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本级)食堂餐饮服务需求公示

发布于 2021-05-20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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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本级)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5-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本级)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797号 | 联系人:樊老师 | 联系方式:0531-865537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焱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文化东路23龙大商务412 | 联系人:程老师 | 联系方式:0531-67879515 | | | | | |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4时30分43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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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017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点击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焱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编制时间:2021 年 5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政府采购预算
为 3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济南市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编码:G030702,
数量为一项,预算安排 3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后附。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服务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后附。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 6%(工程项目为 3%)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价格
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
的价格扣除;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分和技术分各 5%幅度的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一年。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期内积极配合并完成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项目内容自行验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
请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
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
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53798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 797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焱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87951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23号龙大商务 412
附件: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是为解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内职工的就餐问
题,保障职工的就餐安全和餐饮质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需配备厨房服
务人员≥6人,负责济南历下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的早餐和午餐菜品、面点、副
食品等的制作、加工等。
二、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职工餐(早餐和午餐)的制作加工服务,满足采购人的用餐需要,
在服务中应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证用餐时间及就餐品质,做到
用餐安全、用餐按时。
2、采购人负责采买,厨房服务人员负责制作、加工等工作,具体菜品及菜单和食谱根
据采购人要求制定。
3、厨房服务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工作,保证餐厅、加工间及仓储环境
卫生清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4、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
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合理调配食材,
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霉烂变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健全日常管理,
包括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
做好相关记录。
5、后厨加工区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切实
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存放、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出
现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严格规范使用各类厨房设施,防止各类水电气安全事故发生。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工作人员在操作制作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7、早餐:7:20 开餐(北京时间)
午餐:11:30 开餐(北京时间)
三、人员服务要求:
岗位 基本要求
厨师(≥1人)
厨师1人(有厨师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
任何犯罪记录,服务意识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
下。持有健康证。
面点师(≥2人)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犯罪记录,年龄 45
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
勤杂工(≥3人)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无任何犯罪记录,年龄 45
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
注: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工作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对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
改,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整改后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
承担任何责任。
2、服务人员年变动率不超过 20%,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调整时须经采购人
同意,采购人对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采购人提出更换
调整要求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劳动纠纷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
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的报价中不含水、电、暖等能耗费用,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5、根据季节变换,供应商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装。
6、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派驻人员调配使用,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7、供应商必须合法用工,执行最新颁布的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有关
规定。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