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新昌县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新昌县公安局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昌县公安局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新昌县公安局食堂粮油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1 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一、项目编号: HXZJ201215

二、项目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食堂粮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大米:86.5(%),食用油:87.5(%),面粉:88.5(%)

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西路164号2幢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新昌县公安局食堂粮油采购项目

新昌县公安局食堂粮油采购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1批

1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小超,潘汉行,梁宏伟,杨林霞,王诗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人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24093

质疑联系人:综合查询

质疑联系方式:17305756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佳佳 许燕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8198453 18957162821

质疑联系人:丁宇琼

质疑联系方式:151580340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