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项目名称:汉台区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汉台区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1 批 、 7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公安部《关于坚决杜绝在押人员违规劳动的紧急通知》(公监管〔2016〕573号)文件关于禁止使用留所服刑罪犯从事工勤工作要求, 为严格规范管理监管场所食堂,加大在押人员权利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场所规范运行管理体系,2018年我局经请示市财政局审批同意,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确定了成交供应商为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这一社会组织为我局看守所食堂外包提供劳务服务工作。 合作至今该公司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从未发生过监所安全和食品卫生事故,并且在各级检查中受到一致好评,汉台区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模式经验得到了推广。特别是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时,能够按照公安部规定和看守所民警一同实行严格的隔离管理,克服押员人数多、约束条件多、自由受限等困难,确保了看守所食堂正常运转,在保证监所持续绝对安全的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了购买服务的目的,推进了看守所规范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本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固定,连续性强,约束多,人员不自由导致招工难,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熟悉看守所环境和工作模式,了解在押人员饮食习惯,看守所对该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质量比较满意,为保证看守所食堂服务的连续性,由于看守所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现拟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购买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拟采购对象为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路黄家塘小区2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1-05-21 至 2021-05-28
四、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联系人: 李昱纬
联系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81号
联系电话: 09162250851
2、财政部门: 汉中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明新
联系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23号
联系电话:0916-2514015
六、附件
汉台区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20210521.doc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2021年05月21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 购 人 |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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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汉台区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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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
7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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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论证意见 |
该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由采购人于2020年自行采购后,由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至今,且由于看守所是一个保密性和隔离要求非常高的特殊性质单位,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质,且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服务配套和一致性的要求,推荐该项目采购形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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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唐田 |
职称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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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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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论证意见 |
汉台公安分局看守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在押人员饮食服务,由于场所特殊、人员特殊,对食品服务人员要求较为严格,从食品安全、人员安全、场所安全,保密等多方面论证,建议此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推荐汉中市隆发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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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王新春 |
职称 |
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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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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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论证意见 |
经过论证,汉台公安分局看守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位特殊、人员特殊,且是一个保密性高的单位,鉴于这种特殊性质,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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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王勤 |
职称 |
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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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