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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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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次)询价书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05月20日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次)询价书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一、项目介绍

5-7月份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二、报价须知

按实报价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次) 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3011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价原则 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5-20 13:18:17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5-23 13:18:17
答疑/澄清时间 2021-05-20 13:18:21 至 2021-05-22 13:18:17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0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F0101013 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1.000 EA 每一个 2021-04-28 2021-04-28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魏春文 询价单位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0-8723320 传真 0470-8723320
邮编 021112 Email jdxpwcw@sina.com
手机 13314808115 联系地址

七、附件

红花尔基水电公司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报价书.doc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报 价 书


编号:HSDGS-QT21-16














报价

日 期

2021



目 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 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报价

(元)

说明

1

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报价为含 %增值税

备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含税费。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资料影印件:












(二)、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合同条款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采购供应服务电商平台公开询价,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推荐公司总办会决策,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在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名称

1) 合同名称: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合同

2) 履约地点:公司本部

3) 甲方指定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4) 乙方指定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条 合同期限

2021年5-7月份。

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蔬菜市场价格标准:参考当地大型超市价格。

3.2采购金额结算办法:每种食材单价以市场标准价格为基准,乘以乙方上月食材实际供货量5-7月份累计结算金额不准超过合同价格,超过合同价格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3.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填写费用类合同付款申请单(含出入库单据),甲方业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后,乙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及结算清单,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3.4结算价格包含:食材自身价格、运输费(短途运输)、包装费、损耗、保险费、供货采购服务费、税费等供货期间一切风险费用。

供货范围内容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条 双方职责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第六条 食材供货质量要求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第七条 产品配送要求

详见服务需求方案

第八条 食品安全

8.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条款;

8.2甲方有权委托合法合规机构对乙方提供食材进行检验。

第九条 违约考核

9.1乙方违约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当月考核金额封顶价为当月货品金额的30%。

9.2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供货服务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9.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4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时付款,甲方赔付乙方本次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

9.5由于乙方所供食材原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员工身体不适甚至食物中毒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经济补偿,并立即终止合同,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人身伤害或伤亡事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向项目所在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份数

本合同由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付款结清后终止。


四、技术部分

(一)、内容:同意按照采购需求方案及合同条款执行。

(二)、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需求方案

一、项目情况

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21年职工食堂就餐人员约50人,公司食堂为员工提供每日三餐,并承接外部餐饮营业。需委托信誉良好、市场口碑良好的优秀团队为业主提供优质的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同时考虑职工运行方式变化可能导致用餐人数变化,及承接外部餐饮营业数量不确定等因素,对2021年5-7月份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进行采购。

二、服务期限:

暂定自合同签订日开始,2021年730日结束。如遇情况变化,根据情况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提供近3年内至少2项合同业绩。

四、服务范围及价格要求

1、提供食堂食材,包括粮、油、肉、禽、蛋、海鲜、水果、牛奶、蔬菜、干货等供应服务。

2、供应食材以当地大型超市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3、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中标人配送食材价格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供应价格与上款要求价格偏离过大,可以要求中标人调整供应价格或退货。如发生超过三次类似问题或发现中标人故意抬高商品价格,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五、供货要求

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报价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所供食品材料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中标人必须负责食品材料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达标,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检测结果不达标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有权追讨由此而引起的责任,检测两次不合格的,应取消其供应资格。

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牌和数量。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的同样问题,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需要对中标人配送场所等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六、 货品标准

蔬菜类要求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荠菜、空心菜、茼蒿、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土豆、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莲子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水果质量要求

供应水果必须色泽艳丽,光泽度好,表面无虫洞,含糖含水量高。

鲜肉要求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熟食要求:

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色泽鲜明,品质好。熟肉类应从本地正规熟肉加工商订购,不得从小摊贩处购买。

禽、蛋要求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蛋:新鲜蛋蛋壳比较毛糙,壳上附有一层霜状的粉末,没有裂纹,色泽鲜明,清洁;

咸蛋:好的咸蛋裹泥完整,无霉变,蛋壳无裂纹,光咸蛋可在阳光下照视,其蛋白透明,红。

水产品质量要求

1.鱼类鳞片完整,无缺失,大小适中,无异味。

2.贝壳类:新鲜存活,内无沙粒。

冷冻产品质量要求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粮油类

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检验证书、生产日期、保持期等。

粮油类要有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

豆、乳制品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新鲜豆、乳制品,不酸腐、绿色安全、无农药残留,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鲜奶、豆浆等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标准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

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调味品质量要求

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调味品不得供应过期发霉变质产品,必须保证供应大品牌成品包装、气味适宜的调味品。

其他食品质量要求

其他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包装食品:包装完整,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

七、产品配送要求

交货期:中标人第一天下午14时前收到采购人的订购通知,第二天早上8点30前免费送货到采购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采购人使用单位工作人员验收并入库。特殊情况下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免费送货到采购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在伊敏河镇新源区范围内指定。

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1) 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并在2个小时内响应。

2021年5-7月份食堂食材用量估算

附件(1)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苹果

75

橘子

70

草莓

60

樱桃

60

50

香蕉

36

西瓜

50

哈密瓜

40

山楂

40

李子

40

50

小柿子

50

菠萝

30

火龙果

5

酸菜

220

白菜

1000

苞米

100

菠菜

60

卜留克

100

菜花

100

臭菜

64

穿心莲

80

大萝卜

200

大生菜

25

大葱

720

大蒜

240

大头菜

280

地瓜

180

丝瓜

45

冬瓜

140

豆角

120

油豆角

120

豆芽

90

绿豆芽

160

荷兰豆

40

胡萝卜

66

黄瓜

200

茴香

40

笨尖椒

54

尖椒

100

大红椒

70

50

角瓜

60

净蒜

200

韭菜

200

绿皮南瓜

400

青椒

120

麻椒

100

茄子

200

芹菜

150

秋葵

40

山药

200

生菜

100

柿子

200

苏子叶

20

蒜苔

120

泰椒

20

茼蒿

200

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