5-4分,投标人专业化水平能满足项目需求,有
一定的综合服务能力的得 3-2分,投标人专业化
水平较低,不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得 1-0分;
人员配
备
8 餐厅经理曾担任过体育系统或学校食堂项目负
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得 4分;
厨师长有中级(含)及以上厨师证的得 2分;
拟投入人员中有食品检验员资格证的得 2分;
【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常驻地行
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
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能力 15 投标人提供的菜品搭配健康科学、营养均衡、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6-4分;菜品搭配合理,营
养搭配满足最低要求的得 3-2分;菜品搭配不科
学,无法满足基本的营养要求的得 1-0分(投标
人须提供一周带量营养食谱);
投标人提供原材料的品种、品牌市场占有率高,
食材供应、配送、储存、食材加工等专业化能力
优秀的优得 6-4分;提供原材料的品种、品牌市
场占有率一般,食材供应、配送、储存、食材加
工等专业化能力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2分;提
供原材料的品种、品牌市场占有率差,食材供应、
配送、储存、食材加工等专业化能力无法满足项
目需求的得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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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有完善的反兴奋剂等违禁药品相关制度、
措施的,检测设备齐全的得 3分;有反兴奋剂等
违禁药品相关制度的得 2分;无反兴奋剂等违禁
药品制度的得 1分。
食品安全保证措
施
1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方案详
尽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 5-4分;针对本项目的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3-2
分;无针对本项目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方案或卫
生安全管理制度方案针对性差的得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方案详尽
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 5-4分;针对本项目的原
材料管理制度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3-2分;无
针对本项目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方案或原材料管
理制度方案针对性差的得 1-0分。
组织机
构及服
务质量
3 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
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
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的得 3分;
投标人具有较好的服务保证措施的,有工作台账、
有反馈客户质量措施的得 2分;投标人无服务质
量保证、无客户反馈的得 1分;
服务响
应时间
2 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 2-1分;
服务保
证措施
应急服
务措施
5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如临时人员调整、大型
活动配餐、加急配送餐服务、应对能力优秀,应
急预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 5-4分;有
应急服务措施,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3-2分;
应急预案不合理或无应急预案的得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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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
购优先政策: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
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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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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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提供投标咨询。
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
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
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
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
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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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
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
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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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 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
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
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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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资格审查部分
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 1要求的内容);
11.3.2资格证书(如有);
11.3.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见附件1);
11.3.4声明函(见附件2);
11.3.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11.3.6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见商务部分附件 12);
11.3.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见商务部分附件 15);
11.3.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1.4商务部分
11.4.1投标函;
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4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
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
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
可以增加分项报价。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
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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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
11.4.6商务响应表;
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4.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
11.5技术部分
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5.2服务方案;
11.5.3对项目的理解;
11.5.4应急服务措施;
11.5.5服务响应表;
11.5.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5.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8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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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投标人若采用欺骗手
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
担。
11.5.9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5.10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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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
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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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
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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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
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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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
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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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
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
文件开始解密。
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
果;
1.6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 CA及可登
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
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
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
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
超时的澄清。
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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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
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
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
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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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3.8.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
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
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4.1资格审查
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5.资格审查
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
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
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
(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
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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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
1)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
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评标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宣布评标纪律;
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
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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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
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6.3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
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
织采购活动。
7.澄清有关问题
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
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
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
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
价说明】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定标
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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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
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
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
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
确定后立即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
审得分与排序。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
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0.1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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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报价;
10.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
10.4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10.5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
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7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8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10.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0 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
的;
10.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
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
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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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2.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
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4.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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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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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
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
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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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
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
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
件相关规定执行。
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
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
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
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
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
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
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服务质量与验收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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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
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
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
技术标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
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
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
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
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
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
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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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
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
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
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
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
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
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
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
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七条 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本合同
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
用证等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
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
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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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
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
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
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
费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
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
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
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
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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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
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
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
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
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
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
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同级财政部门一
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
……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
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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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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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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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包:第 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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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
2、资格证书(如有);
3、分包意向协议(见附件1);
4、声明函(见附件2);
5.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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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分包意向协议
致:招标人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
规定,我公司企业性质为(大型/中型)企业。
我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的由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采购人单位名称)
所需 项目,若我公司中标,拟将该项目的 (分包
内容)部分由 (分包承担主体)承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我公司之间不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
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企业性质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附营业执照
复 印件加盖公章、分包承担主体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明确三方权利及义务,若我公司中标,就分包部分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作为总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服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2、我公司负责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并支付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
3、我公司确保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再次分包。
4、分包时我公司预留采购项目合同总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
微企业的比例为 %。
分包承担主体承诺如下:
1、分包承担主体服从总包商的管理,执行总包商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承担主体对分包内容质量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分包承担主体责任导致总包
商项目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总包商接受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商主要人员必须到场,
以完善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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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包商不得对承担的工作内容再次分包。 分包承担工作明细如下:
分包承担工作明细如下:
序号 分包内容
分包承担主体
(单位名称 )
分包金额 备注
1
2
…
小写
总计
大写
分包商 分包承担主体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包承担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包承担主体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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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投标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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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
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
收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
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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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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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5);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7);
5、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8);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 (若有);
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8、投标人荣誉(获奖)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 (若有)
9、投标人荣誉(获奖)证明材料;(若有)
10、商务响应表(见附件11);
11、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2);
12、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3);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14);
14、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5);
15、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6、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7、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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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投标函由授权代表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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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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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
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
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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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含税总报价
备注
(取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
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42元/人/天 餐标不允许调整
大写:
总计
小写:
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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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 包 名称:
序
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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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服务项目费用合
计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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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采购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合 同 金 额
(万元)
项目内容
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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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投标人荣誉(获奖)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荣誉(获奖)名称
荣誉(获奖)
内容
颁发机构 获奖时间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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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保障要求
服务期限或者
提供服务起止
时间
……
质量管理、企
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业绩要
求
……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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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
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
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
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
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
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
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
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
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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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
丁…序列增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签订的《联
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
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
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 (印章) 职合投标代理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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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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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
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声明
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
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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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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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6);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7);
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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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服务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
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
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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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第 包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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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______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服务类样本)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验收内容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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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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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
号
标题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雷同检查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
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2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情况 1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
3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情况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
情况 2
★……
4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
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
分——投标函)
6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1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
7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2 (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
求、验收……)
(服务: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服务保障
要求……)
8 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签章要求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9 其他 1 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 其他 2 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等情形
11 其他 3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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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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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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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明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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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为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提供供餐及其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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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3.商务条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投标人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及答复
7.偏离
8.履约担保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5.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7.质疑
18.投诉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2.开标
3.评标委员会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5.资格审查
6.评标
7.澄清有关问题
8.定标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1.废标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3违法违规情形
14.违规处理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服务质量与验收
4.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