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5-24
一、合同编号: KB-GK-SHCS-20210401
二、合同名称: 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餐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KB-GK-SHCS-20190401
四、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地 址: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联系方式:021-22208000
供应商(乙方):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388号东方国信A座7楼
联系方式:021-23566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服务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采购人提供餐食供应(包含日常性早餐、午餐等用餐服务),其它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52032
合同金额: 155.2032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限: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服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5-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5-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 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餐饮服务合同20210524.doc下载
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餐 饮 服 务 合 同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餐饮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党政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乙方(餐饮服务单位)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长宁区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参照《上海市党政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本合同。
第1条? 餐饮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餐饮服务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餐饮服务地理位置: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餐饮服务区域建筑面积:约250㎡。
餐饮项目服务对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餐饮服务项目内容:餐饮。
第2条 餐饮品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第4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2021年6月1 日至2022年5月31 日。
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将对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服务进行评估,如评估通过,则合同从届满的翌日开始自动续延一年,以后相同,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完成评估并告知乙方评估结果。
合同价款
合同服务费为人民币129336元/月(大写:拾贰万玖仟叁佰叁拾陆整),合同期限内合计服务费为1552032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贰仟零叁拾贰整),其中包括:人员成本、税收、一次性成本、清洁用品、办公用品、保险费、制服费、体检费、福利费、高温费、餐具添补等。
另,乙方将按照早餐每人每餐人民币6元,午餐每人每餐人民币12元的价格,根据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每日实际用餐量情况进行结算。具体约定见专用条款部分。
除根据合同约定,需在餐饮服务实施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格变更事宜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解决。
第5条? 餐饮管理用房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免费向乙方提供的餐饮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甲方还将免费向乙方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厨房设施设备、餐具、容器、易耗品等服务所需配套。餐饮管理用房属业主所有,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煤气、电、饮用水及其它所需的能源。
第6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乙方: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址: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本合同通用条款
(4)? 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
(5)?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于有关餐饮管理服务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企业标准规范,合同双方需强调遵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遵守法律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餐饮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其中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甲方负责申办。
1.3.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
1.4?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5? 廉政责任
甲乙双方在餐饮服务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第2条 交接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办法、时间、内容、程序、查验要求、责任等,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第3条 业户(业户代表)、大楼管理委员会及其会议
3.1? 对于党政机管非集中办公点,具有物业使用权的党政机管即为业户,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3.2? 对于党政机管集中办公点,入驻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大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楼管委会),成员由入驻党政机关组成,大楼管委会依管理规约取得授权后,委托一家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代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可由各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与餐饮服务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大楼管委会应定期召开大楼管委会会议,加强与餐饮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餐饮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4条? 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乙方提供19名餐饮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为甲方机关食堂提供下列餐饮服务内容(具体标准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4.1? 综合管理。根据甲方要求,制定餐饮服务工作规程和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接受委托管理甲方提供的餐饮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以及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图纸、档案资料等文件。
乙方负责各种设备的日常技术性养护。当设备发生正常故障需要维修,双方将协商修理事宜。就餐服务。根据甲方要求,为机关工作人员或后勤服务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4.2? 食品安全管理。遵照国家、地区、行业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度措施要求,对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餐饮服务进行安全管理。
4.3? 就餐秩序管理。切实维护本食堂餐饮服务区域的就餐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清洁。
乙方负责厨房和餐厅1.8米以下区域日常清洁(包括垃圾清运处理、地沟疏通和除四害,可委托第三方)。厨房和餐厅1.8米以下区域日常清洁所需的工具和设备以及洗涤、消毒用品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厨房烟道常规清洗,每季度一次)。
4.4? 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电、水、燃气等节能工作以及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挖掘潜力,提交能源使用率。
4.5? 伙食费管理。乙方应做好伙食费管理,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伙食费报表和财务开支情况说明。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给他人,乙方选择的服务分包对象,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5条? 延伸服务
除约定的餐饮管理服务内容外,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其他餐饮管理服务,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即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服务费用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6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并办理与餐饮服务相关的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为乙方的员工餐饮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将协助甲方办理。
6.2? 对乙方的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餐饮管理提出修改和变更,此类修改和变更经双方达成一致并书面确认后生效实施。
6.3? 审核乙方上报的食堂固定资产配置、食堂装修改造、大中修及专项维修等工作方案。
6.4? 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餐饮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6.5? 甲方有权核查餐饮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并对餐饮伙食成本进行审核。
6.6? 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年度餐饮服务区域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开展节能管理,提高用能设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
6.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餐饮服务区域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
6.8? 定期召开大楼管委会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餐饮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第7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在餐饮服务交接时,对所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所需固定资产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
7.2?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餐饮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投标文件承诺委派具备符合餐饮服务岗位资格和健康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应在接到甲方变更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7.3? 按照要求开展各项餐饮服务,并编制餐饮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7.4? 乙方遵照餐饮服务成本价格管理要求向机关工作人员按照餐饮服务成本价出售饭菜,建立调价机制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
7.5?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本项目内房屋、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使用功能;需在本项目范围内实施食堂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的,应报甲方审批。
7.6? 乙方对所管理的食堂设施设备及相关固定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合理控制损耗,降低运营成本。对于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磨损和正常折旧,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7.7? 乙方在确保餐饮环节舒适、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管理。
7.8? 做好本餐饮服务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餐饮服务安全;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
7.9? 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涉及餐饮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7.10? 投保公众责任险。
7.11? 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餐饮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间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餐饮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应向甲方移交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书面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餐饮服务移交确认书。
第8条?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有关要求开展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8.1?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体系。甲乙双方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8.2? 食堂就餐安全。乙方遵守涉及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
8.3? 安全检查和评估。乙方接受甲方、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餐饮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甲方委派的第三方开展监督检查和安全等级评估,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8.4? 餐厨垃圾处理。依照餐厨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委托专业第三方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费用(如有)将由甲方承担。
8.5? 应急预案。乙方应制定应对食物中毒、正常餐饮服务受到影响等应急预案。
第9条? 餐饮食材原料
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机关食堂食材原料采购,依照国家和本市关于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食材原料的采购、验收和储存,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9.1? 乙方负责采购的,应采购符合规定的餐饮食材原料,负责运抵加工现场,并对其数量、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
9.2? 供应商的选择。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
9.3?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乙方创造条件推进餐饮食材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食堂食材原料生产来源的安全可靠,食材原料的质优价廉。
9.4? 食材原料检验。乙方对采购的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乙方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检验单位对餐饮食材原料进行日常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食材原料存储。乙方对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在现场无偿提供给乙方适合的存储场所。
9.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保管。乙方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如实登记相关信息,记录资料保存期不少于2年。
9.7? 有关乙方采购的食材原料,乙方保证甲方的入口成本为100%,但加工损耗、自然损耗及非因乙方责任导致的损失除外。
第10条? 餐饮服务质量评估
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并要求社会专业机构进行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相关预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1条? 餐饮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保养
11.1? 甲方为食堂餐饮服务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对食堂固定资产管理配置 按有关要求实施,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11.2? 乙方对涉及餐饮服务的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日常保管、日常养护,对公共部位固定资产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相关设备或资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 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餐饮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餐饮设施设备管理水平。
11.4? 餐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2条? 节能管理
12.1?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等工作。
12.2? 乙方应重视节能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工作,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3条? 餐饮服务费用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13.1? 除延伸服务外,机关食堂饭菜按成本价格销售。餐饮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的方式,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3.2? 餐饮服务费用主要由以下项目构成:
(1)? 餐饮服务人员费用;
(2)? 餐饮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餐饮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办公费用;
(5)? 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6)? 餐饮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7)? 其他。
相关能耗费用的收费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3? 采用包干制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高服务,盈余的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3.4? 采用酬金制的,乙方应向甲方公布餐饮服务年度计划和餐饮服务资金年度预结算,并每年向业户公布餐饮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13.5?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等因素导致餐饮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对餐饮服务费作相应调整。
13.6? 甲方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相关预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14条? 履约保证金
14.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正式签约并受到甲方首次付款后,按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4.2? 按合同约定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4.3?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15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实际损失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5.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5.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在双方确定的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餐饮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延迟履行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以便双方交接和人员的安置。
15.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餐饮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5? 因乙方原因导致食物中毒、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5.6? 其他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16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17条? 附则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专用条款或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从专用条款或补充协议。
17.2? 文件送达。甲乙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文件往来时的送达地址,任何乙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餐饮服务的文件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
专用条款与第一部分协议书或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如有不一致的,应以本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1.2? 标准、规范
相关服务标准及卫生制度,参见附件。
1.4? 保密事项
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有关甲方或乙方的未公开信息都应当是保密的,无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终止以后,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任何一方有权对各自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确保其商业秘密不为包括对方在内的公众所知悉。上述商业秘密包括双方各自的经营信息及技术信息,例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采购价格以及生产配方、工艺流程、专有技术、设计图纸等。
第2条? 交接
不涉及开业交接事项。
第3条? 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
4.1? 综合管理:
根据甲方要求,制定餐饮服务工作规程和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提交就餐人数,每周提交菜单。乙方负责各种设备的日常技术性养护。当设备发生正常故障需要维修,双方将协商修理事宜,单笔修理费用低于一千元由乙方承担,单笔修理费用超过一千元的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善意使用并尽到相应的保管义务。若由于乙方疏忽而造成的损坏的维修由乙方承担。如因主要设备发生故障而导致服务质量受到影响,乙方将与甲方沟通求得理解,乙方将尽力将这种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2? 就餐服务
4.2.1? 用餐对象及人数:
用餐对象:税务局内部职工(含虹仙小区办公点)、辅助人员、高级技校职工。
4.2.2? 其他情况:
对甲方提出的临时用餐,做好服务。
4.2.3? 服务内容
(1)? 服务时间:
早餐:7:30——8:15,午餐:11:00——12:30;
饭菜种类:
早餐自助(6元/客);午餐套餐(12元/客);(2)服务方式:
协议双方同意供应的午餐套餐的菜谱包括:
? 一份大荤(二选一),每份110克
? 二份小荤(三选二),每份120克
? 二份蔬菜 (三选二),每份120克
? 一份汤
? 一份米饭
? 一份甜点/点心(二选一) 甜品每日一换
? 一份水果/酸奶/饮料(三选一)
(2)? 结算方式:
税务局内部职工(含虹仙小区办公点)采用直接刷卡消费;辅助人员POS计次消费、高级技校职工餐券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详见附件膳食管理制度
对食品原料进货进行专人验收;根据食品的类别进行分类有效存储;对食品清洗、切配、烹饪环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厨房各类容器要做到区分使用和消毒工作;进入备餐间必须事先做好个人卫生工作,着装统一,及时佩戴口罩手套进行服务。
4.3? 就餐秩序管理:
切实维护本食堂餐饮服务区域的就餐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清洁,每天做好开餐前的台面清洁工作及桌椅整齐度,有效安排好各部门的就餐时段。
4.4? 节能管理:
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电、水、燃气等节能工作以及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挖掘潜力,提交能源使用率。
4.5? 伙食费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每日每餐人数统计,并定时交由甲方;做好食品成本的均衡控制。
4.6? 价格调整:
如果当地通货膨胀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了索迪斯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成本构成,特别是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则协议双方将协商调整本协议项下的价格:
1、副食品原料价格如果大幅度涨价(参照油、米、禽蛋、肉类、蔬菜、水产价格指数),
2、法规或政府规定的任何变化、更新,包括但不限于法定的最低工资线、社会保险及税金的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若乙方服务经甲方评估通过本合同续延,则甲乙双方将重新确认下一个合同期的合同服务费。调整幅度根据合同内,上海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或社保上升幅度对合同服务费进行同比上调。涉及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的合同期,有关服务费的增加幅度不应超过本合同年度费用的10%。
第5条 延伸服务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项目延伸服务:
临时用餐。{甲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索迪斯,使乙方作必要的准备}
5.2? 延伸服务标准:
根据甲方要求而定。
5.3? 延伸服务费用:
除餐费外,如应甲方要求加班则由甲方承担加班费。加班人数与加班时间需事先经甲方签字确认。加班标准为:平时每日加班,每人每小时人民币22元*1.5;周末加班每人每小时人民币22元*2;国定公众假日加班每人每小时人民币22元*3 。
第6条? 人员管理
乙方有权招聘、管理、调离和更换现场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对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作出任何变更前,甲方可以被事先告知。如果甲方要求调离任何乙方的现场服务人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于此类人员调离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和员工补偿金。但上述被调离的乙方人员具有严重不当行为(如累计被开出三张处罚单)或已被证明具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除外。
除双方以书面另有约定外,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之后的一年之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任何被甲方正在雇用或曾经雇用的与此餐饮服务有关的“管理人员”。除双方以书面另有约定外,在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一年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雇用任何被乙方正在雇用或曾经雇用的与此餐饮服务有关的“乙方管理人员”。这里所提到的“乙方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协议执行的最后12个月内的任何时候,在甲方的场所直接参与乙方管理或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这里所提到的“雇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乙方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终止之后一年之内的任何时候在甲方场所从事与本协议项下服务类似的工作。如违反前述条款,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等于被雇用员工在索迪斯最后一个月工资的6倍。
第7条? 互免条款
无论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或其他协议中是否有其他相反约定,对于无论何时或由何种原因引起的任何性质的各自预期利润的损失、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损害,甲乙双方将互免对方的责任。
无论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或其他协议中是否有相反约定,由火灾、爆炸、水泛滥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双方同意向各自的保险人进行理赔,并且双方及其承保人同意互相免除追究对方及其保险人的责任,双方须为此与各自的承保人达成书面协议。
第8条?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
a)?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包括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办法等法律法规;
b)? 食堂就餐安全。乙方遵守涉及安全、健康的合同约定,确保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
c)? 餐厨垃圾处理。依照原有餐厨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甲方委托专业第三方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费用(如有)将由甲方承担。
d)? 乙方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应对食物中毒、正常餐饮服务受到影响等应急预案操作。乙方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包括食物中毒),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
第9条? 餐饮食材原料
乙方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向约定供应商订购食材原料,并认真验收,对于三无产品及有危害食品拒收,并对原料进行保存,所有调味品必须贴有食品标签,所有食品必须离墙整齐、离地归类堆放。
乙方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并对食品原料的质量进行管理,以确保食品安全。
乙方在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自供应商的选择、日常管理直至付款,均保持独立。
甲方有权设定专人对乙方的进货价格及进货质量进行监督。乙方的主要食品原料(肉类、油、水产、禽蛋)进货平均价格不得高于麦德龙同期、同类品种价格(特价品除外),因市场或政策原因造成价格大幅度上涨,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价格,并对调整后的价格进行确认。
第10条? 餐饮服务质量评估
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及安全卫生方面意识的培训,对菜肴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控,对厨房用具及餐具进行有效清洗消毒,定期进行环节采样。
第11条? 餐饮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保养
11.1? 甲方无偿提供合同服务所需的餐饮设施设备。
11.2 餐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
乙方对涉及餐饮服务的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保管、清洁,对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相关设备或资产损失,由乙方负责。_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餐饮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餐饮设施设备管理水平。餐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乙方配合提前提供相关修理信息。
第12条? 节能管理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等工作; 乙方应重视节能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工作。
第13条? 餐饮服务费用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13.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包干制□酬金制方式计费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餐饮服务费用构成和收费标准:管理费及食物成本(即服务费和餐费)。
13.6 支付方式:
乙方将根据乙方记录的就餐人数每天报告甲方认可,每月初向甲方开出上一月餐费及服务费的发票,甲方应在发票开出后的首10个工作日内付款,在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甲方将不以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后发生争议为由拒付或延迟支付月度服务费用(即发票所列金额)。在收到发票5天(日历日)后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核实,并于核实后在下月结算中多退少补。
如果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餐饮服务,其销售情况是以甲方管理并维护的POS系统所记录的有关数据作为依据的,则乙方有权使用该POS系统并备份就餐销售数据,双方应在每个服务班次后对当餐销售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第14条 履约保证金
14.1? 合同正式签订并受到甲方付款的0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0%作为银行履约保函。
第15条 违约金
15.2?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未付餐费和服务费的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16条 劳动力成本补偿
甲乙双方都理解,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会发生额外的成本:
1. 由于甲方原因本合同被提前终止;或
2. 由于甲方业务原因,本合同项下的索迪斯服务人员被减少。
为此,无论双方是否有其他约定,一旦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同意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乙方支付额外成本:
“被撤出的乙方服务人员人数” x“前述人员在甲方场所服务的平均年限” x “这些人员最后一个整月平均工资”。
(备注`:“平均年限”指:服务年数少于等于6个月的应当被计为“0.5”,多于6个月而少于等于12个月的则应当被算作“1”)
甲乙双方一致明确,支付本项所述成本补偿并不能被视作税务局方与索迪斯服务人员之间存在任何劳动或聘用关系。
第17条 其他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包括各方所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关于无形资产的其他法律权利,应仍属于原所有人所有并且不因本协议的履行而转让给对方所有。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所有,但乙方在此授予甲方在本协议期间为接受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免费使用前述知识产权的权利。
任何一方放弃或者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或多项权利不应被视为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也不应视为其在其他情形下放弃行使相同的权利。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放弃的,不应视为该方放弃任何权利。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双方与本合同主题相关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在此之前以口头或书面任何形式达成的任何与此主题有关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或表示。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本合同不得擅自修改或放弃。除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的修改外,与本合同项下利益相关的任何人之间所达成的做法不得被认为具有修改或修正本合同任何部分或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效力。
第17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第18条 附则
18.2 投递地址
文件送达甲方的地址和邮政编码:上海市天山路1827号; 200051。
文件送达乙方的地址和邮政编码: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388号东方国信A座7楼; 200335。
附件:
附件一:服务描述
附件二:服务费用
附件三:膳食管理制度
附件四:乙方投标书
附件五:保密协议
附件一 服务描述
一、日常餐饮服务
除发生不可预见的需要外,索迪斯将根据客户年历,保证每个工作日(每周5天,周一至周五,国定节假日除外)在客户的场所内为客户提供工作餐(早餐、午餐)服务,如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具体可调整。就餐时间如下:
早餐:7:30-8:15
午餐:11:00-12:30
除上述日常餐饮服务外的服务均为额外服务,相关协议将由索迪斯和客户另行商定,费用另行结算。
? 供餐时间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调整。如果就餐人数或时间临时有较大变动时,客户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索迪斯;
? 菜谱将提前一周预先制定并送交客户认可。特殊情况下,菜谱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
? 协议双方同意供应的工作餐菜谱包括:
(1)早餐自助餐,自选就餐,6元/位食品成本含税价格。提供 中点、西点、湿点、面制品、粗粮、牛奶、豆浆、蔬果等 。
(2)午餐套餐12元/位,食品成本含税价格,提供 大荤二选一、小荤三选二、蔬菜三选二、酸奶水果饮料三选一、米饭、汤、面制品等。
? 索迪斯在客户场所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索迪斯为客户在虹仙小区办公点提供服务的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700弄45号(提供午餐)
? 协议双方同意索迪斯是唯一能在客户场所内销售食物和饮料的供应商。
2、? 额外餐饮服务
索迪斯可根据客户的要求及预定的标准向客户来宾提供VIP餐饮服务。
除每日提供工作餐以外,索迪斯还将应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西餐、招待会、宴会、自助餐及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服务, 费用另行商定和结算。
为确保额外服务的质量,客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索迪斯,使索迪斯作必要的准备。
3、? 厨房设备
客户提供的设备,包括陶器、玻璃器皿、刀具、及厨房用具等,由索迪斯支配。发现问题,索迪斯须通知客户。
索迪斯和客户应在本协议规定的工作实施前清点客户所提供的设备和厨房用具。物品确认清单上必须加盖双方的公章。
索迪斯应在使用前检查客户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用具。发现明显问题应立即通知客户,以便让客户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本协议终止时应进行设备清点,如发生不符,应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条款解决。
对于上述设备及用具发生正常损耗或磨损,客户不要求索迪斯承担责任,除非这些设备或用具的损耗或磨损是由于索迪斯严重疏忽而造成的。
4、? 厨房和餐厅的清洁
索迪斯负责厨房和餐厅1.8米以下区域日常清洁。厨房和餐厅1.8米以下区域日常清洁所需的工具和设备以及洗涤、消毒用品由索迪斯提供。1.8米以上部位及油烟管道的清洁由客户方定期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 客户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资源
就本协议项下服务,客户免费向索迪斯提供如下设施设备及其他资源:
? 餐厅场所
? 厨房
? 储藏室
? 索迪斯员工可使用的男女更衣室
? 全套厨房设备、烹饪设备
? 容器
? 索迪斯员工现场办公室及办公桌、椅和橱柜。
? 用户访问互联网的网络 / 提供必要协助以允许索迪斯申请安装宽带网络
? 市内电话线一条供工作之需
? 服务所需的煤气、电、饮用水及其它所需的能源。索迪斯将尽力节约使用能源。
? 客户指定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在地存放和中转餐厨垃圾的集中点。索迪斯将负责把餐厨垃圾放到本协议项下服务所在的客户场所内由客户指定的集中点为止。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乙方: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服务费用
1、? 工作餐费用
(i).? 工作餐价格(请明确含税价还是税前价)
(1)早餐自助餐,自选就餐,6元/位食品成本含税价格;
(2)午餐套餐12元/位,食品成本含税价格。
(ii).? POS系统对账
如果索迪斯提供的本协议项下餐饮服务,其销售情况是以客户管理并维护的POS系统所记录的有关数据作为依据的,则索迪斯有权使用该POS系统并备份就餐销售数据,双方应在每个服务班次后对当餐销售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2、? 每月定额费
合同服务费为人民币129336元/月(大写:拾贰万玖仟叁佰叁拾陆整);
合同期限内合计服务费为1552032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贰仟零叁拾贰整)。
3、? 加班服务费
如应客户要求加班则由客户承担加班服务费,费用标准按涉及加班的服务岗位费率按如下标准计收:
—? 平时每日加班:服务岗位费率×1.5
—? 周末加班:服务岗位费率×2
—? 国定公众假日加班:服务岗位费率×3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乙方: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膳食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提高菜肴质量,加强食品卫生监督,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甲方成立5人膳食管理小组,全面监督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对乙方原材料配送供货渠道进行审核,监督乙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渠道进行采购,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伙食质量。
2.甲方食堂管理员每天检查《一周菜单》落实情况。
3.膳食管理小组成员定期听取甲方就餐人员对菜肴质量的评价,并及时反馈乙方进行整改。
膳食管理小组每月组织对乙方供餐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包括就餐人员满意率、就餐人员投诉率、菜肴每月重复率、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等。按季汇总调查测评得分,综合得分高于75分为合格,低于75分为不合格,连续2个季度测评结果为不合格,将给予本合同期评估不通过。
4.对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进行整改。
5.监督食堂各种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显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6.每月召开一次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的食堂膳食管理会议,检查对前一次检查出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对当月检查的反馈信息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方案。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乙方: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