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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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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1-05-20

招标详情

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的委托,于2021年05月19日就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MZS202104TPH01)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MZS202104TPH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7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山市渔鲜生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颖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接源村一社“金瓜围六十五”字号(住所申报)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成交价

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

详见用户需求

77.27%

七、评审日期:2021-05-20评审地点: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赵跃 成员:刘长志、朱春红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收费金额:11550.00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序号

供 应 商 名 称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是否有效报价

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名

1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85.00%

2

2

中山市渔鲜生农业有限公司

77.27%

1

3

东莞市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5.00%

3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洪艳秋 联系电话:0760-883317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630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三)联系人:洪艳秋 联系电话:0760-88331748

传真:0760-88331761 邮编:528400

(三)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17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630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招标文件及附件下载: 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doc
卫生局谈判文件

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104TPH01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采购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目 录

TOC \o "1-1" \f \h \z \u TOC \o "1-1" \f \h \z \u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1

二、用户需求书 4

三、报价须知 24

四、合同书格式 40

五、报价文件格式 35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的委托,拟对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104TPH01

3.预算金额:77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按实际需要。

2.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三、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配送业务范围)》相关证书(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价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规定的时间(本项目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

(3)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5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

(5)谈判时间: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

五、本项目文件规定的地点:

1、时间安排:

(1)发售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探。

(3)递交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红色公章),现场查验,并登记购买谈判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15号中山海关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6306

5、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电 话:0760-88331748

传 真:0760-88331761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洪小姐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用户需求书

一、总 则

(一)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

(二)本项目预算总价为77万。

(三)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四)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成交单位与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签订合同

(五)本项目所需食堂食品、食堂餐厅食品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采购数为准提供谈判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与服务。

(七)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产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八)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谈判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等。

(九)本谈判文件中所列食品之品牌、制造商名称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谈判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保证按本谈判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货物,且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十一)在谈判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成交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中的响应内容(包含人员、设备、车辆、蔬菜基地等)需投入到本项目中。若发现报价文件中的响应内容(包含人员、设备、车辆、蔬菜基地等)未投入到本项目中,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如果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可按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成交供应商资格,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十四)如果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则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可按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成交供应商,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二、食品配送服务

(一)食品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谈判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2.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的、符合国家对食品监督规定的,所提供食品在保质期内,且至少保留三分之二以上保质期,经过使用单位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满足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食品。

3.供货要求(视实际情况调整),以采购人每日《食品采购计划单》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免费上门供货服务,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下单确认后20分钟内将食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遇到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听从采购人的调度指挥。

(2)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有临时需要增加供货,按约定时间内执行。

4.因食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如鉴定结果显示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鉴定结果显示食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供应品种主要包括:瓜果类、蔬菜类、根茎类、肉类、水果类、粮油类、干货类、调味类、添加剂、糖类、奶类、饮料类等品种。

(二)食品清单

本次食品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品名

单位

序号

品名

单位

瓜果类

1

冬瓜

16

红尖椒

2

青尖椒

17

青圆椒

3

老黄瓜

18

红圆椒

4

云南小瓜

19

黄圆椒

5

苦瓜

20

四季豆

6

紫茄瓜

21

豆角

7

青瓜

22

荷兰豆

8

老南瓜

23

本地西红柿

9

丝瓜

24

甜玉米棒

10

节瓜

25

甜玉米粒

11

本地苦瓜

26

小青瓜

12

本地黄瓜

27

茄子

13

线椒

28

云豆

14

佛手瓜

29

小米椒

15

红灯笼辣椒

30

青花椒枝

蔬菜类

1

芥菜包

27

油麦菜

2

蕉蕾

28

西洋菜

3

芥兰

29

苦麦菜

4

通菜

30

西生菜

5

鲜荷叶

31

生菜

6

奶白菜

32

上海青

7

枸杞叶

33

小白菜

8

白菜苗

34

韭菜

9

靓菜心

35

芥菜胆

10

茼蒿菜

36

韭菜花

11

菠菜

37

韭黄

12

大芥兰

38

野葛菜

13

芥菜

39

冲菜

14

芥菜苗

40

大芥菜

15

大白菜

41

西兰花

16

本地长白菜

42

平包菜

17

菜花

43

京包菜

18

豌豆尖

44

豆苗尖

19

苋菜

45

菜心

20

春菜

46

雪菜

21

娃娃菜

47

卷心菜

22

本地长白菜

48

红绍叶菜

23

油菜

49

小青菜

24

皇帝菜

50

花菜

25

葱菜

51

折耳根

26

甜菜

52

紫包菜

根茎类

1

黄心红薯

23

红萝卜

2

芥兰杆

24

白萝卜

3

蒜芯

25

香芹

4

莴笋

26

本地西芹

5

土豆

27

银芽

6

牛蒡

28

绿豆芽

7

粉葛

29

黄豆芽

8

沙葛

30

小甜蔗

9

马蹄

31

茅根

10

香芋仔

32

紫心红薯

11

香芋

33

红薯

12

莲藕

34

芦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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