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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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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

招标详情

2021-05-20 15:26:47.0

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1-05-20 09:24

项目编号:分散 采购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LJJS2021-0402

招标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地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28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开标日期: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一包中标单位: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大街与迎旭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包:因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二包流标。

中标货物名称: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

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合作经营期限3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用途:用于哈尔滨师范大学使用

评标委员会成员:叶铁生、尹威、鲁义军、石同仁、王国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72069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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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pdf
1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JJS2021-0402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 经营项目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28日 1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9 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2 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 32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见本 公告第四条)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JS2021-0402 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 采购内容及需求:一包:滨湖园食堂一楼西侧(中快经营区域):二包稻香园食堂一楼(泉 润百合区域)。两处经营场所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食堂引进有餐饮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经营, 负责所经营区域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经营内容为学生基本大伙(毛利率不超过 35%)、风味 小吃(毛利率不超过 45%),其中基本大伙比率不低于 50%。 服务期限:合作经营期限 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3、具有与法人资质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7、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10.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4月 28 日至 2021 年 5月 8日,每天上午 8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 午 13 点至 16 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 2.地点: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 32楼) 3.售价:每包 5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月 19 日上午 9:00 时,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金胜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地点: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 32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地 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 1号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451-88060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 32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1-51072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51072069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月 28 日 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招标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地 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 1号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451-88060283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 32 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1-5107206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51072069 4 项目编号 LJJS2021-0402 5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经营项目 6 采购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及需求:一包:滨湖园食堂一楼西侧(中快经营区域):二包稻香园 食堂一楼(泉润百合区域)。两处经营场所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食堂引进有 餐饮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经营,负责所经营区域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经营 内容为学生基本大伙(毛利率不超过 35%)、风味小吃(毛利率不超过 45%), 其中基本大伙比率不低于 50%。 7 服务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 3年。 8 供货地点 哈尔滨师范大学指定地点。 9 资金性质 自筹性资金 10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3、具有与法人资质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的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7、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10.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1 供应商不得存在 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 6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联合体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 标,详见前款规定。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 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 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 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牵头人,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 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 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 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 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 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14 是否允许 代理商投标 ■ 是 15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投标 ■ 否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 资格审查部分 ★1、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 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注:(1)资格审查时材料须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完成后补交的材料将视为 无效。 (2)资格审查时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不再进 入下一步评审。 17 供应商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1、 ★商务部分应答索引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 ★投标函 4、 ★分项报价表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 监狱企业证明 8、 类似业绩情况表 …… 18 供应商应提交的 技术文件 1、 ★技术部分应答索引表 2、 ★技术规范偏离表 3、 ★服务项目规范偏离表 …… 19 是否允许供应商 将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 交由他人完成 ■ 否 20 是否组织 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 否 21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 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22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一包:5,000.00 元。二包:5,000.00 元。 2、★形式: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1★保证金收款账户: 供应商从企业基本账户拨付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且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 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 (1)户名: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号:1219013972562887 (3)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香坊支行 2.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请在开标前时前到达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 转账、电汇递交的保证金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标包编号及用途。 各供应商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款项的时间为准。 2.3★保函: (1)保函递交地点: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受益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3)项目名称:哈尔滨师大食堂引进社会餐饮公司技术合作项目(4)保函有 效期须至少包含投标有效期范围(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20 日历天)。 8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4 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 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文件的签署 及其他规定 详见供应商须知 2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1份正本,4份副本,1份 U盘(PDF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 胶装成册,严禁活页装订。份数不足者视为投标无效。 兼投的供应商应按所投标包分别编制、装订、密封、标记、递交投标文件,否 则投标无效。不同标包间的投标文件不得相互混装,否则投标无效。 25 投标文件的密封 及标记 正本、副本统一包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封套上至少标明如下字样: 项目名称: 标包编号: 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26 投标文件递交方 式 密封递交 27 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及开标时 间 2021 年 5月 19日上午 9:00 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 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8 提交投标文件地 点及开标地点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 元 32 楼) 29 是否允许供应商 在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后撤回 投标文件 ■ 否 30 核心产品 / 31 不同供应商提供 同一品牌产品,或 者在非单一产品 采购项目中提供 的核心产品品牌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9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相同时的处理规 则 3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3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供 应商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1家 34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 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5 是否收取 履约保证金 ■ 是,签订合同前,餐饮企业须一次性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 元整,经营期间无违约违规行为,期满后全额无息返还。 36 是否允许履约担 保和融资担保 ■ 是 37 中小企业 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 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2%-3%)的价格扣除。 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8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时间、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39 询问、质疑、投诉 详见供应商须知“八、询问、质疑、投诉”,请供应商认真阅读该须知中关于 询问和质疑的解读条款及适用情形,如需反映疑问,应按须知中相应方式和给定 格式编制、提交。 40 防疫要求 本项目参加开标的供应商单位人员仅为供应商代表 1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 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注: 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0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1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1.2. 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 定义 1.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1.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1.4. “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5.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 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2.3、具有与法人资质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2.7、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 2.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 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10.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 分包、转包 3.1. 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 将被拒绝。 4. 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 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供应 商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如供应商信息登记有 误、手机信号故障、邮件被退回或拦截、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 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充足的证据 表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一、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 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 7.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按第一部分投 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供应商提出的 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7.3.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给予澄清、修改,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以当面交接、 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7.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6.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 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 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 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同时,如投标截止日期有变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 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7.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或项目说明会。 二、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 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8.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9.1. 投标文件编写 (1)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八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14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 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 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该投 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 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6)投标文件需由授权委托代表人或法人对投标文件逐页签字,未按文件规定签字的按废 标处理。 9.2.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至多可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报价视为已经 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二次运输、 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检验检测、调试、售后服务、培 训、保修等全部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 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 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 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 具有竞争优势。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15 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 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1.2.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 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 (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 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 11.3. 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4.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 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1.6. 若投标文件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或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1.7.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原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12.1. 密封递交。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文件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 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14.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进行,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 四、开标、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15.2. 供应商不足 3家,不进行开标。 16 15.3.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 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 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4. 开标时,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 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 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分包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布的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16.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委会将本着客观、公正、 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 17.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 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7.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活动。 1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7 18.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18.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 审环节。 18.2. 符合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有下列情形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3)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 (7)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 (8)兼投的供应商未按所投标包分别编制、装订、密封、标记、递交投标文件的; (9)兼投的供应商,不同标包间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0)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确认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转包的; (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13)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 要求的; (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6)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导致不符合相应实质性内容的; (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8.3.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 标无效。 18.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5.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 18 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19.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 门: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有上述情 形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 投标的澄清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2.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2.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 中标条件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2.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 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供 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 2位。 22.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3. 评标过程要求 23.1.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19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文件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4.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25. 确定中标供应商 2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 商为中标供应商。 26. 采购项目废标 26.1. 在开标、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供应商不足 3家;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 (3)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因上述第(3)(4)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 26.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供应商。 20 五、中标和合同 27. 中标通知 27.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 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 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 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 处理。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 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28.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 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 声明。 28.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 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28.4. 供应商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28.5.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 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29.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 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七、询问、质疑、投诉 30. 询问 3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潜 在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询问须一次性提出。询问函采取纸质书面或电子邮件 形式。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21 31. 询问函标准格式见附件《询问函》 3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 供应商(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3. 提出质疑的投标(潜在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 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4. 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 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 料的,将被拒绝。 35.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采购代理机构按询问程序处理。 36. 质疑函标准格式见附件《质疑函》。 37. 质疑函的递交应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原件,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 路 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 32 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451-51072069;传真或原件 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2 38.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9.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保密和披露 40. 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4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42.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 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 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 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3 附件 询问函 询问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询问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被授权人或代理 人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必填) 座机号码 电子邮箱 询问事项 (纸张不 够另附)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或代理人 签字 提交日期 年月日 24 质疑函 致(接收单位): 质疑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招标公告时间 年月日 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年月日 招标公告变更公 告时间(若有,请 依次顺序填写) 年月日 中标(成交)公告变更 公告时间(若有,请依 次顺序填写) 年月日 质疑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被授权人或代理 人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必填) 座机号码 电子邮箱 质疑事项 (纸张不 够另附) 分 类 □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采购结果; □ 其他。 1、质疑事项: 2、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事实依据: 4、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应列明法律法规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内容) 5、证明材料:(请按序号列明所附证据等材料)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或代理人 签字 提交日期 年月日时分 25 补全质疑材料通知 供应商质 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质疑人 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或代理 人 姓名 手机号码 递交质疑函时间 年月日 补全材料 通知:你方质疑函缺少“********”。 请于补交截止时间前补全上述材料,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补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法定质疑期的截 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采购代理 机构公章 通知日期 年月日 26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招标文件 27 一、技术需求 1.基本服务内容: 中标公司负责(食堂的伙食供应)所经营窗口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1 食堂伙食供应。 1.2 食堂内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 1.3 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1.4 按照学校的要求保障开餐。 1.5 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1.6 保障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隐患整改。 2.提升环境要求: 2.1 中标公司必须提供食堂环境装修效果方案和效果图(食堂、厨房均需要有效 果图),预算不得低于 50 万人民币,承包商的装修必须在甲方监管下进行。 2.2 中标公司必须对现有厨房的水、电、气、管线及排风系统重新规划整理,达 到水、电、气及排风使用安全标准。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 督管理,提出改进要求。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情况,视情节有权利进行 200-2000 元 罚款、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处 理。 3.2 甲方有权对乙方出售饭菜进行成本核算并制定出售价格,按需要组织召开食 品价格听证会、进行市场物价调查,控制食品价格处于合理水平。控制基本大伙经营 毛利润率在经营额的 35%范围内,风味特色小吃毛利润率在经营额的 45%范围以内, 乙方经营毛利润率超过上述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并根据本合同相关约 定进行惩处。 招标文件 28 3.3 甲方为乙方提供装修期间的校内相关部门协调,合同期间对食堂暖气、食堂 外围水电线路的维护。 3.4 甲方保证食堂内营业场所正常的水、电、暖、燃气供应,并承担政府管理部 门检查验收,暖气费用由甲方承担,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食堂建筑设施 内部的日常维修维护(乙方承包区域),由乙方负责,水电增容及外部主体由校方负 责。 3.5 甲方负责一卡通售卖卡机线路的畅通和维护,如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 3.6 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的原有厨具等设备乙方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留用,乙 方留用的甲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乙方使用设备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合 同到期后所有设备交还甲方时应保证完好。如有损坏,乙方按照设备现有市场价格对 甲方进行赔偿,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7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甲方有启动乙方履约 保证金处理善后事宜权利,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3.8 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或者存在食品安全和消防 安全隐患时,甲方视情节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更换管理人员、调离不合格员工、 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的权利。 3.9 甲方定期组织师生对乙方餐饮服务进行测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测评情况进 行奖励或惩处。 3.10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正常秩序,协助处理学生在食堂的违纪行为, 共同创造和谐校园。 3.11 甲方每月应及时将乙方的营业收入扣除甲方代为乙方支付的乙方应缴费用 外及管理费,余额转入乙方指定的财务账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拖欠或挪用。(寒 暑假结算时间按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统一规定顺延结款)。 3.12 甲方应每月向乙方公布销售额、出库率及卫生检查、安全检查等相关情况, 做到透明公开。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文件 29 4.1 乙方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法》、《生产安全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管理有关规定,并签《食品安全承诺书》,树 立为学校师生服务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提高优质 餐饮服务。学生基本大伙部分经营应保证高(6元以上)、中(3.5-6 元)、低(2-3.5 元)价格菜品搭配合理(比例:3:5:2),以适应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菜品 分量(带汤汁:300 克左右,不带汤汁:250 克左右)符合食堂规定,做到足斤足两。 要提供充足数量的免费汤和特价菜(2元),白煮蛋(50 克以上)必须继续保证 0.8 元(以下)一个售价,使家庭贫困学生生活能得到基本保障。乙方应保证基本大伙所 占经营面积比率不低于 50%。乙方要在甲方指定位置公布菜谱价格,安放公平秤,根 据师生合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真正发挥学校食堂的公共服务属性,并接 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要做到微利经营,控制基本大伙经营毛利润率在经营额的 35% 范围内,风味特色小吃毛利润率在经营额的 45%范围以内,乙方经营毛利润率超过上 述规定时,甲方将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要按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经 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4.2 乙方要保证食堂大宗物资从甲方的统一招标引进的公司采购,出库率应超过 30%。如不超过 30%甲方有权进行不予返款、罚款或解除合同等处罚。 4.3 乙方应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在营业前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食堂经营改造 方案,交由甲方审定。按照甲乙双方的协商意见调整,形成最终的食堂经营改造方案, 并严格执行。 4.4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建项目,必须符合食堂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消防 部门监管要求,且不损坏建筑结构、不影响餐厅美观、达到环保标准。装修改建费用 由乙方承担,合作经营期满以后,装修改造等不动产无偿交给甲方。 4.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食堂的建筑结构,不得私接乱拉电线、电 源、开关、插座及加大漏电保护设备等。不得私自改动食堂燃气和供水等设施。乙方 需要安装设备、电器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同意 后方可安装。所产生的安装工料费由乙方承担。 招标文件 30 4.6 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和学校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监督部门、消防部 门、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保证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 制度要求进行,如因乙方的过失,使甲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防部门处罚,乙方 应承担全部责任。 4.7 乙方在经营中收款方式应采用甲方提供的卡机或者收费平台收费,不得私自 以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其他电子方式结算。 4.8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合作部位及内容转包、转租。如转包、转租他人,甲 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留乙方履约保证金。 4.9 乙方应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消防法》的要 求,在人员培训、健康检查、场地设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方面符合安全卫生规范 要求,彻底保证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如发生各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0 乙方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做到尊敬老师,爱护同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自觉维护 学校的声誉。 4.11 乙方管理人员应具有食品安全知识、管理能力强、尊师爱生,严格遵守合同 约定,并设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派出合格从业人员。 4.12 为确保食品安全,乙方要具有完整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方案和完备的食品安 全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所有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 方能上岗。 4.13 乙方严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无检疫肉及肉质品、国家禁 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原料进入食堂,不得通过统一招标供应渠道以外的其他渠道自 行采购食品原材料和调味品。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 食品安全标准。乙方每年应投保合理额度的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 4.14 乙方要确保食堂内外整洁卫生,做到无垃圾、无蚊蝇、无老鼠。经营期间食 堂产生的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乱倒,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招标文件 31 处理。乙方要积极维护学生就餐环境,保证排风排烟系统畅通,及时排走食品加工中 产生的油烟及蒸汽。 4.15 乙方要确保师生及就餐者安全,在经营场所配备安全保障设施,安全使用能 源,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4.16 乙方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 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从业人员进入学校食堂。 4.17 乙方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服要美观、 整洁、统一,具有良好的员工个人形象和公司整体形象,符合高校食堂穿戴要求。 4.1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程,合理设置消毒间、更衣间、原料库、配菜 间、制作间、备餐间等场所和设施,做到卫生整洁,符合食堂安全标准要求。 4.19 合同期内,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区域的聘任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乙 方工作人员发生人员伤亡及意外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20 乙方委托经营区域的大厅照明费用由乙方负责,委托经营区域的餐具以及洗 消、卫生保洁、各类垃圾的清运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委托经营区域的政府要求缴纳 的其他费用。(因垃圾清运费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结算,乙方垃圾清运费用由饮食服 务中心按其营业收入划定比例结算。) 4.21 乙方在合同期内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纠纷由乙 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4.22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全部房屋、设施、设备等财产完好移 交甲方。 5.违约责任 5.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处以 200-2000 元罚款: (1)购进或出售变质食品未造成不良后果;存在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 (2)经营区域内外环境卫生差,卫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不按规定处理各 类垃圾; (3)首次伙食民主生活评议低于 50%的; 招标文件 32 (4)擅自提高食品价格或者降低食品价格; (5)私自收取现金或收微信支付宝等电子途径转账被发现一次; (6)接到师生对乙方的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投诉,经查情况属实; (7)不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8)毛利率超过合同约定的。 (9)排风、排烟系统不通畅;未在加工区域加工食品。 5.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出售变质过期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产生不良影响; (2)一学年伙食满意度经学校伙委会民主评议不合格或学期学生委员会评议二 次低于 50%; (3)与师生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 (4)随意停业、停餐或将委托经营区域整体或局部转包他人; (6)违规经营擅自更改经营方案; (7)改动委托经营区域原建筑结构; (8)乙方在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或消防问题被 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 (9)出库率低于 30%。 (10)私自收取现金或收取微信支付宝等电子途径转账被罚款警告后,再次违反 合同约定。 (11)毛利率超过合同约定比率,经过处罚后再次违反合同约定。 (1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校方提醒仍不改正;经消防、燃气、市场监督管理 局等单位指出存在较大隐患,乙方不按期整改。 (13)从业人员业务纠纷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5.3 如因国家、学校政策的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甲方将退 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委托经营费,其他问题协商解决。 5.4 甲方或乙方无故终止协议,都必须向对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招标文件 33 5.5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 同无法执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因违约造成的损 失由违约方完全承担。 5.6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出 具书面材料作为附件,未经同意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约,依法承担责任,对方有权责令 改正、赔偿损失、终止合同。 5.7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8 乙方若有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经营款项中 扣除相应金额。 5.9 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在合同提前终止期前 30 天通知对方, 并平等协商相关事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相关费用说明 6.1.管理费收取: 学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设备设施(不计折旧),按照营业收入的 6%收取管理 费,每月从营业收入中扣除。营业收入以甲方通过校园一卡通、微信平台以及转账或 其他收费方式所收取费用总额为准。 6.2.装修分工及费用支付: 餐饮企业负责装修方案设计、项目采购及具体施工,学校负责装修方案审核及施 工监管。装修投入资金总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不含可移除的设备设施及低值易耗备 品),费用由餐饮企业承担。合同期满后,装修等不动产无偿赠予学校使用。 6.3.营业费用承担: 食堂采暖费由学校承担;蒸汽费由餐饮公司承担;食堂操作区及就餐区水、电、 燃气使用费及所有员工工资由餐饮企业承担;保洁及洗消人员工资及费用由餐饮公司 承担。 6.4.履约保证金支付:签订合同前,餐饮企业须一次性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 民币贰拾万元整,经营期间无违约违规行为,期满后全额无息返还。 招标文件 34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 35 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合格条件 备注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3 具有与法人资质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4 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材料置于投标文件中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7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材料置于投标文件中 9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材料置于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 36 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10 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材料置于投标文件中 注: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审核,审查时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装订到报价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一对应为准,未提供相应证 书原件或报价文件中无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资格,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 37 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 39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 初步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 评审标准 备注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 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份数不足的 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转包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 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 一个有效的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导致不符合相应实质性内 容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招标文件 40 二、评分办法 序 号 分项 评审因素 评审标注 1 技 术 指 标 (60 分) 证书原件 (10分) 具备 GB/T 19001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 ISO45001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 GB/T24001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 GB/T27341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备 GB/T22000 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每满足一项得 2.5 分,最多得 10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原件均不 得分。 有效期经营合同原 件(30 分) 具有五年以上高校餐饮服务经历。服务场所 10所及以上得 30分, 服务场所在 10所以下,每所得 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原件均不得 分。 当地市场监督部门 评定原件为准 (10分) 服务场所 2019 年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为 A级得 10 分; B级得 5分。(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饮食部门公章)不满足 或未提供原件均不得分。 查看与雇主相符的 合同期内保险原件 (5分) 购买雇主责任险或食品安全险。提供现经营场所购买的公共责 任险或食品安全险得 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原件均不得分。 资信证明 (5分) 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原件材料 得 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原件均不得分。 2 管理指 标 (40 分) 以省级以上职业技 能鉴定证书为准并 查看2020年以来当 地社会保险管理部 门缴纳证明(5分) 主要技术岗位具有国家三级以上等级证书。如烹调师、面点师、 公共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团餐(餐饮)职业经理人 等,(以上人员需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超过一年),至少提供 三个三级厨师证书,其他证书各一个提供原材料得 5分不满足或 未提供原件均不得分。 查看编制文件中的 管理人员名册并查 看2020年以来当地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缴纳证明 (5 分) 计划入驻场所必须配有如下管理人员(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超 过一年): 1名专职餐厅经理; 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管理员); 1名库管员; 1名会计; 1名厨师长;(厨师长需有三级厨师证) 注:全部配备得 5分,任何一项不满足或未配备均不得分。 招标文件 41 2 管理指标 (40 分) 查看编制文件中的 炊事人员名册 (5分) 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炊事人员: 参考服务面积和座位数,需配备 30-50 名炊事人员入驻服务 场所。承诺并达到此标准得 5分,否则不得分。 以 2020 年以来当 地社会保险管理部 门缴纳证明为准 (12分) 提供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 人员): 提供 40 人(含)及以上的得 12 分。40 人以下,按照具体 人数,每人得 0.3 分。 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注:缴纳单位必须为意向方。 查看编制文件中的 服务承诺装订材料 (4分) 服务承诺: 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服务区域水电气费用; 2.中标单位自行投入 A5 以上标准的密胺餐具; 3.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服务区域的保洁服务费用; 4.中标单位承担并投入必要的饮食机械,同时做好现有饮食 机械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5.中标单位不得收取现金,必须使用服务场所收费系统。 注:以上内容全部承诺的得 4分,任何一条不满足或未承诺 的均不得分。 查看编制文件中的 团队入驻经营服务 方案装订材料 (4分) 1.运营方案科学、合理、严谨的得 0.5 分;一般的得 0.3 分; 较差的不得分。 2.保障性伙食和特色风味经营比例符合要求的得 0.5 分;一 般的得 0.3 分;较差的不得分。 3.管理结构完善,工作职责清晰的得 1分;一般的得 0.5 分; 较差的不得分。 4.基本伙食菜品丰富,早餐主副食满足 20种,午餐、晚餐主 副食满足 60 种的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 5.经营方案中明确对就餐环境进行规划和装修设计,满足优 质服务需求的得 1分,一般的得 0.5 分;较差的不得分。 查看编制文件中的 制度管理装订材料 (5分) 针对高校餐饮服务需求: 1.有培训和考核制度,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考核方式的 得 1分;一般的得 0.5 分;没有或未明确的不得分。 2.有针对性地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得 1分;一般的 得 0.5 分;没有的不得分。 3.有切实可行的单菜成本核算制度和饭菜定价制度的得 1 分;一般的得 0.5 分;没有的不得分。 4.根据经营管理情况,有明确的处罚举措得 1分;一般的得 0.5 分;没有的不得分。 5.对实施“6T”等标准化管理做出切实可行方案的得 1分; 一般的得 0.5 分;没有的不得分。 备注:1、投标方资格审核评分指标内得分项,将记入委托经营转让合同内,并细致约定相关内容。 2、总分低于 85分(不含 85 分)的投标方,将无条件取消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 42 第六部分合同文本 招标文件 43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 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 家 数量 及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 2 3 4 5 6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 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 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 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 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招标文件 4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 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 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 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 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 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 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 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 《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 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招标文件 45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付 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 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提交, 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 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 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 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 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 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 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 招标文件 46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 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 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 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 各一份,其他作为资金验收结算的证明材料(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 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招标文件 47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招标文件 49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 50 一、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格式 正(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 51 名称 章节 投标文件构成 ★一、开标一览表 二、资格审查部分 1、 ★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 三、商务部分 1、 ★商务部分应答索引表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分项报价表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 监狱企业证明 8、 类似业绩情况表 …… 四、技术部分 1、 ★技术部分应答索引表 2、 ★技术规范偏离表 3、 ★服务项目规范偏离表 …… 注: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上表中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及文件,其他材料可自行添加完善。 2、上表中未标注★的内容根据项目情况及供应商的响应情况编制。如符合相应要求应按招标文件 给定格式和要求编制;如不符合的,可不编制。 招标文件 52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标包编号 ****包 总报价 承诺所供食材价格均不高于哈尔滨市区内同类产品日均零售价 格。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供应商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是投标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如无特别说明事项,可不填写备注。 招标文件 53 三、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合格条件 供应商应答内容 证明文件在投标 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营业 执照有效;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3 具有与法人资质相符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4 熟悉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卫生安 全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法律责任的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 54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提供近 三年的审计报告。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7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 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9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10 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记并审核通过。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符合或不符合 复印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此表查询供应商承诺事项,供应商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 56 (二)资格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 57 (三)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我方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 58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部分应答索引表 序号 项目 供应商应答内容 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或没有 2. 投标函 有或没有 3. 分项报价表 有或没有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有或没有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有或没有 6. 监狱企业证明 有或没有 7. 类似业绩情况表 有或没有 8. 注:上表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供应商响应内容增加行数。 招标文件 59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合法且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 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注: 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 60 (三)投标函 投标函 黑龙江金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 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 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 120 天)内遵守本投 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 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 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无报价时,投标无效。 5.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7.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 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确认无误。 10. 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 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供应商代表电子邮箱: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 61 (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编号: 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及服务名称 承诺 1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上表中“产品及服务名称”应当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产品及服务一览表”中所列的名称及顺序填写,不得更改。供应商如有产品特 殊名称可填写至上表备注中。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 62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 63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 64 (七)监狱企业证明 监狱企业证明(如适用)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内容和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 65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招标文件 66 五、技术部分 (一)技术部分应答索引表 序号 项目 供应商应答内容 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备注 1. 技术规范偏离表 有或没有 2. 3. 注:上表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供应商响应内容增加行数。 招标文件 67 (二)技术规范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请按下表格式分产品设备列写,对应内容逐项响应;可横排。) 序号 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备注 (证明材料所在页) 1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 2 3 4 5 6 注: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质量和供货要求中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应如实填写所投产品或服务 的指标参数,如简单填写“满足“、“完全满足”、“响应”或“完全响应”等投标无效。 2.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培训中心及训保支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68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10.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2.10.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一、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 五、中标和合同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七、询问、质疑、投诉 八、保密和披露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技术需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注: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审核,审查时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装订到报价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一对 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符合性审查 二、评分办法 第六部分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一览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三)书面声明 四、商务部分 (一)商务部分应答索引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分项报价表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监狱企业证明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五、技术部分 (一)技术部分应答索引表 (二)技术规范偏离表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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