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5-24 16:23

项目概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12202100078
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700000
最高限价 7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配送供应商服务质量评议”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由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25日到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方式: 网络获取:投标人网络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3526909535@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主题填为: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3558864977)。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6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龙泉驿政采(2021)B0076号。2.本项目监督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636986,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址: 龙泉驿区龙泉镇东街9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素清;联系电话:(028) 84853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8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灵;联系电话:028-83197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灵
    电话: 028-8319787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生产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服务进行采购。

    二、工作目标

    建立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强化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职工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2021年从签订合同生效并配送开始至12月底为70万元/年,2022年和2023年为12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

    四、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米、面、油、鸡蛋的服务要求

    1.配送范围

    龙泉驿区教育局机关食堂。

    2.配送品种与标准

    2.1品种

    定型包装类:米、面、油、鸡蛋。

    2.2标准

    (A)大米

    2.2.1技术规格要求:非转基因大米,大米品质必须达到国家最新质量标准。不得使用陈米。

    2.2.2规格:符合国家“一级大米”标准,每袋25千克或50千克。

    2.2.3符合国家大米最新标准;保证随时抽检符合食品质量要求。每批次配送时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于单位存档;每半年提供一次资质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2.4送到单位的大米生产日期距送达日期不超6个月。

    2.2.5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质量等级、净含量、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码、生产许可证编号。

    (B)面粉

    2.2.6面粉技术规格要求:

    2.2.7品种:非转基因面粉,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2.8规格:等级为一级及以上面粉,每袋25千克。

    2.2.9符合GB2715-2016或国家最新标准,保证随时抽检符合食品质量要求。每批次配送时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于单位存档,每半年提供一次资质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2.10包装装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不破损。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企业、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配料表、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标注内容等。

    2.2.11面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

    2.2.12面粉色泽星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2.2.13送达单位的面粉生产日期距送达日期不超6个月。

    (C)食用植物油

    2.2.14食用植物油技术规格要求:

    2.2.15规格:非转基因原装压榨二级或二级以上成品桶装食用植物油。

    2.2.16保证随时抽检符合食品质量要求,每批次配送时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于单位存档;每半年提供一次资质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食用植物油符合GB2716-2018国家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2.2.17送达单位的食用植物油生产日期距送达日期不超12个月,油质清激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

    2.2.18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称、规格、质量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生产许可证。

    (D)鸡蛋

    2.2.19蛋类执行标准:GB2749-2015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二)肉类的服务要求

    1.配送范围

    龙泉驿区教育局。

    2.配送品种与标准

    2.1品种

    肉类(鲜鸡、鸭、鱼、猪、牛、羊肉)

    2.2标准

    2.2.1所提供的生鲜肉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严禁提供注水、注胶、病猪、死猪或种猪猪肉),品质要求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

    2.2.2对定点供应商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岀机制,严格进行实物(肉品品质)抽检和动物(生猪)的检验检疫,保证随时抽检的肉品品质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所配送生鲜肉上有“两证两章”(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验讫印章,并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以备待查,送于单位存档,保证。

    2.2.3供应商供应的猪肉需从具有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猪肉生产厂家出提供。

    (三)蔬菜、水果、牛奶、调味品、干杂辅料的服务要求

    1.配送范围

    龙泉驿区教育局。

    2.配送品种与标准

    2.1配送品种。

    2.1.1蔬菜类:各类品种的新鲜蔬菜。

    2.1.2水果类:各类品种的水果。

    2.1.3调味品:食品加工所需各类调味品。

    2.1.4干杂辅料:各类食品干杂辅料。

    2.1.5牛奶类:全脂灭菌纯牛奶。

    2.2标准

    2.2.1所配送的蔬菜、水果、调味品、干杂辅料和牛奶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2.2.2配送的蔬菜、水果,须提供当批次配送的农残检测报告,龙泉驿区教育局可不定期抽查并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2.3配送的调味品、干杂辅料等预包装食品原料,每一合同年,须提供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2.2.4配送的牛奶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食品。如有送交的产品出现包装破损、保质期不足、质量不符采购标准的,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进行更换。

    五、配送要求

    1.配送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供应商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龙泉驿区教育局制定)进出单位。

    3.必须当日配送,且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4.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到单位的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5.针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能及时提供相关票据和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书(如涉及)等,配合单位完善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台账登记和验收。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配送供应商服务质量评议”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由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2.服务地点:龙泉驿区教育局。

    3.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报价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为下浮率,实际结算价=基准价格×(1-成交优惠率),供应商报价优惠率不得为负数。

    4.付款方式

    4.1合同期限内,配送产品的结算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基准价*(1-下浮率)。基准价指成都市龙泉驿区发改局同期公布的指导价格为基准价,对于未公布的产品价格由采购人代表和成交供应商定期对龙泉驿区内至少三个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同类同质产品零售价进行考察,共同确定市场价格。

    4.2配送商按月凭采购人验收单据,次月10号前与采购人核实并开具正规发票到财务科办理结算。

    5.配送供应商服务质量评议范围: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由单位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教育局汇总单位综合评价结果。具体细则在成交后拟定。

    6.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单位连续三次评议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企业在我区单位食堂食品配送资格。对情况严重的,将其列入配送黑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对列黑名单的配送供应商,将限制其参与成都市范围内单位(幼儿园)食堂原料的配送。被退出配送的企业自己承担一切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7.配送供应商空缺替补原则:

    如果有配送供应商被退岀后,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可以任意选择以下方法重新选择替补配送供应商:

    (1)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再次重新选择替补配送供应商;

    (2)直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8.大宗食品配送安全保障: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及签订合同前须按响应文件要求购买有效大宗食品配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外观参数

    执行标准

    质量等级要求

    说明

    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标准米外观颗粒饱满,质地坚硬,色泽清白透明;无霉变、结块、潮湿;无黄曲霉素和气味,无其它杂物。

    GBT1354-2018《大米》,

    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

    国标一级粧米、粳米(含珍珠米)25KG/袋

    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建议使用在中筋粉及以下,无霉变、结块、潮湿;无黄曲霉素和气味,无其它杂物。

    GB1355-1986《小麦份》;

    LS/T3201-1993《饺子用小麦粉》;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201H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

    特一等面粉。拥有“SC”食品安全质量认证,25KG/袋

    食用植物油

    (产品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油体透亮,呈黄色或者金黄色;有浓郁的油香味;口感爽滑。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1356-2004《菜籽油》;GB1535-2003《大豆油》;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

    压榨菜子油、压榨大豆油,国标(2010)特一标准,一次性PET包装

    外观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蛋壳无破裂;大小均匀;严禁使用 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预包装

    鲜、冻猪肉

    (产品包括生猪经宰后的片猪肉,经过凉肉但不经过冷却工艺过程;或经过冷却工 艺过程其后腿 肌肉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4°C,不低于 0°C;或经过冻结工艺的鲜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外表湿润,不粘 手。

    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9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国家A级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