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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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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金华市中心医院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F-011C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6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华市中心医院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上传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政府采购开标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电子评标5室电子评标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 址:明月街3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桂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25-53719

质疑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1386795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3171503

质疑联系人:金华市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715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2.docx

    124.6K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标)



项目编号JHCG2021F-011C

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

开标时间:2021-06-16下午1400整

目 录


第1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2章 招标需求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第4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5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6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注:基建工程、经批准采购进口机电产品的项目,应注明相关法律依据)等规定,经金华市财政局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CG2021F-011C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管理费收取

使用单位

配餐中心餐饮服务

按每月营业额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占每月营业额的6%-7%

金华市中心医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16 下午14:00

、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1-06-16 下午14:00

、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十、投标保证金:无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三、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

采购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867952165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83171503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分: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68735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金华市中心医院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需求

医院现有一幢配餐中心大楼,配餐中心餐饮区域设在一、二两层,面积约 1200平方米,一层为配餐中心清洗、初加工、发餐场所,二层为厨灶烹饪区, 三楼办公区域,四楼员工宿舍区。

、配餐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和内容:为住院病人及家属陪客提供饮食制作和配送,包括普通 饮食、治疗饮食、特色营养餐、特需饮食及有民族特殊需要的饮食

2、厨余垃圾清理。

3、住院病人的订餐、配送及配餐间的卫生保洁服务,保证开餐后配餐间洁净。

二、投标人管理服务能力要求

1、具有医院后勤管理服务(餐饮)先进的理念、成熟的模式、理论研究成果、信誉度及品牌影响力

2、具有应对医院大面积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确保患者正常饮食供给的处理措施、经验

3、具有医院配餐运送管理服务的成熟经验。

三、对住院病人配餐服务质量要求

1、 管理目标

(1)总目标医院住院病人配餐管理工作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为基础, 确保配餐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经济、细致、周到的服务和智能化管理, 为住院病人创造清洁、可口、适合病情需要、安全、方便的餐饮服务,满足病人康复需求。

(2)总体质量要求:住院病人餐饮管理依照合同约定的配餐管理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临床营养科营养配餐中心质量管理标准及制度执行,为医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病人订餐率及治疗饮食订餐率均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

2、相关指标如下




指标

1、 病人满意度 85%

2、 病人订餐率≥ 80%

3治疗饮食订餐符合率 100%

4治疗饮食订餐率≥ 80%

5 确保饮食安全,没有食物中毒发生

6 没有媒体投诉发生




独立成本核算

1食材成本

2设备维修费用

3设备折旧、改造维修折旧、

4、 餐具等各类损耗品

5水、电、气 、汽能耗





6 服务费



环境管理

1卫生保洁、消毒

2、 地面清洁、干净、没有死角

3、厨灶餐饮用具用后清洁、定位放置

4 每日清洁、每周大清洁



食品安全管理


1 、无食品安全隐患

2、 留样菜管理:按规定制定执行

3 、保障安全用水,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人员资质管理、 满意度

1、 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 100%

2 、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3 、职工、患者服务质量满意率 85%

4 、有效投诉处理率 100%

5、服务回访率 100%

虫媒防护管理

防治设施、防治计划书、防治措施、落实整改内容

饮食质量及餐 饮要求

根据营养师食谱进行烹饪制作,色、香、味满足病人需求; 普通饮食 1 天送 3 次,流质 1 天送 6 次,半流质 1 天送 5 次, 治疗饮食按医嘱配送,及时完成特殊饮食制作。

食品仓库管理要求

按 4 D制度管理(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

员工技能操作 培训

有完整员工技能培训制定、流程。 每日早交班每周有总结每月有持续质量改进问题,有记录。 培训内容:素质、品德、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礼貌等。

厨余垃圾规范 处理

餐餐清除,分类送到规定地点,垃圾筒外面保持清洁。 病区剩余饭菜及时带回配餐中心,放到规定地点,不得外流。

3、应急预案

(1)有食物中毒、员工团体事件等情况发生的应急预案;

(2)突发意外情(如停水停电停气停汽等情况发生的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就餐需求。

四、配餐中心环境保洁质量要求

1、室内

(1)配餐中心室内环境消毒、厨灶家具、用品用具、卫生洁具符合餐饮消毒制度要求,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适时应用符和规定的餐具

(2)对各类厨灶餐饮用具每天进行清洗,确保厨灶餐饮用具清洁。

(3)确保配餐中心工作场所、库房、卫生间达到专业清洁与消毒,不发生因食物不洁引起的患者不适事件和纠纷;

(4)地面定期保养,保持清洁干燥,保证员工工作安全,列出保养计划及工作流程;

2、室外

(1)确保室外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文明城市检查标准要求;

(2)保持雨天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确保环境安全各种排放达标;

(3)确保无病媒生物危害

(4)垃圾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包装、储存、运输、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5)保持环境清洁,外墙、宣传栏等美观无破损,

(6)各类明沟、雨水井、排水井等清洁无堵塞物保持排水通畅;

(7)保持顶篷、地面、露天阳台等边缘区域无杂物,沟槽无堵塞物,边缘 区域无蛛丝、脏物;

(8)因管理因素造成采购人及周边环境污染,以及人身伤害或由此引发的 其它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中标人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院内的清 洁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符合餐饮卫生服务的质量标准。

五、配餐中心项目管理要求

1、医院膳食管理服务的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浙江省、金华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条例的要求;

(2)采购必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

(3)合理、品种、口味应适合多种消费人群;

(4)膳食满足治疗要求,确保供应、配送及时;

(5)中心设备、设施得到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安全;

(6)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上岗证,人员技术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

(7)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责任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8)分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诊断膳食、代谢膳食、要素膳食、食疗膳食等合 理配置管理。病人营养餐的收费不得超过医院本地物价等部门的规定。

2、服务运营模式

(1)在临床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管下开展工作。

(2)委托经营模式,医院每月向中标人收取管理费用,管理费在营业额的6%-7%;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餐饮配送服务

(3)中标人承担餐饮配送所需水、电、气、汽、奶类的费用、物料消耗(除临床营养科办公室所使用耗材外的一切物料)、人工费等所有支出;负责伙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和库房管理。

(4)采购人在中标人正式交接前负责将配餐中心所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至可正常使用状态。采购人购置的资产归属于采购人,食堂所有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由中标人承担;因生产经营需要增添设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蒸汽使用费由采购人安装专用计量表按实际结算,单价为热电厂市价;水电费用由采购人工程部、中标人、采购人管理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计量为准,天然气费用以燃气公司费用通知单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采购人当月实际支付单价进行调整。

(6)中标人现场管理人员与医院临床营养科进行协调、配合工作,指挥现场员工完成营养餐工作任务, 为医院提供完善的营养餐解决方案。

(7)中标人办公发生的交通、通讯、办公、总公司支持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必须做到合法用工。

(8)中标人现场记账、财务人员准确记录每日财务数据,形成数据报表,月底供医院财务审核,医院指派专人监督财务工作。

(9)中标人按合同向招标人支付管理费。

(10)服务年限:3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行1年1签。每一合同年度经院方综合评定效果良好,可以续签第2年、第3年,3年满合同终止

11)合同期内如有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提前止合同

满意度调查连续 3 个月为不合格或一个年度内有 5 个月不合格的;

由于管理工作失误,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发现员工数量缺员累计超过 12 人次

员工辞工率超过每年20%每月5%

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

(12)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因故放弃履行合同的,须提前4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视情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若不提前申请的,采购人除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列入“黑名单”管理。

3、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综合素质好,懂管理,懂经营,高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

(2)厨师长:烹饪学校毕业,中专以上文化,在大型餐饮企业有 管理工作 3-5 年以上经历。

(3)配餐主管兼副经理:综合素质好,专以上文化,熟练掌握配餐管理,高度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有医院配餐管理经验

岗位

人数

备注

项目经理

1

财务

1

库管

1

厨师长

1

厨师

9

点心师(流质、半流质)

1

新生儿配奶+肠内营养配制员

1

包括奶瓶回收清洗消毒

切配工

8

厨工

4

记账

1

面点工

2

清洁工

1

副经理兼配餐主管

1

配餐员

22



总人数

54











(4)配奶员工由中标人指派,配奶过程由采购人监管

(5)人员编制 54 人,增加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不再另增加人员。

(6)年龄要求:配餐员年龄在 25-55 岁,初中及以上文化;其他人员不超过退休年龄,符合行业管理要求。

4、配餐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办法

(见附件1

5、结算方式

营业款由采购人通过一卡通或订餐系统收取。具体结算程序如下:

(1) 每月初,采购人一卡通及订餐系统管理部门将上月营业款汇总统计经中标人核对后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双方无异议后,由双方签字确认每月营业款(新生儿治疗奶的营业款不含医用食品营养制剂的营业款金额,采购人支付营业款给中标人

(2) 每月中标人根据双方确认的营业款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即:管理费=营业×管理费中标比例。

(3) 医用食品营养制剂营业款采购人所有,由中标人配送。每月采购人根据双方确认的医用食品营养制剂营业款的5%作为配送劳务费支付中标人。即:医用食品营养制剂的配送劳务费=医用食品营养制剂的营业款×5%。

(4) 新生儿治疗奶原材料由采购人负责,每月治疗奶原材料成本按实际送货发票金额由采购人先行垫付,中标人发票金额如数支付给采购人。

5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在结算管理费、水电、气、汽、奶类及物料费等费用需提供财政票据。

6中标人每月使用产生的水、电、气、汽、奶类及向采购人申领的物料费用等于次月18日前按实际结算支付给采购人。

6、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在中标以后一周之内交付50万元保证金,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终止确认无违约后退还保证金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中标人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他人的,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上报至采购监管部门并列入“黑名单”管理。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的管理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或其他不当利益,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7)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退还。

7、配餐服务项目服务质量


(1)配餐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方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部门

配餐服务项目核心指标质量考核(40分)

全院住院病人饮食满意度(85%合格)

问卷调查

10分

监察室

科室满意度(85%合格)

二维码调查

10分

护理部

核心服务要求:

质控组长现场检查(附明细考核表

20分

临床营养科

配餐服务项目配餐中心质量考核(60分)

配餐中心质量考核小组

60分

监察室

护理部

临床营养科


1、每项考核均为原则上必须达到管理要求,每项未完成的扣5分,扣完为止。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存在重大潜在危害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确保饮食安全没有食物中毒发生,发生1例扣分20分,2例扣除当月营业款,且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因配送服务质量引起任何形式任何原因投诉,经院方查实后,由考核管理小组认定,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不等处罚,若造成媒体报导的可处以每次1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满分 100 分,合格 90 分。

5每月奖罚办法:核心指标质量考核(占 40%),配餐中心质量考核(占 60%)、综合分 90 分为合格,每下降 1 个点扣除营业款 1%。全院病人订餐率不达标,每下降1 个点扣除营业款500元。

6、依据招标文件中关于餐饮服务范围、内容及质量要求,制定餐饮管理与服务质量考评细则及满意度测评具体细则见合同附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留依据医院实际管理需要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餐饮管理服务的相 关质量要求进行修订、完善的权利。

(2)附件

附件1:配餐服务项目核心指标质量考核(40分)

1) 全院住院病人饮食满意度(85%合格)10%,监察室负责。

问卷调查内容:

序号

调查内容

1

餐具及菜肴卫生良好

2

饮食价格合理公平

3

菜肴搭配多样

4

饭菜色、香、味

5

治疗饮食及时、正确

6

配餐员态度热情主动;上午及时预订餐、下午及时补订餐。

7

配餐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帮助病人解决订餐问题。

8

.配餐员工作认真负责,配餐数量、种类及收费无差错。

9

餐盒按时收回、剩余饭餐及时带回食堂、配餐间保持清洁干燥。

10

配餐员仪表规范、着装整洁、微笑服务。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不玩手机。




2) 科室满意度(85%合格) 10%,护理部负责。

二维码调查内容:

序号

内容

1

配餐员仪容仪表规范,文明用语,态度好,无投诉

2

配餐员每日两次床边订餐,消毒隔离手卫生方面是否到位

3

配餐中心餐饮服务外包项目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