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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社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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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华城大居南食堂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05-21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金海华城大居南食堂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520-1067

项目名称:金海华城大居南食堂服务

预算金额(元): 13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金海华城大居南食堂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的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85号)提供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地址: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85号食堂,日均用餐人数约195人次的餐饮服务。本项目点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新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的月平均费用支付给原服务商2021年6月至本年度新合同签订之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1639号

联系方式:021-5863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1891832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筠

电 话:18918322110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pdf

    268.0K

["1024FPA/319900/2100000000055060/20215/3111edb7-87eb-48ba-9a40-aa858f7b8f89"]
服务需求书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的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 85 号)提 供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地址: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 85 号食堂,日均用餐人数约 195 人 次的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管理方式:清包。 客饭餐食:本项目包含 30000 元的客饭费用,按每份 30 元,根据每批次客饭数量按实 结算。 二、食堂现状: (1)水、电、煤、物业采购人支付; (2)采购人提供必备的厨房设备,各种冰柜,空调,餐具,消防设施; (3)食堂规模,面积,餐位数量:龚丰路 85号,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 85号)食堂, 共 1层,面积约为 266 ㎡; (4)排污符合国家规范(有隔油池,三个月清洗一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5)废弃物处理方式:废油、餐余垃圾由专业单位回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6)用餐人数: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 85 号)195 人。 三、食堂服务内容 (1)除发生不可预见的需要外,供应商将根据年历,保证工作日每天(包括除国定节 假日)为每个定点食堂提供工作餐的服务。其中,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 85 号)食堂提供 午餐。供餐时间:午餐 11:00-12:30。 (2)具体提供的餐品种类需与采购人确认,并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餐品种类。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1)本项目需配置项目经理 1人。大居南办公点(龚丰路 85号)食堂:按本需求表述 的服务项目、时间、区域等要求,配置相关的服务人员。 (2)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运作需要和本公司管理经验情况进行各岗位人员配置。 (3)成交供应商招聘的所有员工,均按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协议,享受国家规定的 福利待遇。 (4)现场经理和厨师、服务骨干不得随意调动,食堂工作人员流动更换率一年不得超 过 25%(以确定的人员基数为准)。 (5)服务人员着统一工作制服,具有两证(健康证、关键岗位持岗位证书),佩戴工 作牌上岗接受监督。 五、食堂服务管理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餐厅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具有 完备有效的可操作的制度,具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相应的责任人和原始记录,并接受采 购人职能部门的监管; (2)每月听取成交供应商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案; (3)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要开具清单,要求成 交供应商(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成交供应商不得转移采购人提供的设备;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驻人员进行审核。成交供应商有新的员工进驻时应事 先向采购人书面提供新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 并填制《调入人员审批表》征得采购人同意以后方可进驻;未办好健康证的员工不得进入餐 厅; (5)采购人承担资金收缴工作,并无偿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水、电、煤、供餐场所、厨 房场地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讯设备、餐具、器皿、物品;以上设施中经营场地及 空调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害除外);厨房设施 设备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使 用不当或人为损害除外); (6)成交供应商负责餐厅所需保洁材料、低值易耗品、泔脚处理等工作; (7)采购人有权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抽查验收,杜绝无证有害食品流入餐厅; (8)成交供应商应在人员素质上,对进驻人员在政治、技能、健康等方面进行挑选和 把关,并组织正规培训;在人员结构、数量上,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服务质量,配足配强工 作人员; (9)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采购人提出 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有 1 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指挥,且保持同采购人联 络; (10)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整的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 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有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成交供应商应合理使用水、电、气能源,严禁浪费; (1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需符合质量体系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 六、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季度结算。客饭费用按批次结算。 七、服务期限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如本次成交供应商非原服务商,则新成交供应 商按照成交金额的月平均费用支付给原服务商 2021 年 6 月至本年度新合同签订之前一个月 的服务费用。 八、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 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 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 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 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检 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成交 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及采用其他惩罚 措施的权利。 (2)禁止使用半成品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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