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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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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05月24日 17:0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7:06
评审专家名单方旭阳、石玉红、倪丽敏、谢静良、徐伟聪
总中标金额¥196.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勤勤,邵子野
项目联系电话0571-81061834,8106183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60788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康勤勤,邵子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34,81061830
附件:
附件1ZJ-2110875(定稿)杭州市国税局职工食堂服务采购文件(公开招标)4.30.pdf

一、项目编号:ZJ-2110875(招标文件编号:ZJ-211087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灵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17号201室、1002室-2

中标(成交)金额:19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灵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旭阳、石玉红、倪丽敏、谢静良、徐伟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相应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17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76号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6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康勤勤,邵子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34,81061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勤勤,邵子野

电 话: 0571-81061834,81061830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ZJ-2110875 采 购 人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 浙 江 国 际 招 ( 投 ) 标 公 司 2021 年 4月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2 一、总则..........................................................................................................................................................12 二、采购文件..................................................................................................................................................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五、开标与评标..............................................................................................................................................18 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1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7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43 二、资格响应文件..........................................................................................................................................46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49 四、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56 第七部分 其它.......................................................................................................................................... 65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 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325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2110875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980000 最高限价(元):1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食堂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 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楼 325 室;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康勤勤,邵子野,联系方式:0571-81061834,81061830 供应商授权代表凭(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 提供开票资料(含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联系电话 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到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备注:线上报名需将以上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865753298@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301 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301 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 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 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 http://220.191.208.230/login.do 办理业务。 (3)说明: 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 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 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B.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地 址:杭州市建国南路 276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6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传 真:0571-81061828 项目联系人(询问):康勤勤, 邵子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34,81061830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2 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3 招标编号 ZJ-2110875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采购内容概 述 本项目为食堂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 服务期限 12 个月。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98 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9 资格审查方 式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0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 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 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 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部分的实际损失。 11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0 招标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必须在 2021 年 5 月 19 日 17 时之前、将 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至 0571-81061828 ,并发电子邮件至 865753298@qq.com (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 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澄清) 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公告信息。 11 采购文件的 澄清与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更正(澄清) 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内容 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密切关 注公告信息。 13 投标文件的 组成 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 响应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资格响应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响应文 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1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 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 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 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 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 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 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评分索引表; (2)投标响应一览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 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 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 (5)廉政承诺书; (6)投标人拥有的资质、荣誉、权威认证、资信等级证书(如有); (7)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8)服务方案; (9)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编制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7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服务承诺、菜品菜单设想方案、成本控制、应急保障方案、安全方案、事故应 急方案、卫生方案、节能节水、节约节俭方案,等等; (10)前述应急保障方案是指因采购人所需在有限或极短时段内提供应急性服 务保障方案;前述事故应急方案是指食物中毒、火灾事故、设备设施事故、自 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治安事件、疫情防控等的应急应对方案; (11)前述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编制时,应充分考虑人员配备和调度措施 并能达满足各类应急需求,也应包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的指导思想或思路、 主要方法或措施等。 (12)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13)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 印件加盖公章。涉及评分项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 (14)针对本项目能提供的特色服务、增值服务说明;(如有) (1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6)与商务技术标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如有); 3.报价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报价不予扣减。 投标人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通过 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的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查)。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 (5)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6)投标人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7)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14 投标文件份 数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报价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各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8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 装在一个外层包装中,将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另一个外层 包装中,投标文件的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资格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或“报价响应文件”字样、项目名称、采 购编号、标项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 不负责任。 17 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及地 点 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301 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18 开标时间及 地点 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301 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内有效 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开标程序: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 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同第一阶段开标地点。 注:第一阶段评审过程中作无效标处理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报价 文件直接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 标大会。 22 评标程序 1.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 体审查内容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四、评标程序,第 5 条“无效投标的认定”。 3.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 后,独立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4.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将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 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 分得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9 序号 项 目 内 容 5.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 应商报价情况。 6.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7. 得分汇总。 8. 结果公布。 23 询标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 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 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24 公告发布媒 体 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及 结 果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为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zfcg.czt.zj.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 25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27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 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 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 对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 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 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 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 25、26 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 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 无效标处理 28 采购代理服 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 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相应收费标准的 80%收取。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 清。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可按中标结果公告上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 下账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0 序号 项 目 内 容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29 节能环保要 求 本项目不适用 30 支持中小企 业 一、说明 1、企业类型 (1)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价格扣除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 1.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1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对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1 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 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 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 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32 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适用 34 投标人信用 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 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 其他说明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 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中 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 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 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4、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中标人直接提供,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 人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 作变动。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指导和监督。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 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合同中的甲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3“监督管理部门”系指上级主管部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合同中的乙方)。 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 2.7 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 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 3.2 对投标人的限制 3.2.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 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3.2.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 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 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3.2.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3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 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相关说明 4.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 何责任。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 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7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 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 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 进行解释。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 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 0571-81061828,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4 865753298@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 予受理、答复。 6.2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 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 7.3 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 告发布之日的 24 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 件。 7.4 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 为准。 7.5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 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 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 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9.投标文件构成 (1) 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 文件组成,具体详见前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5 (2)演示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演示环节。 10.投标函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 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 人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 11.2 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服务的人工费、 管理费、税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人工费即食堂运行所需的人员薪酬(含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加班、社保、住房公积 金等)、劳动保护、职业服饰(含鞋、帽、工牌等人体保护和装饰物品)、住宿、健康体检、 职业保险等与人员相关的费用。员工工作时必须穿各岗位匹配的制服;制服需经采购人审核同 意,由供应商提供。 前述管理费包括办公、培训、宣传(如员工手册、操作指南、企业及其文化宣传等)、劳 务关系处理、公共责任保险等入驻团队为开展管理确保运转所需的费用,其中公共责任保险应 包括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财损保障等内容。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 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关成本支出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 11.4 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 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除外)。 11.5 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 (1)用户需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成本中; (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投标人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成 本中; (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 12.投标货币 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6 当承担赔偿责任。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有效。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 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文件的式样 15.1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 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成册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 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须清楚的注明“正 本”或“副本”。其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投 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 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正本中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 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修改处 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15.5 投标文件每册目录所示页码应该是该册唯一的页码,其唯一的页码应该与目录所示的 页码相吻合。投标人应针对评标细则逐条编制响应内容并标注对应页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因为 该项错误导致找不到目录所示内容而漏评或因标书编制质量而被扣分的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报 价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以上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均须胶装)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 封面应注明“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等字样。投标文件应根据以上其各部分不同内容编制详细的目录,该部分文件的页码是唯一的, 不得有漏码或重码或错码。 如果由于目录与页码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评标专家在该册文件中无法查找或难以查找到相 关评审内容,评标专家可按招标文件关于编制、装订等相关规定,对该投标人作出未提供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7 供评审材料的决定,并通过评标委员会集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其投标文件是否构 成严重不符或重大偏离。 16.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一 个外层包装中,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另一个外层包装中,共两个密封包装袋, 分别为(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2)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 16.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项目名称; ·C·文件类别(注明密封袋内是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 ·D· 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商务和技术文件) 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阶段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报价文件) 16.4 除了按本须知第 16.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 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 封退回; 16.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6.1 款、第 16.2 款、第 16.3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 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 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 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 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 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19.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19.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 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3.7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8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 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1.2 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以下称投标人代表)必须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 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 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投标人如是法人代表的,只须按前款提供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一 个以上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 20.3 开标程序 本项目按照先拆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标大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 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 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 文件密封情况; (3)按投标人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即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 (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 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 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 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将其中的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 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 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 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 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 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9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 单数。 21.2 评标纪律 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 21.3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2.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废标 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 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24.中标人的确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 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0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4.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 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 2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5.合同授予 25.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4.1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5.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 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 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 26.2 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采购 人可根据 25.2 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 26.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7.履约保证金 27.1 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前附表。 29.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财库〔2007〕1 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9.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2 供应商质疑 29.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1 出质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 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9.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3 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0.采购结束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 30.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2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服务要求 中标方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在人员配置上要求按早、中、晚就餐的要求进行配置, 总的人数不得少于 24 人(分市局机关食堂、中财发展大厦食堂进行配置),所有操作(服务) 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复印件留采购人处备案)和相应岗位的上岗证; 中标方根据采购人需求组 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保证采购人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及保 障(其他时间供应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供应日要有专人接受干部职工点菜,品种不限制, 在晚餐时供应。每周组织供应点心两次。食堂应满足采购人临时公务接待和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 就餐要求。 1、食堂用餐服务:早、中餐为自助餐,晚餐为自选套餐。 ①早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 20 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烧饼、豆浆、油条、面 包、蛋糕、披萨等。小菜品种不少于 3 个。 ②中餐,提供不少于四大荤、二混炒、四素菜、两汤及米饭、水果 2 个、杂粮 1-2 个,适当 提供风味美食,提供特色新菜(每月); ③晚餐,提供一大荤、一混炒、两素菜、一汤,米饭,面条。 如就餐方式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采购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2、临时人员就餐保障。根据局工作安排临时到局机关参加会议、培训、外来工作交流等人 员的就餐保障。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食堂。(要求三星级服 务以上接待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采购人制定,中标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 量保证。 3、满足干部职工其它饮食需求。食堂应设专人接收人员点餐,品种不限,并在晚餐时供应; 职工如因身体不适等需要食堂帮助时,食堂根据需求供应病号餐或营养餐;每周组织供应点心两 次。 4、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相应保障局组织的系统业务考试、会议培训、 老干部慰问、年终结算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 5、中标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 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6、中标方应根据采购人计划采购的食材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采购人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 中标方作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核算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采购人的 随时检查监督。 (1)中标方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订菜谱,并提前 3 天送交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菜谱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变更。 (2)中标方应指定两名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3 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负责在采购清单上 签字,采购人的监管人员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对采购的实物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随时可以责令中标 方改正。 (3)中标方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 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4)中标方要按时出菜、摆台,按作息时间供应饭菜,保证饭菜的质量,就餐人员统一刷 卡就餐,早、中、晚餐按要求供应,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掌握 POS 机和点菜 系统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 7、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对 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中标方 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方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 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小件物品和易耗物品也要专人管理、严格领 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 8、中标方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餐具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 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合理配置两个办公区各配置一个厨师长(兼负责人)、专业厨师、面 点师、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食堂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 24 人: 岗位 职数 厨师长(兼负责人) 2 小灶厨师 2 大灶厨师 2 面点师 4 生墩头 2 服务员 4 洗切及窗口服务 4 仓管及文员(各类登记统计) 2 保洁 2 总计 24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4、主厨、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5、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4 6、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中标人职工涉及劳动关系 的所有事宜。 2、中标人应了解中标人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 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中标人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 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发现中标人人员工作不称职,不符合采购人的就餐质量要求的,有权要 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调换到位。 4、中标人职工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5、中标人全面负责中标人职工的居住(含寝具、住宿费等)、交通等生活事宜。 6、中标人职工应相对稳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需 调动需提前取得采购人意见。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8、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9、中标人须按不低于中标方案中承诺的岗位工资(包括社保及福利)标准保障员工收入。 四、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 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 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用后餐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干燥,无残留物,并全部经过消毒。 7、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五、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 生。 六、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 15 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 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 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 22℃~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5 30℃空调开 50﹪,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 水源。 七、双方权利义务 1、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负责 职工食堂的食材调味品采购和和财务管理工作;中标人负责职工食堂的食材调味品的验收及仓库 管理,负责提供财务、物流系统。 2、中标人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 资、社保等所有关系。 3、中标人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 他相关费用,并作出明确承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含 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中标人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 发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义务配合中标人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4、中标人应当要求采购人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中 标人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采购人应当要求中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中标人员工严格 遵守采购人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采购人应当要求中标人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7、采购人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中标人。 8、中标人服从采购人管理,并严格遵守采购人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考核 1、考核时间:每半年、每年进行综合考评,并通报结果。 2、考评说明: (1)半年度考评根据餐饮半年度考核内容和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单(含整改通知书),以及 用餐人员对餐饮服务的有理由投诉进行阅读综合考评。 (2)年度考评根据半年度考核分的基础上得出年度的平均分值和年度用餐人员对餐饮的综 合打分进行加权综合考评。 3、奖罚措施: (1)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 70(含)-80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2%; (2)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 65(含)-70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4%; (3)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 60(含)-65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6%; (4)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低于 60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8%,并对中标人进行劝退, 终止合同。 综合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6 九、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方单位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的,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十、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7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 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ZJ-2110875 一、基本情况 甲方: 乙方: 二、期限 合同期限:12 个月。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实际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 起算)(合同服务期到期后如采购人要求应延长服务期 1-2 个月以满足采购人确定下一年度服务 单位所需空窗期得要求)。 如乙方服务质量优良,甲方测评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按年续签,可续签 两次,但续签不超过 24 个月。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现按季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折合年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 元)。甲方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选择预付服务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由乙方自行根据考 核情况进行发放。 2、服务费用在本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做调整,若合同期内出现法规政策调整、重大服务事项 调整,双方就人员经费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乙方应于每月(季)末分别给两处办公区开具发票,结算当月(季)服务费,甲方两处 办公区分别根据服务情况申请支付服务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单 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四、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项目服务要求 乙方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在人员配置上要求按早、中、晚就餐的要求进行配置,总 的人数不得少于 24 人,分市局机关和中财发展大厦食堂合理配置,所有操作(服务)人员必须 具备健康证(复印件留甲方处备案)和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组织相应的管理和 服务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甲方工作日期间干部职工一日三餐的供应及保障(其他时间供应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8 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供应日要有专人接受干部职工点菜,品种不限制,在晚餐时供应。每 周组织供应点心两次。食堂应满足甲方临时公务接待活动的就餐要求。 1、食堂用餐服务:早、中餐为自助餐,晚餐为自选套餐。 ①早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 20 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烧饼、豆浆、油条、面 包、蛋糕、披萨等。小菜品种不少于 3 个。 ②中餐,提供不少于四大荤、二混炒、四素菜、两汤及米饭、水果 2 个、杂粮 1-2 个,适当 提供风味美食,提供特色新菜(每月); ③晚餐,提供一大荤、一混炒、两素菜、一汤,米饭,面条。 如就餐方式发生变化,就餐品种应按采购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2、临时人员就餐保障。根据局工作安排临时到局机关参加会议、培训、外来工作交流等人 员的就餐保障。食堂管理人员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和就餐形式提前通知食堂。(要求三星级服 务以上接待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采购人制定,中标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 量保证。 3、满足干部职工其它饮食需求。食堂应设专人接收人员点餐,品种不限,并在晚餐时供应; 职工如因身体不适等需要食堂帮助时,食堂根据需求供应病号餐或营养餐;每周组织供应点心两 次。 4、重大活动的餐饮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相应保障局组织的系统业务考试、会议培训、 老干部慰问、年终结算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 5、中标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 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6、中标方应根据采购人计划采购的食材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采购人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 中标方作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核算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并接受采购人的 随时检查监督。 (1)中标方按规定的标准和需求每周制订菜谱,并提前 3 天送交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菜谱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变更。 (2)中标方应指定两名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所有采购实物进行验收,验收必 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填写入库清单,并负责在采购清单上 签字,采购人的监管人员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对采购的实物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随时可以责令中标 方改正。 (3)中标方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 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4)中标方要按时出菜、摆台,按作息时间供应饭菜,保证饭菜的质量,就餐人员统一刷 卡就餐,早、中、晚餐按要求供应,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和礼貌用语训练,熟练掌握 POS 机和点菜 系统的使用方法,维持分发秩序,做到文明待人。 7、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9 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中标方 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方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 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小件物品和易耗物品也要专人管理、严格领 用,搞好登记、按月核算。 8、中标方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餐具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 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合理配置两个办公区各配置一个厨师长(兼负责人)、专业厨师、面 点师、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食堂服务队伍配置人数不少于 24 人: 岗位 职数 厨师长(兼负责人) 2 小灶厨师 2 大灶厨师 2 面点师 4 生墩头 2 服务员 4 洗切及窗口服务 4 仓管及文员(各类登记统计) 2 保洁 2 总计 24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4、主厨、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5、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6、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甲方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 7、甲方市局机关食堂(建国南路办公区)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中财发展大厦食堂(中财发展大厦办公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市局机关食堂(建国南路办公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中财发展大厦食堂(中财发展大厦办公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七、项目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乙方职工涉及劳动关系的所 有事宜。 2、乙方应了解乙方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0 佳服务。 3、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 检查、考核管理。 4、乙方职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5、乙方全面负责乙方职工的居住(含寝具、住宿费等)、交通等生活事宜。 6、乙方职工应相对稳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主要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 需调动需提前取得甲方意见。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8、乙方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9、中标人须按不低于中标方案中承诺的岗位工资(包括社保及福利)标准保障员工收入。 八、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 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 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九、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 生。 十、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 15 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 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完毕后 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 22℃~ 30℃空调开 50﹪,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 水源。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的供应,乙方负 责职工食堂的食材调味品的验收及仓库管理,负责提供财务、物流系统。乙方每月底向采购方报 送相关的食堂经营财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1 2、乙方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 社保等所有关系。 3、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 相关费用,并作出明确承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因 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 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4、乙方应当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员 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员工严格遵守甲 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甲方应当要求乙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7、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二、考核 1、考核时间:每半年、每年进行综合考评,并通报结果。 2、考评说明: (1)半年度考评根据餐饮半年度考核内容和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单(含整改通知书),以及 用餐人员对餐饮服务的有理由投诉进行阅读综合考评。 (2)年度考评根据半年度考核分的基础上得出年度的平均分值和年度用餐人员对餐饮的综 合打分进行加权综合考评。 3、奖罚措施: (1)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 70(含)-80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2%; (2)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 65(含)-70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4%; (3)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在 60(含)-65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6%; (4)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低于 60 分的,扣除半年度服务费用的 8%,并对中标人进行劝退, 终止合同。 综合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十三、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单位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十四、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2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受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或受托)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3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 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 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 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 5 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评标纪律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 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 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 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 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 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 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 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4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 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流程如下: (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 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 选评审小组组长。 (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 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 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 (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 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 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 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 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 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样品(如有)、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 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 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 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采购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 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 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 要内容包括: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5 (2)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评标程序 4.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须知第 9.1 条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无效投标的 认定”。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 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 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 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 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4.3 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6 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 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5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6 编写评标报告。 5.无效投标的认定 5.1 资格审查阶段 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须知 9.1 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 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2 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 评审时,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和其他评审要求等,评标委员会将逐项进行审查、 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 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 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 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 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 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 (4)未按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5)标文件未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的; (6)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5.3 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 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 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7 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 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技术商务评审因素(满分9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 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 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供应商体系认证 证书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5)HACCP 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以上证书每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备注: 1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同时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5 分 2 荣誉证书 (1)供应商取得市级及以上后勤服务优秀企业,得 1 分; (2)供应商取得消费者满意餐饮,得 1 分; (3)供应商卫生等级 A 级单位,得 1 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 分 3 供应商业绩及履 约评价 (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 具有单位食堂服务业绩的,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良好(或满意) 及以上的,每具有 1 个用户意见反馈良好(或满意)及以上 的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最多 5 分。 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关键信息,还须另 附业主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同一业绩提供的多份履约反馈评价仅计分一次; ④此处良好即表达到良好意思即可,同等意思表达如满意、 非常满意、认可、高度认可等正向反馈均予以认可; 5 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8 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 馈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4 服务总体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总体方案,从经营思想、经 营理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战略、策略、措施等方面综合 考量:最多 5 分。 5 分 5 安全控制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控制方案,从食材检测、食 品质量控制、就餐安全、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综合考 量:最多 5 分。 5 分 6 服务质量控制方 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考 量:最多 5 分。 5 分 7 卫生管理控制方 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从食品卫生、 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多 5 分。 5 分 8 应急用餐保障方 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用餐保障方案,从供应商能 否为采购人在有限或极短时间内提供保质足量的服务保障方 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多 5 分。 5 分 9 事故应急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事故应急方案,从食物中毒、火 灾事故、设备设施障碍及事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 治安事件、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多 5 分。 5 分 10 节能节约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节能节约方案,从节约能源、资 源、原材料、生产耗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多 3 分。 3 分 11 保险承诺 承诺成交后对本项目(两个办公区)购买公共责任保险应包 括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财损保障等内容,保单年度累计赔 偿金额不少于 400 万元(每个办公区 200 万元)得 2 分否则 本项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函。如中标供应商不买, 采购方有权购买,并从服务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2 分 12 人员配备 1. 拟派市机关食堂厨师长 1 名(兼任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国家三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1分,国家二级 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具有国家三级中式面点师证的,得 1分,国家二级 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3)持有中级营养师证,得 1 分;持有高级营养师证, 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4)持有中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得 1分,本项 10 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9 最高得 1 分。 (5)具有 5 年以上餐饮企业从业经验的,根据其既往工 作履历情况、综合素质等综合考量: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6)担任过单位食堂项目经理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根 据其既往管理业绩情况、综合素质等综合考量:1 分。本项最 高得 1 分。 2. 拟派中财发展大厦厨师长 1 名(兼任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国家三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1分,国家二级 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具有国家三级中式面点师证的,得 1分,国家二级 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3)持有中级营养师证,得 1 分;持有高级营养师证, 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4)持有中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得 1分,本项 最高得 1 分。 (5)具有 5 年以上餐饮企业从业经验的,根据其既往工 作履历情况、综合素质等综合考量: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6)担任过单位食堂项目经理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根 据其既往管理业绩情况、综合素质等综合考量:1 分。本项最 高得 1 分。 10 分 3. 拟派其他人员(含两个办公区人员) 1)中式烹调师:每有一人持有国家四级中式烹调师得 0.5 分;每有一人持有国家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 3 分。 2)中式面点师:每有一人持有国家四级中式面点师得 0.5 分;每有一人持有国家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 4 分。 3)食品安全员(兼职):每有一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的,得 0.5 分;每有一人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 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得 0.5 分;每有一人具有 3 年 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4)根据其他人员配置及其资质情况,以及后续人员培训 计划及思路等,综合评分:最高 5 分。 15 分 13 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相关承诺、支持力度、公司对项目的保障 能力,综合评分:最高5分。 5 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0 14 标书编制 响应文件质量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索引到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 2 分。最高 2 分 2 分 备注: 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响应月前5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 保证明材料。 ②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 容等满足上述要求的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文件。 ③获奖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 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无法体现获奖人员姓名,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④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健康管理师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网站的查询截图。 ⑤其中学历证明需要投标人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网站查询截图。 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二)商务报价(满分10分) 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 分析折扣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 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 价是否有效。 2.商务报价计算 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即 10%)×100 关于价格分计算的说明: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1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 对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 报价不予扣减。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三)其他 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 一计算。 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二部分得分的总和。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3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1. 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密封袋)封面 投 标 文 件 (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开标时启封】 招标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ZJ-2110875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4 2. 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密封袋)封面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第二阶段唱标时启封】 招标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ZJ-2110875 在 年 月 日第二阶段之前不得启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5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ZJ-211087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6 2.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报价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ZJ-211087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7 三、资格响应文件 1.资格审查需要的资料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6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7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9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0 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 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 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8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投标人全称) 参与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 1.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4.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9 四、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顺序不做强制;未提供各式的,可自行提供) 4.1评分索引表; 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分细则内容 投标响应 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0 4.2投标响应一览表 投标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服务期限 拟派项目负责人(市局机关食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中财发展大厦食 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1 4.3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企业资质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营业执照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单位: 建立日期 现有职工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行政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名称: 账号: 组织机构框图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2 4.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 4.4.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4.4.2 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 的 项 目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3 4.5廉政承诺书 廉 政 承 诺 书 :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应标。在这次应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 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 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应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 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政府采购办。由此引起的相 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4 4.6 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条款 备注 … 注:1.若不填写或只填写“无”视作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若有好的建议可附建议书。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5 4.7 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1)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本项目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 业 年限 职务和职称 备注 注:涉及评分项的其它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6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 项目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经 历 年 月 工作经历 担 任 何 职 备 注 注: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7 4.8类似业绩 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 间 项目负责人 业主单位全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 注:1.表中所列业绩如与评分有关的,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审依据,否则不予得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8 五、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5.1投标函 投标函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 (采购编号: )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具体内容为: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 (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确认无误。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9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c)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 a)至 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0 5.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 合同履约期限: 项目负责人: 市局机关食堂(建国南路办公区): , 中财发展大厦食堂(中财发展大厦办公区): , 备注: 注:“报价方式”以一次报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报价中,如以后已实施 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1 5.3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元/人)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一 人员费用(岗位) 1 2 二 管理费 三 其它 四 税金 本项目费用总计 大写: 小写: 注:1.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 2.上表所述“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 中的为准。 人员费用报价表 岗 位 职 数 月核算出 勤天数 年 工 资 标准/人 年 绩 效 工资/人 年 福 利费/ 人 年五险一 金费用/人 年 加 班费/ 人 年 小 计 / 人 合 计 总计 月均数 月人均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3 5.4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前附表。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4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5 5.5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如有)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6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7 第七部分 其它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 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现将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 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一)“云采贷”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测算授信额度,并向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线上审批通过后,办理放贷手续。 (二)一般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向相关合作银行发 出融资申请; 3、银行在“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 4、银行、供应商线下办理审批、放贷事宜。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银行与融资银行一致。 2、请各采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仔细核对收款银 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3、技术服务热线:87210880;如有业务问题可与各合作银行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8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 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 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 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 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服务要求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四、卫生管理要求 五、安全管理要求 六、节能管理要求 七、双方权利义务 八、考核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二、评标组织 三、评标纪律 四、评标程序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三、资格响应文件 五、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第七部分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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