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采购人),拟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MY20210524
2.采购项目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
三、采购内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xcmzyz.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序号 |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相关证明材料 | 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提供承诺函(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承诺函”) | 原件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7 |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 | 原件 |
8 | 是否是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27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办理:(1)请供应商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 《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并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WORD版本一起打包发送至2427408755@qq.com。注:《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采购人处。(3)报名咨询电话:08346955664。 供应商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人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1506。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地 址: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邮 编:615600
联 系 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346955664
附件:询价文件
2021年05月24日
项目编号:XCMY20210524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四川·西昌
2021年05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8072079" 第一章 询价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18072080" 第二章 询价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18072081"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9
HYPERLINK \l "_Toc1807208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0
HYPERLINK \l "_Toc1807208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1807209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询价邀请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采购人),拟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MY20210524
2.采购项目名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
三、采购内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xcmzyz.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序号 |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相关证明材料 |
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提供承诺函(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承诺函”) |
原件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7 |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 |
原件 |
8 |
是否是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27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办理:(1)请供应商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 《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并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WORD版本一起打包发送至2427408755@qq.com。注:《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采购人处。(3)报名咨询电话:08346955664。 供应商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人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1506。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地 址: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邮 编:615600
联 系 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346955664
2021年05月24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96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预算品目 |
货物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96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联合体询价 |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6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询价情况公告 |
评审结果在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予以公告。 |
10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346955664。 |
11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346955664 。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1202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8346955664。 地址:(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生活用品。
4.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8.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8.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9.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9.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0.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0.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0.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0.4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组成,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询价小组询价。
11.1 资格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6)询价供应商和产品符合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四章);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1.2 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技术参数对照表;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的详细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彩页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商务应答表;
(5)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6)证明询价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7)询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6.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6.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6.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6.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6.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6.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6.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7.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7.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8.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1202,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19.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19.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19.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成交事项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0.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事项
22.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2.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2.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一式4份)送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合同编号。
22.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3.履行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询价纪律要求
2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 他
2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2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2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0.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品目外,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相关证明材料 |
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提供承诺函(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承诺函”) |
原件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7 |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 |
原件 |
8 |
是否是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9 |
2-8条 |
提供承诺函 |
原件 |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2021年上半年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物品清单:
在编在岗(165份):
序号 |
物品清单 |
规格要求 |
标准 |
价格 |
数量/份 |
1 |
香 米 |
5kg(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非转基因,知名品牌 |
70元 |
1袋 |
2 |
橄榄油(特级) |
750ml(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非转基因,知名品牌 |
100元 |
1瓶 |
3 |
牙 膏 |
150g(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知名品牌 |
80元 |
2盒 |
4 |
有机纯牛奶 |
250ml*10(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有机牛奶,知名品牌 |
70元 |
1提 |
5 |
干货菌类 |
100g(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知名品牌 |
110元 |
2袋 |
6 |
土鸡蛋 |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70元 |
2盒 |
|
合计 |
500元 |
编外(54份):
序号 |
物品清单 |
规格要求 |
标准 |
单价 |
数量 |
备注 |
1 |
香 米 |
5kg(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非转基因,知名品牌 |
70元 |
1袋 |
|
2 |
有机纯牛奶 |
250ml*10(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有机牛奶,知名品牌 |
70元 |
1提 |
|
3 |
干货菌类 |
100g(或其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知名品牌 |
40元 |
1袋 |
|
4 |
土鸡蛋 |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 |
70元 |
2盒 |
||
合计 |
250元 |
三、物品总额:
96000元
四、商务要求
(一)实物样品要求
/
(二)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3、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的货物均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三)交货(项目完成)时间、地点要求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四)验收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
2、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标准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函(一)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其中报价产品 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30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
2 |
||||||||
合计金额(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 (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 (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证明。
九、技术要求应答表
第/包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商务应答表
第/包
序号 |
项目编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承诺函(二)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询价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承诺函(三)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联合体竞争性询价、知识产权、询价保证金、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三、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行政区域 |
|||||||
*供应商规模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
|||||||
*单位联系方式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电话 |
||||||
*单位邮箱 |
||||||||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
||||||||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
注:
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该表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