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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应急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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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市应急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详情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拟对广安市应急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应急管理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最高限价:14.4万元/年。

3、服务期限:一年 。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市应急管理局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根据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的特殊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内容。

9、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自定,尽可能多设花色品种以保障职工多样需求。不得经营预装食品和预包装饮料以及未经加工的蔬菜瓜果类食品,不准出售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出售的菜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5月2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5月27日 18 时 00 分,持公司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166号)购买磋商文件,竞选磋商免费获取,竞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1年5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3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166号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26-2333543


附件:
SKM_654e21052008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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