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21-Z-0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21-Z-0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GPC-2021-Z-0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PC-2021-Z-0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3万元
最高限价:56.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6.3 56.3 餐饮服务 柳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 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注:磋商供应商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人一致)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5、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截止至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0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到 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方式: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柳林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艺林路与渌水道交口龙瀚南园公建--1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2-28193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联系方式:022-2327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康老师
电 话:022-23278227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4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 服务的范围: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街道办事处。

2. 服务内容:干部食堂餐饮。

3. 食堂服务负责86人左右的早午两餐供应,餐厅和厨房操作区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及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4. 本项目属于餐饮服务行业。

(二)人员数量及岗位要求

食堂服务人员总数3人,包括:主厨1人、面点师1人、勤杂1人。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餐饮服务

主厨

1

(1)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2种以上菜系,提供上述人员的技术承诺书及相关履历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3)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复印件及承诺上岗前需出具体检报告的书面承诺书,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正常班

面点师

1

(1)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熟悉面案的制作;

★(3)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复印件及承诺上岗前需出具体检报告的书面承诺书,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正常班

勤杂

1

(1)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熟悉厨杂工作;

★(3)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复印件及承诺上岗前需出具体检报告的书面承诺书,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正常班

合计

3人

1)要求政治素质好,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和不良表现记录;人员相对稳定,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2)供应商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3)如遇政策调整的情况,供应商须配合办理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须确保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1)厨务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 。

(2)保障采购人单位两餐供应正常。

(3)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正常。

(4)做好生熟食分类及工器具生熟食分类。

(5)及时清洁厨房卫生,保障水电煤气安全使用。

(6)负责协助和监督维保采购人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

(7)每月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及考核。

(8)食堂食材必须由专人验收保管,荤素菜每餐都要留样,必须由供应商自备专用冷藏箱,存放在 0~10℃冷藏条件下,留样时间保持在 48 小时以上。

9全年(不含法定节假日)提供二餐(早、午餐)餐饮服务。

10实际用餐标准22元/人/天。

11实际用餐人数约为86人;如中途增加用餐人员(人员变动不超过10%),不再增加费用总数。

12早餐标准:鸡蛋、凉拌菜、果子、主食、咸菜、豆浆,粥(须每日更换菜品),每周不少于一次牛奶。

13午餐标准:一主荤一次荤一素一汤一水果(或酸奶)。

(四)服装、工具及耗材

所有服务人员统一服装,食堂用品食材、调料及相关耗材和燃气购买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其中燃气费由采购人负责报销。食堂设备、水、电等费用均由采购人负责。本项目预算中包含86人食材费用,如中途增加用餐人员(人员变动不超过10%),不再增加费用总数;所需要的食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制定下周菜谱,采购食材的费用由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支付,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食材费用中需要有15%用来采购指定地区农副产品。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五)服务评价考核标准与细则

1. 本考核验收标准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包括:

(1) 服务期间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

(2) 服务期间未与采购人发生任何纠纷;

(3) 服务期间未发生因服务标准落实不到位而产生的工作投诉(有效投诉);

(4) 服务期间按要求落实各项服务;

(5) 服务期间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配餐合理,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6) 企业配备的各类服务人员完全符合要求。

%1. 采购人对服务单位的考核以上述验收考核办法为依据,其中各项服务质量达标满分为100分。考核办法按本项目需求书中“人员岗位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中各项服务要求考核,凡各项服务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按项扣分(每1项目扣减1分)。每月由专人负责考核验收,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得分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服务费,得分80—89分的,按90%支付;60--79分的,按80%支付;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1.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或双方协商。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取消磋商资格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