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LZYYFWCG2021010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东路安徽工程大学内中门
中标价(经营权承包费用):84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服务范围:对食堂、院内小超市及北大门门面房承包管理 服务要求:对食堂、院内小超市及北大门门面房承包管理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人员名单:
刘海军 朱建强 赵玉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办三楼,联系电话:139660094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废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中医医院
地 址:南陵县陵阳西路
联系方式:0553-239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联系方式:13966009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欣
电 话:13966009422
十、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docx
附件2-中标单位业绩.pdf
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LZYYFWCG2021010
项目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招 标 人:南陵县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7日
目录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 政府采购合同
四、采购项目需求 及具体要求
五、评分程序、办法和标准
六、竞争性磋商须知
七、响应文件格式
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LZYYFWCG2021010
2、项目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社会性资金
5、经营权承包费用:不低于8万元/2年
6、项目内容:对食堂、院内小超市及北大门门面房承包管理。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实习生、进修生、住院病人及陪护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信用等级:无
3、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9时至2021年05月13日17时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话登记报名,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稿招标文件。(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提前电话联系,尽量通过电子报名)
4、报名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5、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陵县中医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陵县中医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中医医院
地 址:南陵县陵阳西路
联系方式:0553-239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联系方式:13966009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欣
电 话:13966009422
采购人:南陵县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7日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南陵县中医医院 |
2 |
项目名称 |
南陵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二次招标) |
3 |
项目编号 |
NLZYYFWCG2021010 |
4 |
经营权承包费用 |
不低于8万元/2年 |
5 |
包别划分 |
无 |
6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标书份数及要求 |
投标人均应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贰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装袋密封递交,封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响应文件”。 |
9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磋商公告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 |
13 |
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 |
1、中标人在与医院签订合同时需向医院缴纳保证金100000元,做为风险保证金(医院指定账户)。 2、风险保证金使用范围:用于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承包期内不按院方要求营业、承包方安全责任保证、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违反合同的情况。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
14 |
项目实施地点 |
南陵县中医医院 |
17 |
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5)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hsggzy.wuhu.gov.cn/xyzl/020002/subpage.html)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为:3000元。 3、本次招标评审费预计1000元,具体数额按实际发生支出为准,不开具发票。 4、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投标人报价中包含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不单独报价,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文件时考虑此项费用。 |
19 |
资金落实情况 |
由中标单位出资 |
20 |
质量要求 |
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文件所有条款要求 |
21 |
签订合同时间 |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依法组建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由中标人与采购人(业主)具体商签。
合同特殊条款
1、项目现场为:南陵县中医医院院内
本合同买方为:南陵县中医医院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履约地点:南陵县中医医院院内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食堂、院内小超市及北大门门面房承包管理。
2、承包方负责:为职工、实习生、进修生、住院病人及陪护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餐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
3、食堂现状:建筑面积约400㎡,内设职工餐厅(面积约50㎡)1个、包间3个(面积合计约50㎡)及病员餐厅(面积约40㎡)1个。医院负责水、电、气开通;并配备基本厨具设备设施及冷藏柜、消毒柜(没有的设备设施中标方自行添置)。
4、医院职工情况:医院现有职工、实习生、进修生约320人,设置病床260张;就餐原则为自愿就餐,每天就餐人数由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
5、职工消费:医院职工餐补每月100元/人,可在食堂与超市消费,每月由承包人根据院方提供的名单负责给职工充值,次月承包人根据充值情况开具发票向院方申请职工的餐补充值额。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持证厨师(中式烹调师)≥2人,且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证书,派驻营养师≥1人,服务员≥3且,保证在岗厨师、营养师具备相应资质。
备注:以上人员配置为最低配置。
(2)*投标人须承诺在近2年(2019年起至现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定期(3个月)更换菜肴品种,早餐供应早点品种不少于5种,中、晚餐供应菜品荤素不少于8种,汤类不少于1种,中、晚餐收费标准每人10元/餐。
3、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厨房所用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以及院区超市、北大门门面房所用场地。进场前双方负责食堂及院区超市所用场地的确认,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承包人使用;承包期满后,承包人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自然消耗品除外)。由承包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的物品,期满后,承包人可以折旧自行转让给下一承包人或撤走(凭物品添置清单存根与招标人存根核实)。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招标人有权就食材采购、食品卫生、环境安全、安全生产、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招标人有权就承包人提供的饭菜质量、环境卫生、服务管理方面提出改进意见,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如逾期一个星期未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要求承包人承担责任。
6、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改正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员的健康、餐具的消毒、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等。
7、承包人承担食堂、院区超市、门市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水、电、气(每月按时到招标人财务科缴纳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承包人负责承担所有与其有关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福利和其他费用。如因承包人履行不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8、承包人要主动到病区为病员订餐并提供准时的送餐服务,为病员提供的餐饮服务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9、承包人聘用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相关上岗证上岗,按《食品卫生法》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健康证与体检报告交由招标人存档备案。
10、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不戴首饰。严禁穿工作服进出厕所。
11、承包人必须在具有合法、有效资质证明的供货商采购食品、蔬菜、调味品等,并向供货方索证(合格证、发票等),油、肉类食品须有检验检疫报告并备有购物台账。所采购物品必须在保质期内。承包人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主副食材,招标人对食材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使用过期变质主副食材,每次扣风险保证金500元。
12、承包人在食品加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加工且生熟分开,冷热分开,并严格做好食物的留样。
13、承包人应加强用餐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餐具都必须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14、承包人提供餐饮服务应符合食品、卫生等部门的相关管理标准。因食品安全、卫生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行政处罚,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5、承包人应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变动与添置任何电路和配电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处罚,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6、在协议期内,涉及房屋结构改变或处置改变招标人提供之设备设施,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造成损坏,承包人要照价赔偿;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的装修、装饰等,费用自理。无论何种因素终止合作时,承包人不得要求招标人或其他承包商承担费用。(固定装修、装饰不得拆除)。
17、招标人在稽查承包人餐厅时,对承包人未遵守招标人规定事项(如:饭菜里出现杂物、未按标准着装、人员无健康证、断餐等),招标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每次。
18、承包人必须对所有服务管理制定完整周密的运营方案和详细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惩条例,明确责任。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前期培训后并体检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工作。
19、招标人对承包人工作日常不定期抽查,每季度考核检查,承包人需配合招标人检查,具体考核评分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至70分必须限期整改,考核评分低于70分每降低1分扣风险保证金100元;考核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限期进行整改,累计考核不合格达3次,招标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20、由于承包人或其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招标人和所服务对象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由承包人完全承担。
21、食堂的非技术工作人员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其他技术及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
四、项目期限及费用:
1、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期限为贰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每月考核均达85分,可续签一年,合同另行签订。否则承包期满,重新招标。
2、承包费用:中标价/2年。
3、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时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支付承包费用的50%,承包合同期满前支付剩余50%。
4、考核办法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第%1章 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二)评审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评审标准情形之一的,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资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资质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不良行为记录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其 他 |
投标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 |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应对响应文件中货物清单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等内容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再进行后续一对一谈判。
有下列评审标准情形之一的,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符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署 |
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
|
投标方案及报价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交货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运营/经营期限 |
符合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规定 |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以上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3、围绕磋商要点,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实质性变动
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与未列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一同退还。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标委员会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及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9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然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本项目首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则宣布评标流标,第二次及以上进行竞争性磋商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2家时,宣布评标流标。若原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的,则有效投标单位不足2家时,宣布评标流标。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审分值分布(满分90分)
2、评审标准
2.1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55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投标报价 |
10分 |
评审价格比评审基准价每提高或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区间内的按线性插入法得分。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10-|偏差率| *100*1。 注:投标报价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偏差率=100% ×(评审价格 - 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基准价=所有投标人最后承诺的有效经营权承包费用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数。 评审价格=投标人最后承诺的经营权承包费用(无效标和无效报价者除外) 若投标人最后承诺的经营权承包费用低于8万元/2年的,做无效标处理。 |
体系认证 |
10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22000食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ISO45001职业健康认证;HACCP认证。有一个加2分,满分10分。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两 年内,签订同类食堂承包项目(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承包)合同的,有一项加3分,加满9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
企业荣誉 |
8分 |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市级荣誉的,有一得2分,获得过省级荣誉的,有一个得2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8分。 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8分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和食品安全员资格证书,得4分。少一项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获得营养师资格证书,得2分 项目负责人有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的以上均不得分。 |
企业实力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两人及以上拥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得5分,不足两人的不得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1人(含项目负责人),加1分,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的以上均不得分。 |
2.2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5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评审内容 |
1 |
技术方案满分30分(具体评分标准:对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力、有针对性的得相应项目满分,方法可行、措施不力的酌情扣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的相应项目不得分。) |
5 |
投标人的经营内容的具体定位、经营管理目标、筹备方案、运行方案及实施计划。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
投标人应根据本打分条款,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表格及提供相关附件。 |
5 |
投标人制定的本项目的一整套设备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堂环境卫生、“五防”等),以及对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维护措施。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
|||
10 |
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包括食品进货渠道、食品操作、储存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 ① 食品进货渠道、食品操作、及储存方面的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② 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并且为就餐者购买食品安全意外保险的,并保证中标后予以落实实施的,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为评审依据。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
|||
5 |
投标人的文明经营服务承诺。食堂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热情服务,文明用语;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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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制定详细的餐厅经营方案,餐厅管理制度,以及菜单设计,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伙食质量。一日三餐正点;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高、中、低套餐档搭配合理;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5分;良3分;;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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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实施保障 |
5 |
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购买过食品安全险、公众责任险的,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部分”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中标人资格条件(如有),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随之一起公告。
(三)其他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5)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诚信黑榜”: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hsggzy.wuhu.gov.cn/xyzl/020002/subpage.html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人业绩,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随之一起公告。
六、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 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 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被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附件1采购文件.docx
附件2-中标单位业绩.pdf