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WZZBSN-2021-028(招标文件编号:WZZBSN-2021-028)
二、项目名称: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誉海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萨热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39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西藏誉海实业有限公司 | 风柜等 | / | 国标铜芯电机7.5kw高压等 | 1台等 | 230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俊丽、邓利芬、仁增多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5】857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价换算得出。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WZZBSN-2021-028
二、项目名称: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誉海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萨热路3号
成 交 金额:¥3439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1 | 风柜 | 国标铜芯电机7.5kw高压 | 1台 | 23000 |
2 | 油烟净化器 | 40000风量 | 1台 | 22000 |
3 | 高原蒸饭车 | 高原专用 | 1台 | 14000 |
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俊丽、邓利芬、仁增多吉。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5】857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价换算得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接受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16时00分
3.定标时间:2021年5月24日
4.采购方式:询价
5.合同履行日期:请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
联系方式:拉巴次仁 0893-782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
联系方式:李经理 0893-7917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893-79175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
地址:山南市乃东区
联系方式:拉巴次仁; 0893-782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
联系方式:李经理; 0893-7917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0893-7917567
项目名称: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ZBSN-2021-028
询价通知书
采 购 方: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021年5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5575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询价须知 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20
HYPERLINK \l _Toc2352 第四部分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15315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2519 第六部分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26
HYPERLINK \l _Toc1656 第七部分 报价要求 27
HYPERLINK \l _Toc21306 第八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8
HYPERLINK \l _Toc243 第九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33
HYPERLINK \l _Toc26624 第一章 资格性响应文件 35
第二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0
HYPERLINK \l _Toc18966 第三章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45
第十部分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50
HYPERLINK \l _Toc25998 第十一部分 采购合同(样例) 58
HYPERLINK \l _Toc4770 第十二部分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64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
项目概况: 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SN-2021-028
项目名称: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1个包。总金额:?34.5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最高限价:?34.5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采购需求:实验小学厨房用品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8日至 2021年5月11日,每天上午10:00—13:00 下午 15: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购买。
方式:投标单位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交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留存。
售价: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850元/份/包(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5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2.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政府采购政策扶持: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3)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
联系方式:拉巴次仁 0893-7820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
联系方式:李经理 0893-7917567
供应商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询价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采购方 |
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
|
询价通知书编号 |
WZZBSN-2021-028 |
|
询价通知书的编制 |
由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共同编制 |
|
资金来源 |
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人民币?34.5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人民币?34.5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方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询价报告中记录。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
评审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实质性响应审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报价及评审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联合体询价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 书提出质疑的时间 |
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
|
构成询价通知书的其他文件 |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通 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
|
询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
|
询价保证金 |
无 |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询价通知书、评审工作咨询 |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893-7917567 |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893-7917567 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1区10排29号)。 |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893-7917567 |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备选询价方案和报价 |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询价方案和多个报价。 |
|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询价通知书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询价通知书约定执行。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5】857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价换算得出。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采购要求。
2.定义
2.1“采购方” 系指山南市乃东区教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询价通知书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及相
应服务的供应商。
2.4“货物/服务”系指询价通知书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1具备询价通知书“询价邀请”第二条的基本条件;
3.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7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5.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及所有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询价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部分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第六部分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部分 报价要求;
第八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九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第十部分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第十一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第十二部分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5.2询价通知书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6.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3任何对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均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询价通知书有矛盾,以日期后的为准。
6.4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回复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
7.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7.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
7.2询价通知书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询价通知书的购买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7.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询价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7.4询价通知书的修改书将构成询价通知书的一部分,对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询价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 本次询价不组织答疑会。
四、询价与报价
9.询价
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询价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9.2询价开始前将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现场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询价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询价工作的正常进行。
9.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4)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9.4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询价小组(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与之询价。
10.报价(单独密封)
10.1通过资格性和技术、商务审查的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详见第十部分)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询价报告)送采购方。
12.2采购方在收到评审报告(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询价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2.3采购方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采购方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五、合同的授予
13.成交供应商确定标准
合同将授予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且最低的合格供应商。
14.成交通知书
14.1采购方按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14.3 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1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如适用)
15.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1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16.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6.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16.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方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16.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7.采购方增加合同标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8.1 经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方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1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8.3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如有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请附表提供)。注: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适用。供应商需如实提供,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5】857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价换算得出。详见供应商询价须知附表。
21.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理由,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质疑及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
七、保密条款
1、有关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的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人。
2、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其询价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审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
八、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定义及责任
1、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方或采购代理在询价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询价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承担责任
如果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不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相关人员和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采购内容 |
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备注 |
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 |
专家推选与甲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不低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 |
34.52万元 |
34.52万元 |
第四部分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资质性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代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应当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清单及技术配置要求:
项目名称:乃东区实验小学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排烟管 |
米 |
不少于15米 |
镀锌铁皮,手工制作 |
2 |
弯头 |
个 |
3 |
镀锌铁皮,手工制作 |
3 |
烟罩 |
米 |
不少于6米 |
不锈钢板,焊接 |
4 |
烟背 |
米 |
不少于6米 |
镀锌铁皮,手工制作 |
5 |
烟罩面板 |
米 |
不少于10米 |
不锈钢板,焊接 |
6 |
软接头 |
个 |
2 |
无缝帆布 |
7 |
风柜 |
台 |
1 |
国标铜芯电机7.5kw高压 |
8 |
油烟净化器 |
台 |
1 |
40000风量 |
9 |
电机保护器 |
个 |
1 |
|
10 |
炒锅灶 |
台 |
3 |
高原专用 |
11 |
高原蒸饭车 |
台 |
1 |
高原专用 |
12 |
排水与给水管安装 |
项 |
1 |
PVC管、热水管 |
13 |
煤气管道安装 |
项 |
1 |
|
14 |
高压管 |
圈 |
5 |
三胶两线 |
15 |
高压伐 |
个 |
5 |
|
16 |
电缆线安装 |
项 |
1 |
国标铜芯线/16平方、10平方、6平方、4平方、电箱、开关等 |
17 |
烟罩背板 |
米 |
不少于8米 |
不锈钢板,焊接 |
18 |
二次搬运费 |
项 |
1 |
|
19 |
固定架 |
个 |
2 |
角铁 |
20 |
吊车费 |
项 |
1 |
|
21 |
点火管 |
根 |
5 |
|
22 |
1米炒锅 |
口 |
3 |
|
23 |
304不锈钢水龙头冷水 |
个 |
4 |
|
24 |
角阀 |
个 |
9 |
|
25 |
软管 |
根 |
21 |
|
26 |
1.8*0.7三眼水池 |
台 |
1 |
不锈钢 |
27 |
0.7*0.7单眼水池 |
台 |
1 |
不锈钢 |
28 |
304不锈钢冷热水龙头 |
个 |
8 |
|
29 |
保温桶固定架 |
个 |
6 |
不锈钢 |
30 |
1.8*0.8拉门荷台 |
台 |
3 |
不锈钢 |
31 |
1.8*0.8三面围栏 |
台 |
1 |
不锈钢 |
32 |
双开门热循环消毒柜 |
台 |
2 |
不锈钢 |
33 |
大号推车 |
台 |
2 |
不锈钢 |
34 |
小号推车 |
台 |
2 |
不锈钢 |
35 |
四门全冷冻柜 |
台 |
1 |
|
36 |
80L无龙头保温桶 |
个 |
6 |
不锈钢 |
37 |
四格热菜车 |
台 |
3 |
不锈钢 |
39 |
4KW插线板 |
个 |
5 |
|
40 |
自吸门帘 |
平方 |
不少于35平方米 |
|
41 |
灭蚊灯 |
台 |
149 |
|
42 |
可撕门帘 |
平方 |
不少于380平方米 |
|
44 |
定制不锈钢架子 |
台 |
2 |
>1.8*0.5*0.1 |
45 |
税收 |
项 |
1 |
(二)商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配有常规易损易耗配件,在使用地点,做到及时响应,并配有专职技术维修人员,保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
2、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
3、交货地点:按采购方要求。
4、交货时间:按采购方要求。
5、此次报价包含完成此项目的所有费用,如设备费、运输费、机械费、安装调试费、税费、人工费、保险费及其它完成此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6、服务要求:按采购方要求执行。
7、其他要求:按合同执行。
第六部分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询价通知书资格性要求。
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能实质性偏离询价通知书的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3. 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4. 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部分 报价要求
1.报价
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九部分第三章”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2.项目承包
本次询价通知书内容,由供应商参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报价要求
3.1供应商应以询价通知书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价。
3.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
3.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
4.报价货币
响应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第八部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语言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2.计量单位
除在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询价小组询价。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
(1)声明函、承诺函;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询价通知书第五部分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4)询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2其他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写其他响应文件:
(1)响应函;
(2)报价表;(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起单独封装)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同报价表一起单独封装)
(4)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表
(5)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方的承诺;(如适用)
(6)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实施方案;(如适用)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等文件;(如适用)
(8)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适用)
3.3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4.响应文件格式
4.1 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中“第九部分”的要求。
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5.询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5.1询价有效期见供应商询价须知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载明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5.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方可于询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方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印制与签署
6.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其中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印制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6.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6.3 响应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6.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6.5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印制。
7.响应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7.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印制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包括: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原件、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鲜章)。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7.2 “电子文档单独封装,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7.3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公章,询价前不得启封。
7.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7.5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将响应文件退回供应商。
8.询价截止时间
8.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询价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地点;
8.2出现“第二部分供应商询价须知中第7.3款”因询价通知书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8.3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8.4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部分第8条和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询价”字样。
9.3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9.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9.5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9.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询价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资格性响应文件
附件1-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询价邀请,本(公司名称)愿意参加询价,提供询价通知书“采购项目及要求”中规定的货物/服务,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起单独密封)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与分项报价表一起单独密封)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询价、报价、签约等。授权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国税、地税)
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或提供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注: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
(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以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以自身实际情况任选下列其一进行提供材料,格式自拟。)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2 承诺函(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询价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公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司完全同意询价通知书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八、投标方完全遵循国家及法律规定的关于招标活动的要求和其他情况。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2-3 资质性要求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结果须加盖公章。
附件2-4 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