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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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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24日 18:0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8: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统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政府采购网址: 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4:30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232.229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6933
采购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工业西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22860988
代理机构名称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22016933
项目概况

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统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政府采购网址: 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9-2021-00234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1-00234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22,291.50元

采购需求:为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采购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

合同包1(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2,291.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货物 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322,291.5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统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政府采购网址: 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松山湖项目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后附件格式“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松山湖项目投标人承诺书”),及投标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粤康码”的纸质打印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工业西路24号

联系方式:0769-2286098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515室

联系方式:0769-2201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 话:0769-22016933

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4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pdf
招标文件-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doc
合同编号:20211148-01KJJ-D 合同编号:和盛采购 2021- 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招标协议 项 目 名 称 : 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 采购项目 委 托 方 (甲 方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科技教育局 代 理 方 (乙 方 ): 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一 年 五 月 委托招标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代理方(乙方):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就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具采购项目委托乙方 代理采购工作,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核准的 政府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甲方的要求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 都应严格履行采购程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 监督。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厨房设备及用 具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441900009-2021-0023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 2,322,291.50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 2、甲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 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采购清单、技术规格资料及 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 4、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 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售。 5、甲方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评审委员会的,须出具本单位的授 权函。甲方不能委托与参加投标供应商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且开标会、评标会不能授权同一人参加,授权 代表应严格遵守开评标纪律。如甲方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 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 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6、开标结束后,甲方评标委托代表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 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甲方评标委托代表参与评标 (评审)工作并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进行确认,评标(评审) 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乙方出具评标(评审)结 果确认函。 7、乙方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按照招标 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 合同。 8、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处理供应商的投诉。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以及对采购评标(评 审)内容保密。 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采购代理中介机构,在本次采购中应 组成专项工作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 的有关具体事项,采购全过程应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正对待各投标方和政府采购参与人。 2、乙方应充分发挥采购代理机构的优势,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 招标投标的政策法规,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以及 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印刷、发售、解 释采购文件、采购信息发布的各项工作。 3、乙方接收、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资料,并组织开 标(评审)活动。 4、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乙方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 事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标委员会 编写的评标报告,由甲方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 5、根据甲方出具的评标(评审)结果确认函,乙方将采购资料及 结果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公示的采购项目,公示期 满后无质疑或投诉的),乙方负责将评标(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 交)供应商和未中标(未成交)供应商。 6、乙方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规定标准向评审专家和监 督公证人员发放酬金及相关费用。 7、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处理供应商的投诉问题。 8、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9、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以及对采购评标(评审) 内容保密。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工作原则、采购和定标程序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 开展各项工作。 (二)采购程序 各种方式的采购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进行操作。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 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的其他采购方式 】方式,公开采购预算进行采购。 2、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的 通知》(东财〔2014〕514号)文件,甲方 【是、否】对本项目收 取履约保证金。 3、按照《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财采 购[2015]11号)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除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以外,应该按程序依 法公开。 (三)定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资料进行评标(评审), 推荐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甲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民法典许可范围 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 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 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向中标(成 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 份。 2、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为止。未尽 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东莞市 签约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