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5-21 15:27
一、项目编号:JJFSC-2021-06、HNYG【2021】-010号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焦作市百味苑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66号锦祥花园玫瑰苑2号楼4单元11号
中标金额:766800.00元/每年(每年柒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餐厅劳务承包。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暂定两年(无节假日,第一个月为试用期),采取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的形式,实行一年一签,若有违背协议有关条款,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餐厅劳务承包经营权。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春茹、范红云、张伟、李爱青、郜海生
六、无效投标原因:
序号
无效供应商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无效投标依据
1
上海果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资格证明材料第8条提供“信用中国”网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资格证明材料第8条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按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23004.00元(大写:贰万叁仟零肆元整)。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新山阳商城东200米路北
联系方式:0391-3593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古楼门面房
联系方式:0391-355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1-3593299
4.监督部门: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391-3593023
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 联系电话 0371-65899821
发布人: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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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
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JFSC-2021-06、HNYG【2021】-010号
采 购 人: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 总则 10
二、 招标文件 1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4
五、 开标与评标 14
六、 中标和合同 1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4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格式 43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60
第1章招标公告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5 月21 日09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FSC-2021-06、HNYG【2021】-010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约67000元/月,约800000元/年。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餐厅劳务承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5.承包期限:暂定两年(无节假日,第一个月为试用期),采取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的形式,实行一年一签,若有违背协议有关条款,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餐厅劳务承包经营权。
6.承包方式:采购人监管、由承包经营者负责加工承揽经营本项目职工餐厅劳务外包服务。
7.服务地点: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焦作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款的凭证。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往的经营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5 月 6 日至2021年5月 11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1 年5 月21日 09 点 00 分00 秒(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一楼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
2.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新山阳商城东200米路北
联系方式:0391-3593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古楼门面房
联系方式:0391-355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1-3593299
4.监督部门: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391-3593023
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 联系电话 0371-65899821
时间:2021年 4 月 30 日
第2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
内 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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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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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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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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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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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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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项目预算金额:约67000元/月,约800000元/年。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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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范围 |
投标总价中须包括提供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服务的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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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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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 |
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组织,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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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1.6万元(暂不缴纳)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追索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并予以没收,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中):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或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且拒不支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可向焦作市人民法院起诉追索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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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 份,副本5份)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正本1 份,副本5份) 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或WORD格式文件,并应是包括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用U盘存储,评审时以纸质版为准),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此密封袋单独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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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接受任何形式活页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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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密封袋(箱)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密封袋(箱)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注: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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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装袋的标记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装袋的标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包装袋的标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注:未按上述要求(打印)标记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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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经济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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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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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试用期过后签订正式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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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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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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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外)的原件,装入密封袋(箱)内,并加以密封,且列出核查清单(见附件1),核查清单应附在原件密封袋(箱)表面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原件交予现场工作人员,评标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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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此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争议时,可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争议; 2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时,可对招标文件做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该解释评标;评标委员会对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解释不承担责任,认为有必要的,可将该解释情况写入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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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见《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支付方式:现金或转帐。 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收费=1.5+3.2=4.7万元
附件一
核查清单(格式)
序号 |
名称 |
原件份数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日期:
注:
1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外)的材料均应列入该清单,本清单只列提供原件的材料。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不得将本清单密封到投标文件中。
3本表仅为格式示例,不具约束性,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此表进行填充扩展。
1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项目。
2定义
2.“采购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中标人”是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限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均由投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2.“设立登记证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凭证;
2.“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凭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凭证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重大违法行为”系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原公告发布媒体”是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包括澄清、修改、补充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各投标人应当时刻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所发出关于本项目的相关通知。
3合格的投标人
3.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招标的规定。
3.已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根据本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更正,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应立即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解决。如果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5.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3投标文件的编制
8要求
8.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口头协议均不影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并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计量单位
10.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文件由“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格式”两部分内容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组成。
11.投标人必须对完整的项目(包)进行投标,拆分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格式”完整的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投标报价
13.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即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投标货币
本项目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15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17投标文件的密封、签字、盖章及装订
17.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
17.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是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投标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7.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17.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
17.投标文件的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4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8.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8.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字,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补充、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1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0.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0.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人证相符,准予办理签到手续;
20.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人证相符,准予办理签到手续。
20.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主持人宣布开标程序和注意事项;
20.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20.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0.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投标人未当场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投标文件的;
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1.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1.一个投标人不止递交一套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文件的。
22资格审查
2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2.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2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出现有选择性报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5.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5.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5.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8.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8.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
29比较与评价
29.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本文件第六章;
29.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同一品牌的认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0.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活动;
30.为保证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开标之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时,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在评标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3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30.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1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中标和合同
32中标通知
32.中标结果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3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试用期一个月,通过试用期后合同正式生效。
32.履约担保(如有):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担保。过期不交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中标人。
33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33.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10日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合同双方如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
34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34.质疑文件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质疑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4.质疑联系事项:
(1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93299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新山阳商城东200米路北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晨博
联系电话:0391-3557288
联系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500米路北古楼门面房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
承包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
2、方式:后厨加工承揽合同方式
3、服务要求
一、甲方负责提供后厨设备及器具,负责提供食材;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甲方的业务招待、职工早中晚三餐的饭菜制作供应及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将现有后厨设备及器具进行盘点后提供给乙方制作饭菜使用。乙方负责设备及器具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除自然损耗外,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乙方应照价(甲方提供的购买价格为准)赔偿。由于设备及器具管理、使用及维护不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消防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后厨用工的招聘、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用工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无不能从事餐饮行业的疾病等)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当按年度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或类似人身伤害保险。乙方应当做好人员的管理,确保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承包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或消防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食堂基本岗位及岗位要求,基本岗位安排如下:食品加工现场厨师、切配、服务及保洁人员须保证不少于19人(其中具有厨师证的人员不低于4人(3人负责日常餐、1人负责招待餐)、面点师3人、洗菜员3人、打饭员2人、卫生员2人、服务员4人、大厅经理1人),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中标人合理安排。若岗位需求发生变化,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当天给予确认回复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出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具体派出人员的岗位配置以双方最新确认的人员需求通知单为准。乙方工作人员要以客为尊,以诚相待,持证上岗。供餐时和气、热情、耐心,保证一日三餐准时开饭,按时结束,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保证特殊情况的临时用餐。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解决,不得推诿。
四、为确保合同的正常实施,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向甲方缴纳履行合同保证金2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如没有发生设备及器具丢失、损毁及其他违约行为,全额无息退还。
五、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承包费基数为 元( 大写: 元整)。具体数额由甲方根据当月考核情况确定。
六、甲方派出业务主管、采购人员负责管理及协助乙方工作。对乙方制作使用的饭菜质量、成本核算以及食材采购有直接控制权,在此范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及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八、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安全管理,防控措施落实,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检查,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2.乙方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甲方提出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生产作业,由此造成的误餐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发现乙方人员故意损害设施、设备的安全性时,有权贵令乙方予以恢复或赔偿。
4.若乙方在承包期间,食堂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甲方有权进入内部进行抢险应急处置,参与事故调查。
5.乙方造成的安全隐患,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未按期落实整改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6.甲方应保证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乙方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出改进要求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改进,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7. 甲方可制定和完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上墙)、消防和配电设施以及其它基础设施的使用方法和规定,应制定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8.甲方可在乙方配合下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应定期对各类需要校检的仪器进行校验。
9.甲方负责制作各类警示牌及风险告知卡等。
10.对乙方制作的饭菜及服务进行考核。
九、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发现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
2.正常使用情况下,设施、设备安全性能降低或丧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维护要求。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安全防控措施要求,并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乙方应严格落实经费制定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在作业前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应负责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6.乙方应负责食堂场所及作业过程中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整改或报告甲方整改。
7.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
8.乙方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各类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9.乙方应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类似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物品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10.接受甲方对饭菜及服务的考核。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涉及到甲方机密应注意保密,自觉维护,如发现有违规和涉密事件的,如查属乙方人员所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承包费的5%,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使用、加工、制作腐烂、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由此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除应当赔偿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酌情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
十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伙食的成本核算,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和招待标准,合理的加工制作饭、菜数量,做到宁缺勿多,不够再做,尽量杜绝和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
十三、乙方承包期间出现任何问题,经甲方提出一周内乙方不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月承包费用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十四、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文明礼貌用语监督等现场管理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将职工餐厅的后厨做好做细。
乙方应根据就餐人员营养、口味要求和季节变化,乙方管理员每月28日前完成下月食谱制定并公布,乙方管理员提前1-2 天向供货商报送食材采购品种及数量并报甲方审核。经常变换荤菜、素菜、自助菜、面食、甜品、中点、西点等品种。规范伙食加工流程,提高菜点烹调技艺,力求做到确保菜品不断创新,口味多样。
十五、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2、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认定使用劣质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3、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经权威部门鉴定为中标方过错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4、非正规程序取得经营权或在餐厅招标过程中借用他人企业资质等弄虚作假的;
5、私下转让、分包、挂靠经营的;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承揽项目进行工作考核,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
注:如出现上述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执行合同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依法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力。
十六、本合同期限一年,自通过试用期一个月后生效,(从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止)
承包期间乙方如有特殊因素提出解约,须提前30天通知并经甲方认可,否则乙方支付给甲方三个月的承包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此合约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互相合作,协力配合。若中途出现纠纷,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职工餐厅后厨考核办法
为了做好公司职工餐厅管理,提高饭菜质量,加强餐厅后厨的工作责任心,保证伙食卫生,制定本考核办法。从后厨承包商的承包费中拿出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基数。
公司职工餐厅由公司各个部门组建伙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日常办公设在办公室,每月由办公室组织,在监察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五个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对后厨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从饭菜质量、勤俭节约、安全生产、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礼貌服务等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评价为60分,平时考核为40分,平时考核由餐厅管理人员共同研究给予考核评价。考核资料在监察室的监督下汇总,计算出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最后由后厨承包商签字确认。每月考核结果报经主管领导确认后予以公示。
按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全额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得分在50-79分,按考核后的得分与总分比计算核发绩效考核工资;得分低于50分(含50分)的否定当月绩效考核工资;如果连续两个月平均得分低于50分,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工资计算办法:
绩效考核工资基数×平均考核得分比(考核小组分+平时考核分)
=实发绩效考核工资
第3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位于焦作市人民路新山阳商场附近。职工餐厅面积约600㎡,由操作间、职工就餐区域等组成。餐厅内水、电、气正常供应。
2、中标人负责经营范围内所有厨房用具、餐具、送餐车、餐厅桌椅、水、电和天燃气等这些设施、设备的维护,在经营期间,因设备老化、旧损无法使用必须要更新或维修时,由中标人书面提出申请呈报采购人,经采购人批准后,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或维修。
3、职工餐厅现有环境及其经营情况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了解,各投标人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清在评标、结果公告、中标、合同履行等各环节提出其他要求。
二、商务要求:
1承包期限:暂定两年(无节假日,前一个月为试用期),采取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的形式,实行一年一签,若有违背协议有关条款,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餐厅劳务承包经营权。
2提供劳务地点:河南省中联金箭服饰有限公司餐厅。
3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4.履约担保: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交纳两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5.付款方式:双方采取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每月20日前,与乙方核对上月支付金额,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开具上月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按照乙方书面确认的金额及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月底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中标人负责职工餐厅早餐、午餐、晚餐、接待、招待所管理服务的外包,采购人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务费用,采购人有接待要求时,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圆满完成。
2、承包期限:暂定两年(无节假日,前一个月为试用期),采取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的形式,实行一年一签,若有违背协议有关条款,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餐厅劳务承包经营权。
3、不得将餐厅劳务外包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劳务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4、中标人负责职工餐厅范围区域内(含卫生间、过道等)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由劳务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5、中标人所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应当身体健康,附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需持有健康证上岗,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采购人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检查。
6、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有权对餐厅进行检查并对其服务质量、卫生状况、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人必须虚心听取采购人意见,中标人按照岗位技能的要求上岗,岗位人员服务技能、服务态度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一周内更换,若中标人不能有效整改,采购人有权扣除劳务服务费或终止合同。
7、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餐厅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须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本次招标的所有劳务外包人员应与中标人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与采购人不具有劳务关系。所有外包劳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具体岗位及人员情况。中标人承诺所需劳务用工人员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并交纳相关保险,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中标人须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上级各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0、劳务外包经营项目相关要求
10.1餐品要求:制定科学、营养食谱,食谱一周一变换,每周七天不重复。
10.2食谱制定后首先报采购人审批,通过后公示于餐厅,严格按食谱出餐(如有变动,需先告知采购人同意)。
10.3餐厅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餐时间:6:40-8:00;午餐时间:11:00-12:30;晚餐时间:17:00-18:00,节假日不间断。因季节变化、调休、加班、接待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改、延长就餐或送餐时间的,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狱内送餐时间为正常就餐时间提前30分钟,由采购人负责送餐。
10.4每天供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早餐菜品1凉3热、主食2种、汤2种;午餐菜品2凉4热、主食大米外加面食2种、汤2种;晚餐菜品1凉3热、面食2种、汤1种。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标准制定周食谱,每周更换,做到荤素搭配、健康营养、面食品种花色多样。
10.5具体服务范围:
①负责主副食品加工;
②负责食品原料入、出库搬运;
③负责食品加工设备、用具、就餐用具的消毒、桌椅的清洁和餐厅内部的保洁;
④负责餐厅、接待、客房服务及保洁;
⑤按时把狱内送餐的饭菜人发装入盒
10.6劳务外包人员要求
食品加工现场厨师、切配、服务及保洁人员须保证不少于19人(其中具有厨师证的人员不低于4人(3人负责日常餐、1人负责招待餐)、面点师3人、洗菜员3人、打饭员2人、卫生员2人、服务员4人、大厅经理1人),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中标人合理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乙方增加或者减少劳务人员的数量,并有权要求乙方对饭菜口味及种类或服务不合适等其他不利于良好合作行为进行整改。
10.7中标人负责主副食加工、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的保洁、与就餐相关的服务等,做到就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用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加工,保持菜肴的新鲜和环境的整洁。
10.8中标人应提前制定周食谱,交由采购人审定,审定通过后或经采购人修改确定后,中标人遵照执行。采购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食谱,提前通知中标人,食谱确定后,中标人根据就餐人数和食谱,确定所需食材品类和具体数量,提前通知采购人,以方便采购人采购。
11、餐厅经营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合同
11.1、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11.2、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认定使用劣质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11.3、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经权威部门鉴定为中标方过错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11.4、非正规程序取得经营权或在餐厅招标过程中借用他人企业资质等弄虚作假的;
11.5、私下转让、分包、挂靠经营的;
11.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承揽项目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注:如出现上述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依法保留要求中标方赔偿的权力,如有新的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执行最新标准;未完善部分执行相关规定。
1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①主副食品加工情况;
②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
③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④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维护等情况;
⑤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⑥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13、在遇到灾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工作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首先知情方及时通知对方启动应急预案,并充分合作,及时采购补救措施,以保证能正常供餐。
14、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购人,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中标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采购人,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15、中标人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合生产事故以及违法违纪事件,因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非工作时间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和直接责任者承担。发生违法事件的,采购人依据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16、中标人应认真清洗炊具、厨具、餐具、座椅、地面并消毒,食堂厨房、用餐大厅等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理清理水池内外、下水道,确保畅通,定期按采购人要求清除蚊、蝇、鼠害。
17、中标方未达到作业计划标准及工作违规或引起纠纷、被上级部门处罚等不良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服务严重失误,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
18、采购人有权依照国家、省及焦作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中标人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19、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0、投标文件中须有详细的实施(技术)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21、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交付的临时性工作。
22、供应商中标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3、中标人保证在合同其内每天一日三餐按时供餐,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餐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劳务服务费,每次500-2000元;
24、遇到就餐职工投诉中标人饭菜质量等问题 ,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中标人劳务费用300-1000元。
25、中标人按标准要求制作饭菜,禁止浪费,否则每次扣中标人劳务费用300-1000元。
26、因不可抗力(如疫情发生导致餐厅停火、就餐人员封闭隔离或人员减少等因素)持续一周以上,造成达不到劳务承包合同规定要求人数的,应当按就餐人员比例在本月劳务承包费中相应扣减,直至保留最低劳务费用5万元,投标人须对此做出承诺。
27、本次招标某些技术标准与国家所要求的标准不统一或有不兼容的地方,均以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最新出台的标准为准。
28、如果未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则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说明。
29.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控制体系。日常经营管理中,食堂的食材加工、供应、贮存、留样等关键环节须做到可追溯,建立完善的台账、过期食品台账、添加剂台账、餐厨垃圾台账、餐具消毒台帐、一月菜谱存档台帐、48小时留样台帐、索证验收台帐等等内部安全管控体系,做到餐饮业务、食品安全管理和实操结合的总体管控:
四、验收标准
1、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所有与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查验,无法提供或有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处理。
2、采购人对餐厅食品卫生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根据需要每月组织一次餐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测评结果不满意的,认为不合格的食堂经营企业,采购人有责令改正的权利,在一个年度内经营企业出现第二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不满意的,采购人随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3、中标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拒绝整改,或经多次整改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人中标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未通过招标人考核,招标人有权顺延第二侯选人。第二侯选人也应依照此条,通过试用期后合同正式生效。
第4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印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清晰可辩,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或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正常纳税证明出具日期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天以内,详见格式)。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
4.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格式);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详见格式);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详见格式);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格式);
8.根据“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截图。
注:所有要求“原件资格审查时核查”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均需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我公司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注:如有请将以上相关资料附后。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
说明:1.格式由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拟定,正常纳税证明中必须体现依法纳税时间区间不少于6个月,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正常纳税证明出具日期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天以内)。
2.按照本章“资格证明材料”中的要求提供纳税凭据的无需提供该证明。
第5章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格式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印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清晰可辩,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2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3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6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如提供样品)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承诺书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向采购人缴纳应缴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由采购人没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放弃对此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权利: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或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如我公司中标,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公司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我公司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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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税务登记证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5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
质量标准 |
|
合同履行期限 |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6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岗位名称 |
单位(人) |
综合费用(元/月) |
元/每年 |
1 |
大厨 |
4 |
||
2 |
面点师 |
3 |
||
3 |
洗菜员 |
3 |
||
4 |
打饭员 |
2 |
||
5 |
卫生员 |
2 |
||
6 |
服务员 |
4 |
||
7 |
大厅经理 |
1 |
||
… |
||||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 |
注:1. 此表只作为投标人对项目配备人员每人每月综合费用的参考,以上价格中均包含全部税费及其他各杂项费用。
2.本项目暂定食品加工现场厨师、切配、服务及保洁人员19人(其中大厨4人(3人负责日常餐、1人负责招待餐)、面点师3人、洗菜员3人、打饭员2人、卫生员2人、服务员4人、大厅经理1人)
3.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拟派项目人员。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