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5-20]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某单位的委托,就其“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2021-JWJXYC-F1002
项目概况: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项目内容 | 相关 要求 | 服务 期限 | 服务 对象 | 配送 方式 | 最高限价 |
1 | 副食品采购配送等 | 冷鲜肉、调味品、豆制品、冷鲜禽类、冷冻食品、蔬菜、鲜活农产品(含鱼虾水产品)、蛋、牛奶、饮料、干货等全部物资按要求采购、粗加工、供货、配送及退换等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宜春某 单位 | 按需 配送 | 约300万元(以最终验收入库金额为准) |
说明 | 此最高限价仅作为报价参考,中标后按照使用单位实际配送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 2.配送区域:宜春市城区。 |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项目内容 | 相关 要求 | 服务 期限 | 服务 对象 | 配送 方式 | 最高限价 |
1 | 副食品采购配送等 | 冷鲜肉、调味品、豆制品、冷鲜禽类、冷冻食品、蔬菜、鲜活农产品(含鱼虾水产品)、蛋、牛奶、饮料、干货等全部物资按要求采购、粗加工、供货、配送及退换等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宜春某 单位 | 按需 配送 | 约200万元(以最终验收入库金额为准) |
说明 | 1. 此最高限价仅作为报价参考,中标后按照使用单位实际配送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 2.配送区域:宜春市九个县市区。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五)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在宜春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6月8日17: 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4748549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拟投标人请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须同时符合。投标人须于2021年6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公告附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 2020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金和已纳税的证明材料并盖投标人公章;
7.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年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8.在宜春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电子回执单。
(三)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0000元整;第二包:10000元整。于2021年6月11日17:00点前到账,投标单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两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包,也可同时中标两个包。
2.供应商应将投标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3.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投标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1年6月15日9:00(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刻入U盘一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来自高风险疫情区域的投标人,需在宜春市做好核酸检测,开标前提供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开评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负责组织进行扫码入场、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评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6.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室,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手机扫码进入,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的;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
8.发现开、评标现场有体温异常;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确诊、疑似病例;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有接触的,立即将人员隔离,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及时追踪人员活动轨迹,核实情况。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购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宜春某单位
地 址:宜春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5-357013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报名联系人:张小玲 0795-3919705
项目联系人:周佳13006271287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注:
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2. 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均应遵守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供应商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