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05-20 15:22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二、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价(折率) |
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五号厂房 | 8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服务 地点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标准 | 报价 |
1 | 其他服务 |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 | 8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人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莫少庸、连如娇、傅剑伟、李书新
采购人代表名单:邓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34720.0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意见:
供应商 | 资格/符合性审查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得分 排名 | 推荐 排名 |
广东甜派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 | 35.60 | 35.00 | 10.00 | 80.60 | 5 | |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38.00 | 36.00 | 8.88 | 82.88 | 4 | |
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43.40 | 37.00 | 9.40 | 89.80 | 1 | 1 |
乐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9.40 | 40.00 | 8.59 | 87.99 | 2 | 2 |
广东南脉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37.00 | 40.00 | 9.08 | 86.08 | 3 | 3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唐东二街21号
电话:0757-82783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907室
联系方式:0757-81235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小姐、胥小姐
电 话:0757-81235716
发布人: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5月 20 日
附件: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中标公告.pdf
发售稿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pdf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
- 1 -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项目需求.....................................................................................................................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2
第四章合同范本...................................................................................................................41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6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项目概况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5,000.00 元
采购需求: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 其他服务
饭堂食材配送供
应服务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65,000.00 3,46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4 -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5.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 1 )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 31 号天安中心 3 座 1907 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具体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05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六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 年 05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1 年 05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
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网上登记
- 5 -
1.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
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登记。
(二)购买招标文件
已完成网上登记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 应 商 需 提 供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 交 易 平 台
(http://jy.ggzy.foshan.gov.cn/)中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加盖公章)
5.报名费付款转账凭证。
购买方式(二选一):
1.现场购买:投标人携带上述纸质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 31 号
天安中心 3座 1907 室购买(办公时间: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购买:投标人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scgw2020@163.com【邮件主题格式: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购买采购文件资料】。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4450760104001260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翠园支行
款项来源: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报名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
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2、注意事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
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 https://gdgpo.czt.gd.gov.cn/ ) 进 行 注 册 登 记 。 具 体 注 册 方 法 请 各 供 应 商 参 见
- 6 -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 供应商操作手册注: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
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3、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
关法定媒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唐东二街 21 号
电话:0757-82783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 31 号天安中心 3 座 1907 室
联系方式:0757-81235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小姐、胥小姐
电 话:0757-81235716
发布人: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04 月 23 日
- 7 -
第二章 项目需求
- 8 -
注:
1、带有▲的技术指标或要求为相对重要指标和要求,各投标人应尽可能满足和优于,评审时
将重点考虑各投标人的满足情况。
2、带有“★”的技术指标或要求为不可负偏离项,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任何一项要求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
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投标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技术要求
技术需求明细
- 9 -
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
采购人为了规范全局各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规范食堂服务水平,加
强食堂的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1 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食材配送服务工作。
2.项目内容
2.1 中标人负责供应佛山市禅城区我单位饭堂早、午、晚餐用膳所需农产品、副产品、副食品、
粮油等食材。
2.2 农副产品包括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
经济作物、禽畜产品、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
2.3 副食品是指一般是经过精加工的食品,包括罐头、饮料(非酒精类饮料)、饼干、小食品、
果品等。
2.4 粮油包括原粮分为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梁、谷子、
大麦、荞麦、大豆、小豆、绿豆、蚕豆、芸豆、甘薯等等。
2.4.1. 成品粮包括: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
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2.4.2.油脂包括: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麻籽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橄
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2.4.3. 粮油制品包括: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
米粉、饼干、烧饼、面筋、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花生酱等。
2.5 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检测中心提供的农
药检测证明,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2.6 具体内容:
类别 种类名称
蔬菜类
生菜、上海青、小白菜、苦麦菜、包心菜、水通芥菜、芥菜、奶白菜、韭菜、西洋菜、枸杞
叶、绍菜、潺菜、番薯叶、香花菜、大白菜、春菜、菜心、油麦菜、苋菜、韭菜花、葱、姜、
沙姜、蒜头、蒜苗、蒜心、菜花、圆椒、尖椒、兰豆、四季豆、豆角、西芹、香芹、韭黄、
芫茜(香菜)、通菜、菠菜、紫苏叶、莴笋、皇帝菜、豆芽、洋葱、蒜头、胶笋、芦笋、牛
蒡、京葱、雪里红、菜花、西兰花等
瓜果类
(蔬果产品)
青瓜 、白瓜、丝瓜、节瓜、冬瓜、南瓜、葫芦瓜、水瓜、佛手瓜、木瓜、苦瓜、茄瓜、黄
瓜、云南小瓜、西红市、土豆、黄豆、青豆、板粟、玉米、花生、毛豆、鲜百合、沙葛、马
蹄、红薯、芋头、粉葛、莲藕、维山、鲜莲子等
瓜果类
(水果产品)
香蕉、粉蕉、大蕉、橙、苹果、雪梨、石榴、番石榴、龙眼、香瓜、柿子、红枣、青枣、香
梨、圣女果、西瓜、哈蜜瓜、贡柑、沙糖桔、柚子、提子、荔枝、椰子等
- 10 -
类别 种类名称
肉类
(含蛋类)
生猪(肉、骨)、生牛(肉、骨)、羊(肉、骨)、驴(肉、骨)、光禽鸡肉、光禽鹅肉、
光禽鸭肉、光禽乳鸽等
鸡蛋、鸭蛋、鹅蛋、皮蛋、咸蛋、鹌鹑蛋等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骨草、五指毛桃、干腐皮、干金针菜、
干沙姜、干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类干货、当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
水草、菊花、海带、面筋、腐竹、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干
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党参、萝卜干、笋干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子、花生、扁豆、绿豆、南北杏、红腰
豆等
水产类
(淡水产品)
鲩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盲曹鱼、禾顺鱼、桂花鱼、泥鳅鱼、福寿
鱼、沙苋等
水产类
(咸水产品)
泥猛鱼、黄花鱼、白仓鱼、金仓鱼、笋壳鱼、跳跳鱼、红三鱼、海鲫鱼、乌头鱼、鱿鱼、墨
鱼、多宝鱼、带鱼、沙丁鱼、海鲈、秋多鱼、扇贝、生蚝、蚌、螺、苋、白贝、花甲、带子、
圣子、虾、蟹等
食用菌类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袖珍菇、鲜冬菇、鲜木耳等
腌制类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卜干、冬菜、五柳菜、腌青瓜等
豆制品类 豆腐、白豆干、凉皮、烟干、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华晨豆卜、千张皮、香干、面筋等
米面制品类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粉、面条(非干面类)、粉条、糯米
盏、饺子、云吞、汤圆 .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腊味类 腊肉、腊肠
熟食类 烧肉、烧排骨、叉烧、烧鸭、烧鹅、白切鸡、卤水肉等
乳制品类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
乳脂肪类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乳冰淇淋类、干酪素、乳糖、
奶片等
食品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等
非酒精饮料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原粮产品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玉米粉、高粱、谷子、大麦、荞麦、
大豆、小豆、蚕豆、芸豆、甘薯等
成品粮
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 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棕榈
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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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种类名称
油脂
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
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粮油制品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米粉、粉丝、西米、花
生米、烧饼、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粘米粉、生粉、花生酱、奶粉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榄槛菜、鸡粉、番茄酱、炼奶、南乳、枧水、
泰汁、急汁等
2.7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供应上述列表品种但不限于以上种类内容。
3. 各类食材验收标准
3.1 蔬菜、瓜果类(含水果类)验收标准
3.1.1. 新鲜度
3.1.1.1. 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焉、皱皮。
3.1.1.2. 色泽:正常、无变色。
3.1.1.3. 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3.1.2.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3.1.3.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3.1.4.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3.1.5. 成熟度:适中、无腐烂。
3.1.6. ★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每次交货时随车提供农药检测证明)
3.1.7.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
不成熟现象。
3.1.8.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3.1.9.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3.1.10.水果类: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变烂现象。
3.1.11.供菜重量须按采购人需求实际数量供货。
3.2 水产类的品质要求
3.2.1.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里鲜红,鳍尾完整,确
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2.2. 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3.2.3. 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3.2.4.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
条完好。
3.2.5. 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出县境动物产品
- 12 -
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3.3 肉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3.3.1. 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
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3.2. 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
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3.3.3. 对所有肉类、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
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2 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
洁白无霉点。
3 牛肉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干或湿润不粘手,
切面湿润,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固有的气味,无臭味,无异味。
4 鸡肉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1kg—1.25kg,鸡肉的眼球
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
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5 鸭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5KG,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
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
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6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
7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
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9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
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0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
败味或其它异味。
11 鹅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2KG,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
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
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3.3.4. 肉类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
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3.3.5.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3.3.6.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 13 -
3.3.7.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3.3.8.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澄清透明
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3.3.9. 供货肉重量须按采购人的需求实际数量供货。
3.4 副食品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3.4.1.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
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4.2.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
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4.3.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非精酒类饮料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奶制品类饮料
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60 日,其他非精酒类饮料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120 日。
3.5 粮油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3.5.1. 大米
3.5.1.1. 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二等品要求
2 不完善粒% ≤6.0
3 最大限度 总量% ≤0.40
4 杂质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粒粒/kg ≤70
7 稻谷粒 粒/kg ≤16
8 碎米总量% ≤35.0
9 小碎米% ≤2.5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3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4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10
15 汞(以 Hg 计)mg/kg ≤0.02
16 色泽 气味 口味 正常
17 标签检验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
第九款要求
- 14 -
3.5.1.2.大米质量标准:
3.5.1.2.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
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
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3.5.1.2.2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
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5.1.3.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3.5.1.4.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3.5.1.4.1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1.4.2.《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3.5.1.4.3.《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3.5.2.食用油
3.5.2.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
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
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5.2.2.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2.3.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5.2.4.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5.2.5.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3.5.2.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 其他类食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6.1. 腊制品类:色泽鲜明,肌肉呈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身干燥结实,有固有气味。
没有添加人工色素以及化学物质。
3.6.2. 其它(面)粉类: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
3.6.3. 熟食类:肉色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通透色,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4. 质量及包装要求
4.1 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
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除奶制品类外,其剩余有效期
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4.2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
齐、已拆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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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
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4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投标文件中
列出相关品目。
4.5 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
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4.6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
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4.6.1.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
应食品货款 2 倍的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4.6.2. 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
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数医药费。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
同,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4.6.3. 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采购人
有权解除合同。
4.6.4. 所供应货品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
5. 货物配送卸货要求
5.1 中标人分别于每个工作日早上 7:00 前(其它时间采购人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采购
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把所需食材送达饭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
应在当天上午的 7:30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2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
5.3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
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
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
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4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
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5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6 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
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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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6.1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
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6.2 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6.3 对食品检查如下:
6.3.1. 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
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
限的食品。
6.3.2. 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
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6.3.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
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7. 服务要求
7.1 所有鲜活水产品类必须在采购人检验鲜活合格后,在采购人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加工。
7.2 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
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
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
中标人赔偿,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中标人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3 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4 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 2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
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7.5 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
责。
7.6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
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7.7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
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
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 3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
结算款内扣除。
7.8 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
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
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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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资格。
7.9 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
用由中标人负责。
7.10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
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时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7.11 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饭堂活动
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7.12 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7.13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
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7.14 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负责。
8. 考核标准
8.1 采购人每季度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一次考核扣分达到 20 分或以上,采购人约谈供应
商进行改正,供应商需书面提交改进措施给采购人确认;两次考核扣分达到 20 分或以上,采购人
有权利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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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考核表
食材配送服务考核表
考核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序号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供货价格
一个考核周期内,按照合同
折扣率供货得 20 分,供货价
格超过供货基准价 10%的扣 5
分/次,超过 15%的扣 15 分/
次,超过 20%的扣 20 分/次,
扣完为止。
20
2 检验合格证明
一个考核周期内,按照合同
约定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
得 20 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
检验合格证明的扣 5 分/次,
扣完为止。
20
3 食材质量
一个考核周期内,按照合同
约定的验收标准供货的得 20
分,不符合食材验收标准中
任一条的扣 5 分/次,扣完为
止。
20
4 短斤缺两情况
一个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
短斤缺两情况的得 20 分,出
现短斤缺两情况的扣 10 分/
次,扣完为止。
20
5 供货时间
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天 7 点
前送到的得 20 分,在 7 点至
7点 30 前送到的扣 5 分/次,
在 7点 30 后送到的扣 10 分/
次,扣完为止。
20
总分合计 100
其他意见及说明:
采购人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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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3.1★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3,465,000.00 元。
2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
2、投标人须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投标折扣率 b%【注:b 值精确
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如 98.00%、96.66%)范
围为:0<b≤100】。货物金额=供货单价×供货数量×b%。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4、中标人须保证在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供应时所报的折扣率不变。
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
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
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
6、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全部工作人员建立劳动
关系;中标人与工作人员发生的劳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服务
的全部工作人员的薪金不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3 服务地点
禅城区内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7 处地点:
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 21 号、体育路 14 号、澜石二马路雅兰新村东
八巷一号、塱沙路 163 号、普君西路 7-11号、同福西二街 2 号之二、
南庄镇龙津东路 101 号。
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合同支付上限以采购预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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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6 付款要求
1. 中标人需在每月10号前配合采购人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货清
单,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
经双方核实无误后进行结算支付。
2. 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
服务费给中标人。
3.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
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
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
续后即视为采购人是按期支付。
7 验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
标准、环保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3.2.其他商务要求:
1. 供货价格标准
1.1 在合同期限内,每月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核定货物的供货价。
1.2 供货价格标准的确定方式:
1.2.1. 根据采购清单列的内容,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
零售价格表》(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中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
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最新发布价格中无采购人所需的相
同等级品种,则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市场、山紫市场和普君市场进行抽样统计(大宗货物按市场批
发价加税收统计,零星货物按市场零售价统计),核定相同等级品种、食用率的市场平均价格(基准
价=市场平均价=3 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以此(大宗货物中标供应商当期报价不得高于抽样统计
价的 10%)确定当期基准价。
1.3 每月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到佛山市禅城区同济市场、山紫市场和普君市场对各种农副产
品询价并以购买价为准。
1.4 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
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2.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要求
- 21 -
1.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扶贫工作规定,中标人实施供货时,应按不低于供货总额的 20%的比例,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内容由按上级
相关部门的要求安排实施采购,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定期统计,对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价格
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
2. ★采购人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
制约。
- 22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23 -
说明
1.项目性质
1.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人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
购人特指“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采购人或用户(采购人)或买方。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唐东二街 21 号
电 话:0757-82783706
联系人:邓先生
3.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 31 号天安中心 3 座 1907 室
电话:0757-81235716
传真:0757-81235716
联系人:宋小姐、胥小姐
4.合格的投标人
4.1 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
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必须遵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
关法规。
4.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
标。
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合格的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新的货物等。招标文件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如本次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已说明,
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招标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
采购节能清单中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具体品目以“★”标注),必须在财政部颁布
的最新节能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规定,节能清单中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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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投标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
准(如有)的强制性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
要求。
5.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范本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
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答
疑)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澄清(答疑)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或发邮件回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传真电话:0757-81235716、
邮箱:scgw2020@163.com)。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
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并视为已放弃对该澄清(含
答疑)收悉的质疑权。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并在
原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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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
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
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或发邮件回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传真电话:
0757-81235716、邮箱:scgw2020@163.com)。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
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并视为已
放弃对修改内容收悉的质疑权。
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一部分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2.1 投标函;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2.5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2.6 保证金凭证(适用银行转账)
2.7 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材料。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3.1 投标一览表;
3.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3 商务条款响应表;
3.4 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
3.5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6 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3.7 技术条款响应表;
3.8 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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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10 公示信息承诺函。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分
项报价表”等附件,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服务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
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4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
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
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
作废标处理。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60,001.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
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27 -
16.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采用银行转账提交,须一次性从投标人存款账户转入,投
投标保证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因名称变更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登记变更
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账号提供:
单位名称: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4405016688360000076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季华支行
款项来源:440604-2021-01372 采购项目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4 凡没有按照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无质疑或投诉,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 31.1 条规定
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回。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人上缴同级国库: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2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的;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2 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4)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有影响采购公正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 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
6) 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的;
7) 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 90 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特
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
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28 -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见附件格式。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中指定需签名及盖章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签名之处必
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
的正本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或每页加盖公章,
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
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
19.2 密封袋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六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
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2) 注明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和“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 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4 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 19.2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
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 投标人投标时还需同时递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形式采用 U 盘,递交后不退还。
20.投标截止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 19.2 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
止日期和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
截止期。
20.3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 29 -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 20 条规定的投标截
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
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被没收。
23.评标委员会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和评审专家 4 人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
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全过程,
否则视为接受开标结果
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24.2 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
密封结果,投标人代表须签署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
24.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
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原封
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4. 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
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
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
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 30 -
26.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4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
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
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7 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
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
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
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5) 无投标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的(如果有要求);
6)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单价或总价的;
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条款(含标注★号条款)产生偏离的;
10)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作出响应的;
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2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 31 -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10 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3)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4)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终止或取消。
符合第 1-3 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
相关投标人。
27.评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价格三个部分,评比因素见下表:
综合评议指标表
2.1 权重分配
评审内容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值 100 分 50 分 40 分 10 分
2)综合评议指标表
评比项目 评议指标 评审标准
权重
(%)
- 32 -
评比项目 评议指标 评审标准
权重
(%)
技术
(50 分)
项目实施方
案
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的生产、采购、不
合格货物退换)方案进行评价:
优:方案非常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非常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
良:方案较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较能项目
需求,得 7 分;
中:方案相对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得 3分;
差:方案不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项
目需求,得 0分。
10
项目人员配
置方案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
1、具有有效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2 分;具
有有效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2、具有有效的食品检验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2分。
注:同一人不同证件分值不可以累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
人员的健康证,以及投标截止日近 6 个月的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
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6
承担本项目
的业务能力
和优势
根据各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和优势的进行评价:
优: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强、优势明显的,得 4分;
良: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一般,没有明显优势的,得 2 分。
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力较差,没有明显优势的,得 1 分。
【无提供的得 0 分。】
4
食品安全质
量保证措施
对本项目货物在包装、储存、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方
案进行评价:
优:方案非常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非常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
良:方案较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较能项目
需求,得 7 分;
中:方案相对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得 4分;
差:方案不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项
目需求,得 0分。
10
管理配置方
案
对本项目的管理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车辆、人员、仓储及
验收)进行评价:
优:方案非常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非常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
良:方案较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较能项目
需求,得 7 分;
中:方案相对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得 3分;
差:方案不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项
目需求,得 0分。
10
- 33 -
评比项目 评议指标 评审标准
权重
(%)
应急措施
对本项目应急措施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进行评价:
优:方案非常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非常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
良:方案较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较能项目
需求,得 7 分;
中:方案相对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得 3分;
差:方案不具体,重点非常明确,针对性、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项
目需求,得 0分。
10
商务
(40 分)
投标人企业
实力
投标人自有检测仪器:
投标人具有微生物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
细菌检测仪、大米外观检测仪、食品综合分析仪肉类综合检测仪、
多功能水质检测仪、肉类安全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食品重
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培养箱、显微镜、
二氧化硫检测仪、大肠杆菌检测仪、ATP 荧光检测仪、快速水分测
定仪、亚硝酸盐检测仪、黄曲霉毒素检测仪中的任何一种设备,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4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4
企业认证
投标人具有:
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有效的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6、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8、有效的供应链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http://cx.cnca.cn/)中查询其证书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8
货物存储能
力
冷库设备仓储仓库总容积(自有或者租赁,可以累计):冷库需配
置在加工场内才可计算得分:
1、冷库总容积≥1400 立方米的,得 4 分;
2、1400 立方米>冷库总容积>1000 立方米,得 2分;
3、1000 立方米>冷库总容积>600 立方米,得 1 分;
4、冷库总容积<600 立方米,得 0.5 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冷库的施工协议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冷库容积以提
供第三方场地面积的测绘报告及冷库平面图为准。
4
- 34 -
评比项目 评议指标 评审标准
权重
(%)
配送能力运
输能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物流运输队伍、专业配送车辆数量情况:
(1)配送车辆(非冷藏车)每提供 1 台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2)配备冷藏车、冷链车 1 台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自有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的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复印件、车
辆照片,(如是租赁车辆还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或协议扫描
件,行驶证所有人和发票显示的购货单位(人)名称必须与出租方
名称一致);冷藏车/冷链车还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车辆校准证书
及校准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5
蔬菜、养殖基
地实力
根据投标人的独立自有或合作的蔬菜、养殖基地面积总和 A:
1、A≥1000 亩,得 4 分;
2、800 亩≤A<1000 亩,得 2 分;
3、500 亩≤A<800 亩,得 1 分;
4、A<500 亩,得 0.5 分;
备注:
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能体现
面积的同时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
2)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公司
名义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以企业登记资料为准,
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
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合作期须涵盖本项目的服务
期),不能体现面积的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4
同类项目业
绩
对投标人的业绩评价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以投标
人名义承接过的食材配送项目情况:
1、每提供 1 项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7 分;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注:须提供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食品安全保
障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进行评比: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6000 万,得 3分;
6000 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4000 万,得 2 分;
4000 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2000 万,得 1 分;
1000 万>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得 0分。
注:须提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保险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3
配送场所
根据投标人拥有配送场所(自有或租赁)面积(可以累积):
配送场所面积≥6000 ㎡的,得 5分;
3000 ㎡≤配送场所面积<6000 ㎡的,得 3 分;
配送场所面积<3000 ㎡的,得 1分。
(提供配送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投标人名义或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名义签署)的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面积)
5
- 35 -
评比项目 评议指标 评审标准
权重
(%)
价格
(1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审价格=折扣率×采购预算(3,465,000.00 元)
评标基准价 = 评审价格的最低价 = 满分(10)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 ×10
10
合计 100
- 36 -
(5)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进行扶持(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
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格=核实价(经初审进
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5.2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
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
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格=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
投标价)×(1-C2)(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5.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5.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格
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计算汇总
①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并进
行独立打分。商务得分=各评委商务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进
行独立打分。技术得分=各评委技术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③综合评标得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
的平均值再加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
计算公式: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评
委人数+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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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
(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
选人。
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
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8.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8.4 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9.评标结果公示
29.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s://gdgpo.czt.gd.gov.cn/ )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http://ggzy.foshan.gov.cn/ )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禅 城 分 中 心
(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公示评标结果。
授予合同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 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
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应将起草的合同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与招标文件是否有实质
性背离并加具核对意见(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起草合同)。
32.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5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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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中标服务费
33.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
标服务费。
33.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计算基数: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0%
100~500 万元 1.10% 0.80% 0.70%
银行开户名: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翠园支行
帐号:44507601040012604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
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
35.1 投标人在本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采购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①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中标后放弃中标的;
③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采
购人取消中标资格的;
④合同授予后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或因其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
36、质疑与处理
36.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述。提出质疑者必须同
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质疑或投诉必
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对捏造事
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2 采购人或落标人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
询,其投标文件内容须公开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6.3 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以下述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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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
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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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
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4 质疑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 31 号天安中心 3 座 1907 室
质疑受理联系人:宋小姐、胥小姐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7-81235716(工作/接收时间:8:30-17:3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7-81235716
36.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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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范本
(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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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模板,合同内容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
要求及投标文件实际响应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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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乙方(中标人):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 31 号天安中心 3 座 1907 室
联系人:胥小姐、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235716
一、总则
1、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的
要求及本项目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3、在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可以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做出适当调整。
4、除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特殊情况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招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产品供货要求)
2.1 乙方负责供应佛山市禅城区我单位饭堂早、午、晚餐用膳所需农产品、副产品、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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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等食材。
2.2 农副产品包括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
经济作物、禽畜产品、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
2.3 副食品是指一般是经过精加工的食品,包括罐头、饮料(非酒精类饮料)、饼干、小食品、
果品等。
2.4 粮油包括原粮分为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梁、谷子、
大麦、荞麦、大豆、小豆、绿豆、蚕豆、芸豆、甘薯等等。
2.4.1. 成品粮包括: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
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2.4.2.油脂包括: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麻籽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橄
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2.4.3. 粮油制品包括: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
米粉、饼干、烧饼、面筋、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花生酱等。
2.5 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检测中心提供的农
药检测证明,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2.6 具体内容:
类别 种类名称
蔬菜类
生菜、上海青、小白菜、苦麦菜、包心菜、水通芥菜、芥菜、奶白菜、韭菜、西洋菜、枸杞
叶、绍菜、潺菜、番薯叶、香花菜、大白菜、春菜、菜心、油麦菜、苋菜、韭菜花、葱、姜、
沙姜、蒜头、蒜苗、蒜心、菜花、圆椒、尖椒、兰豆、四季豆、豆角、西芹、香芹、韭黄、
芫茜(香菜)、通菜、菠菜、紫苏叶、莴笋、皇帝菜、豆芽、洋葱、蒜头、胶笋、芦笋、牛
蒡、京葱、雪里红、菜花、西兰花等
瓜果类
(蔬果产品)
青瓜 、白瓜、丝瓜、节瓜、冬瓜、南瓜、葫芦瓜、水瓜、佛手瓜、木瓜、苦瓜、茄瓜、黄
瓜、云南小瓜、西红市、土豆、黄豆、青豆、板粟、玉米、花生、毛豆、鲜百合、沙葛、马
蹄、红薯、芋头、粉葛、莲藕、维山、鲜莲子等
瓜果类
(水果产品)
香蕉、粉蕉、大蕉、橙、苹果、雪梨、石榴、番石榴、龙眼、香瓜、柿子、红枣、青枣、香
梨、圣女果、西瓜、哈蜜瓜、贡柑、沙糖桔、柚子、提子、荔枝、椰子等
肉类
(含蛋类)
生猪(肉、骨)、生牛(肉、骨)、羊(肉、骨)、驴(肉、骨)、光禽鸡肉、光禽鹅肉、
光禽鸭肉、光禽乳鸽等
鸡蛋、鸭蛋、鹅蛋、皮蛋、咸蛋、鹌鹑蛋等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骨草、五指毛桃、干腐皮、干金针菜、
干沙姜、干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类干货、当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
水草、菊花、海带、面筋、腐竹、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干
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党参、萝卜干、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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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种类名称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子、花生、扁豆、绿豆、南北杏、红腰
豆等
水产类
(淡水产品)
鲩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盲曹鱼、禾顺鱼、桂花鱼、泥鳅鱼、福寿
鱼、沙苋等
水产类
(咸水产品)
泥猛鱼、黄花鱼、白仓鱼、金仓鱼、笋壳鱼、跳跳鱼、红三鱼、海鲫鱼、乌头鱼、鱿鱼、墨
鱼、多宝鱼、带鱼、沙丁鱼、海鲈、秋多鱼、扇贝、生蚝、蚌、螺、苋、白贝、花甲、带子、
圣子、虾、蟹等
食用菌类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袖珍菇、鲜冬菇、鲜木耳等
腌制类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卜干、冬菜、五柳菜、腌青瓜等
豆制品类 豆腐、白豆干、凉皮、烟干、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华晨豆卜、千张皮、香干、面筋等
米面制品类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粉、面条(非干面类)、粉条、糯米
盏、饺子、云吞、汤圆 .生切面、包子、面包、汤圆等
腊味类 腊肉、腊肠
熟食类 烧肉、烧排骨、叉烧、烧鸭、烧鹅、白切鸡、卤水肉等
乳制品类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
乳脂肪类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乳冰淇淋类、干酪素、乳糖、
奶片等
食品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等
非酒精饮料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原粮产品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玉米粉、高粱、谷子、大麦、荞麦、
大豆、小豆、蚕豆、芸豆、甘薯等
成品粮
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 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棕榈
籽等
油脂
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
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粮油制品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米粉、粉丝、西米、花
生米、烧饼、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粘米粉、生粉、花生酱、奶粉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榄槛菜、鸡粉、番茄酱、炼奶、南乳、枧水、
泰汁、急汁等
2.7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供应上述列表品种但不限于以上种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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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类食材验收标准
3.1 蔬菜、瓜果类(含水果类)验收标准
3.1.1. 新鲜度
3.1.1.1. 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焉、皱皮。
3.1.1.2. 色泽:正常、无变色。
3.1.1.3. 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3.1.2.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3.1.3.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3.1.4.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3.1.5. 成熟度:适中、无腐烂。
3.1.6. ★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每次交货时随车提供农药检测证明)
3.1.7.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
不成熟现象。
3.1.8.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3.1.9.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3.1.10.水果类: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变烂现象。
3.1.11.供菜重量须按甲方需求实际数量供货。
3.2 水产类的品质要求
3.2.1.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里鲜红,鳍尾完整,确
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2.2. 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3.2.3. 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3.2.4.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
条完好。
3.2.5. 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出县境动物产品
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3.3 肉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3.3.1. 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
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3.2. 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
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QS
标志。
3.3.3. 对所有肉类、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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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
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2 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
洁白无霉点。
3 牛肉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干或湿润不粘手,
切面湿润,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固有的气味,无臭味,无异味。
4 鸡肉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1kg—1.25kg,鸡肉的眼球
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
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5 鸭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5KG,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
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
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6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
7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
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9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
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0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
败味或其它异味。
11 鹅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2KG,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
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
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3.3.4. 肉类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
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3.3.5.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3.3.6.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3.3.7.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3.3.8.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澄清透明
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3.3.9. 供货肉重量须按甲方的需求实际数量供货。
3.4 副食品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3.4.1.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
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4.2.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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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4.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非精酒类饮料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奶制品类饮料生
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60 日,其他非精酒类饮料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120 日。
3.5 粮油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3.5.1. 大米
3.5.1.1. 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二等品要求
2 不完善粒% ≤6.0
3 最大限度 总量% ≤0.40
4 杂质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粒粒/kg ≤70
7 稻谷粒 粒/kg ≤16
8 碎米总量% ≤35.0
9 小碎米% ≤2.5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3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mg/kg ≤0.05
14 黄曲霉毒素 B1 μg/kg ≤10
15 汞(以 Hg 计)mg/kg ≤0.02
16 色泽 气味 口味 正常
17 标签检验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
第九款要求
3.5.1.2.大米质量标准:
3.5.1.2.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
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
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3.5.1.2.2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
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5.1.3.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3.5.1.4.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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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4.1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1.4.2.《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3.5.1.4.3.《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3.5.2.食用油
3.5.2.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
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
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5.2.2.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2.3.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5.2.4.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5.2.5.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3.5.2.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6 其他类食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6.1. 腊制品类:色泽鲜明,肌肉呈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身干燥结实,有固有气味。
没有添加人工色素以及化学物质。
3.6.2. 其它(面)粉类: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
3.6.3. 熟食类:肉色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通透色,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4. 质量及包装要求
4.1 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
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除奶制品类外,其剩余有效期不
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4.2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商品。
4.3 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投标文件中列
出相关品目。
4.5 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
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4.6 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
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 50 -
4.6.1. 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
食品货款 2倍的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4.6.2. 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
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需负担全数医药费。甲方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取消乙方供货合同,追究相应
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4.6.3. 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4.6.4. 所供应货品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
5. 货物配送卸货要求
5.1 乙方分别于每个工作日早上 7:00 前(其它时间甲方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应在甲方指定
时间内完成供货)把所需食材送达饭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应在当
天上午的 7:30 前完成补充或更换所需品。
5.2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
5.3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
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
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
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4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
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5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6 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
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6. 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6.1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
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6.2 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6.3 对食品检查如下:
6.3.1. 乙方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
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
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
- 51 -
的食品。
6.3.2. 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
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6.3.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
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7. 服务要求
7.1 所有鲜活水产品类必须在甲方检验鲜活合格后,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加工。
7.2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
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
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 3 次上
述情况的,并处以乙方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3 乙方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4 每次送货,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 2 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
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7.5 在甲方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7.6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7.7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
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8 甲方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
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
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
7.9 乙方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负责。
7.10 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
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时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7.11 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饭堂活动必须
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7.12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法律责任。
7.1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
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 52 -
7.14 如物品非因甲方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 考核标准
8.1 甲方每季度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一次考核扣分达到 20 分或以上,甲方约谈供应商进行
改正,供应商需书面提交改进措施给甲方确认;两次考核扣分达到 20 分或以上,甲方有权利终止
合同。
8.2 详见“附件”《食材配送服务考核表》。
三、配送地点:禅城区内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7处地点: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合同支付上限以采购预算为准。
2、乙方需在每月 10 号前配合甲方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货清单,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
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经双方核实无误后进行结算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给乙方。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
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
为甲方是按期支付。
六、供货价格要求
1、在合同期限内,每月由甲方向乙方核定货物的供货价。
2、供货价格标准的确定方式:
2.1.根据采购清单列的内容,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
表》(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中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佛
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最新发布价格中无甲方所需的相同
等级品种,则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市场、山紫市场和普君市场进行抽样统计(大宗货物按市场
批发价加税收统计,零星货物按市场零售价统计),核定相同等级品种、食用率的市场平均价
格(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 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以此(大宗货物中标供应商当期报价不得
高于抽样统计价的 10%)确定当期基准价。
3、每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到佛山市禅城区同济市场、山紫市场和普君市场对各种农副产品询价并
以购买价为准。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
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5、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要求
1.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扶贫工作规定,中标人实施供货时,应按不低于供货总额的 20%的比例,
- 53 -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内容由按上级
相关部门的要求安排实施采购,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定期统计,对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价格
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
2. ★采购人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
制约。
七、验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 3‰的
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
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甲
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金额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
4、本合同项下产品交付后,在该产品的合理使用期内,乙方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国家
相关部门宣布明令淘汰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产品,并须于 3 个工作日内排除该
产品安全隐患,若该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或排除后该产品将丧失应有服务功能的,乙方应免费重
新提供新的安全产品给甲方使用,以之代替;若乙方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导致甲方或使用人发
生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负责。
5、乙方需承担由于货物的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处理。
九、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对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在发现后 5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
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 54 -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
司】。
- 55 -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年月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采购代理机构:
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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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 57 -
第一部分自查表
- 58 -
1.1 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审
查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
函)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
可: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有
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
营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
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信用要求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59 -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有效期为开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缴纳凭证) 60,001.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参数的技术要求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
文件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
文件第()页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 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
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
- 60 -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自评分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此表对应第三章的“综合评议指标表”的评审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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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 62 -
2.1 投标函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货物及服务的投
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一份及副本伍份:
第一部分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2.1 投标函;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2.5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2.6 保证金凭证(适用银行转账)
2.7 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材料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3.1 投标一览表;
3.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3 商务条款响应表;
3.4 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
3.5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6 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3.7 技术条款响应表;
3.8 项目方案;
3.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10 公示信息承诺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额合计为 元 ,(注明币种,并用
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 63 -
3、 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4、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
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投标人代表签字
电话投标人名称
传真公章
电子邮件日期
- 64 -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为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签署投标文件、进
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
内容一致。
2.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单独提交。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65 -
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组织的饭堂食材配送供
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4.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单独提交。
加盖公章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
- 66 -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440604-2021-01372)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
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
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文件。
3.其它能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资格文件复印件请附后(营业执照)。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签字:
地址:签字人姓名、职务
传真
邮编:电话:
单位盖章:
- 67 -
附 2.4.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等证明文件
1.此项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副本);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如企业名称已变更,应再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 68 -
附 2.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①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是新成立
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 69 -
附 2.4.3 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的投标,郑重承诺
如下:
1.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我单位是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的投标人。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年月日
- 70 -
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等作为证
明材料。
名称 数量 具体情况 证明材料页码
一、设备情况
1 办公场地
2 办公电脑
3 办公电话
4 打印机
5 复机机
6 车辆
7 …….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 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2 中级职称人员
3 其他人员
4 ……
5
三、其他投标人认为说明的内容
1
2
- 71 -
附 2.4.4 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的投标,郑重承诺
如下:
我公司(单位)自成立至今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
行为。
特此承诺。
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税或国税)。
(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
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 2020 年至今任 3 个月或任 1 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年月日
- 72 -
附 2.4.5 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守法经营声明书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以下违法记录:
1)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机关做出的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因违法经营受到各级司法机关做出的刑事处罚。
3)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处罚期内。
4)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公章)
说明:
1、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
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较大数额罚款是指是
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 万元以上罚款。
- 73 -
附 2.4.6 关于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74 -
2.5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名单中,同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具体详见后附网页打印)。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网上信用记录须打印放投标文件中,招标方将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
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再一查实,
如有出入,以代理机构查验为准。
- 75 -
2.6 保证金凭证(适用银行转账)
(粘贴保证金凭证电子扫描件,如果此页空间不足可以后附粘贴;为确保准确退还保证金请尽量保
证保证金凭证上的银行名称和账号信息清晰)
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准确地填写本声明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电子扫描件。
2、本保证金凭证原件另需单独密封于投标一览表内提交。
- 76 -
2.7 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材料
- 77 -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 78 -
3.1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投标报价
(折扣率)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
采购
1
小写
大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
- 79 -
3.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非中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无需提供本页内容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本项说明及要求: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 本项内容为必须提供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此项资料。
3.请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中对中小企
业的认定,确定是否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标准。
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 80 -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该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
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81 -
3.3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一、★基本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是否偏离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3,465,000.00 元。
2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
2、投标人须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投标折扣率 b%【注:b 值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如 98.00%、96.66%)
范围为:0<b≤100】。货物金额=供货单价×供货数量×b%。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人须保证在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供应时所报的折扣率不
变。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
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
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
6、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全部工作人员建立
劳动关系;中标人与工作人员发生的劳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提
供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的薪金不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3 服务地点
禅城区内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7 处地点:
江湾一路弼塘东二街 21 号、体育路 14 号、澜石二马路雅兰新村
东八巷一号、塱沙路 163 号、普君西路 7-11 号、同福西二街 2
号之二、南庄镇龙津东路 101 号。
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合同支付上限以采购预算为准。
6 付款要求
5. 中标人需在每月 10 号前配合采购人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
货清单,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
- 82 -
行统计,经双方核实无误后进行结算支付。
6. 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
个月服务费给中标人。
7.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8.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
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
(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是按期支付。
7 验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
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
采购人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
和本项目制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偏离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非“★”项、非“▲”项)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人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公开
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该栏未
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情
- 83 -
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 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详细
内容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4 -
3.4 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
序
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 请投标人按照评分企业实力、企业认证等内容的要求选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2.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
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
- 85 -
3.5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注:
1、按《综合评议指标表》同类项目业绩所要求的资料提供。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证明材料页码 备注
1
┆
2
┆
3
┆
- 86 -
3.6 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1、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评分“货物存储能力、配送能力运输能力、蔬菜、养殖基地实力、
食品安全保障、配送场所等 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87 -
3.7 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
号
条款名称 主要技术条款
是否偏
离
1
★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每次交货时随车提
供农药检测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通用技术条款(三) 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技术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3 通用技术条款(四) 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要求(如有)
4 通用技术条款(五)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部分
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5 其他技术条款实质性响应:不存在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括:非“★”
项、非“▲”项),如有偏离应逐一描述,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开
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
1.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该栏未填
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情况。
2.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详细内
容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8 -
3.8 项目方案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1、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分评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置方案、承担本项目的业务能
力和优势、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管理配置方案、应急措施等 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2、其他投标人认为说明的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9 -
3.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公司简介;(包含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证书等)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学历或资格证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经验要求提供工作简历。
3) 年 月- 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荣誉证书一览表:
序号 证书名称 获证时间 备注
1
2
3
……
(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说明的内容。
......................
注: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90 -
3.10 公示信息承诺函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440604-2021-01372)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
承诺投标文件以及公示内容真实并保证如获中标,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应公示的内容在
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投标文件应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
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
以上信息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
如以上资料不同意公示,请阐述原因:
2.投标文件不属于应公示的信息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项目实
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以上内容经公示或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
须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 91 -
4.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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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
2、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投 标 文 件
正本 壹 份
副本 伍 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在 2021 年 月 日 :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六室(地址:佛山
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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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一览表信封封面:
致:广东汕川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40604-2021-01372
投标人名称:
在 2021 年 月 日 :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六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注:1、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2、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必须单独封装,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项目性质
1.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
4.合格的投标人
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服务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
13.4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
15.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6.投标保证金
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人上缴同级国库:
17.投标有效期
17.1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特殊情况下,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中指定需签名及盖章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
19.2密封袋上均应:
19.3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4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
20.投标截止期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20.3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
23.评标委员会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
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全过程,否则视为接受开
24.2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密封结果,投标
24.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
24. 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
24.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投
26.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
26.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
26.5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26.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
26.7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26.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6.10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符合第1-3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27.评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
28.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8.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
28.4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9.评标结果公示
授予合同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中标服务费
33.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3.2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5.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
36、质疑与处理
36.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
36.2 采购人或落标人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
36.3 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以下述格式提交:
第四章合同范本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自查表
1.1资格性自查自评表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4关于资格声明函
附2.4.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附2.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①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是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附2.4.3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附2.4.4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附2.4.5关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守法经营声明书
附2.4.6关于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5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2.6保证金凭证(适用银行转账)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3.1投标一览表
3.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3.3商务条款响应表
3.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
3.5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6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3.7技术条款响应表
3.8项目方案
3.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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