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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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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为幼儿及教职员工按照订餐制模式供餐,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日三餐两点(以食谱为准),保证饭菜质量与卫生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25.3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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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5-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东门大街75号
联系人:马殿波 联系方式:0537-2108260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宁任城共青团北路鑫声玉城A座三单元三楼
联系人:曾肖肖 联系方式:15318178385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7时11分28秒
[201221367 需求方案(南风).doc点击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

项目编制时间:2021年05月2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为幼儿及教职员工按照订餐制模式供餐,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日三餐两点(以食谱为准),保证饭菜质量与卫生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25.3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为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预算金额:25.3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技术规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4)物理特性: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满足采购人交付期限。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期:满足采购人要求

8.?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

9.?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5月20日起至2021年05月23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5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东门大街75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方式:17686196672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县(区)李营鑫声玉城号A座三单元3层

联系人:曾肖肖 联系方式:15318178385


附件: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济宁市实验幼儿园南风食堂托管费,为幼儿及教职员工按照订餐制模式供餐,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日三餐两点(以食谱为准),保证饭菜质量与卫生安全。

二、采购要求

1、采取委托公司包厨形式,全面为幼儿及教职员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日三餐两点(以食谱为准),保证饭菜质量与卫生安全。

2、供应商必须直接参与食堂的运营和管理;食堂委托期内不得转包。

3、运营期间,甲方提供操作场地,并提供所必备灶具和餐具。委托期满所有用具一并交还甲方,所缺(或非正常损坏)用具一律造价赔偿。

4、供应商需提供设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委托期满后,在无违反合同和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将设备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5、供应商在食堂运营期间,要遵守契约承诺,严格执行《山东省食堂操作规程》等制度。

6、餐厅工作人员配备明细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餐厅经理

1人

负责餐厅的全面工作,兼厨师长、食品安全管理员

2

餐厅厨师

1人

3

面点师

2人

4

保洁洗刷

2人

合计

6人

三、采购细则

1、负责食堂的委托经营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主副食品制作,确保达到餐费标准和质量卫生标准。

2、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环保、消防规定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操作规范。

4、甲方及食品安全部门提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

5、须认真学习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执行国家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学习执行甲方的《幼儿园食堂管理考核细则》,自觉服从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及相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要自觉服从幼儿园膳食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根据要求设计检查记录表并签字。

6、牢牢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要特别注重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操作环境清洁卫生,刀案用具生熟分开,库房干燥通风,食品原料禁止落地存放,并有防霉、防火、防虫、防鼠、防投毒措施,餐具坚持每餐消毒,严把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

7、食堂工作人员必需持当年有效健康证上岗,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定期查体,防止慢性传染病的蔓延。不符合从业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甲方有权拒用。按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8、员工上岗必须统一服装(其颜色、款式经甲方认可)。

9、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按上级有关要求每日每餐,按时按量进行留样存放,存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

10、严格遵守《食堂安全法》、《食品卫生规范》进行操作,保障饭菜质量同时做到花样品种多样化,满足甲方就餐人员的需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