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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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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5-21 02:44:02.0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S2021JC0053

项目名称: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5万元

最高限价: 75万元

采购需求:(提供界首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在职职工的营养餐服务,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早餐、午餐约200人左右)服务人员具体见采购需求;采购人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供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 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未结束,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不接受现场投标。各投标人采用远程操作方式在线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回复询标信息。疫情期间,网上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或网站浮动窗口《阜阳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0558-2390028。

2、解密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须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人应当保证随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界首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 1585683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蓝光禹州城1022室

联系方式: 0558-4892266 1505586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558-4892266 15055868161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JS2021JC0053-1]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FYZF

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竞争性磋 商文件 (服务类)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JS2021JC0053 采 购 人: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单 位盖章) 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人: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文件审核人: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9 点 00 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S2021JC0053 项目名称: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5 万元 最高限价: 75 万元 采购需求:(提供界首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在职职工的营养餐服务,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早餐、午餐约 200 人左右)服务人员具体见采购需求;采购人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 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供 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2、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 省道交叉口,国祯 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 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未结束,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不接受 现场投标。各投标人采用远程操作方式在线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回复询标信息。疫情期间,网 上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或网站浮动窗口《阜阳公共资源 交易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0558-2390028。 2、解密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须完成投标文 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人应当保证随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 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 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界首市人民路 1号 联系方式: 1585683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蓝光禹州城 1022 室 联系方式: 0558-4892266 1505586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558-4892266 1505586816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 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3.2 采购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 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 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 873530572@qq.com同 时电话至15055868161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jyzx.fy.gov.cn,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 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 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 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 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后期与序号对应)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鉴于目 前疫情发展情况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只 接受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远程解密,从投标 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各投标人自行进行远程, 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 30 分钟内未解密的,视为 未提交投标文件; 2 、中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非加密投标文 件( U 盘)一份和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给招标人。其内容必须 与其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有签字盖章。 3、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情况,将采取线上询标的方式通知授 权委托人,请各授权委托人手机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 4、本项目开标现场不邀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招标文件中 涉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到场的相关要求,全部取消,不作要 求)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17.3 响应文件解密时 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 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19.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4 最后报价扣除 (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7.2 随成交公告同时公 告的成交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29.1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http://jyzx.fy.gov.cn/FuYang/ 查看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4)缴纳时间: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及时足额的将履约保证金按 要求汇入履约保证金。 专户账号如下: 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界首市支行(地址:界首市人 民东路国税局东侧) 账号:20334128200100000321442 管理单位: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国祯广场对面,联系电话: 0558-4888003。 (5)退还时间:根据合同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31.1 成交服务费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11000元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4.3 质疑函递交的接收部 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 接收部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4892266 15055868161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蓝光禹州城1022室 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 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 址 接收部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8-4888003 通讯地址:界首市胜利路与原 308 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 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楼 35 其他内容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 15055868161 邮箱:873530572@qq.com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的,视为其对本招标文件无异议(质 疑)。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评审结 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鉴国际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 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 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 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 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 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 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 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 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 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5.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5.2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5.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5.1 关于联合体参加 磋商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 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 提供营业 执照( 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 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扫描件即可。 35.2 社保证明材料(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 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 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 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3 本 项 目 提 供 除 电 子 版 磋 商 文 件 以 外的其他资料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 下载。 35.4 解释权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 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 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 解释。 35.7 其他补充说明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 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 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 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 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 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 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 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 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 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 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 字证书。 四、 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五、开标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 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应当拒收。 (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 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 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开标后,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 20 号令)有关规 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含停电、网络故障等非交易平台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 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影响继续开标。 (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 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 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 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 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 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 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 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 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 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 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 之日为追溯节点。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 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 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 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 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 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 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 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 磋商文件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 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 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 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 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 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 (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4.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 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 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 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 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 章或公章。 (3)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 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 解密后的响应文件)。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 密电子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 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 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 有响应文件。 17.4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 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 磋商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 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 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 序如下: 19.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供应商未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 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 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 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 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 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 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 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 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 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2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 最后报价 22.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 多轮报价。 22.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 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 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 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 业。 23.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 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评审结论。 26. 保密要求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 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 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 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 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 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 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 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 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 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 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 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 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 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 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次月的20日前将上月的 服务费用划入成交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概况 提供界首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在职职工的营养餐服务,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早餐、午 餐约200人左右)服务人员具体见采购需求;采购人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餐厅、厨具、餐具、 场地、设施设备,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设施设备供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 简单维护和保养。 三、服务需求 职位 人数 证书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 1 名 具有2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 验(需提供相关证明)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厨师长 1 名 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厨师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厨师 1 名 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厨师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中式面点师 1 名 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厨师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帮厨 1 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切配员 1 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摘菜员 1 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服务员 2 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洗消保洁员 2 名 /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投标人配备服务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以上人员年龄均要在18—48周岁内;配备人 员共计 11 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含人员工资、福利、加班、 保险、服装等其他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 的所有工作开支,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餐服务企业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 规定。 五、其他要求 备注: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 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 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 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 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 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如因供餐服务企业导致 伙食无法供应或延时且经供餐服务企业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 作为供餐服务企业向采购方支付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4、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5、熟悉食品卫生防疫、预防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的基本常识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 6、设备设施管理 6.1 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供餐服务企业负责餐厅和后堂所有设施 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供餐服务企业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标,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 常清洁保养。 6.2 合同终止后,供餐服务企业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相应损失。 6.3 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供餐服务企业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 赔偿。因供餐需要,供餐服务企业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增添设备。 7、在成交人服务期间,招标人每月对就餐人员满意率调查,如连续一个月就餐人员满意率达不到 80%以上,招标人有权对当月的服务费用的 5%进行扣除;如连续两个月就餐人员满意率达不到 80% 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继续履约资格,终止合同。 8、供餐服务企业合同期内供应商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 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法律责任。 9、供餐服务企业提供的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由服务企业自行调配人员,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必须保证餐饮的正常运营。每个服务员工的工作范围须包含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时刻保证工作 环境清洁卫生无异味。 10、就餐人员暂定200人左右,如就餐人员连续1个月增加或减少15%以上,由招标人与成交人进行 服务费用的协商调整。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 法 2.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 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 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 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 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 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记录声 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4 磋商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 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5 磋商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 提供 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五 6 供应商资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 资质要求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 扫描件 7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 须知正文第 12、22 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8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9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 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 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 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 90 分) 企业荣誉 1、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 来),连续3年被中国烹饪协会或国家 级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团餐百强企业或 者中国餐饮百强企业的得5分,连续2年 的得3分,具有1年的得1分。 2、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被 评为“百家中国好食堂”或是“中国餐 饮五百强门店”称号的,提供一个得2 分,满分4分。 3、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投 标人荣获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十大 团餐品牌金奖”称号的得3分。 4、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投 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被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评为A级食堂的得3分,提供A级食堂 证明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框照片、保障 合同等证明文件。 (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0-15 人员配备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 1、项目经理具有中国高级餐饮职业经 理人证书的得3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 历得2分,大专学历得1分,最高得5分。 2、厨师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 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 3、面点师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 证书的得3分,三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 得2分,最高得3分。 0-15 4、营养师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 得3分,最高得3分。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网上查 询截图、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 料。) 经营及服 务方案 1、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 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 较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 分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 性、合理性,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管理 考核处罚制度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 4-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3、食材采购与贮存制度的完整性、科 学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5分, 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4、设备维护维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 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优得4分,一 般得2-3分,差得0-1分。 0-19 业绩 供应商自 2018年 1月 1 日以来(以签 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行政事业 单位且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相类似的项 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含)及以上的得 3 分,金额在 80 万元(含)及以上的得 5分,满分 30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0-30 放心消费企业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阜阳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162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获得阜阳市放心消费 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放心 消费示范单位”得0.5分,获得安徽省 1分 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得1分 企业认证 1、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得 2 分; 2、具有 OHSAS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得 2 分; 3、具有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得 2 分; 4、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得 2 分; 5、具有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 认证证书得 2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 章) 0-10 价格分 ( 1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10 %×100 2.2.3 分值汇总 (1)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 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 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供 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 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 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 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 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分 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 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 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 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 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 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 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 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 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 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 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 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 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中标人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 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 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 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 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 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 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 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 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 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 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 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 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 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 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 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 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 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 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 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 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 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 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 制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或费率(大写) (小写 )元或% 备注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 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 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1-1 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 (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备注: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磋商内容 (此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据实填写,如不对原文件内容进 行修改,此项填“无”。)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本页《报价表》如采用“不见面开标”,由磋商小组在交易系统中发起,供应商在交 易系统中在线填写。如不采用“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带至磋商现场备填。 2、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 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 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 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 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 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 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 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 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 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 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 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 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 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 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 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9. 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 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录 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阜阳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磋 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 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 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磋商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 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磋商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磋商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 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 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 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 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 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 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 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 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 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 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 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 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 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 4.配合监管部门 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 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 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 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 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 名 2 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 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 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 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 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 4. 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 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 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 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 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 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 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 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参加磋商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现就联合体 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 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 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 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 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 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 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 (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 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 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4. 资金来源 7. 磋商文件构成 9.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 响应文件构成 12. 报价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 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8. 磋商小组 19.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0. 终止竞争性磋商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2. 最后报价 23.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4.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5. 编写评审报告 26. 保密要求 27. 成交结果公告 28. 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服务费 33. 廉洁自律规定 34.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需求 四、报价要求 五、其他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2.2 综合评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1.1 合同组成部分 1.2 服务 1.3 价款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 质量保证 2.8 延迟履行 2.9 合同变更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税费 2.13 乙方破产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5 检验和验收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8 合同份数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1-1 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三、磋商响应函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授权书 六、商务响应表 七、人员配备 八、服务方案 九、服务承诺 十、联合体协议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合同公告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2021-05-20T15:17:13+0800 6页(132,616)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5-20T15:16:53+0800 2页(334,363)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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